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综述
2022-09-21
临汾市共有大小河流200余条,黄河奔流165km,气势磅礴的壶口瀑布如珍珠般璀璨,汾河纵贯161 km,让富饶美丽的临汾谷地成为华夏文明的摇篮。自2016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临汾市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
临汾市始终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始终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始终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解决全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手段,站在践行“两个维护”和对全市人民负责的高度,自觉扛起“河长制”这一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五年来,临汾市设立市县乡三级河长,推行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加大公安协同配合,向基层延伸设立村级河长,探索建立巡河员制度,逐渐形成了“河长+河长助理+河警长+巡河员”的网格化组织体系。目前,全市有河长2 264名,河长助理161名,巡河员970名,河警长195名。市河长办同市检察院联合印发《“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形成多部门同保护、同治理的新格局。五年来,各级河长、巡河员及河长助理、河警长、检察长累计巡河达22.2万人次,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涉河治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河长制六大任务
五年来,临汾市围绕河长制工作任务,紧盯年度目标,细化重点工作,强化河长履职,压实部门责任,全面发力、综合施策,推动年度河长制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一是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力度逐步加大。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着力提升用水效率。全市城市(城镇)中水回用率逐步提高,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地区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二是河流岸线管理保护持续加强。遵循河流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统筹河湖管理和保护规划。按照事权划分和分级管理原则确定河流分级分段目录。完成流域面积1 000 km2以上河流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批,完成流域面积50 km2以上所有河流划界成果的上图及复核工作。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快推进黄河岸线利用项目专项整治。三是水污染防治措施逐步加强。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工业和城镇生活等污水处理,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和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全市国考断面水质全部稳定退出劣Ⅴ类。四是水环境治理力度逐步加大。加强饮用水源地、重要河流源头区、岩溶泉域保护区保护,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和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全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五是水生态修复力度逐步加大。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综合治理,实施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和中小河流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明显,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水土保持和国土绿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六是执法监管合力不断强化。完善河流巡查制度,开展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进“河长+河警长”、“河长+检察长”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形成多部门同保护、同治理的新格局,全面提升河湖保护工作。
三、巩固阶段成果,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创新
五年来,临汾市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河流生态明显改善,主要泉域逐步恢复,在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五年来,临汾市在全省首推巡河员制度、在有条件的县引导设立企业河长、鼓励尝试建立水工程长效管护新模式,在深化河长制改革上也取得一些成效。但当前河流现状与群众期盼的健康河流、美丽河流、幸福河流还有一些差距。比如河流总体水量不够丰沛,多数季节性河流常年无水,灌溉期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岸上雨污合流问题尚未根治,河流水体纳污及自净能力较差,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仍有风险等。
下一步,运城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河长制工作放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再接再厉、久久为功,持续提升全市河流健康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