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现状及措施分析
2022-10-10汪猛
汪 猛
(宣城市宣州区宛陵林场,安徽 宣城 242000)
0 引言
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养护工作的目的在于扩大森林覆盖面积,提高森林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进一步改变当前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保证科学合理利用,促进国有林场和地方林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现状
安徽省有着丰富的森林资源,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退耕还林,全省森林资源增长速度较快,国有林场的林木储蓄积量稳步提升,在营造林和林业资源管护上取得了一定进步。就林地面积来说,在现有面积26.67万hm的基础上,年均蓄积量保持在410m³速度。安徽省有着复杂的山地结构,天然的地理环境为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与营造林工作提供充分且必要的条件。虽然当前安徽省整体森林资源呈稳定发展状态,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国有林场在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开展中存在一定问题。
首先,是安徽省山区森林总面积超过60%,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匀,总量不足,国有林场在林业发展的经济效益较低。其次,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构成成分不平衡,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幼龄林和成熟林之间的比例较大,整体林业资源发展还需要经过漫长的管护过程。最后,是国有林场营造林树种结构比例不合理,森林资源发展长期处于不平衡状态,整体利用率较低。不仅如此,由于国有林场多以人工林为主,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固性和抵抗力较差。
而造成安徽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问题的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第一,安徽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一直以来坚持着农业优先发展的思路,从一定程度上挤占了林业发展空间。第二,在林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监管力度不强的情况,超额采伐、盗取森林资源、毁林开荒等现象无法得到有效遏制,森林资源遭受破坏,难以在短时间内恢复。第三,山区人口对森林资源有较大的依赖性,导致国有林区林业资源的休养生息的空间过小。
2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要点
2.1 保证森林资源的健康状态
保证林场森林资源的健康发展是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资源管护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心。在实际的造林和营林过程中,应提高林场树种的多样性,避免单一树种大面营造纯林降低林区抗病虫害能力,造成树木凋零死亡,损害林场森林资源的健康。考虑到森林病虫害对林场资源的损害性以及防治难度较大等因素,为了提高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的实效性,国有林场应进一步完善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化森防站,通过引入测报检疫网,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手段的专业性和机械化水平,促进国有林场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2.2 消除火灾隐患,做好防火管理
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关系着国有林场的持续发展。如图1所示。当前,部分林场为了提高营造林的经济效益水平,保证为林场的建设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选择在林场附近开设相关企业或旅游业。然而,在进行生产活动的过程中,进入森林的外来游客数量不断增加,会增加林场的火灾风险隐患,基层森林资源管保工作的难度更大。因此,为了确保安徽省森林生态资源建设的健康有序开展,应加强森林消防管理,全面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不仅如此,还要从源头入手,贯彻火灾“零容忍”原则,通过全方位管理有效规避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引发的火灾风险。
图1 森林火灾
2.3 降低人为因素对森林资源的不利影响
森林资源不仅是树木资源,还包含着土壤资源和物种资源,共同建构起了复杂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因此,国有林场在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的过程中,不仅要加强对树木的保护,更要保护相关资源,以此才能保证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当前,在人类活动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中,森林生态系统所面临的人为破坏因素越来越多,严重威胁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尤其是部分不法之徒,为了个人利益,进行偷猎、偷挖以及滥伐等违法行为。如图2所示。基于此,国有林场必须加大度森林资源的管护力度,通过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全方位保护,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降低人为因素对森林资源的破坏。
图2 滥伐
3 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措施
3.1 创新国有林场发展机制
为了切实推进安徽省森林资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有林场应创新发展机制,加大先进造林、营林科技,还要提高国有林场的经济效益,创新林业经济发展机制。考虑到皖南地区森林资源分布的特殊性,应加强对林业的基础调研,充分结合安徽省的客观营林因素,深入探索亚热带季风气候条件下,酸性山地土壤结构开展营造林工程的科学方向以及森林资源发展规律。在充分开展林业资源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做好安徽省国有林场的发展规划,重点解决地区森林资源分布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以及树种单一等问题,提高国有林场森林管护工作的质量水平。相应地,为了更好地通过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水平的提高,还应提高地区林业产品的竞争力,向现代化营林机制过渡。考虑到安徽省的气候特性和环境资源,国有林场应加强与林业企业、林业科研院所以及相关高校的合作,进一步提高林业管理组织的科学性。
3.2 健全森林资源管护制度
基于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开展的重难点,应加快建立完善健全森林资源管护制度。首先,针对开展管护工作的各个岗位应引入岗位责任制度,同时各岗位的权限职责,结合不同国有林场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片区并将管护任务落实到个人,以此来提高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加大对所负责区域森林资源的监管和保护力度。其次,考虑到安徽省森林资源在山地集中分布,应加快完善巡山制度,并引入林区资源分类记录的机制,以此来更全面地掌握林区资源的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异常问题并处理。再者,还要从加强森林防火系统入手,以防火工作为日常工作的开展重心,切实贯彻防火责任制度,从源头消灭火灾隐患,消除自然和人为起火因素,避免发生森林火灾。最后,国有林场还要针对病虫鼠害建立更强的防御机制和防护体系,通过全面深入调查和总结安徽省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机理、规律和特点,进一步采取应对措施,以此来构建更全面的病虫害防治对策,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水平。
3.3 构建高质量森林资源管护队伍
高质量、高水平的专业管护队伍,是保证国有林场基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基础。为了更好地构建现代化森林资源管护队伍,第一,应全面优化管护人员的结构,结合当前和未来管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发展方向,通过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等多种人才引进方式,加大与林业科学研究院所及高校相关专业的合作,提高现有管护队伍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第二,针对现有的管护人员,应从完善职工培训机制入手,加大对在岗人员的专业培训,从林业法律、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系列内容的培训入手,提高基层管护人员的专业素养。第三,还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其对自身岗位重要性认识,通过思想教育,武装在岗人员的思想,提高认识水平,构建作风优良、执法能力强、业务水平过硬的爱绿护绿队伍。第四,国有林场还应引入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对基层管护人员的薪资福利待遇,以此来提高在岗人员的岗位年薪和工作积极性,保证管护作业的质量和效率水平。
3.4 发挥公众保护力量
国有林场的林地、林木是国家森林资源,每一位中国公民都有保护国家与社会财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森林管护工作中除了不断加强基层管护人员的综合能力与水平,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保护力量,通过获得社会公民的理解和支持,保证管护效果的最大化。国有林场的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工作,以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及学校为单位,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社会群众树立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同时使不同年龄段公众都能掌握常识性护林知识,规范自身行为,从源头上避免人为因素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同时积极与不法分子作斗争,发挥合力保护作用,提高地区生态建设与森林资源保护的质量水平。
3.5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和执法力度
首先,重点做好森林防火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尤其是对周边乡镇、村庄以及相关作业点的宣传,通过对点宣传,增强周边居民的法治观念,提高民众的自觉性,避免存在野外吸烟和生火的侥幸心理(避免存在野外吸烟和生火的侥幸心理改为杜绝野外吸烟和生火)。同时,还要对及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按照《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进行严厉的经济及行政处罚。
其次,为了更好地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应采取线上线下全方位普法宣传的方式。在线上普法宣传中应充分采用移动通信和新媒体技术,通过视频号、公众号以及小程序进行常规宣传的同时,还要设置局域网短信提醒。线下的普法宣传可以从印发手册、设置醒目标识入手,尤其是在林场附近的交通路线上设置相关提醒和警告牌,以此来提高来往民众的自主性。
最后,还要坚持严格执法,通过强化执法工作和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此来震慑不法分子,提高国有林场在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上的执法力度。
4 结语
综上所述,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之责任重于泰山。当前,我国安徽省国有林场在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一定问题,相关林业部门应结合地方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提高对科学的管护的重要性认识。国有林场基层管护人员应充分意识到自身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作用,加大安全监管和保护力度,提高管护质量和效率水平,以此来促进我国国有林场的高质量发展转型,保证森林资源的健康状态,提高稳定性,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