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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提案”
——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的新路径

2022-09-22

协商论坛 2022年7期
关键词:协商办理阳光

所谓“阳光提案”,是省政协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一种理念和举措,即在提案工作中不惧“围观”,主动“曝光”,全方位全过程地实行公开化、透明化,引起更多关注、参与和支持,进而推动提案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背景:从公布立案提案目录开始,逐渐涉向深水区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明了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方位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基本遵循,也对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进入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要更加注重其政治属性、政治功能,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更主动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强调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更鲜明地体现质量标准和质量导向。省政协大力开展“阳光提案”行动,正是这些理论指导下的思维创新和实践探索。

“阳光提案”行动始于2016 年。当时省政协提案管理系统不够健全,沟通渠道不畅,部分委员对自己的提案是否立案、交谁办理、进展情况不清楚。这一情况引起省政协领导与提案委员会的重视和反思,随后从公布立案提案目录开始,坚持小步快走,层层递进,逐渐涉向深水区,实行全面公开。“阳光提案”已经成为一种思维习惯和工作规范,前所未有地提升了提案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满意度和影响力。

成效:把提案工作打造为一种开放式的履职过程

“阳光提案”既包含多节点的信息公开,也包含主动邀请多方面人士参与,把提案工作打造为一种开放式的履职过程,实现更高水平的建言资政和更大范围的凝聚共识。

把提案工作规则置于阳光之下。提案工作制度规定相对完备,省政协努力将有关规则公之于众,征得各方广泛认同、自觉遵从。一是将提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印发给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和提案承办单位。二是通过政协网站、政协App 等宣传平台广而告之,一些重要的规则如审查提案时不予立案的条款、提案质量评价办法等,还直接推送给委员阅知。三是把提案知识纳入委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全员覆盖。四是编印《提案案例选编》,精选部分精品提案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典型案例,逐一点评,从正反两方面提供借鉴参考,强化质量导向。

把提案工作过程置于阳光之下。一是紧贴大局进行选题引导。每年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年初就开始发布提案参考题目,每年发布3~4 批,便于委员准确把握中心工作,充分调研思考。遇有个别重大课题,还直接向有关民主党派或政协委员“下订单”,预约撰写提案。二是按时释放具体工作信息。每年省政协全会闭幕后一周内公布立案提案目录,正式交办后公布每件提案的承办单位,8 月底公布每件提案的办复情况。让委员知情,让公众了解,可随时对提案工作过程进行追溯、“回放”,也是一种无形的监督。三是充分发挥重点提案的示范效应。近年来,我省建立了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制度,每年有30 余位省级领导督办50件左右重点提案。及时公布重点提案题目、督办领导和督办方式,组织宣传督办过程和工作进展,每年第三季度向省政协常委会报告重点提案督办工作情况,较好地实现了“办好一件、团结一片”“办成一件、带动一批”的效果。四是发挥表彰的激励作用。将受表彰的优秀提案全文公布,将先进承办单位的经验做法进行展示宣传,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五是扩大提案办理协商的参与面,实现“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如举办“防范校园非法网贷”提案办理协商时,邀请在校大学生进行视频连线;举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案办理协商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代表走进会场,引导大家有序参与、理性发声,让利益各方充分表达诉求、增进相互理解。2020 年2 月,省政协在政协系统率先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提案办理协商,社会群众可通过外部链接进入网络议政界面,累计有2300 余人次参与,发言140余条。开门协商,有助于更好凝聚共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汇聚起共同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合力。

把提案工作内容置于阳光之下。采取三步走的办法,实现了提案内容和提案办理结果的全面公开:第一步,主动与省政府督查室协商对接,在试点基础上,推动政府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公开提案办理结果的文件精神。第二步,借党务公开条例实施之机,与省委督查室共同推动党群系统承办单位公开提案办理结果。第三步,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提案内容与提案答复文件同步公开,个别不宜公开的要逐一说明原因。提办内容的双公开,使提案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提高了提办双方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有力促进了提案质量与办理质量双提升。近年来,省政协提案办结率保持在100%,提案者反馈不满意的接近于零。

把提案工作成效置于阳光之下。一件提案从撰写到办理的背后,凝聚着政协委员的心血,蕴含着人民群众的期盼,体现着提案承办单位的辛劳。省政协注重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宣传力度,讲好提案故事。组建了多个记者群,随时发布提案工作信息,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有时还直接撰写新闻稿。《人民政协报》数次在头版头条介绍省政协提案工作的经验做法和重要提案办理成果。2019 年,与河南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办了《提案进行时》节目,精选民生热点问题,组织提办双方及有关专家、群众,在电视直播间进行面对面协商。如关于“官方带娃”“城市停车难”“外卖食品安全”“防儿童溺水”等节目,播出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提高了提案的社会影响力。

思考:将“阳光提案”向纵深推进

首先,“阳光提案”体现了时代的要求。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人民政协制度已进入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新阶段。提案作为人民政协履职的重要方式,不应该只在少数人的圈子里封闭运转。“阳光提案”是彰显协商民主制度优势、增强“四个自信”的重要着力点,是强化民主监督职能、提高政协履职成效的重要途径,是广泛凝聚共识、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方式,是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主动适应信息化社会、自觉融入全民媒体时代的有益尝试。从长远看,公开化、透明化、开放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提案工作发展的方向。

其次,“阳光提案”意味着更高的工作标准。把整个提案工作放在强光下,“其过也如日月之食焉,人皆见之”,是非常有挑战性的行动。这要求提案工作必须高度规范化,严格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接受各方监督,提高公正性、公信力;必须追求高质量,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尽量避免失误、减少瑕疵;必须提高敏感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对一些内容可能造成的影响作出科学判断,及时关注舆情发展、作出恰当回应,始终保持正能量、正效应;必须注重时效性,把握好提案工作的时间节点,及时作出安排、推出举措、拿出结果、提出报告。这是一种自我加压、自我革新,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也必将带来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的明显提升。

第三,“阳光提案”仍需要探索改进。省政协正在将“阳光提案”向纵深推进,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信息传递具有单向性,主要是提案工作机构向外发布信息,与提案者的互动不够,未能更好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和能动性。又如提案工作信息发布相对分散,追求即时效应多,而对一些有长远意义的重要提案持续跟踪不够,转化落实成效有限。还有,由于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高,而办公室人手有限,有时会因工作量过大而力不从心。个别兄弟省政协在提案委员会下设督办处,很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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