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认证背景下师范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
——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例
2022-09-17范建玲
范建玲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中心,广西桂林 541199)
社会的进步要求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2018 年,教育部出台《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 年)》[1],标志着教师教育进入质量管理的新时代。同时,师范专业也开始进行认证管理,从原先强调评估院校整体办学质量转到依靠专业质量的诊断和改进,以促进专业内涵式发展,培养新时代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急需的好教师。
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把教学质量管理包含的阶段、环节整合统一起来,对人才培养过程和管理实施体制化、结构化以及持续化的动态调整与监控管理,对教学过程开展督导,进行改进和调整,从而形成任务、职务、权限明确等各方面协调、联动的保障机制体系,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目的[2]。
质量保障分内部质量保障和外部监控。内部质量保障能较好地调动学校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听取学生对培养过程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得到很好的落实;外部监控包括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基础教育学校等利益相关方对教学质量的监督,形成的意见在高校内部商讨解决,消除外部评价与学校的对立,将内外两类监控结合起来,共同为师范生的培养保驾护航。
二、师范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021 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小学教育专业开展了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在专业认证背景下,学校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坚持持续改进,构建了师范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一)体系架构
根据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达成要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行学校和二级单位(教学单位、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两级管理机制,实行学校、二级单位、教研室三级教学质量监控制度,通过教学质量管理职责系统、教学质量目标系统、教学资源管理系统、教学过程管理系统、教学质量监测与改进系统将教学质量的管理和监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细致化、常态化。
(二)体系的运行方式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级单位各司其职,明确各自的质量管理与监控任务。学校侧重目标决策调控,职能部门严格过程管理,侧重组织实施,院系具体落实。各单位在不同层面上提供教学质量管理条件,落实质量监控任务,最终达到整体协调状态。
1.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构
学校为教学质量监控提供政策保证、制度保障及过程规范,以督促、指导教学过程、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的实施[3]。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教学日常管理工作,并通过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将各种资源统一调动为教学服务,实现学校各项教学管理目标。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决策的咨询机构及教学工作指导机构,负责审议学校的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教学改革的修订方案等;教学督导组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对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状况进行研究、检查、督促以及评价,为学校提供教学反馈信息和建议,发挥督教、督学、督管作用;教务处是执行学校教学决策、管理学校教学业务的职能部门,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其他职能部门配合教学管理部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2.院系教学质量保障机构
院系是教学管理、运行、监控的主要承担者,是毕业要求达成的具体落实者。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由院系主任(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副院长)主持院系教学日常管理工作。教学工作的相关改革措施由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指导院系的教学工作,审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规划,审核人才培养方案;教研室组织落实院系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及教学任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3.对专业教学过程的监控方法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出台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办法、课程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和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实施办法,提出教师任课、备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外辅导和作业、课程考核、教学资料等的质量要求,确定质量评价周期,对教学各环节进行规范和监控,保证教学过程有序推进,同时保证及时向专业教学团队及教师个人反馈教学信息,促进教学持续改进,保障毕业要求的顺利达成。
三、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内部监控机制
建设过程化、常态化的质量内部监控机制,是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的内在要求,有助于质量监控更深层次功能的实现,也是全面质量循环管理、持续改进的具体体现。通过质量监控对师范生培养质量进行客观监测与评价,呈现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质量水平,显示缺失的程度,督导存在的问题或短板,通过分析、反馈结果,及时改进实施策略,保证培养质量达成,进而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专业数据进行分析,组织院系、专业教研室教师座谈及在校生座谈,对毕业生及利益相关单位开展调研,根据多方反馈意见,综合分析,设计专业质量标准,由专业指导委员会、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组织论证;并对各环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过程化、常态化的机制建设完善。
(一)健全教学质量管理体系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通过分析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针对各个教学环节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章制度,形成约束机制。
1.信息化应用
对于质量的纠正与改进,客观数据的监测结果比主观判断更加准确、可靠,更具有说服力,而且有利于提升监测工作的效率。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的大数据中心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平台(包括大数据分析与决策预警系统、内部质量保证监测系统)强有力地支撑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
2.一体化考虑
高质量的教师教育应将人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根本的量度标准。高等师范院校在培养师范生时,不仅要考虑职前教师培养的问题,更要考虑与职后教师发展有效衔接的问题。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含有师范生毕业后5 年左右在社会和基础教育教学领域的发展预期,课程设置应体现关于基础教育教师素质与能力的要求。培养单位和基础教育单位应建立协同培养合作机制,形成教师职前培养、职后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协作共同体。专任教师应有职前培养和职后继续进修一体化指导能力。质量保障中要有基础教育学校参与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入职后3~5 年职业发展状况分析。通过质量监控的倒逼作用,反推教师教育一体化建设,使师范生具备终身学习能力和可持续专业自主发展能力。
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小学教育专业为例,按照学校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制度规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如图1 所示。
图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
通过督导评价、同行评教、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手段,产生“教师教学水平评价”结果;通过日常教学检查、“三段”(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教学督导监控、学生信息员反馈等,产生“教学反馈”信息。两者一起进入教学质量目标系统,将综合分析的意见和建议纳入教育质量管理职责系统,产出教学改进方案,改进、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管理制度,达成毕业要求。
(二)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
为了从制度上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定了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具体办法、建立系列规章制度及规范要求,包括督导工作条例、听课制度、评学办法、评教办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教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重点建立的教学管理监控及评价制度有以下9 个。
1.听课制度
建立校系两级听课制度,其中学校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 节,其他校领导每学期不少于3 节。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的领导、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学期不少于5 节,其他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不少于3 节。教师每人每学期不少于6 节。
2.教学工作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教学例会、教学工作会议,听取教学单位反映情况并及时解决,研究和讨论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划、改革措施等事项。每两年召开1 次全校教学工作大会。
3.教学督导制度
学校和二级教学单位建立两级教学督导制度,两级督导根据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要求对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检查、监督与指导。学校教学督导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参加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对学校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状况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反馈教学信息和提出建议,发挥督教、督学、督管作用。
4.教学质量督导与检查制度
学校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要求;学校建立教师教学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系统;学校建立教学检查、督导听评课、管理人员听评课、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学生信息员反馈、毕业生调查等制度。
5.教学信息反馈系统
学校组织有关领导、老师、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代表、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教学质量管理,充分发挥教学综合管理平台、《教学督导组工作简报》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作用,保证教学信息反馈渠道畅通。
6.教学工作评估制度
学校有计划地开展课程建设评估、实践教学评估、专业建设评估、院系教学工作评估等工作,把开展教学评估作为实现宏观教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7.教师和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考核教师和管理人员,实施师德“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与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挂钩。
8.教学奖励制度
对于在教学及管理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院系教师和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9.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对教学事故的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理。
(三)开展教师教学水平评价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教师教学水平评价工作,研究不同评价主体视角下的教师教学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启用多个评价子系统(教学督导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子系统),连通学校智慧教学融合平台、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大数据平台、教学诊断与改进平台等,实现数据共享,构建能够实时采集数据、有适用性的算法、可以直接呈现成绩分析结果的教师教学水平评价系统,对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提供支持。
(四)开展专业教学质量评价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期开展专业教学质量评价,主要包含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及毕业生达成情况评价。评价主体涵盖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在校生;综合采用直接和间接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多样化评价方式以及评价策略。具体评价方式包括网上评价、自评自测、问卷调查、访谈及座谈会等方式,评价结果用于分析目标达成度、发现教与学的短板、调整教与学的策略,作为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重要依据。
(五)开展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依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办法(试行)》《小学教育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毕业要求达成的评价机制,明确面向产出评价机制的“底线”要求,以课程评价为突破,形成持续改进质量机制的“评价—反馈—改进”闭环,见图2。
图2 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流程
四、建立多元外部评价机制
高等师范院校的利益相关方有政府、社会、基础教育学校和师范生,他们都有权利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其中学生是“核心利益相关者”。因此,教师教育质量监控的重要依据是是否满足利益相关方的需求、是否以师范生发展成效为导向、是否重视师范生的满意度等。
(一)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每年跟踪调查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就业质量、专业认可度、就业工作满意度、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性,以及教材和课程设置的满意度、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内容。收集和调查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职业发展、工作适应能力等信息是评估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是否达成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持续改进日常教学的重要依据。院系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反馈机制,从责任机构、跟踪对象、结果使用等方面规范要求,完善教学质量管理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立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社会评价机制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每年为桂林市各小学输送达成毕业要求的毕业生,为基础教育教学提供保障。该校师范类专业建立以用人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等为参与主体的评价机制,促成多元评价的形成。利用各县区教育局招聘会、专业见习研习实习、社会实践的机会以及招生宣传、家长反馈等方式走访、调研和座谈,了解用人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素质、能力的综合评价,征集用人单位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评价结果、反馈信息调整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模式,完善毕业要求,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动适应人才需求的变化。
五、结语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是专业建设诸多模块中的一个,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应用认证理念和标准,在师范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上进行探索,通过校内自评开展自我认证和申报参加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完善专业建设,并且在专业认证的过程中积累理论和实践经验,不断促进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