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产业分类标准化体系研究
2022-09-27周洪军王晓惠
周洪军 王晓惠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天津300171
1 海洋经济产业分类标准化演进
1.1 分类标准化进程
首个海洋经济分类的行业标准的制定。20世纪90年代末,为规范海洋统计的基本定义和行业分类,国家海洋局编制了我国海洋经济统计领域的首个行业标准《海洋经济统计分类与代码》 (HY/T 052—1999)。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明确了海洋产业定义,统一了海洋产业分类口径,规范了海洋产业分类,是海洋经济统计工作走向标准化的一个重要起点。
首个海洋经济分类的国家标准的制定。进入21世纪,国家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开发与保护,为客观、全面反映海洋经济活动,充分体现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国家海洋局在充分研究海洋经济分类理论方法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我国海洋经济领域首个国家标准 《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 (GB/T 20794—2006)[1]。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明确了海洋经济、海洋产业的定义,首次把海洋相关产业纳入到海洋经济的产业统计范畴,确立了海洋经济核心层、支持层、外围层的分类体系,规范了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的分类,是海洋经济监测评估工作的标准化基石。
首次海洋调查标准的制定。2012年国务院批准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为了全面支持海洋经济调查工作,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 (调查用)标准。该标准在海洋经济定义与分类体系上与2006版国家标准保持一致,主要在原国标产业分类基础上,增加了部分新兴海洋产业,同时实现了与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接,标准在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清查、产业调查、数据共享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洋经济分类标准的首次修订。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海洋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海洋经济总量不断迈上新台阶,海洋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而2006版《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已经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海洋经济的发展状况,2020年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制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 (GB/T 20794修订版),该标准依托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实践基础,充分调研新兴海洋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全面融合海洋经济管理决策需求编制而成。
1.2 分类口径与概念
一是学术领域对海洋经济概念的广泛探讨。如1984年杨金森在《中国海洋经济研究》中提出海洋经济的概念: “海洋经济是以海洋为活动场所和以海洋资源为开发对象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总和”。从产业外延方面“海洋经济包括渔业、种植业、工业、运输业、旅游业等,是一个多门类的经济领域;从活动场所看,它包括海岸带、近海和远洋,包括水面、水中和海底,范围极为广泛”[2]。1998年陈万灵在《关于海洋经济的理论界定》中提出“海洋资源开发就构成了海洋经济,即海洋经济就是指对海洋及其空间范围内的一切海洋资源进行开发的经济活动或过程。海洋经济实质上是关于海洋资源的经济问题,即为了满足人们对海洋资源产品的需要,如何协调开发与管理、利用与保护、改造与培育的经济问题”[3]。1995年徐质斌在《海洋科学》上发表论文提出: “所谓海洋经济,是产品的投入与产出、需求和供给,与海洋资源、海洋空间、海洋环境条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4]。2000年徐质斌在专著中提出: “海洋经济是活动场所、资源依托、销售或服务对象、区位选择和初级产品原料对海洋有特定依存关系的各种经济的总称。”[5]2006年在《广东省海洋经济重大问题研究》中提出: “海洋经济是从一个或同时几个方面利用海洋的经济功能的经济,是活动场所、资源依托、销售对象、服务对象、初级产品原料与海洋有依赖关系的各种经济的总称。从区域意义上,可以把海洋经济占优势的一定地域看作海洋经济区。”[6]2003年陈可文将海洋经济划分为3个层次。他认为: “海洋经济与海洋相关联的本质属性是海洋经济区别于陆域经济的分界点,也是界定海洋经济内容的主要依据。按照经济活动与海洋的关联程度,海洋经济可以作以下3个层次的划分: (1)狭义海洋经济,指以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海洋水体和海洋空间而形成的经济;(2)广义海洋经济,指为海洋开发提供条件的经济活动,包括与狭义海洋经济产生上下接口的产业,以及陆海通用设备的制造业等; (3)泛义海洋经济,主要是指与海洋经济难以分割的海岛上的陆域产业、海岸带的陆域产业以及河海体系中的内河经济等,包括海岛经济和沿海经济。”[7]各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定义了海洋经济,有的聚焦海洋的内涵并论述了与国民经济的内生联系;有的从海洋资源的角度,阐述海洋资源开发及海洋经济的内涵及其系统构成;有的从狭义、广义、泛义的维度,论述海洋经济与海洋的依存关系。
二是标准对海洋经济概念与口径的界定。1999年在海洋行业标准 《海洋经济统计分类与代码》(HY/T 052—1999)中提出了“海洋产业”的概念,从产业的维度对海洋经济的外延进行了说明;2006年在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 (GB/T 20794—2006)中提出了“海洋经济” “海洋产业” “海洋相关产业”等概念,梳理了海洋经济与海洋产业的关系;2020年在国家标准 《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修订版)中,继续沿用2006年国家标准中对海洋经济的定义,并对海洋产业的范围做了调整,海洋产业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直接从海洋中获取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2)直接从海洋中获取的产品的一次加工生产和服务活动; (3)直接应用于海洋和海洋开发活动的产品生产和服务活动; (4)利用海水或海洋空间作为生产过程的基本要素所进行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把海洋科研教育、海洋公共管理服务与海洋产业并列设计[8-9]。
1.3 标准分类体系结构
一是按三次产业分类:1999年海洋行业标准《海洋经济统计分类与代码》 (HY/T 052—1999)对海洋产业采取平行分类结构,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产业门类的排列顺序,对海洋产业按照一、二、三产业的顺序组织架构,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级分类结构,设计15个大类、54个中类、107个小类。没有凸出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盐业、海洋船舶制造和修理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等主要海洋产业的重要性。
二是按海洋主导产业分类:2006年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 (GB/T 20794—2006)对海洋经济按照产业活动性质以及与海洋的关系进行了类别与层级划分,海洋经济划分为两类三个层次,两类包括海洋产业、海洋相关产业,三层分别是海洋经济核心层、海洋经济支持层、海洋经济外围层(2016国标的海洋经济结构层次见图1)。采用类别、大类、中类、小类四级分类结构,设计2个类别、28个大类、107个中类、380个小类[9]。
图1 2006国标的海洋经济结构层次图
三是按海洋产业链分类:2020年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 (GB/T 20794修订版)延续2006国标的海洋经济三层结构,但是对海洋经济的产业类别进行了调整,将海洋相关产业按产业链的材料、产品与技术相关,分类为海洋上游与下游产业,同时细化了海洋科研教育与海洋公共管理服务业(2020国标的海洋经济结构层次见图2)。标准继续采用类别、大类、中类、小类四级分类结构,设计5个类别、28个大类、121个中类、362个小类。
图2 2020国标的海洋经济结构层次图
1.4 产业分类构成
海洋经济产业分类的演进是随着科技进步、产业化进程、国家和社会需求在不断变化的。由表1可以发现海洋经济所涉及产业的变化趋势。海洋产业中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电力业、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海洋信息服务等新兴产业已经发展壮大,而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等传统海洋产业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海洋相关产业分类不断丰富,产业分类更加明确,凸显了海洋相关产业与海洋产业的技术经济联系[8-10]。
表1 标准中海洋经济的产业分类
2 海洋经济产业分类标准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衔接
2.1 与国家标准对接
海洋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重要派生分类。海洋经济产业分类标准4个版本均与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同时期的版本进行了对接。通过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建立产业对照关系,实现了中国海洋经济分类标准与国家统计分类标准的衔接和转换,为海洋经济数据与国家统计数据同源可比奠定了标准基础。据GB/T 20794修订版2020分类统计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95%的门类、70%以上的大类、46%的中类和34%的小类。海洋经济产业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情况见表2。
表2 海洋经济产业分类标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情况
2.2 与国际标准对接
海洋经济产业分类标准4个版本均参考了联合国统计署发布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 (ISIC)同时期的版本,并分别在2006年、2020年两版中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进行了对照。通过与国际产业分类建立产业对照关系,实现了中国海洋经济分类标准与国际分类标准的衔接和转换,有力支撑了海洋产业数据的国际比较。据GB/T 20794修订版2020分类统计,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涉及国际标准产业分类90%以上的门类、70%以上的类、50%以上的大组和近50%的组[11]。海洋经济产业分类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对照情况见表3。
表3 海洋经济产业分类标准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对照情况
2.3 与其他标准衔接
《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作为第一个海洋经济统计领域的国家标准,为其他相关标准的制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海洋行业标准《海洋高技术产业分类》(HY/T 130—2010)、 《海 洋 高 技 术 产 品 分 类》(HY/T 162—2013)、 《海洋经济指标体系》 (HY/T 160—2013)等都是在《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国家标准分类基础上编制的。近几年海洋经济统计调查领域在编的大部分标准都以修订的《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为基本分类开展编制工作,如《涉海单位清查技术规范》 《海洋及相关产业调查技术规范》 《涉海单位识别技术规程》 《海洋产品分类目录》等海洋行业标准,即将发布的国家标准《海洋经济常用术语》也与新修订的《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进行了充分的对接,保证标准术语的一致性。修订后的《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已经成为海洋经济统计调查、监测评估领域最基础的标准。
2.4 标准国际化进程
一是首个海洋经济分类国际标准的推进。第一届“海洋经济核算(又名国民收入账户中的海洋),于2015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蒙特雷市举办,由美国NOEP项目实施机构蓝色经济中心和中国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及韩国海洋研究院联合发起,来自爱尔兰高威国立大学、澳大利亚国家海洋资源与安全中心等13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共同寻求海洋经济分类概念和标准的一致性;第二届“海洋经济核算—定义、分类和方法”国际研讨会,于2016年在天津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办;第三届“海洋经济核算—可持续的海洋经济的创新——评估海洋经济的新方法”国际研讨会,于2017年在法国巴黎由国际组织(OECD)主办;第四届“海洋经济核算—评估海洋经济的挑战和措施”国际研讨会,于2019年在青岛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和中国海洋大学联合举办;第五届“海洋经济核算”国际研讨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于2021年在互联网上由爱尔兰国立高威大学举办。历时五届研讨会,通过海洋经济核算的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对海洋经济的概念内涵、海洋经济影响分析、海洋经济核算方法、海洋卫星账户、海洋生态环境价值评估、海洋自然资产核算等国际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对海洋经济产业分类国际标准的推进也已达成初步共识。
二是各国对海洋经济的认同。在近20年间世界主要沿海国家都提出了海洋经济、海洋产业的概念,各个国家海洋资源禀赋、经济基础、产业发展都有差异,但是对海洋经济的认识却逐渐趋同。主要沿海国家海洋经济、海洋产业概念的界定见表4。在海洋经济概念方面,中国、美国、新西兰都凸显产业涉海和区域涉海,越南等国家只突出了区域涉海。在海洋产业概念方面,中国和日本的概念基本相同,兼顾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澳大利亚突出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加拿大与菲律宾突出海洋产业的区域属性。综合各国观点,海洋资源、海洋区位、海洋关联3个属性将逐渐成为海洋经济(海洋产业)概念的通识。
表4 主要沿海国家海洋经济(产业)概念
三是各国对海洋分类的比较分析。目前主要沿海国家在开展海洋产业分类时主要基于5大分类体系,分别是联合国统计署发布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产业分类(ANZSIC)、欧盟经济活动统计分类体系(NACE)、日本标准工业分类体系等[12]。中国早在2006年就发布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国家标准,经过十余年的传播与交流,各国在海洋产业分类方面日趋融合。主要沿海国家基本对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等六大海洋产业分类达成共识,对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海洋电力业、海水利用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等新兴海洋产业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基本认同把海洋科研教育、海洋公共管理服务、涉海设备制造、海洋产品批发零售等产业纳入到海洋经济的产业范畴中。主要沿海国家海洋经济产业构成见表5。
表5 主要沿海国家海洋经济产业构成比较
3 海洋经济产业分类标准的社会效应
3.1 标准规范了海洋经济数据生产
一是应用于海洋经济统计。标准作为统计工作的基础,只有采取统一的统计标准,统计数据才可以整
合,统计结果才可以比较。 《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国家标准是海洋经济统计工作的基础,保证了海洋及相关产业统计对象、统计口径、统计范围、统计编码的一致性。如在制度设计方面,每个版本的《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都是以正在实施的《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为依据,明确产业名称、产业编码、产业内涵、产业范围后确定统计调查指标,设计统计调查表来开展制度统计;在数据共享方面,以标准中确定的海洋及相关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的对照关系,共享统计部门或涉海部门的相关统计数据;在统计数据发布方面,国家每年发布的《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年鉴》都要按照《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确定的海洋及相关产业名称、产业内涵、产业外延来统计和发布相关数据。标准化让海洋统计数据在纵向对比、横向比较、时点分析等方面变得简单而又准确。
二是应用于海洋经济调查。开展海洋经济调查是全面获取海洋经济截面数据的重要手段,海洋经济调查主要包括海洋经济活动单位清查、海洋及相关产业调查两项核心任务。海洋经济活动单位清查作为海洋经济调查的基础和核心内容,需要根据单位生产的海洋产品、提供的海洋服务,以及来源于海洋的生产材料或辅助材料、承担的海洋工程建筑项目、设置的海洋专业等信息来摸清哪些单位涉海, 《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在清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标准确定的海洋及相关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对照关系,从统计部门获取国民经济行业上的涉海底册信息;再通过标准对每类海洋产业的内涵界定和外延划分,综合产业、区域、产品、原材料等方面信息开展涉海单位认定工作。海洋及相关产业调查是对海洋经济活动单位生产经营情况、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情况、出口情况、原材料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等开展的调查活动。 《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国家标准在产业调查工作主要支撑产业调查内容的确定以及从统计部门、涉海部门共享数据的任务。
三是应用于海洋经济核算。海洋经济核算作为海洋经济监测评估工作的核心工作,是获取海洋经济总量数据、结构数据的唯一手段,海洋经济核算包括主体核算、基本核算、附属核算、绿色核算4部分。目前主体核算已经业务化运行十余年,其他几项核算正在研究中。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在主体核算(海洋生产总值核算)中主要规定了核算的对象和范围,在海洋产业主要核算方法(剥离法)中,标准对剥离法的分子与分母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在海洋相关产业核算方法(投入产出法)中,标准对涉海投入产出部门的筛选提供了标准支撑。
3.2 标准广泛应用于海洋经济分析研究中
一是得到学界普遍认同。明确的概念、科学的分类是研究分析海洋经济问题的逻辑起点,在标准提出海洋经济概念、分类后的十余年间,海洋经济、海洋产业已经成为学界的热点论题。整合CNKI同方期刊数据库、CNKI同方期刊学位论文库、万方期刊、万方学位论文等数据来源,在期刊文献、学位论文、成果、图书、标准等文献类型中,检索“海洋经济”获得结果31 146条,检索“海洋产业”获得结果13 522条。
二是海洋经济研究项目大幅增长。按照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统计,海洋经济及相关理论科研项目数量大幅度提升,国家也加大了对海洋经济研究领域的资金支持。科技部统计的2019年海洋科研机构R&D课题数达到17 333项,比2015年增加3 558项,课题覆盖海洋基础科学研究、海洋工程技术研究、海洋技术服务、海洋信息服务、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服务等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布的数据显示,近5年海洋科学学科受理申请项目数由每年737项增长到940项,增长幅度超过27.5%;批准资助的金额由每年13 365万元增长到14 389万元,增长幅度超过7.7%;同时水利工程与海洋工程学科受理申请项目数由每年1 302项增长到1 626项,增长幅度超过24.9%;批准资助的金额由每年15 998万元增长到17 826万元,增长幅度超过11.4%。具体数据情况详见表6。
表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面上项目支持海洋学科研究情况
三是支撑海洋经济分析与评估产品。自2015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自然资源部每年联合发布年度《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报告》白皮书,至今已连续发布6期,标准规范了报告中各产业内涵和类型,统一了各沿海地区海洋经济统计和研究口径。2016年11月至今连续5年,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每年在海洋经济博览会上发布年度《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数》,对上一年度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进行综合量化评价,标准为指数报告界定了海洋经济范畴,明确了海洋产业分类。2020年10月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联合发布了我国首个权威海洋经济主题股票指数—国证蓝色100指数,从资本市场角度监测海洋经济发展趋势和景气状态,标准为蓝色100样本空间筛选、海洋产业类别及海洋属性系数判定提供了认定依据。
3.3 标准对海洋经济决策的技术支持
一是应用于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评估与目标测算。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海洋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国务院于2012年、2017年和2021年先后印发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国家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行动纲领,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标准规范了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中的海洋产业名称,明确了海洋产业范围,保证了不同规划版本的衔接性。另外依托标准建立的海洋经济核算体系、统计调查体系,规范获取了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数据,为合理预测经济发展目标、科学评估海洋经济发展状况提供了有力的数据和信息支撑。
二是应用于海洋经济发展政策和指导意见的量化分析。为保证海洋经济、海洋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期间国家先后印发了《关于“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指导意见》 《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标准为编制《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提供了分类基础,并为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提供了标准基础。
3.4 标准在国际交流的影响
在国内发布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国家标准后,在国际上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各方根据标准中定义的海洋经济的概念,提出了蓝色经济,同时对海洋经济与蓝色经济的关系、蓝色经济的构成等问题也开展了广泛研究。
“蓝色经济”作为目前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议题,对海洋和人类未来产生深远影响。2011年11月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在中国成立并在厦门举办了第一届APEC蓝色经济论坛,首次在APEC框架下倡议蓝色经济并开展“促进海洋经济的绿色增长”的研究。此后蓝色经济相关活动与议题在APEC框架内得到了积极响应与推动。2012年在天津举办了第二届APEC蓝色经济论坛,论坛形成了多项共识,并发表了联合主席声明,为里约可持续发展峰会后的亚太蓝色经济发展指出了方向。2014年在厦门举办了第三届APEC蓝色经济论坛,提出了推动工商企业界的积极参与、加强APEC各成员的务实合作的倡议。2016年在海口举办了第四届APEC蓝色经济论坛,论坛主题为“推进蓝色经济合作:路径与实践”。2018年在宁波举办了第五届APEC蓝色经济论坛,论坛主题为“区域蓝色经济发展模式”。历届蓝色经济论坛的举办,把发展蓝色经济的理念散播到各主要沿海国家,世界各国致力于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可持续增长、绿色增长及包容性增长成为各国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