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新消保条例着力新业态化解新问题
2022-09-07黄灵
文·图/本刊记者 黄灵
2022年7月21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消保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总结固化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多年来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积极回应该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新消保条例内容丰富,涵盖了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国家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解决方式、消费环境建设等多方面的内容,为系统推进符合上海市特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涉及民生,汇集民意
为做好修订工作,上海市人大立法相关部门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分送到各区人大常委会、各基层立法点、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政协办公厅、市法学会、市律协、市外商投资企业等有关单位,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了来自全社会不同领域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黄浦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进一步完善新消费领域法律规定,厘清各方主体责任。上海市律协建议:在网络直播活动中,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参与网络直播,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履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基层立法点)建议:第十三条(消费者公平权)第二款增加“消费者对经营者的强制消费行为有拒绝权”的相关表述。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就新消保条例开展监管执法
于广辉代表建议:对于一些新的消费业态,在其发展成熟前,在立法条例里不轻易作规定,但应设置条款,授权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朱自强代表建议:关注互联网线上消费问题,如网红带货、元宇宙虚拟资产等。马列坚代表建议:增加针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的特殊保护内容。郑沈芳代表建议:处理好普通商品消费和特殊形态消费的关系,比如金融消费,建议按照金融领域的规定处理。
据人大相关立法部门同志介绍,此次新消保条例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规定更为全面,“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对如何规范新业态以及动员全社会力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予以了重点关注:诸如市民热议的网红App里的产品测试、好物推荐、经验分享,其可信度如何,哪些是个人行为,哪些属于广告营销?网络经营者是否有广告标注的义务?新业态的消费者有了哪些新的维权规定?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消费者能否据新消保条例维权?公益诉讼能为市民消费维权做些什么?这都是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本次修订中有所回馈的内容。
回应新热点,布局新业态
记者从新消保条例正式颁布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本次《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订,聚焦上海市当前相关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和现实需求,对现行条例中的部分条文作了修改完善,增加了多项新型消费领域的经营者义务以及政府职责、人大监督、消保委的职责与作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消费环境建设等内容。经过本次修订,内容新增24条,修改63条。具体重点布局如下:
首先,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以形成保护合力。新消保条例明确上海市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贯彻实施本条例的工作,并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负责统筹研究决定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政策,协调处理消费领域重大问题;明确上海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明确消保委的法律定位,充实消保委的职责,发挥消保委在社会治理以及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其次,强化新型消费领域经营者的行为规范。为了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对涉及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等普适性条款予以细化的同时,着重对新型消费业态等特殊领域的经营者义务作出特别规制:一是规范盲盒等随机销售经营行为。明确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或者服务分布、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并且鼓励经营者通过建立保底机制等方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对互联网经营者相关义务作出规范。包括经营者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对消费者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规定经营者对竞价排名等互联网广告的依法标明义务,以及对弹出等形式发送广告应当确保可以一键关闭等。三是规定网络游戏经营者对未成年消费者的特殊保护义务。诸如实施身份认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时间、时长、消费限制、内容等要求。四是对网络直播营销进行了规范。明确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对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明确直播间运营者应当标明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跳转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未标明实际经营者的,应当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明确在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时,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五是规定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包括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者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对零售进口商品明示义务等。六是完善金融服务经营者告知义务。要求对于利率、费用、收益及风险等重大信息,使用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方式进行标识、予以说明。此外,新消保条例就完善消费争议解决方式、优化消费环境,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做了规定,并增设“消费环境建设”专章(共7条)。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言人表示,新消保条例颁布后,该局将以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为重点,积极落实相关规定,开展监管执法,加强市场秩序、商品和服务质量等领域的综合监管和治理:一方面,针对盲盒等随机销售、跨境电商、社交电商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坚持“有温度的执法”;另一方面,对涉及“一老一小”的会销保健食品、网络游戏经营者未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以及欺诈消费者、侵害消费者人身权等行为,依托投诉举报,加大监管执法的力度。
加强执法:发挥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作用
早在2018年,上海市检察机关便已首次尝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设立公益诉讼检察官办公室。记者注意到,刚颁布的新消保条例明确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上海市消保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所获得的赔偿金,应当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海市消保委为前款规定的公益诉讼收集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协助。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可以通报市消保委,并可以依法提起相应的公益诉讼。上海市消保委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发布会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陶爱莲表示:当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消费者会因为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或者专业知识不足等原因放弃通过诉讼索赔。这种情况既影响了消费领域的公平正义,客观上也纵容了不法商家的侵权行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消保法赋予消协(消保委)的法定职责,新消保条例明确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消保委将据此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一是为消费者拿回应该获得的赔偿;二是警示、震慑不法经营者,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维护消费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