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视角下审计学人才培养的教学设计与实施
2022-09-05尹海艳
侯 森,尹海艳
(哈尔滨广厦学院,哈尔滨 150020)
一、课程思政视角下审计学人才培养的教学目标设计
课程思政视角下审计学的人才培养应充分考虑审计专业的特点,除知识目标及能力目标外还应设计符合专业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教学目标,根据专业总体思政教学目标并结合审计学专业具体专业课的特点,设计具体专业课的思政教学目标,将专业课的思政教学目标细化至每一次课程中,最终形成单次课思政教学目标。课程思政视角下审计学人才培养的教学目标应从三个层次递进式进行设计,宗旨是能够从总体上把控审计学人才培养的思想政治教育,为教学内容的开发及教学方法的选择明确方向。课程思政视角下,审计学人才培养教学目标的设计需要高校审计学专业课教师与思政课程专业教师合作,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考虑。
(一)审计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教学目标层面
在设计教学目标时应重点克服专业课与思政课的教学目标相冲突的问题,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展开。首先,充分挖掘审计学课程体系中相关专业课蕴含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等思政课教学内容的思政元素,将思政元素进行有效梳理,形成审计学专业课课程思政教学目标框架。其次,调整审计学专业课与思政课的教学进度,保证审计学专业课的思政元素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的呈现能够通向同行,保证审计学专业课课程思政教学目标与思政课程的教学目标协同实现。最后,注重不同专业课与同一思政元素之间的有机分配,注重不同专业课理论知识层次递进与思政主题层次递进之间的内在逻辑, 注重理论课课程思政与实践课课程思政之间的联系等问题,从而构建审计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目标体系。
(二)审计学具体专业课程的思政教学目标层面
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应对每一章节的思政教学目标有所呈现,从教学大纲层面明确章节思政目标能够有效保证审计学人才培养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一贯性、系统性及严谨性。在设计具体思政目标时,首先应充分考虑审计学人才培养的总体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目标体系对于该门课程总体思政元素的确定,将总体思政元素细化至每一章节中,进而确定每一章节的思政教学目标。其次,对每一章节的思政教学目标进行梳理,形成具有一定逻辑性的思政教学目标体系。在形成体系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各章节理论知识的递进性与思政教学目标递进性之间的逻辑;注意思政元素与各章节理论知识之间的契合度,包括分析思政元素的视角与各章节理论知识之间的契合,以及思政元素的主题与与各章节理论知识的契合等。
(三)审计学专业课单次课程的思政教学目标层面
思想政治教育的手段为课堂教学,将专业课程的思政教学目标细化至每一章节并落实至每一知识点,从中挖掘蕴含思想政治教育的元素,以能够有效支撑该门课程思政教学目标体系的构建。在挖掘知识点中的思政元素时需要针对以下几方面加以重视。首先,思政元素的挖掘应基于学生的学情。思政元素的呈现及与知识点的融合需要针对不同学情的学生做出有针对性的调整;对思政元素与知识点的融合应做到描述清晰、利于学生理解,对于该门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应做到可以评价。其次,思政元素的挖掘应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单次课程的思政元素应符合该次课授课时的时效要求,应适合知识点对于思政元素的承载能力,契合课程类型及教学手段。单次课思政元素的确定能够推进单次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的设计,保证单次课思政教学目标的可调整、可实现、可评价。
二、课程思政视角下审计学人才培养的教学内容体系开发
课程思政视角下审计学人才培养的教学内容体系开发应基于教学目标的设计展开,根据递进式的教学目标体系开发具有一定逻辑性、系统性的教学内容体系。教学内容体系的开发应按照“整体—局部”的路径展开,将审计学专业的思想政治元素进行挖掘并堆积,将较粗放的元素进行梳理、整合,形成专业课程的思政教学内容体系并对该体系不断改进优化,落实至每一次课程中。基于教学目标的三个层次对教学内容进行开发,能够有效保证教学目标设计的有效性,能够保证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之间内在逻辑的遵循,保证审计学人才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频出教学成果。
(一)挖掘并梳理审计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元素
高校专业课教师应在思政教师的帮助下展开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的挖掘与梳理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的挖掘与梳理工作应从以下三个阶段展开。首先,初步挖掘思政元素阶段。高校专业课教师结合审计学专业课程特点对思政元素进行挖掘,由于部分课程蕴含丰富的思政元素,而部分课程思政元素比较匮乏,因此需要对挖掘出的思政元素进行初步的模块化整理。其次,模块化思政元素的整理及优化阶段。高校专业课教师要在思政元素挖掘的基础上对初步梳理的模块化思政元素进行进一步的整理。在该阶段需要考虑审计学专业课程体系的内在逻辑,对模块化的思政元素进行系统协调,形成专业课程群思政教学内容体系。最后,将思政元素先挖掘再梳理,从而使审计学专业思政教学内容体系更具有逻辑性,为解决审计学专业课与课程思政两张皮现象奠定基础。
(二)开发具体专业课程的思政教学内容体系
开发单门课程的思政教学内容体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高校专业教师以挖掘出的审计学专业思政元素形成的审计学专业思政教学内容体系为依托,从专业总体层面向单门专业课层面延伸,开发更具象的专业课思政教学内容体系。在这一动态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深化模块化思政元素。按照单门课程思政教学目标对思政教学的要求,明确各理论知识点与各思政知识要点之间的对应关系,在此基础上明确教学重难点,其中还需要考虑专业课理论知识重难点及思政重难点的匹配问题。其次,注重各思政元素间的内在逻辑。思政元素与理论知识的结合需要考虑该门专业课程的具体特点及价值观的体现,在融合思政元素与理论知识点时除了要考虑理论知识点的内在逻辑,还应考虑思政元素的内在逻辑,两者应相互协同融合,形成双线体系。
(三)开发单次课的思政教学内容
单次课程思政教学内容的开发应基于上述单门专业课思政教学内容体系展开,应注重更加深入地挖掘思政元素,注重思政元素与该次课知识点的有机融合等问题。首先,单次课思政教学内容要结合学情展开。在专业课思政教学内容体系的基础上开发单次课的思政教学内容时应充分考虑学生学情,考虑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基础及学习目的等。基于学情对单次课的教学内容更细致地进行挖掘与梳理,对于非重点的思政教学内容应做出适当的取舍,对于重点的思政教学内容应向更深层次延伸。其次,单次课程思政教学内容的呈现更需要考虑有机融合的问题。为使单次课的思政教学内容能够得到有效的呈现,需要在前述深化思政元素的基础上设计理论知识与思政元素的融入点及呈现思政元素的切入点,使课程思政在讲授理论知识时巧妙地发挥作用,达到知识与能力目标是在素质培养的基础之上实现的效果,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三观的同时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学会专业技能。
三、课程思政视角下审计学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选择
课程思政视角下审计学人才培养需要注重教学方法的选择,选择正确的教学方法能够提高教学效能、提升学生的学习体验,引导学生对知识进行深度思考,充分发挥审计学专业课的课程思政对学生价值引领的作用。高校专业课教师与思政教师应相互配合,按照思政内容的性质及特点分别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一)对于抽象、概念性的思政内容可借助专业课知识点将其具象化
在选择教学方法时应注重思政内容在专业课知识点中的呈现力、注重学生的学习基础及生活经验等,在讲授专业知识的同时要引导学生明确专业知识背后蕴藏的思想政治问题,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高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主要运用讲授法,引导学生明确思政教学内容的深刻含义,坚持该思政内容的政治性,在此基础上处理好专业知识与思政内容的逻辑关系,引导学生从思政理论层面信服、从专业课理论层面对该思政内容深度理解。
(二)对于遵守准则、职业道德类的思政内容可在授课过程中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呈现
在授课过程中设置案例,将实务中经常发生的现实问题通过案例的形式呈现,通过分析现实状况引导学生主动意识自我约束的重要性。在立足于实务中的真问题培养学生自我约束意识的同时,还应引导学生明确自我约束的深层意义及自我约束的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正确看待审计职业。参考部分高校“思政五分钟”的教学方法,将规范类思政内容设置成与该节课专业教学内容相关的微小案例,课前组织学生讨论,从而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三)对于家国情怀、职业认同感等精神涵养类的思政内容应运用情境教学法
在授课过程中,结合专业课程中的具体现象将问题延伸,借助多媒体将学生带入相应的家国情怀、职业认同感的情境中,引导学生产生情感共鸣及精神共振。高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采用讲授为主、案例为辅的形式,首先让学生对于一些耳熟的精神涵养能够做到能详,寻找该精神涵养的教学切入点,解析该涵养的深层含义,引导学生向更深层次去思考,深刻领会精神涵养对于人的发展的重要意义,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
(四)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认识并分析审计专业领域问题的思政内容
对于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认识并分析审计专业领域问题的思政内容,应运用研讨式教学或课堂辩论的形式展开。高校教师在立足专业的基础上设置研讨主题或课堂辩论主题,让学生以小组形式展开辩论或研讨,增强学生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明确立场、表明态度并确定应对策略,培养学生敢于批判错误观点,敢于站在理性的角度明确处理方法,培养学生立足专业、树立勇于突破、甘于奉献的理想信念。
四、课程思政视角下审计学人才培养的教学效果评价
课程思政视角下审计学人才培养的效果需要得到应有的保障,建立科学的审计学人才培养评价标准需要充分考虑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效果,因此,应将课程思政教学成果作为首要的评价标准,将学生的发展过程作为重要的评价项目。
(一)审计学专业课程思政的教学评价应基于学生思政学习效果进行设计
首先,对思政知识的学习进行考察。一方面,应注重考察学生对思政知识本身的理解程度;另一方面,应注重立足于专业考察学生对思政知识的理解深度及将两者结合的程度。其次,运用思政知识的能力考察。主要针对审计学专业学生利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应对审计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考察。可以将专业知识与方法结合思政的程度划分等级来确定考察标准。最后,学生素养的考察。主要体现在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的树立及内化情况。课程思政的根本目标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因此对于学生素养的考察,应该作为课程思政视角下审计学人才培养的教学评价核心。
(二)审计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评价应注重学生思政发展的过程性及动态
首先,多个评价主体参与学生思政学习的过程性评价。评价主体应包含同年级的同学、学生辅导员及该门课程专业课教师等。其中,专业课教师应负责过程性考核材料的设计,应包含客观量化式的评价,也应包含主观描述式的评价,且主观描述式评价一定要有对学生短板的描述。其次,采用过程评价为主、结果评价为辅的方式进行审计学专业课程思政的教学评价。专业课的思政考核与思政课的专业考核要明确区分,考核方式不能重叠。因此,专业课的思政考核应注重过程性考核,教师要基于学生的课堂表现,从不同维度对学生思政学习成果进行记录,主要包括学生参与研讨的过程描述、学生撰写章节结课论文的情况,以及参与调查或调研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