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教材中专题教学策略初探
2022-09-05郭井生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郭井生 _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高二历史3个选择性必修专题性强,内容新颖,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如何引领学生在高一通史学习的基础上转入高二的专题史学习,提升学生的学科素养水平,是广大高二历史教师关注的话题。本文以高二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教学为例,阐述如何开展专题史的教学。
1.聚焦大概念,搭建结构体系
新的课程标准进一步精选了学科内容,重视以学科大概念为核心,使课程内容结构化。[1]针对统编历史教材内容含量大、课时有限的现实,课标在“教学提示”中强调:“教师在进行本模块的教学设计时,要仔细分析每个学习专题的重点内容、核心概念和关键问题,选择和确定教学重点和难点,采取多种手段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使学生通过对重点内容、核心概念、关键问题的理解,带动对整个学习专题的探讨和认识。”[2]为避免教学中出现重点不突出、知识碎片化现象,选择性必修(一)的教学要重视学科大概念,通过概念间的上下级关系帮助学生形成知识的结构性联系。
具体到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模块,可以从大概念的角度建构专题与模块间的结构关系。由于本模块着眼于政治领域,在古代汉语中,“政”主要指以制度为核心的国家支配行为,“治”则主要指对社会的管理及其成效。“政治”一词的内涵包括了本册书的标题“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而模块中的6个专题反映的正是人类历史上有关国家制度、社会治理相关内容的演进线索,亦是6个大概念。它们分别是政治体制、人事管理、法律与教化、民族与外交、货币与赋税、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换句话说,这6个领域是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结构可通过示意图表示如下:
2.提炼单元主题,确立课时立意
什么是主题?它与专题有何区别呢?从语义分析,“专题”是指专门研究或讨论的题目,“主题”是指研究或讨论的内容的中心思想,在某些情况下两者是可以替换的。但在新课程背景下,专题与主题还是有非常重要和明显的区别——专题的价值在于赋予知识以学科意义,而主题的价值在于赋予知识以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所谓专题,就是能够把若干孤立的事实按一定的观念和逻辑组合在一起的问题。所谓主题,就是能够拓展专题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的问题。[3]简单来说,主题带有价值判断,是对一个单元或一节课重点培育学生的价值认识。
例如,选择性必修(一)第二单元“官员选拔与管理”包含3课,分别是第5课“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与管理”、第6课“西方的文官制度”、第7课“近代以来中国的官员选拔与管理”。课标中的内容要求是了解中国古代官员选拔方式的更迭过程和不同阶段的特征,知道中央集权体制下古代中国的官员考核和监察制度;了解中国科举制与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渊源关系,知道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特点,以及对近现代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影响。[4]依据课标,结合教材,可以提炼出本单元的主题,即官员选拔与管理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以来中西方有着不同的选官制度,且互相影响。古代中国的科举制有效地巩固了中央集权,促进了社会公平,扩大了统治基础。而且,中国自古以来重视对官员的考核与监察。近代以来,中国的科举制深刻影响了英国等国家的文官制度。清末民国以来,中国的选官制度受到西方影响。再具体到第6课“西方的文官制度”,结合课标与教材,可确定本节课的立意为:随着西方国家工业革命、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同时受中国科举制的影响,19世纪,英国率先建立起文官制度,20世纪,西方国家纷纷建立起文官制度,文官制度实现了政治与管理的分离,有利于政府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促进了国家治理水平的提高。如果提炼为一句话,那就是文官制度适应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
再如,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也包括3课,分别是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第10课“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课标的内容要求是: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了解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就。[5]纵向梳理看趋势,横向对比看特点,在综合中西方法律与教化内容和特点的基础上,可将本单元主题确定为法律与教化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在国家治理中缺一不可,二者结合能够更加有效地实现国家治理,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具体到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结合课标及教材,可将本课立意确定为:中国自西周以来特别重视教化,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征,法律与教化相结合,维护了古代中国的王朝治理。如果概括成一句话,即礼法结合是古代中国国家治理的重要特征。
3.梳理教材知识,概括阶段特征
新课程改革提倡培育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但学科核心素养培育离不开具体的学科知识。正如有学者所言,学科知识与学科核心素养的关系,有如砖石木料与高楼大厦。知识作为历史学科基础性的建构材料,重要性不言而喻。素养不是知识,但知识的积累、识记、迁移与运用则是素养的表现。没有一定的历史知识作基础,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等核心素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素养也无从培育、发展与体现。[6]因此,新课程改革下的历史教学同样离不开学科知识,只是它不是着眼于知识的无限扩展,而是在梳理知识的基础上概括阶段特征,形成历史认识,专注于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论从史出,主题的凝练源于阶段性历史知识的梳理和概括。例如,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的主题是“法律与教化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一认识不仅适用于古代,也适用于近现代;不仅适用于中国,而且也适用于西方。它是从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当代中国的法律与精神文明建设等阶段和角度提炼出来的。如果你只看西周时期的国家治理,可能更多看到以礼治国,成文法尚未出现。你以为礼治万能,却不想春秋时期礼崩乐坏,成文法开始出现。在后来的“礼法之争”中,法家思想逐渐胜出,秦国在法家思想治理下日益强大,统一六国,秦朝以法治国,盛极一时。你以为法律“包打天下”,却不想秦朝短暂而亡。汉朝董仲舒“以经断狱”,魏晋时律令逐渐儒家化,礼法逐渐结合,至《唐律疏议》发展到中华法系之高峰。西方没有儒学思想,宗教在其教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结合罗马法、教会法及日耳曼习惯法的基础上发展出了近代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体现的也是法律与教化的结合。
4.探究核心问题,培育学科素养
新课标在教学与评价建议中强调,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需要整体梳理教学内容,把握每个学习专题所涉及的范围、重要史事和核心问题,并将这些核心问题的解决与学生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发展联系起来。[7]笔者认为,这一建议是解决新课程下教学内容多、课时有限矛盾的钥匙,是在新课程下培育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重要途径。
首先是提炼核心问题。核心问题的提炼要依据课标,要配合立意。例如,第14课“当代中国的外交”,课标中的内容要求是了解当代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成就,立意是“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推动中国外交不断取得突破”。因此,本节课的核心问题是分阶段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成就,并探讨其与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间的关联,选择典型事例理解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表现。
其次,要引导学生通过对核心问题的解决。一方面,带动对整节课的学习,另一方面,对核心问题的解决过程就是培育学生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的过程。在“当代中国的外交”一课中,教师可设计探究性问题,比如:“一边倒”与独立自主不矛盾吗?可引用下述材料予以说明:
周恩来同志当时就指出,“一边倒”并非倒向某一国,也不是依赖人家,而是指外交上采取的基本立场,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一边倒”与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并不矛盾,当时周恩来同志主持下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就明文规定“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
——钱其琛《周恩来十六个字教导外交干部》
一方面是史料实证。学生首先会想:这段材料可信吗?教师这时可以介绍一下钱其琛(1928-2017),他长期工作在外交战线,还曾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从他的生平和工作领域可以判断,这段材料虽然是有关“一边倒”外交政策的二手史料,但可信度很高。学生可以学会从作者的时代和工作的领域去判断史料的价值。另一方面是历史解释。如何理解“一边倒”与独立自主的关系,材料实际上已经给出了答案,那就是“一边倒”是中国基于当时的世界局势主动作出的选择,同时作为“一边倒”外交政策的结果——《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也明文规定“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
核心问题的提炼和解决一方面“浓缩”了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又潜移默化地培育了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
5.拓展历史视野,实现贯通关联
选择性必修(一)的教学内容专题性很强,表现有二:一是内容的聚焦性,在政治这一领域又分了6个专题,西方的文官制度、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基层治理、社会保障、社会教化都是之前历史学习中不曾遇到过的新专题;二是内容的广延性,即选择性必修(一)教材采用了中外历史混编,即在同一专题下不仅要了解中国的发展演变,还要了解西方乃至世界的发展演变。这就需要我们在教学中放宽放远历史的视界,一方面注重纵向梳理发展脉络,另一方面还要关注横向间的互相影响和特点比较,不断提升我们的历史感悟,形成深刻的历史认识。
例如,第二单元“官员的选拔与管理”,一方面要梳理中国自古以来的官员选拔制度,世卿世禄-军功、养士-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科举制-学堂选官-公务员-干部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上述过程大体就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官员选拔历程。另一方面还要关注中国科举制对近代西方文官制度的影响,近代西方的文官制度又如何影响了中国,比较同一时期中西方选官制度的差别并分析原因等问题。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们的思维不会仅仅停留在一些知识的表层上,而是从历史的发展中获得感悟,汲取智慧。
再如,第四单元“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因此,本单元一方面要纵向梳理中国自古以来的民族关系和外交关系,西方自近代前夕形成民族国家后,更多表现在外交领域国际法的发展。单就外交关系方面来说,从古代周边国家同中国的“朝贡外交”到近代西方国家侵略中国,中国被迫进入不平等条约的外交,再到晚清、民国时期中国逐渐接受国际法的外交,最后到新中国成立后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大致是中国外交的演变线索。同时,这一历程也与西方近代以来国际法的发展历程交织在一起,比如,教材中讲到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时,作为两次世界大战战胜国的中国,均有着重大贡献,并对近代中国的外交产生了巨大影响。我们也可以去比较同一时期中西方外交政策的不同,比如,古代中国同周边国家为什么会形成“朝贡-册封”体制,而西方国家则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后开创了一系列近代外交原则,这背后有的是中西方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民族特性、经济因素等原因,这样的比较同样可以促进我们的思考,提升历史认识。
“实践出真知”“磨练长才干”。新课程改革下统编高中历史教材的教学,对广大一线教师来说既是挑战,也是开拓新局面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