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次文化视觉产品的特征及要素
2022-10-11李鹏飞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公共艺术学院
李鹏飞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公共艺术学院
当代社会与科技的发展将各种事物都拉入数字与网络的洪流之中,如火如荼的视觉革命不断颠覆已有的观念与思想,现象级大众文化视觉产品的开发成本越来越高,且面临的风险更高。曾经作为少数派的次文化与小众文化正在视觉和其他领域夺回自己的“领地”。商业领域也不失时机地发现了其利用价值,于是商业化运作替代了曾经激荡的文化运动,一切向着有利可图的方向发展。通过新媒体的渠道,更多的资源被投入与小众文化相关的视觉产品的开发中,主流文化的定义正在被改写。视觉产品的设计者与生产者越来越重视对次文化的研究与探讨,新媒体时代的视觉产业将面临新的挑战。
视觉文化与视觉产品的蜕变
根据艺术学家马尔科姆·巴纳德的观点,关于视觉文化的定义并无准确描述的文字,多方观点各有优劣,但较普遍的观点认为其是把非视觉性的东西视觉化,以研究现代及后现代文化的视觉形式为主要内容的领域,它属于人类文化的大范畴,又具有自身的独特体系与特点。当然,视觉文化的范畴也必然包含主流文化与小众文化[或称次(亚)文化]两个部分。而区别主次文化群体的标志就是视觉文化衍生出的各种视觉产品。
从广义上讲,一切由人类生产或创造的可视的东西皆可称之为视觉产品,但很多自然产生的或不具备文化价值的人类产品并不适合被贴上视觉产品的标签,。虽然有小部分人将其视为视觉作品,但大多数认可美学规律的人无法苟同这一观点。
视觉产品与美学意图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借鉴欧文·帕诺夫斯基对艺术品的定义,即“艺术作品应是一件能得到美学享受的人造物品”,可以这样定义视觉产品:视觉产品就是人类生产、表现或创造的,具有某种功能,可以传达美学意图的任何可视的产品。
自有社会阶级划分以来,文化的主导权一直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并形成了主流文化,视觉文化亦是如此。在以往的社会发展中,虽然不同地区和政治团体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但主流视觉文化树立的正面形象与主导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其派生的视觉产品的变化也是直线式的发展。“高雅文化”的特征是主流文化发展的标志。例如在西方社会,社会统治阶级和权贵阶层的文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视为社会唯一的文明要素。其他潜在的文明要素,如来源于少数民族和劳动阶级的文明要素被忽略,其隐含的意思就是其他潜在的文明要素不是文化,因此也不是文明,也就没有为之服务的视觉产品的产生。就社会层面而言,坚持对视觉文化的不确定性和公开性进行讨论,对社会文明要素而有益的。视觉文化是对小众文化甚至异类文化的肯定,视觉工具的使用模式存在于以上所描述的社会中。在这里,特殊的文化语境,或者说小众文化的诉求也可能被认为是公正、客观和明确的,也是令人信服和现代的。小众视觉文化传播着另一种文化权利,这种权利在十九世纪便已经被用来复制西方视觉文化的现实主义,这种文化权利来自一个非常精密的话语系统。它属于主流文化的权利体系,被用来补充社会身份的认证,并且构成“视觉”中的愉快与权利。但它所构造的文化表征系统很可能被投入一个小众集群的欲望与驱使中无法自拔,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主流价值体系。就其本身而言,小众视觉文化有自己的发展史,是社会化和技术化的历史,也是生产视觉产品并与社会发展相互作用的历史,这样的文化系统可能没有轰动的效果,但摒弃了改良主义和道德主义的约束,对超越商业观点和主流价值观的社会认知产生了影响。
时代的进步使文化的发展方式发生变化,视觉产品开始蜕变出新的形式与内容,主流文化的地位也开始被撼动。新媒体诞生并迅速转变至第二阶段,即大众媒体阶段。电影、电视媒体的出现与发展就是标志之一。无产者与弱势群体开始享有与精英群体共同的媒体平台与视觉产品,视觉产品的差异化蜕变开始成为推动一切的巨大力量。在商业机制的推动下,另一座“文化金矿”正在被发掘,与主流视觉产品分庭抗礼的次文化视觉产品已经迫不及待地要登上舞台了。
新媒体时代次文化视觉产品特征
如今,在以新媒体为代表的视觉信息体系中,小众文化的个性化特征愈发明显,其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商业地位,并成为促进视觉产品消费的主力之一。从交互产品的开发,如手机和平板电脑等,到时尚产业的集体“摆酷与卖萌”,还有文学艺术领域的数字化创新,这些无不涉及小众文化的相关理念。因此,研究小众文化现象及其在新媒体时代的独特存在方式,探讨视觉产品与小众文化的关系显得非常必要。无论是从文化的角度还是从商业的角度去看,新媒体时代视觉产品与小众文化的关系都是非常有价值的研究课题,且具有现实意义。
视觉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演化进程体现出巨大的文化价值。社会自有阶级划分以来,就存在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对立理论,前者主导社会道德与价值体系,后者体现小众文化或亚文化特征。作为人类意识形态的体现,视觉文化的发展始终与同时代其他文化齐头并进。
文本与图像是人类在视觉认知与感受中的两个基本角度。作为视觉产品的重要部分,文本是更加准确地进行传达与沟通的符号系统,图像则是人类在对自然界进行模仿与想象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另一种表达方式。由文字所发展出来的文学、哲学、语言学等学科主要以研究文本系统为主,而艺术史与视觉文化则主要以图像为研究对象。
在艺术史逐步吸收现象学、符号学、社会学、心理学、解构主义等理论的研究成果时,视觉文化则更加快速地与电影、电视、摄影、绘画、雕塑、建筑、广告、设计、动漫、游戏和多媒体等融合,表现出新时代的特征。随着以视觉为中心的时代,也就是视觉文化时代的到来,视觉文化及视觉产品的研究成为国际学术界新的跨学科研究领域。新媒体时代的视觉文化研究已经由一个对研究艺术史、电影与媒体、社会学及其他视觉文化有用的术语变成了一个时髦的,或许还有争议的研究交叉学科的新领域。关于这种跨学科的研究,法国学者罗兰·巴特指出,“在进行跨学科研究时,以一个学科为主,而后扩展至其相关的两三门学科并不足够,而应研究一个独立的新对象”。
在科技发展与新媒体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研究的新对象不断产生,可以是因为技术发展所改变的生活方式,可以是人文领域的新现象,也可以是社会结构与体系在新时代所具有的新特征。这些研究对象的出现常常让人始料不及,如同所有新生事物与革新带给人类社会的冲击一样。
新媒体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基本阶段,即精英媒体阶段、大众媒体阶段及个人媒体阶段。
各类新媒体在诞生阶段,由于其高科技与高成本的特点,只能作为精英阶层的信息交流与传播工具,甚至成为阶级地位与社会身份的象征。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移动通信媒体,早期的终端设备即手机因价格昂贵、外形独特成为成功人士的象征,被形象地冠以“大哥大”的别称,极具新媒体早期发展的典型要素。
新媒体经过科技革新及材料与研发成本回收后逐渐迈入大众媒体阶段,进入“主流社会”时期。在这一阶段,新媒体被大多数中产阶级人士普遍应用,成为极具实用价值的应用工具,此阶段也是新媒体在实用领域价值最大化的时期,进行商业运作与在社会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是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如电视媒体的发展。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或长或短,与科技革新的速度与方式密切相关,如果发展得当,便将进入个人媒体阶段,否则便会被其他新媒体所取代。
电视媒体由于非交互特性、高成本等因素无法全面进入个人媒体时代,存在被网络媒体等其他新兴媒体所替代的风险。进入个人媒体阶段是新媒体成熟的标志,目前来看,真正进入个人媒体阶段的新媒体形式只有网络媒体等少数新媒体形式,并且这样的媒体形式常以跳跃式发展的模式进入社会生活领域,其根本原因是受到了科技进步的影响。传统媒体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与改变就被取而代之,新生市场也被新媒体产品迅速培养壮大与彻底瓜分。
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高速发展的今天,一个以人为中心的全媒体时代已经到来,从不为人知的边缘媒体走向主流,新媒体的特征显而易见。
其一,新媒体具有存储与传输海量信息的特征。在交互方式灵活的新媒体领域,具备自由选择所需信息的功能显得尤为重要,无论是常规资源的网络共享,还是视觉产品的个性化定制,无不体现出新媒体资源可无限利用的先天优势。
其二,“信息碎片化”特征明显。以互联网为例,建立在超级文本链接基础上的信息链条大多以关键词条的形式存在,而非类似传统信息框架的金字塔式结构。在人工智能系统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自动生成严谨的信息框架还无法完成,但云技术等新附加技术正在不断扩展信息片段的边界,也许不久的将来,“信息碎片”的结构将更加系统、全面和智能化,可以满足人类对信息专业和完整的需求。
其三,信息传播环境虚拟化特征。这样的特征能够满足信息传播高效、实时和低成本的要求。在虚拟环境下,视觉产品所传递的信息更加多样化,这种多样化使新媒体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特征。
新媒体时代次文化视觉产品要素
如上文所述,针对次文化的几点特征,可以总结出新媒体时代视觉产品应具备的几点要素。
第一要素为价值。对于媒体本身来说,次文化视觉产品是具备一定价值的信息载体,有一定的受众,这些构成了媒体的基本价值。次文化视觉产品作为载体本身就具备价值,加上其所传递的信息本身的价值,共同构成媒体存在的价值体系。对于次文化视觉产品而言,新颖的理念和形式、先进的技术非常重要,如果成本远高于其所带来的商业效益,即使拥有一定受众,也不能形成有效的价值。
第二要素是原创性。新媒体应该具备一定的原创性。这里的原创性,是指新媒体时代的视觉产品应该在一段特定的时期内体现出时代所赋予的新内容,它是一种区别于以前的创新。
第三要素是效应。效应是在一定背景下,因素与结果对应形成的独特现象。新媒体视觉文化产品必须具有形成特定效应的特性,可以影响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内人的视觉等感觉,从而产生相应的结果。以网络媒体为例,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接入互联网,它是一种新型的信息平台和载体,在不断发展中形成了巨大的效应,在特定条件下改变了社会的运作方式,这种效应产生了显著的效果。根据这一效应变化发展的规律,新媒体完全能发展成为主流媒体模式,次文化视觉产品也会据此模式逐步演化与发展。
新媒体效应产生的影响可以根据其对主流社会的影响进行判断。其中的依附或对立关系更是新媒体存在的必要条件,也是次文化视觉产品开发的要素之一。
第四要素是生命力。众所周知,新媒体是媒体的一种形式,其具有或长或短的生命力。这决定于其存在期间的价值。近年我国媒体的发展速度很快,新媒体的变革日新月异,很多细分出来的思维形式与视觉创意层出不穷,其中不具备生命力的形式很快消亡,这些消亡的形式不能称作新媒体,只有具备一定生命力的可以持续发展变化的媒体形式才能作为新媒体的代表存在下去。
新媒体时代的次文化特征与要素不胜枚举,其对于文化视觉产品研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理论依据。随着新媒体的变化发展和小众文化的崛起,会有更多的次文化特征被应用到视觉文化的传播和视觉产品的创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