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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知识产权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为科技企业搭建融资新渠道
——北京市首单专利许可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

2022-09-07刘德培闽南燕中国技术交易所北京10008

产权导刊 2022年8期
关键词:证券化专项知识产权

◎刘德培 闽南燕(中国技术交易所,北京 10008)

2021年12月28日,“中技所-中关村担保-长江-1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正式设立,发行规模3.37亿元。这是2021年4月30日作为北京首单专利许可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中技所-中关村担保-长江-1-10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批储架规模10亿元的无异议函后设立的首期专项计划。作为探索科技成果资本化的新举措,首期专项计划为中关村科学城15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了创新解决方案,搭建融资新渠道。

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新路径

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提到,“我们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需要金融的支持。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知识产权和金融服务的有机结合,是资本要素和技术要素的有机融合。国家政策在宏观层面一直鼓励探索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中提出“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再次提到“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2017年,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从推动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角度,提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试点”。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提出“积极探索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保险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2020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到要设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审慎规范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特别提到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多地政府也相继出台政策红利,给予知识产权证券化补贴及奖励政策,激励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积极性。

在国家政策引导及地方奖补政策红利加持下,根据中国技术交易所(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发布的《中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统计报告(2018—2021)》(以下简称“《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深交所和上交所已设立发行59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规模149.18亿元,为超过800户企业提供了融资服务,平均融资额度约1800万元/户。

交易所知识产权ABS年度发行情况

发挥专业平台服务优势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落地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知识产权和金融服务的有机结合,是资本要素和技术要素的有机融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区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指导和支持下,中国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中技所”)从2020年6月启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研究工作,在对中技所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定位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项目落地,中技所就交易模式、入池企业筛选、贴息政策等,始终保持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深入对接,获得大力支持;同时与券商、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等,围绕交易结构、增信措施、风险控制措施等细节深入探讨,形成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方案。该项目方案中,中技所作为原始权益人,采用专利二次许可模式,以服务北京市科技型企业为重点,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即“一次核准、多次发行”,推动北京市首单专利许可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落地发行。

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技所作为发起机构积极走访对接AA+及以上主体信用评级的增信担保机构;选聘具有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经验的计划管理人、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现金流预测机构等。积极配合计划管理人和项目律师起草、讨论、修改计划说明书等系列储架申报材料,以及资产端和计划端交易文件等法律文件。密集走访调研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制定资产入池标准并执行专利资产筛选与评价工作。主动开展项目路演,联络潜在机构投资者摸底投资意向。

在该项目的交易结构中(参见图1),中技所作为原始权益人,与基础资产对应的科技企业(融资人)基于知识产权开展许可交易,构成债权债务关系,科技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融资款,并按约定支付基础交易形成的许可使用费,形成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原始权益人(中技所)将多家科技企业的基础资产转让给由计划管理人设立的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结构化的设计进行增信。销售机构向合格投资者发售证券,认购成功后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其认购资金作为对价,支付给原始权益人(中技所)购买基础资产。

此过程中,中技所还担任资产服务机构的角色,负责遴选出符合入池标准的优质知识产权标的、评估机构对基础资产提供估值服务、评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提供级别评定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现金流的预测报告、法律顾问起草专项计划交易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全套申报材料经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后专项计划发行设立,资产支持证券在交易所挂牌后,可在合格投资者之间转让。

图1. 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交易结构图

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促进技术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

图2. 知识产权ABS原始权益人类型统计

根据《统计报告》的数据显示,“知识产权ABS的原始权益人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四类。2021年首次出现由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的知识产权ABS产品,全年共发行3单,累计发行规模4.58亿元。”中技所首期发行的3.37亿元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占比74%。中技所作为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机构,在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设计和实施中,始终秉持以下三点“坚持”。

一是坚持筛选优质专利资产,彰显企业专利价值,进一步发挥企业高质量、高价值专利对企业创新发展的保驾护航和促进作用。

二是坚持助力科技企业成长,促进金融与技术要素融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金融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是坚持探索创新与风控规范并重,结合知识产权运营和交易特点,做好交易模式创新的同时,严格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金融安全。

中技所遵循上述“坚持”,通过一对一实地走访科技企业、走进园区开展产品推介会等形式,向企业介绍中技所知识产权ABS的产品架构、产品特色、服务流程、价值专利筛选等内容,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把控政策、引导科技企业盘活知识产权资产、用足用好惠企政策,满足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

首期专项计划在充分考虑企业的融资需求以及对企业知识产权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了期限不同的两层优先级证券架构,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期限选择。首期专项计划为中关村科学城15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了创新解决方案,其中包括5家节能环保企业、7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2家医药健康企业和1家现代农业企业,积极助力北京地区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实现“双碳”目标;同时支持数字经济、医药和现代农业等“高精尖”产业加快创新发展。入池企业中包括4家专精特新企业,对于进一步挖掘北京地区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积极促进技术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北京“两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探索和实践意义。

图3. 中技所-中关村担保-长江-1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设立发行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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