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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化与扩充:学生参与大学内部治理的路径探索

2022-09-01周玉容吴葭轲

煤炭高等教育 2022年3期
关键词:决策主体大学

周玉容,吴葭轲

大学治理现代化是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里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民主参与、协商共治为理念,彰显不同主体平等的利益、权利与尊严,注重利益主体对大学公共事务的协调治理,充分体现新时代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现代诉求”[1]是大学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学生作为大学内部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天然拥有治理主体的资格。学生参与大学治理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与其自身发展和大学变革息息相关[2]。学生对大学治理的参与应当是一种适度参与,参与不足或参与过度都会为大学治理现代化带来消极影响。那么,学生应该在哪些领域、以何种途径、在何种程度上参与大学治理成为亟需解决的议题。学生处于大学教育管理系统的神经末梢,掌握着大学基层结构的一手资源与信息。这一系统与生物界生态系统之间具有强大的耦合性,因此应用生态位理论分析学生在大学中的相对位置及其参与大学治理的现状,探索学生对参与大学治理的边界及有效路径,对于实现大学治理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

一、大学治理生态系统与生态位态势理论

1.大学治理生态系统

生态系统就是在一定空间中共同生活的所有生物与其环境之间由于不断地进行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而形成的统一整体。其中生物和非生物构成了一个相互作用、物质不断循环、能量不停流动的生态系统[3]。而大学治理生态系统,一般以党政系统、学术系统、学生系统为主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多个主体之间存在着相同的目标取向,在政策流、信息流、能量流(资金)、物质流(资源)的传导、转化下,相互作用和影响。

校党委以及校务委员会是大学治理生态系统中的焦点,这一群体决定系统中其他主体的构成及稳定性,影响着整个系统的能量流。这两个主体是大学治理的核心决策层,其职能是首先将政策、办学理念与办学思路等信息流输入系统,然后获取足够的经费和资源,促使能量流、物质流更多地流入系统,最后则是结合其他治理主体的民主决策建议,进行决策。其次是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是行政决策参考与决策执行者,他们一方面将信息流传递给其他主体,另一方面通过物质流和能量流的转化和日常的管理、保障来维持整个系统的秩序。教师负责教学和科研中知识流的传输和引导,以及做出学术决策。学生处于系统的基层,需要在学习和实践中掌握知识和技能,完成知识的转化、贮存和能力的积累。学生是大学治理中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他们应当参与行政决策与学术决策。学生在这一系统中所处的实际地位、作用及其与系统内部其他主体的交流互动,对于学生有效参与大学治理存在显著影响。大学治理生态系统及学生在系统中的位置如图1所示。

图1 大学治理生态系统

2.生态位态势理论

生物的生态位不仅包括其占有的物理空间,还包括其在群落中的功能作用及其在环境中的相对位置。根据生态位态势理论,生态位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生物单元的态(资源占有量、能力、智力水平等),是过去生长发育、学习、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与环境相互作用积累的结果;二是生物单元的势,即对环境和所在系统的影响力[4]。学生在这一系统中的生态位就是他们所占有的资源、所处的相对位置、社会关系以及所拥有的能力。“态”就是学生在过去学习、生活中所积累的经历、所占有的资源以及自身的能力;“势”则是学生对于大学内部不同主体以及自身所处系统的影响力和影响程度。

二、参与现状:基于学生生态位的分析

学生在大学治理中的生态位是指所处环境、在治理系统中的相对位置与功能上的结合。要分析他们在系统中的状态,需要了解学生参与的能量流动和资源分配状态,以及与其他主体间的相互影响状况。目前学生在大学治理生态系统中主要表现出生态位定位模糊、适应性不足、影响力式微三个特征。

1.生态位定位模糊

学生生态位在定位上的模糊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外部政策流要求模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指出,学生应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但是,对于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途径、范围、方式等表述较为笼统,在实践上缺乏可操作性。二是内部政策流执行与传导不畅。院校层面的章程也未对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机构、参与人数以及参与过程中的义务或权利等方面做出明确定义,也就无法给予充足的组织支持来培养、引导学生参与大学治理。三是个体能量流不足,学生参与治理缺乏精神驱动与利益驱动。学生多是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才会被动参与大学的治理,学生并未形成主动参与大学治理的普遍共识[5],他们对于自身作为治理主体的认同感较为薄弱。学生的治理行动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但参与治理活动的学生难以产生直接利益,故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利益驱动不强。生态位的模糊导致了多数学生实际上游离于治理进程之外,他们对大学治理的了解较为抽象,对参与治理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也不够熟悉,自然也难以明确参与大学治理中自身所要肩负的责任[6]。

2.“态”的欠缺

大学治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参与治理需要参与者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治理经验,现有治理框架下学生有限的资源供给和经验、能力上的不足,使得他们应有的主体地位受到质疑,也就是“态”的欠缺。

(1)资源供给有限。学生们在大学生态系统中所占有的资源量较为有限,不仅表现在信息获取方面不够畅通,还表现在缺乏相应的培训来支持、引导学生逐步参与到大学治理的进程中。虽然我们经常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但学校在实际治理实践中往往侧重于“管理学生”,而不是引导学生参与。大学在引导和发展学生参与治理这方面实际是缺位的。如果大学期望提升学生的治理意识和治理能力,则有责任通过政策和实践来支持、培养学生的参与能力和意识。

(2)经验能力不足。学生正处于学习知识、积累经验的阶段,其在校时间只有短暂的几年,主要精力聚焦于学业,很难全面把握学校各个方面的现状和发展情况。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实务性的议题,往往超出学生的视角广度;在学校办学定位、战略发展规划以及规章制度的制定等高层事务中,学生更显得站位不够高、视野不够宽、能力不够强。因此,大学也难以在相关事务中为学生放权,导致学生没有“当家作主”的工作体验,缺乏管理锻炼和提高的机会。

3.“势”的匮乏

(1)对大学治理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弱。学生与大学治理的形式多表现为代表参与,主要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等学生组织以上交提案的形式来进行。但是产生的提案并不能完全反映大多数学生的真实意愿,可能只代表少部分学生代表和学生群体的意见,导致提案与广大学生的实际需求脱节。即使提出了有效的提案,其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也不一定能得到重视和有效解决[7]。学校和学生组织之间的有效沟通交流、协同决策机制缺失,学生组织在功能上的弱化导致其已远离对学生利益诉求的表达,逐渐形成一种对于管理层意志的被动反馈。也有一些高校通过学生座谈会、议事会、参议会、听证会等渠道,邀请学生参与并发表意见。这些举措丰富了学生直接参与的渠道,但也存在一些学生群体并不能定期、常态化参与的状况。学生群体并没有被赋予其他主体认可的、同等的参与决策或是实际影响决策的权力,这些举措并未改变学生群体的实际影响力。

(2)对大学内部其他主体的影响较弱。学生参与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他主体对其治理主体身份的认可和接受,缺乏学生有效参与的话语与权力。他们的受教育者身份和大学里的“过客”角色决定了学生参与效能的外在依赖性[8]。现实情况是,学生在大学治理系统中缺少实际参与和决策建议权,成为学术系统与行政系统强势话语权下的弱势群体[9]。学生代表或是学生个体的声音很容易被忽视或淡化。学生并未获得与其生态位相匹配的决策权力,尤其是缺少在学生事务上所应当拥有的相应决策权力。

三、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路径探索

学生想要有效地参与大学治理,就需要占据合理的生态位,从受教育者和被管理者的角色和位置逐渐向评估者、参与者、合作者转变。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路径探索,就要从生态位的分化和扩张上来构筑符合学生特色的生态位并营造相应的“态”与“势”。

1.分化:明晰学生生态位

生态位的分化是生物对环境的长期适应及自然选择的结果。当不同的种群利用同一资源或共同占有某一资源要素时,就会出现生态位上的重叠,产生对生存、发展资源的竞争。不同种群的生态位发生重叠后,它们之间必然会向着不同的空间、不同的生存发展资源、不同的功能分化,使种群之间处于竞争与协调的动态平衡之中。生态位分化,就要从治理规章、参与层次、范围上明晰学生在大学治理生态中的合理位置、参与边界,使学生真正在大学治理中拥有“一席之地”。

完善学生参与治理的制度设计,既要从上位法律来规范、明晰学生参与的边界、限度与实现形式,也要在大学层面结合自身定位和特点积极探索,加强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规章建设。学生不仅要有主体意识,更要有责任意识,划分清楚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责权利,通过规章制度为学生参与留出“一亩三分地”,以此促进学生的整体参与意识。规范的制度环境可以为学生参与提供制度保障,明确学生的治理主体地位,确定学生在大学治理系统中的合理生态位。

(1)参与层次阶梯化。高校可以将学生参与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学生对校内利益相关的事务应享有知情权。获取信息是学生有效参与治理的第一步,大学通过积极分享相关资料消除信息壁垒,使学生了解、熟悉决策过程和方式。二是学生对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享有表达权和监督权。学生通过学生组织或学生代表常态化地参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通过磋商、平等对话等方式来影响决策过程,学校建立学生和其他主体面对面的对话机制,使学生利益被了解和考虑,确保与学生相关的议题能进入决策范围。第三是在能力相匹配的情况下实现学生的决策参与权。高校要建立学生和各主体之间的伙伴关系,通过授权和不同主体之间的协作来形成共同决策并为之负责。

(2)参与范围有序化。学生参与大学治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学生还未成熟到可以单独做出决策,对于大学事务的分析、判断、决策的经验和能力还需锻炼,有必要对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行为进行合理引导和规制[10]。因此学生参与大学内部治理的范围也应当具有明确的适切性。在日常的后勤管理、学生发展与管理、教学与评估等方面学生应当被授权与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做出决策;在利益密切相关的校内事务,如学生事务决策会议、学生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中,做到咨询参与、对话参与、监督参与;在院校战略事务如发展规划制定中,做到常态化的协同参与。学生与其他主体在自身发展和组织目标上有着较高程度的吻合,分化后不同主体之间的生态位并不总是表现为竞争,而是可以在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机制下发挥作用。这种互利共生应该是大学治理生态系统中最为理想的模式。

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阶梯化、有序化的过程如图2所示:

图2 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分化路径

2.扩充:推动“态”、“势”增长

任何生物都有扩充其生态位的潜力,占据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试图对环境产生更大的影响。它们不仅要与当前的环境相适应,还必须拥有与未来可能会遇到的环境相适应的能力,生态位的扩充是生物发展的本能属性。学生在“态”和“势”上的积累较为有限,处于经验和能力相对较弱的一层。但这一相对位置可以通过加强对学生的培养来提升,从而实现学生在大学治理系统中生态位的扩充,推进其生态位“态”“势”的增长。

(1)“态”的拓展:加大资源供给,培育学生治理能力。高校提供适当的培训、支持,对于学生能够专业和有效地参与治理至关重要。具体来说,就是要分配给学生更多的自我管理职权,给予学生组织和学生在权益相关事务中参与的机会。首先,可以聘请一些学生参与到教学质量评估和日常管理工作中,让他们能够同其他工作人员一起共同做出决策。其次,动员学生参与治理,展示学生参与治理的项目和过程,通过以老带新的模式以及专题观摩、项目培训和业务指导等方式来锻炼学生的能力。第三,要为学生提供有意义的激励,对学生参与治理的成果应当予以适当的认可和奖励(如学分、表彰、工资、实习机会),让学生感到作为“伙伴”付出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是值得的。既要激励有能力的学生参与,又要有效地支持他们的持续参与。第四,高校要鼓励学生提升自身的主体意识,减弱学生对其他主体的外在依赖性,使学生将积极参与大学治理视为自己的责任,主动了解自己参与大学治理的权利和义务,为大学治理贡献自己的智慧和价值。大学不仅要在学生手册和网站上明确告知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权利,也要定期组织开展有关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宣传活动。

(2)“势”的提升:协调主体关系,增强学生影响力。大学对于各利益相关者赋权的程度决定了学生在大学中的影响力。学生影响力的扩大,需要大学平衡各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进行适当的增能赋权。首先,大学领导、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应该在治理过程中发展与学生的伙伴关系。伙伴关系指多元化的主体从合作的过程中共同获益的关系。大学领导、教职工和学生应作为各级决策和治理的合作伙伴,共同提高学习和教育质量并共享成果。其次,设立线上线下互动的信息发布和交流平台,促进信息流的公开性、透明性,为学生了解和参与学校决策开辟适当的通道。对信息流的反馈上,大学也要及时做出有效的回应。学校在学生参与的相关会议中经过充分讨论后要给与学生明确的答复,各职能部门也要在规定的日期内对学生提案和诉求做出回应并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案,让学生及时知道他们参与的结果(成果)。最后,大学应当通过政策流来提供正式和非正式的参与程序,使学生权利得到有序表达和运转,扩大学生对大学治理的影响力。大学要为每个学生提供就涉及其自身利益的问题发表意见的机会(平台),确保所有形式的参与都得到重视,学生部分参与学校决策的权利得到保障。例如,在教学中设置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的学生教学代表,参与到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的评估和改进中;在提案中增强学生组织的代表作用,充分反映学生的正常需求;在部分学校事务决策中让学生代表列席甚至拥有一定比例的投票权。总之,高校要让学生权利落到实处,使学生权利得到有序表达和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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