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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减肥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现状及检测策略

2022-10-11胡紫艳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22年8期
关键词:保健食品商家样品

胡紫艳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金鑫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史达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蒋小文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李丹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张玲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近年来,随着“大健康”理念的不断深入,保健食品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期,市场上满足各种需求的保健食品种类层出不穷。但由于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的相关标准尚不够完善,检测手段还不够精准,一些不法商家有利可图,使得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情况时有发生。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保健食品会对消费者的身体产生危害,如添加服用后会引起严重心血管疾病风险的西布曲明[1-2],也可能添加能产生类似功效作用的药物同系物、结构类似物等[3],其毒性未知且通常剂量随意[4],生产工艺和质量更得不到保障。根据统计,笔者认为市场上宣称减肥作用的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情况较为严重。因此,减肥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为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之一[5]。

1 减肥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现状

由于减肥类保健食品市场需求量较大,非法添加具有相关功能的化学药物能增强其减肥功效,还能增加该类产品的销量,给商家带来巨大利益,因此,减肥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现象屡禁不止。虽然我国发布了多项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补充检验方法,但目前仍不能将所有减肥类产品中的非法添加药物全部准确囊括。

笔者通过长期的检验工作发现,近年来减肥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的化学药物种类有增加的趋势,主要包括添加常见的功能性化合物及其结构类似物,还有添加对抗或掩饰相应不良反应的化学药物等[6]。根据现行法定检验标准,在具有减肥功能的保健食品检测中,可能会出现方法覆盖面不足等情况,使非法添加检验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和困难。

1.1 减肥类保健食品品种繁多

目前,市场上宣称具有减肥功能的保健食品种类多样,有胶囊剂、片剂、丸剂、口服液等。《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均明令禁止食品不得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但不法商家仍在销售中通过概念炒作等形式宣称或暗示具有某种功效,该类食品也是监管中打击非法添加的重点之一。例如近些年新出现酵素减肥、青汁减肥、减肥凉茶、负能量食品等,其可能属于普通食品,但商家通过炒作,滥用概念诱导、蒙蔽消费者。

1.2 “伪”保健食品监管难度较大

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非正规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生产的无批准文号、包装产品的“伪保健食品”,该类产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概率极高,且销售渠道和手段具有隐秘性、复杂性[7],其大多通过微信、拼购或其他网络渠道等监管薄弱环节进行销售[8],极大增加了监管难度。

1.3 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种类多、变化快

商家为了躲避检查,逃脱检测范围,在非法添加的成分上“推陈出新”。笔者通过总结分析某市2017~2020年公安机关送检的减肥类保健食品阳性样品检出情况发现,阳性样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数量呈增加的趋势[9-10],多种化学药物混合添加比例逐年上升,如图1所示。此外,为达到掩盖非法添加、逃脱监管的目的,部分商家在产品中添加法定检验标准未涵盖的化学药物,如托拉塞米、脱乙酰比沙可啶[11-12],以及仅发布团体标准的双醋酚丁[(T/SATA 033-2022)《食品中双醋酚丁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

图1 2017~2020年某市公安送检的减肥类保健食品阳性样品检出情况

1.4 添加功效化学药物以及对抗或缓解其不良反应的药物

为了使减肥类保健食品快速产生效果,商家通常首选添加具有减肥功效的化学药物。由于临床上用于减肥的化学药物种类较少,我国批准可用于减肥的非处方药奥利司他片/胶囊[13],其售价较高,由于添加奥利司他成本较高,一般商家会选择其他成本较低的化学药物,但此类化学药物不良反应较大。为了降低消费者的警觉,在产品中添加具有减肥作用的化学物质的同时,还会添加其他药物以抵抗或缓解其引起的不良反应。例如,西布曲明具有增加心血管系统疾病的风险,在实际抽检中发现,为了降低这种不良反应,还会同时添加普萘洛尔。

2 传统检测面临挑战

2.1 非法添加情况越来越复杂

目前,减肥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情况越来越复杂,笔者总结为以下几种情况:①非法添加的化学药物由常见的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变成新型药物,包括不同作用机制具有相同药理效应的药物以及现有药物的同系物、结构类似物及先导化合物等。②添加方法由单组分高剂量添加转变为低剂量多组分添加,或混合添加相同作用机制的类似组分以及不同作用机制产生相同药理效应的化学药物。③添加方式由内容物的添加转变为胶囊壳添加等更为隐蔽的方式。④联合添加功效化学药物和缓解不良反应的药物。

2.2 筛查范围不断扩大

近年来,相关部门发布了多项关于减肥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补充检验方法,筛查范围不断扩大,检测成分及检验标准详见表1。然而,面对非法添加呈现的新特点、新态势,现有的检验标准与监管需求相比略显不足,对检验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表1 减肥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检测成分及检验标准

3 减肥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检测应对方法与风险控制

3.1 改进取样方法

非法添加样品的药物添加剂量一般较为随意且分布不均匀,为了逃避检测,商家会有选择的进行添加,如一批次产品添加药物而另一批次不添加。因此,取样时建议考虑不同批次的差异。另外,目前多数检验标准中的取样方法是称取一定量内容物作为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可能会忽略了其他形式的载体,随着添加方式的多样化,建议还应增加随保健食品同时服用的胶囊壳、茶包袋等进行检测[14]。

3.2 优化前处理方法

超声提取法广泛应用于多数检测标准中[15-19],该方法简便、快速,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将目标分析物从基质中提取到溶剂中。然而,随着非法添加样品的基质越来越复杂,该处理方法已难以满足所有检测要求,有些基质的检测需要对成分进行针对性的净化和富集,以减少对仪器污染、降低背景噪音、提高检测灵敏度,最大程度降低基质效应、消除对检测组分的干扰。因此,优化前处理方法,对复杂基质样品进行提取纯化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建议相关检验人员可根据样品类型,建立适宜的前处理方法,如水溶性较好的液体样品可采用液-液萃取法提取[20],该方法操作步骤简单,方法准确、可靠、灵敏;对果冻类样品可采用粉碎离心法[21],该方法既可以减少测定液中的基质效应,又可以防止待测成分的损失和破坏。

目前,已有学者采用超临界流体萃取、微波辅助萃取[22-23]、固相萃取[24-25]、QuEChERS[26]及TLC 法[27]等前处理方法提取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其中QuEChERS 法常用的吸附剂主要有乙二胺-N-丙基硅烷 (PSA)、C18 和石墨化炭黑(GCB)等,PSA 多用于吸附糖类、脂肪酸和有机酸类等极性干扰物质;C18 多用于吸附脂肪等非极性干扰物质;GCB 多用于吸附色素、甾醇等非极性干扰物质。建议相关检测人员可根据不同基质选择合适的提取净化方法,以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3 扩大筛查范围

扩大减肥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筛查范围,同时增加对减轻不良反应的化学药物进行检测的项目,建立一个覆盖广的高通量检测方法,可极大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因此,笔者根据作用机制,梳理了减肥类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93 种化学药物[28-30],详见表2。

表2 减肥类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93 种化学药物

3.4 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广泛应用现代分析技术精准、快速、有效检测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情况。如快筛试剂盒因携带方便、操作简单、并能快速得到检测结果,可在相关部门现场检查等情况发挥积极作用[31]。三重四极杆质谱可将目标物的分子量和碎片离子信息与已建立的非法添加化学成分库进行比对,为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提供更为精准有效的技术支持。高分辨质谱技术能够获得精确质量数和多级特征碎片离子进行结构确证,在解析未知化合物结构方面越来越受到重视[32]。因此,建议相关部门持追踪非法添加药物的行业动向,将可疑化学药物及时纳入非法添加物的考察对象[33],增加检测化学药物的数量,扩大筛查范围,大力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为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4 结语

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我国食品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保健食品监管,近年来通过组织系列专项行动,重拳打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现象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由于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的辨别能力较弱,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样、越来越隐蔽。为有效遏制花样繁多、层出不穷的非法添加,监管部门尤其是为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的检测机构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和完善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检测方法。本文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对减肥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检测应对方案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归纳,提示或揭露了相关减肥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风险,可为消费者购买减肥保健食品提供警示,同时可以为监管部门查处、打击减肥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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