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术史角度看“古今字”术语的核心指向义*
2022-09-22温敏
温 敏
(汉字文明传承传播与教育研究中心 郑州大学文学院)
提 要 传统语言学研究中,对“古今字”术语的核心指向义存在两种倾向。文章认为“古今字”的立足点和归宿都是异形所记录的同词,其核心指向义有三个:以字释词的训诂意图而非研究汉字孳乳文字演进、记录同词而非义转形变、历时标准而非字形联系。
“古今字”是传统的训诂学术语,在现当代研究中,“古今字”的内涵和外延众说纷纭,未有定论。内涵方面总的来看有两种倾向:一类传承古代的“古今字”观念,认为其内涵义为“记录同一词义的古今不同用字”;另一类则认为自清代王筠起,“古今字”研究已发生转向,“古今字”是文字学术语,讨论文字的孳乳和分化问题。“古今字”到底是文字学概念还是训诂学概念?焦点问题主要有三个:研究的目的是词还是汉字演进规律?记录的词项是否同一?形体相关是否为必要条件?文章认为“古今字”的立足点和归宿是异形所记录的同词,其核心指向义有三个:以字释词的训诂意图而非研究汉字孳乳文字演进、记录同词而非义转形变、历时标准而非字形联系。
1.以字释词的训诂目的而非汉字孳乳
“古今字”术语自汉代产生,就是从具体文献用字出发,以字训的形式沟通古字和今字关系,达到以今释古、注释词义、疏通文句的目的,最终解决字记录的词项问题,落脚点是字词关系。我们选取汉魏、唐代、清代学者的注疏实践和理论表述,来阐明“古今字”用语的训诂学本意。
(1)汉·郑玄
【黄金勺,青金外,朱中,鼻寸,衡四寸】……郑司农云:“鼻谓勺龙头鼻也,衡谓勺柄龙头也。”玄谓鼻,勺流也,凡流皆为龙口也。衡,古文横。假借字也。(《周礼注疏》卷41)
郑玄以“古文某”的形式指论了“衡—横”这组古今字,同时指出古字“衡”是假借字,以汉代通行的本字“横”注释“衡”,“本字”形义统一,使文献中相对难懂的借字“衡”字变得清楚易懂。段玉裁也曾引用。《说文解字·木部》:“横,阑木也。”段注:“……古多以衡为横……《考工记》:‘衡四寸。’注曰:‘衡,古文横。’假借字也。”
(2)魏晋·李登
魏晋李登《声类》指认了“㲻溺”古今字,虽则“㲻”为本字,但已不为当时人所熟知。故以当时之通用借字“溺”来指出二字的同用关系{溺水}。魏晋时期张揖的《古今字诂》也是重要的专书,根据苏天运(2009)的研究,在张揖明确标明“古”“今”的49则材料中,古字今字的关系均为注释与被注释的关系。
(3)唐·颜师古
【海内安宁,兴文匽武】师古曰:“匽,古偃字。”(《汉书注》卷22)
《说文解字·匸部》:“匽,匿也。”段注:“匽之言隐也。”《说文解字·人部》:“偃,僵也。”段注:“《论语》:‘寝不尸。’苞注曰:‘不偃卧,布展手足,似死人。’……凡仰仆曰偃,引伸为凡仰之称。”“偃”由本义“僵卧”引申为“停止”义。“匽”的本义为“隐藏”,在文句中理解不易。“匽”和“兴”相对,在文中使用了本义“隐藏”,“匽”的隐藏义和“偃”的停止义,在这里是等值的。颜师古指出“匽,古偃字”,可能是想以字明义,说明“匽”记录的义项相当于“偃”,从而达到沟通注释的目的;也有可能是因为“匽”已不是常用字,指出其今字“偃”,为了更容易建立字词关联。颜师古用今字“偃”沟通古字“匽”,以字明义,说明“匽”字的词义相当于“偃”,达到沟通注释目的。
(4)清·段玉裁、王筠
汉唐以来的训诂学家经常利用“古今字”术语达到文献注释之目的,并未明确其性质和定义,自清代段玉裁开始有理论上的认识。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谊”下注:“凡读经传者,不可不知古今字。”明确“古今字”的功能之一为“令学者易晓”,“此汉人释经之法”。
【连,负车也】连即古文辇也。《周礼·乡师》“輂辇”,故书辇作连,大郑读为辇。《巾车》“连车”,本亦作辇车……人与车相属不绝,故引伸为连属字。《耳部》曰:“联,连也。”《大宰》注曰:“古书连作联。”然则联、连为古今字,连、辇为古今字。假连为联,乃专用辇为连。大郑当云“连今之辇字”,而云“读为辇者”,以今字易古字,令学者易晓也。(《说文解字注·辵部》)
【槀,木枯也】 “枯槀”“禾稾”字古皆“高”在上。今字“高”在右,非也。凡润其枯槀曰槀,如慰其劳苦曰劳,以膏润物曰膏。《尚书》“槀饫”、《周礼》“槀人”、《小行人》“若国师役则令槀禬之”,义皆如是。郑司农以汉字通之,于《槀人》曰:“槀读为犒师之犒,主冗食者,故谓之犒。”于《小行人》曰:“槀当为犒,谓犒师也。”盖汉时盛行“犒”字,故大郑以今字易古字,此汉人释经之法也。(《说文解字注·木部》)
段氏经常用“古人用某”“今人用某”沟通不同时代的用字,以明词义,总结一般用字规律。
【述,循也】 述、循叠韵。述或假借术为之,如《诗》“报我不述”,本作术是也。古文多假借遹为之。如《书》“柢遹乃文考”,《诗》“遹骏有声”“遹追来孝”。《释言》《毛传》皆曰“遹,述也”是也。孙炎曰:“遹,古述字。”盖古文多以遹为述,故孙云尔。谓今人用述,古人用遹也。凡言古今字者,视此。(《说文解字注·辵部》)
其他还有不少字例明确用字时代,多用“周代”和“汉代”作比,以“后时代”易晓之今字注释“前时代”之相对繁难或非惯用字形,以解决文字障碍。如《言部》“谊”下注:“其威儀字。则周时作義,汉时作儀。”《邑部》“”下注:“如邹下云鲁县古邾国、帝颛顼之后所封之例矣。然则者,许所见古字也;蓟者,汉时字也。”《邑部》“鄦”下注:“谓鄦在颍川许县也。颍川郡许,二《志》同。汉字作许,周时字作鄦。”《邑部》“邹”下注:“周时作邹、汉时作驺者,古今字之异也。”
王筠《说文句读》卷18:“厕,清也。《广韵》引作‘圊也’,此以今字代古字,使人易晓也。”可见其“古今字”的用意也在于明义。王念孙在《广雅疏证》中说:“盖‘古今字’,必以此释彼而其义始明。”据钟韵(2016:72)考察,“王氏父子(王念孙、王引之)的‘古今字’与大多数前人的‘古今字’具有一致性,基本上指称前后不同时代记录同一义的不同字。”
综上,“古今字”在学史上是训诂注释用语,目的在于沟通不同时代的异字同用关系,达到以今字释古字或描写用字现象、展示字词关系的效果。
2.记录职能:同词异字而非形随义变
上起汉魏,下至清代民国,“古今字”一直是训诂用语。据钟韵(2016:145-147)考察,“古今字”自汉唐、宋元明至清功能上发生转型:“汉唐‘古今字’以解释文献为主,宋元明以贮存字形为主,清代以说明用字现象为主。”从学术史角度看,“古今字”无论是沟通古字今字以释读文献、贮存字形增广知识,还是从理论上阐释用字现象和规律,都是以词为中心,即立足点和落脚点都和“词”有关,术语产生的出发点是扫除文献障碍,了解字所记录的词义;而要达到沟通文献的条件自然是“同词”,即古字、今字记录同一词项才能通过字和字的关联达到疏通文意之目的。我们选取汉魏、唐代、清代学者的注疏实践和理论表述,梳理“古今字”的记词功能及相关的用字特征。
2.1 指出“同字”以明“经义”
“同字”即我们现在说的“异字”记录“同词”。因为只有所记“同词”才能达到疏通文献之功。
(1)汉·郑众
根据李运富(2007)研究,较早论述古今字现象的学者是东汉时期的郑众。他最早以“某,古字;某,今字”形式提出了古字今字术语,明确其内涵为“同物同音”,“同物”就是记录同一词项。
【诸侯之缫斿九就,珉玉三采,其余如王之事,缫斿皆就,玉瑱,玉笄】……郑玄注:“郑司农云:‘缫当为藻。缫,古字也;藻,今字也,同物同音。’”(《周礼注疏》卷32)
此例指出古字“缫”、今字“藻”,将古字和当代易晓之今字关联,虽今字是通假字,但已经是社会惯用字,故以今字释古字。指出二字“同物”,通过明确古字、今字的“同词”关系确定古字的记词职能,达到注释词义、疏通文献的目的。
郑众还指认“工与功同字”“古者立、位同字”,“同字”即“同词”,表明某1字的词义相当于某2,关注的是同功能字际关系。
(2)魏晋·郭璞
【郁陶、繇,喜也】孟子曰:“郁陶思君。”《礼记》曰:“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即繇也,古今字耳。(《尔雅注疏》卷1)
此则材料中,“犹繇”二字并无形体意义之间的关系,郭璞用“犹即繇也,古今字耳”说明二者所记同义,即“犹”在《礼记》中也记录{喜乐}义。
(3)唐·颜师古
【已而有娠,遂产高祖】应劭曰:“娠,动。怀任之意。《左传》曰:‘邑姜方娠。’”孟康曰:“娠音身,汉史身多作娠,古今字也。”师古曰:“孟说是也。《汉书》皆以娠为任身字。”(《汉书注》卷1)
此例中孟康曾指出“娠音身”二字同音,而且前代之汉代史书作“娠”,唐代今字作身。前代“某作某”是他所谓的“古今字也”,即不同时代的同音同功能字。唐代颜师古赞同孟说,并以文献用字证明,《汉书》以“娠”为“身”,即《汉书》中的“娠”记录的就是当时代“身”所记录的{妊娠}义,用意也在“娠—身”记录的同词关系。有关“娠—身”的“古今字”关系,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19也可以佐证 :“有娠,书邻、之刃二反。《诗》云:‘大任有娠。’传曰:‘娠,动也。’娠谓怀胎孕者也。《广雅》:‘娠,㑗也。’今皆作身。”
【北州以妥】孟康曰:“古绥字也。”臣瓒曰:“妥,安也。”师古曰:“瓒说是也。妥音他果反。”(《汉书注》卷63)
孟康此例以“妥,古绥字”沟通“妥绥”二字,意为古“妥”字就相当于后代(当时代)的“绥”字,以字和字的古今关系解释文献中“北州以妥”中“妥”记录{安定}这一词项。颜师古赞同孟说,同时援引西晋学者臣瓒补充“妥”记录{安抚} 义,说明“妥”“绥”同词,记录{安定}义。
(4)清·王筠、段玉裁
酉部收酒字,而两字说解大同。则酉酒是古今字,与豆部梪字同。(《说文句读》卷9)
王筠用“古今字”术语表示“酉酒”记录同一义项,曰“说解大同”。《说文·酉部》:“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段注:“宾主百拜者,酒也。淫酗者,亦酒也。”《说文》:“酉,就也。八月黍成,可为酎酒。”段注:“此举一物以言就。黍以大暑而穜,至八月而成,犹禾之八月而孰也。不言禾者,为酒多用黍也。酎者,三重酒也。必言酒者,古酒可用酉为之。”《说文》“酉酒”用声训形式,二字记录都是{酒}。段注指出其存在历时同用关系。
段玉裁“余”下注“余、予古今字”,认为“余予”二字虽“异字异义”,但“主谓同音”,其“古今字”关注异时的同用关系,记录同词{我}。
综上可见,“古今字”术语表示虽“异字”但“同词”,也只有突破不同时代的用字障碍,明确其同词关系,才能疏通文献。
2.2 字序可逆
以“沟通其同”为目的的“古今字”是不同时代的用字现象,决定了其字序的“古今”无定。
(1)植—置,置—植
郑玄、段玉裁曾指认该字组,两位学者的时代不同,指认这组“古今字”的古今字序不定。
【植璧秉珪,乃告大王、王季、文王】孔注:“植,置也。”正义曰:……郑云:“植,古置字。”故为“置”也。(《尚书注疏》卷13)
【置,赦也】 《攴部》曰:“赦,置也。”二字互训。置之本义为贳遣,转之为建立,所谓变则通也。《周礼》“废置以驭其吏”,与废对文。古借为植字,如《考工记》“置而摇之”,即“植而摇之”,《论语》“植其杖”,即“置其杖”也。(《说文解字注·网部》)
郑玄以“植,古置字”指论了“植—置”古今字关系,都记录{放置}义。段氏指明“置”本义为“贳遣”,引申为“建立”。“古借为植字”,即在{树立、建立}意义上,古字常用借字“置”,今字为“植”。《考工记》的“置而摇之”就相当于当时代的“植而摇之”。指认的是“置—植”在记录{树立}上的古今字关系,不过古字今字的关系及所记词项都发生了变化。
(3)線—綫,綫—線
【線,古文綫。】《周礼·缝人》作“線”。《鲍人》同。注曰:“故书線作综,当为糸旁泉。读为絤。”按,線作综,字之误也。絤则郑时行此字。汉《功臣表》:“不绝如綫。”晋灼曰:“綫,今線缕字。”盖晋时通行線字,故云尔。许时古線今綫,晋时则为古綫今線。盖文字古今转移无定如此。(《说文解字注·糸部》)
这是段玉裁对文字“古今”用字转移现象的明确表述。段氏认为“古今无定”,是说“古今字”的“古”“今”并不是指字产生的先后时代,而是指字符使用的时代,关注的不是字义演变与字形孳生的文字产生先后,而是用今时代的字和古字沟通,以疏通文义或探讨文字使用规律。因为不同时代的用字选择不同,所以文字的使用常常会发生变化、转移,汉代“古線今綫”,而晋时则“古綫今線”,字的古今关系逆转变化。
综上,无论是段玉裁的“古今转移”理论,还是郑玄、颜师古、王筠、徐灏等指认的具体字例,都说明古今字是一种“用字现象”,其“古字”“今字”用字顺序可逆,而造字上先后顺序是不可逆的。
3.字际关系:历时标准而非形体关联
3.1 以时代性为标准
上起汉魏、下至乾嘉的“古今字”是以时代性为标准的,我们主要以最早提出“古今字”观念的郑众和对“古今字”进行理论性提升的段玉裁为例来探讨。
(1)郑众、郑玄
【诸侯之缫斿九就,珉玉三采,其余如王之事,缫斿皆就,玉瑱玉笄】……郑司农云:“缫当为藻。缫,古字也;藻,今字也,同物同音。”(《周礼注疏》卷32)
郑众的这则材料辑自郑玄《周礼注》,他明确古字今字“同物同音”,即所记相同,声音相同,唯有时代不同。通过形式上字和字的沟通,达到解词之功效,扫除由于时代造成的理解障碍。由于“古今字”以沟通异时异字的同功能为目标,只要是由于历时原因造成的阅读障碍,都在注释之列。此组“缫”“藻”二字,形体无关,本义无涉。
【宽缓以荼】……荼,古文舒。假借字。郑司农云:“荼读为舒。”(《周礼注疏》卷42)
【夙夜匪解,虔共尔位】笺云:……古之恭字或作共。(《毛诗注疏》卷18)
汉代郑玄指认的“古今字”,也是以“古今”时代为标准,只要是不同时代记录同功能词的现象,都属“古今字”范畴,具体字组中既有形体无关的“荼—舒”类,也有形体上相承增旁、意义上相关联的“共—恭”这类,即今字的属性是分化本字的引申义,在{恭敬}义上构成源本字和分化本字的关系。
(2)段玉裁
清代训诂学发展到高峰时期,段玉裁的“古今字”研究不仅有丰富的具体材料分析,而且有对“古今字”内涵的理论性概括和提升。其对“古今字”的“时代性”标准立论最鲜明,阐释最详尽,如:
【今,是时也】今者,对古之称。古不一其时,今亦不一其时也。云是时者,如言目前。则目前为今,目前已上皆古……古今人用字不同,谓之古今字……(《说文解字注·亼部》)
【谊,人所宜也】凡读经传者,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说文解字注·言部》)
其他还有“主谓同音,古用彼今用此”等语,都清楚表明段玉裁判断“古今字”是以“异时用字”为标准的,不拘于古字今字形体和意义的关联。在具体的训诂材料中,他还以“时代性”为观察点,指实了一些材料的用字时代,如《耳部》“联”下注“周人用联字,汉人用连字,古今字也。”《辵部》“䢦”下注:“大郑以汉人帅领字通用帅,与周时用率不同故也。此所谓古今字。”段氏指认了“联—连”“率—帅”两组“古今字”,分别属于周、汉不同时代的用字,可见其“古今字”观的时代性标准。而且其“古今字”已经从以具体材料为基础,逐步演变成对历时一般用字规律的描写。
3.2 今字形体增繁简化无定
学史“古今字”以时代性为准,其中今字属于累增偏旁的字例很多,是常例,但也有很多属于减省偏旁的情况。如《水部》:“渻,少减也。”段注:“今减省字当作渻,古今字也。”段玉裁指认“渻省”古今字,从造字上讲,应该是“省”在前,“渻”是后起的增旁字,造字和使用顺序并不一致。此类示例如下。
(1)南朝梁·顾野王
【廦】补的反。《说文》:“廦,廧也。”野王案:室之屏蔽也。《仪礼》“人避于束廦南面”是也。《广雅》:“廦,垣也。”今或为辟字……(《原本玉篇残卷》卷22)
此处“廦辟”古今字,记录{墙壁}义,今字属于减省偏旁字。
(2)唐·玄应
【大辟】古文壁、二形,同。脾尺反。《字林》:“辟,法也。”(《一切经音义》卷9)
(3)金·韩道昭
(4)清·王筠
王筠对“累增字”的造字现象和“古今字”的用字现象也多有论及,从造字的先后看,“允”在前,“”在后,“允”本有进义,“”是后产生的累增字,造字上是“允—”先后关系,但从用字上看,构成“—允”古今字关系,今字形体减省。
3.3 “古今字”不拘不避形体相承
在对段玉裁、王筠、徐灏“古今字”的历史评价中,有一焦点为“古今字是否包括(排斥、等同)字形相承字例”,如洪成玉(1992、1995)、孙雍长(1994)、杨舟(2013)认为段玉裁“古今字没有造字相承”关系,赵克勤(1994)认为王筠“分别文累增字就是古今字”,黄圆(2005)认为“王筠把古今字的范围缩小为分别字”,洪成玉(1985)、陈韵珊(1995)、龚家镇(2001)认为徐灏对“古今字”的认识主要是“相承增偏旁字”等。通过“古今字”的类型分析,我们发现学史上不拘也不避这种有形体相承关系的“古今字”。
(1)郑众、郑玄
郑众有关“古今字”的论述及注疏材料一共有6组,分别是“谊—義”记录{仁义}、“几—簋”记录{器皿}、“缫—藻”记录{彩丝绳}、“義—儀”记录{威仪}、“工—功”{功效}、“立—位”记录{位置},有4种类型,如表1所示①郑玄指认字组少,详列字例以示其类,其他学者字例材料来自《历代注列“古今字”辑考》。。
由表1可见,郑众“古今字”以今字释古字,不在于今字是本字还是通假字,是否有形体关系,而是以“时代性”为准,只要因时代差构成阅读障碍,都在注释之列。
郑玄在《礼记注》 《周礼注》《仪礼注》《毛诗笺》等著作中共指称了17组“古今字”,见表2。
表2 郑玄“古今字”类型分析
由表2可见,全然没有字形联系的“通假字—本字”(“本字—通假字”)关系共11组,占比最大。一般来说,本字和通假字之间意义无必然关联,对理解文献造成的障碍最大,所以郑玄多以“本字”释通假字,或以当代惯用的通假字注释古代使用的本字,以沟通文献意义。新增“通假字—通假字”“假借字—假借字”类型,如“耐—能”“能—台”“余—予”,两字形体意义无关,且都和所记词义无关,仅以语音为联系,构成同功能关系,也被列入“古今字”。其中有字形联系的3组,即“攘—讓”“共—恭”“置—植”,没有字形联系的共14组,占郑玄指认“古今字”的82.3%,说明郑玄的“古今字”观念中并不局限于古字今字形体相关。
(2)魏晋·虞翻、孟康
我们选取虞翻、孟康等学者为例,据蒋志远整理的《唐以前“古今字”训注材料汇纂》,虞翻共指认了“矢—誓”记录{誓言}、“熏—閽”记录{守门人}、“封—窆”记录{聚土为坟}、“北—别”记录{分别}等4组“古今字”,无形体相承关系。孟康共指认了“娠—身”记录{妊娠}、“—堪”记录{承受}、“妥—绥”记录{安定}、“觕—粗”记录{大略}、“捔—粗”记录{粗略}、“宓—伏”记录{伏(羲)}等6组“古今字”,其中1组有形体关系。
(3)唐·玄应、颜师古
【娱乐】《字诂》:“古文虞,今作娱,同。”牛俱反。下力各反。《字林》:“娱亦乐也。”《白虎通》曰:“虞乐,言天下之民皆有乐也。”《释名》云:“虞乐,言神还乐也。”(《一切经音义》卷3)
此例张揖《古今字诂》古今字材料辑自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字诂》言古文“虞”今经籍作“娱”,用今本字关联古字,以解古字“虞”所记词义,“虞娱”古今字,语音上都以“吴”为声符,都记录{娱乐}义,列举了汉代文献的古字用例。段玉裁也曾指认。《说文解字·女部》:“娱,乐也。”段注:“古多借虞为之。”《说文解字·虍部》:“虞,驺虞也。”段注:“此字假借多而本义隐矣,凡云乐也、安也者,娱之假借也。”“虞娱”二字并无形体分化关系。
唐代颜师古古今字类型,根据关玲(2009)研究,颜师古《汉书注》中的“古今字”不计重共有139组,古字今字关系类型占比情况如表3所示。
由表3可见,颜师古注列“古今字”类型最多的是异体字和异体字关系,对于同一词位而言都是本字,选取当时代惯用字去注释古字,以扫清时代障碍造成的文献障碍。其次就是本字与通假字,古今字之间也并不存在必然的分化意义和新造形体的关系。开始出现古本字和重造本字这一涉及形体意义关系的类型,共5组,只占3.6%。其“古今字”是以词为中心观察异时用字同功能,以沟通文献。
表3 颜师古“古今字”类型分析
(4)清·段玉裁、王筠、徐灏
自清代起,学者们关注文字的形音义关系,相应地具有形义联系的“古今字”字组数显著提高。刘琳(2007)将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的中古今字以“字形关系”为标准分成了两类:一类是今字、古字的字形有相承关系,一类是今字、古字的字形无相承关系,并且对其中782组古今字进行了类型分析。数据表明,段玉裁虽然主张“古今字”“主谓同音”,但并不回避有形义关联的古今字组,且与前代相比,数量明显增多,而且有形体相承关系的三种类型:假借字和后出本字、古本字和重造本字、源本字和分化本字已经全备。
根据蒋志远(2011:45-62)“王筠所论‘古今字’材料分析总表”,我们对总表中王筠的“古今字”类型也进行了统计分析,其中异体字—异体字48组,本字—通假字23组,同义字—同义字9组,假借字—假借字2组,而源本字—分化本字104组,假借字—后出本字35组,古本字—重造本字23组。
综上所述,“古今字”上起汉魏,下至清代,以沟通文献为目的,以词为基准,研究同一个词在历时上的不同用字现象。李运富(2002)曾将文献系统中的汉字字际关系概括为8种类型,“古今字”是就文献中的同功能用字而言,其分布类型也不外乎此。我们以李运富提出的文献用字字际关系类型为标准,以《历代注列“古今字”辑考》为材料,结合已有学者对唐颜师古,清段玉裁、徐灏的封闭性材料的整理研究,以汉代郑众、郑玄,魏晋孟康,唐颜师古,清代段玉裁、王筠、徐灏为代表,将各个时期中具有形体关系(源本字和分化本字、古本字和重造本字、假借字和后出本字)的字例视为一类,考察“古今字”学史上是否包含“形体相承关系”及这一部分字组的发展变化情况,以考察学史上“古今字”用语的类型特征,统计如下表4。
表4 代表性学者“古今字”材料分析
由表4可见,由于郑众、郑玄、孟康收录字例数量有限,所以字例本身对考察个体学者的“古今字”观念有价值,但其占比只能作为参考。颜师古指认139例“古今字”中具有形体关系的只有5组,占3.5%。而清代有形体分化关系的“古今字”数量大大攀升。总的来说,历代“古今字”类型中,具有分化关系的“古今字”都只是其中一部分,所以“形体关系”“分化关系”不是学史上“古今字”的标准。
4.结语
文章从“训诂目的”“同词职能”“历时标准”三个角度进行学术史追根溯源,针对当今有些学者的观点,总结“古今字”的核心指向义有三:一是以字释词而非研究汉字孳乳文字演进;二是记录同词而非义转形变;三是历时标准而非字形联系。并且历代“古今字”的类型分布和有分化关系的“古今字”类型比率变化表现出了比较明显的时代特点和在沟通文献时的不同倾向和思路。
唐以前的“古今字”类型更多的是异体字之间、本字与通假字之间构成的字组。由于“古今字”观念产生的背景与目的就是解读文献的需要,而历时产生的异体字字形差异较大;另外通假字和所记词义无关,加之时代惯用字的变化,这两者构成了经籍阅读的主要障碍。差异越大,理解越难,“时代差”越明显,就越是注释的对象,这和清代“古今字”占比类型最多的“异体字”和“本字—通假字”也是一致的。
而清代学者指认的具有分化关系的“古今字”数量跟前代相比,比例飙升,说明清代学者更注重字的形音义关系。这种系统观和对理论阐释的追求使他们更多地注意到字的形义关系,同时利用字与字之间的形义关系去沟通字词关系,所以如果说段玉裁在“古今字”术语的使用中主要关注“异字异义”,但不回避有字形关系的“古今字”,那么从王筠开始,有意识地关注和利用字与字的形义关系去沟通文献,当然王筠的“古今字”和“分别文”并驾齐驱,分别探讨通经籍和明孳乳不同的问题。到徐灏的“古今字”,具有分化关系的“古今字”已成为“古今字之通例”。
古今字属于学术史的概念,通过我们的考察可以知道,虽然该用语在历史上的核心指向义是一致的,但所涉及字例的形音义关系类型并不统一。即使是形体有关联的古今字,记录职能仍然是同词,目的为注释,而非研究形随义变的文字孳乳关系。古代学者“古今字”观念不拘形体,但也不避字形相承字例。学史上“古今字”关注的是“同词”,以解经义或经籍用字现象,而非关注其形随义变的“形异”现象。
而在现代“古今字”发展的流变中,有些学者将“古今字”的“沟通功能”转变为“分化功能”,所记词项也由“同词”变成“异义”。我们认为,就现代学术研究而言,应以还原术语历史内涵为目标,不宜在沿用“古今字”这一名称的同时又作出与历史内涵不同的新阐释,增加学术史的混乱。对于那些溢出历史上“古今字”内涵的汉字现象,应从现代学术规范出发,对特定学术内涵赋予专名,实现术语的专名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