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演变及影响因素分析
2022-09-01黄海蓉蒋伏心
黄海蓉 蒋伏心
一、引言
加快全球价值链合作是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深层次发展的务实选择。一方面,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转变为双方价值链合作奠定坚实经济基础。自1996年中国成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以来,双方经贸关系已从“快速发展”向“提质升级”阶段转变。2020年,中国已连续12年成为东盟最大贸易伙伴国(张晓涛等,2021),东盟则首次成为中国最大贸易伙伴,这是双方首次互为最大贸易伙伴,二者经贸关系的强大韧性日益凸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建立与升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议的生效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等更是为双方深层次价值链合作提供了良好条件和平台。另一方面,复杂的国际环境也是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的“助推器”之一。受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大国战略博弈等因素影响,发达国家竭力鼓励“制造业回流”;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更是让他们意识到医疗用品等制造业的重要性,加快制造业回流速度,叠加各国贸易限制和禁航禁运等措施,致使全球价值链受到严重冲击。尤其是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印太战略对“东盟中心地位”构成前所未有的挑战,更是激发中国突破自身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决心。这种种因素在加强中国和东盟政治安全合作的同时,也使双方以价值链为核心的经贸合作更加紧密。当前复杂国际形势背景下,如何加快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增强价值链合作紧密性,这就需要明晰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到底怎样,演进进程如何,影响价值链合作模式的因素又有哪些。弄清这些问题不仅有助于了解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特征,还有助于为双方积极有效开展以价值链为核心的经贸合作提供参考。
二、文献综述
当前,有关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的文献主要从合作前景向好和合作不确定性两方面进行研究。一类文献认为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前景向好。自CAFTA建成以来,双边货物和服务贸易高速增长(范祚军,2020),即使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贸受到严重冲击的情况下,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却逆势而行,东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崔日明和李丹,2020)。虽然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创造效应有所下滑(蒋冠和霍强,2015),但价值链合作空间却在扩大(陈庭翰和连晗羽,2020)。一方面,中国与东盟打破“低端锁定”局面的迫切需要推动着双方开展价值链合作;另一方面,中国与东盟国家一直保持良好沟通与合作,为双方价值链合作奠定良好制度基础(崔日明和李丹,2020),且中国与东盟共建项目如中老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等也有助于双方价值链地位升级(张彦,2019)。另一类文献认为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仍存在不确定性。受劳动力结构转变、环境保护政策和中美贸易摩擦等自身发展条件和外部环境的约束,中国与东盟参与价值链过程中的经贸活动被严重扭曲。尽管东盟具有承接价值链转移的经济实力和劳动力成本优势,但其劳动力质量、基础设施水平以及物质资本积累还较弱,承接价值链转移仍存在较大阻碍,而且双方价值链合作也具有一定竞争性(冯永琦和黄翰庭,2017),价值链合作不确定性加剧(胡艺和沈铭辉,2019)。
综合现有研究成果,当前以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为主题的文献大多是研究在中美经贸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外部冲击下,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的发展趋势及未来前景。与已有研究相比,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第一,本文将焦点对准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本身,从贸易合作方式、价值链合作形式和价值链合作程度三个维度以及国家和行业两个层面出发,深入考察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的演进历程,发现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以直接和浅度价值链合作为主等,弥补了当前对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研究的空白。第二,本文进一步探讨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演进的内在动因,发现物质资本禀赋差异等因素对不同价值链合作模式的影响各异且存在行业异质性。
三、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的动态演进
(一)指标构建与数据说明
本文借鉴张志明和黄微(2018)的做法,从贸易合作方式、价值链合作形式及价值链合作程度这三个层面出发,分别构建价值链合作和非价值链合作指标、直接和间接价值链合作指标、浅度和深度价值链合作指标来探讨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及其演进过程。
1.价值链合作与非价值链合作指标
一般来说,中间品贸易是两经济体进行价值链合作的主要方式,中间品贸易强度和最终品贸易强度分别反映两经济体间的价值链合作度和非价值链合作度。所以,本文依据中间品贸易和最终品贸易两种贸易方式,将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合作方式划分成价值链合作和非价值链合作模式,分别用价值链合作度和非价值链合作度来刻画,计算公式如下:
(1)
=1-
(2)
2.直接与间接价值链合作指标
根据中国与东盟是否直接开展价值链合作,将价值链合作模式分为直接价值链合作模式和间接价值链合作模式。其中,直接价值链合作模式是指中国与东盟直接进行中间品贸易,间接价值链合作模式是指中国(东盟)利用中间品贸易方式经由第三国与东盟(中国)开展价值链合作。本文用直接和间接价值链合作度来分别刻画直接和间接价值链合作模式,计算公式如下:
(3)
(4)
3.浅度与深度价值链合作指标
Wang et al.(2017)提到对于全球化分工特征非常明显的产品而言,如果一经济体在该产品增值环节创造的增加值以中间品形式出口到另一经济体并被其加工再出口,则认为这两经济体存在深度价值链合作,将这两种经济体的价值链合作模式称为深度价值链合作模式。与此相对,如果一经济体在该产品增值环节创造的增加值以中间品形式出口到另一经济体并被其直接吸收,说明这两经济体之间为浅度价值链合作模式。计算公式如下:
(5)
(6)
4.数据说明
本文价值链合作指标来源于OECD与WTO联合发布的TiVA数据库,鉴于2021年更新的数据库对于相关指标的记录不完整,本文选择的是2018年的TiVA数据库。该数据库记录了2005—2015年64个经济体36个行业的增加值贸易数据,由于该数据库并未涵盖老挝和缅甸的相关数据,所以本文对除这两国以外的其他东盟八国进行分析,并参考李正等(2020)的做法进行行业选取(见表1)。
表1 行业选取
(续表)
(二)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动态演进分析
本部分将从贸易合作方式、价值链合作形式和价值链合作程度三个维度来分析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的动态演进过程。首先,明晰中国与东盟是否以价值链合作为主要贸易方式。其次,双方是否直接开展价值链合作。进一步,中国与东盟是否开展深度价值链合作。
1.贸易合作方式
以价值链合作为主、以非价值链合作为辅是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合作方式,且两种合作模式呈此消彼长态势。由表2可知,除马来西亚、泰国外,其余东盟国家均以价值链合作为主。从时间趋势来看,中国与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的价值链合作度呈较明显上升趋势,与越南、泰国、印尼、柬埔寨的价值链合作度呈较明显下降趋势,与新加坡的价值链合作度相对较平稳。如表3所示,中国与东盟的价值链合作度均在66%以上,随时间推移呈较稳定态势,说明以中间品贸易为依托的价值链合作模式是中国与东盟贸易合作的主导模式,可能是因为中国与东盟在自然资源、产业结构和生产能力等方面差异与优势并存,产业间和产业内贸易均存在较强互补性(李鸿阶和张元钊,2021)。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的数据显示,2000-2017年,中国自东盟进口的中间产品占比为55%—60%,向东盟出口的中间产品占比为60%—70%,中间品贸易一直是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扩大的主要来源。
表2 2005—2015年中国—东盟价值链与非价值链合作度 单位:%
表3表明,中国与东盟在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贸易合作均以价值链合作为主,以非价值链合作为辅。三种产业的价值链合作度均明显高于非价值链合作度,说明中国与东盟在这三种产业上主要进行以中间品贸易为依托的价值链合作。不过,制造业和服务业价值链合作度不高,可能是因为东盟整体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水平不高,例如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的工业和服务业基础薄弱;文莱和印尼主要是依靠油气等自然资源出口带动本国经济,其他工业发展较弱;菲律宾主要依靠大量海外劳工外汇带动本国服务业发展,其国内本身服务业水平不高。从时间趋势看,制造业的价值链合作度在53%上下浮动,农林牧渔业和服务业大致呈下降趋势。
表3 中国—东盟行业价值链与非价值链合作度 单位:%
2.价值链合作形式
以直接价值链合作为主、以间接价值链合作为辅是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的主要形式,且直接价值链合作不断加强。由表4可知,从时间趋势来看,中国与文莱、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的直接价值链合作度呈上升趋势,与柬埔寨直接价值链紧密度有所下降,与泰国直接价值链合作度较为平稳,而间接价值链合作度呈下降趋势。
表4 2005—2015年中国—东盟直接与间接价值链合作度 单位:%
(续表)
如表5所示,中国与东盟直接价值链合作度高于间接价值链合作度,说明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关系较为紧密,这可能是因为:一是中国与东盟地缘接壤,交通较便利,贸易成本较低;二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与升级、各种经贸协议的签订以及中国与东盟“2+7合作框架”等为双方价值链合作奠定良好制度基础,双边贸易壁垒逐渐被打破,为直接价值链合作提供极大便利。农林牧渔业以直接价值链合作为主,制造业以间接价值链合作为主,服务业逐渐由间接价值链合作向直接价值链合作转变。也就是说,中国与东盟的农林牧渔业主要通过直接进出口方式进行中间品贸易,制造业通过第三国间接开展中间品贸易。这可能是因为制造业价值链全球化和碎片化程度较高,同一制造品被多个经济体协同生产出来已成为当前全球生产分工的普遍现象,从而间接价值链合作就成为中国与东盟制造业价值链合作主要模式。从时间趋势来看,制造业直接价值链合作度上升较快,农林牧渔业和服务业直接价值链合作度有较明显上升,而且服务业逐渐由间接向直接价值链合作转变,中国与东盟制造业和服务业价值链合作日益密切。
表5 中国—东盟行业直接与间接价值链合作度 单位:%
3.价值链合作程度
以浅度价值链合作为主、以深度价值链合作为辅是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深度的主要体现,且浅度价值链合作度上升,深度价值链合作度下降。当前,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复杂度较低,在产品价值链上涉及环节较少,一方出口的中间品更多地是被另一方直接吸收,双方价值链合作稳固性降低,价值链链条易断裂。原因可能是中国与东盟以低端价值链合作为主,高端产业链和供应链薄弱(李鸿阶和张元钊,2021)。如表6所示,中国与文莱、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泰国以浅度价值链合作为主,与新加坡逐渐由深度价值链合作模式转变为浅度价值链合作模式。从时间趋势来看,中国与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的浅度价值链合作度大致呈上升趋势,与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的深度价值链合作度大致呈先升后降趋势。
表6 2005—2015年中国—东盟浅度和深度价值链合作度 单位:%
以浅度价值链合作为主、以深度价值链合作为辅是中国与东盟行业间价值链合作的主要模式,且浅度价值链合作度呈上升趋势,深度价值链合作度除制造业外大致呈下降趋势(表7)。这说明中国与东盟互相进口中间产品更多地是满足国内需求,价值链合作链条缩短,尤其是制造业和服务业价值链链条有待延长。服务业深度价值链合作度呈先升后降趋势,可能是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导致服务业深度价值链合作度明显降低。尽管制造业深度价值链合作度呈上升趋势,但其上升幅度小于浅度价值链合作度上升幅度。
表7 中国—东盟行业浅度和深度价值链合作度 单位:%
四、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影响因素分析
(一)模型设定
本文以贸易引力模型为基础,结合全球价值链合作实际特征来构建模型,试图探寻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的内在动因,构建模型如下:
(7)
其中,表示中国与东盟的价值链合作度()、直接和间接价值链合作度(和)、浅度和深度价值链合作度(和)的总称。是本文核心解释变量,表示中国与东盟的物质资本禀赋差异。表示本文控制变量,主要包括:东盟经济规模(ln)、中国经济规模(ln_)、中国与东盟的制度质量差异()、东盟高技术产品出口(ln)、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地理距离(ln)和经济距离(ln)。表示国家固定效应,表示随机干扰项。
(二)变量说明
物质资本禀赋差异。一方面,物质资本禀赋越高,越可能参与价值链中上游生产,反之,越可能参与价值链中下游生产,这使得物质资本禀赋差异较大的两经济体存在价值链合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物质资本禀赋差异过大可能会导致一方因物质资本积累不足难以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来与另一经济体进行价值链合作,也会使得各经济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出现极端化,物质资本禀赋高的国家长期居于微笑曲线两端,低的国家易陷入“低端锁定”困境,容易激化矛盾,阻碍经济体间的价值链合作。本文用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占GDP的比重来表示物质资本禀赋,用物质资本禀赋之差的绝对值来衡量物质资本禀赋差异,数据来源于世界发展指标(WDI)数据库。
经济规模和东盟高技术产品出口。经济规模用国内生产总值(GDP)表示,东盟高技术产品出口与经济规模的数据均来源于WDI数据库,并都进行了对数处理。此外,本文用经济规模之差的绝对值来衡量经济规模差异,以替代经济规模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
制度质量差异。本文借鉴Kolstad & Wiig(2012)、蒋冠宏和蒋殿春(2012)等学者的做法,采用全球治理指标(WGI)数据库中的民主问责权、政治稳定性、政府效率、监管质量、法治程度、腐败程度6个指标的平均值来衡量制度质量,然后利用制度质量之差的绝对值衡量制度质量差异。
地理距离。本文采用法国前景研究与国际中心(CEPII)数据库中的距离数据指标(distcap),表示两国首都之间的地理距离。由于地理距离不随时间变化,所以本文利用地理距离乘以国际平均油价来衡量贸易成本。
经济距离。本文借鉴鞠建东(2012)等学者的做法来构建经济距离变量,步骤如下:首先,鉴于数据可获得性,本文选取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电话注册用户数量和互联网注册用户数量指标,对这些指标取对数。然后,计算中国与东盟共8种指标对数值的几何平均数。最后,对几何平均值取相反数来衡量经济距离。数据来源于WDI数据库。
(三)实证结果分析
1.基准回归分析
本文进行相关检验发现应选择固定效应模型,并对模型进行了异方差、自相关和截面相关检验,结果均拒绝原假设(见表8)。分析如下:物质资本禀赋差异扩大降低了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的紧密性和复杂度,但显著促进间接价值链合作,推动价值链合作多元化。物质资本禀赋差异越大越不利于直接、浅度和深度价值链合作,这是因为中国与东盟主要参与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价值链合作,而劳动和资源禀赋优势的充分发挥需要较雄厚的物质资本积累,所以物质资本禀赋差异越大越可能导致一方难以发挥其要素、资源禀赋优势,进而不利于价值链合作;东盟经济规模扩大不利于直接和浅度价值链合作,可能因为像柬埔寨、老挝等国家工业基础薄弱,物质资本积累较低,劳动力质量有待提升,导致东盟虽然具有与中国开展价值链合作的经济实力,但进行直接和浅度价值链合作仍阻碍重重;中国经济规模扩大有利于直接、浅度和深度价值链合作,可能是因为中国经济规模扩大有助于为东盟经济扩容和市场转型提供市场需求,助推东盟摆脱对发达国家的依赖,进而提升价值链合作紧密度和复杂度;地理距离不显著可能是因为随着运输能力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地理距离对价值链合作的影响逐渐变得微弱,经济距离有助于直接和深度价值链合作。
表8 模型基准回归
(续表)
2.行业异质性分析
鉴于上文分析,中国与东盟在制造业和服务业价值链合作紧密度较低,所以本部分重点探讨物质资本禀赋差异等因素对制造业和服务业价值链合作的异质性影响,以期推动中国与东盟行业价值链深层次合作。
(1)制造业
物质资本禀赋差异越大,越不利于制造业直接和浅度价值链合作。这可能是因为东盟的自然资源禀赋和劳动力成本优势虽然对中国与东盟制造业直接和浅度价值链合作具有一定吸引力,但物质资本禀赋差异越大,会导致东盟物质资本积累越难以充分发挥其自然资源和要素禀赋优势,进而使得制造业直接和浅度价值链合作受阻。中国经济规模扩大显著促进制造业直接、浅度和深度价值链合作,有助于提升制造业价值链合作紧密性和复杂度,稳固制造业价值链合作链条。东盟高技术产品出口不利于制造业直接和深度价值链合作,地理距离会阻碍制造业直接、浅度和深度价值链合作,这与传统贸易引力模型一致。经济距离增加有助于制造业深度价值链合作。回归结果如表9所示。
表9 制造业价值链合作模式影响因素回归
(2)服务业
物质资本禀赋差异扩大不利于服务业价值链合作。由表10可知,中国经济规模扩大有助于服务业的直接和浅度价值链合作,促进服务业价值链合作更紧密,东盟会有更广阔的中国市场作为国内市场的延伸,不过双方服务业价值链合作层次不深;东盟高技术产品出口增加不利于服务业价值链合作;地理距离阻碍服务业浅度价值链合作,促进间接价值链合作;经济距离有助于直接、浅度和深度价值链合作。
表10 服务业价值链合作模式影响因素回归
3.稳健性检验
考虑到物质资本禀赋差异与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本文借鉴马红旗等(2017)、郑乐凯等(2021)的做法,选取物质资本禀赋差异的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利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并控制个体固定效应进行实证检验(表11)。回归结果中Kleibergen-Paap rk LM statistic统计量值为18.862,值为0.000,拒绝了不可识别工具变量的原假设,且Kleibergen-Paap rk Wald F statistic统计量值为20.025,拒绝了弱工具变量的原假设,这表明选取的工具变量合理,回归结果与基准回归一致。另外,将经济规模替换成经济规模差异进行回归,发现结果与上文一致,说明本文结果稳健。
表11 稳健性检验
五、结论及建议
本文首先从贸易合作方式、价值链合作形式和价值链合作程度三个层面出发,试图找出中国与东盟的主要价值链合作模式,然后分国家和行业阐述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的演变过程。最后,本文考察了物质资本禀赋差异等因素对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模式的影响,以期推动中国与东盟进行更紧密、更深层次的价值链合作。
(一)结论
第一,以价值链合作为主、以非价值链合作为辅是中国与东盟的主要贸易合作方式。以直接价值链合作为主、以间接价值链合作为辅和以浅度价值链合作为主、以深度价值链合作为辅是中国与东盟主要价值链合作模式;除制造业以间接价值链合作为主外,农林牧渔业和服务业与总体价值链合作模式一致,其中制造业和服务业价值链合作仍有较大挖掘空间;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整体较稳定,直接和浅度价值链合作度呈上升趋势,农林牧渔业和服务业价值链合作紧密度也在提高。
第二,物质资本禀赋差异等因素对不同价值链合作模式的影响各异且存在行业异质性。物质资本禀赋差异扩大不利于直接、浅度和深度价值链合作,但有助于间接价值链合作;物质资本禀赋差异越大越不利于制造业直接和浅度价值链合作,也阻碍服务业价值链合作;东盟经济规模增加有助于间接价值链合作;中国经济规模扩大有助于制造业直接、浅度和深度价值链合作,推动服务业直接和浅度价值链合作;东盟高技术产品出口增加不利于制造业和服务业价值链合作。
(二)建议
一是加强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合作紧密性,提升双方价值链合作深度。中国与东盟贸易合作虽以价值链合作为主,但价值链合作程度不深,价值链合作链条较脆弱。中国应在利用全球价值链分工特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一带一路”示范效应,积极在东盟国家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一带一路”的辐射作用,并在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等领域积极与东盟国家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和高水平合作,提高双方价值链合作紧密度。东盟国家应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和RCEP协议生效等契机,积极推动中国—东盟区域价值链构建,并充分了解自身优势和要素禀赋条件,努力实现区域价值链上、中、下游的深层次融合发展,增强双方价值链合作黏性。
二是警惕中国与东盟价值链断裂风险,注重制造业和服务业价值链合作。中国应努力实现自身经济转型,引导大型跨国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为中国—东盟价值链合作奠定强有力的基础,降低价值链合作断裂风险。应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具有一定制造业发展基础和技术水平的国家在中高端制造业开展合作,并将其作为支点带动区域价值链合作;与柬埔寨、缅甸等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国家在低端制造业开展合作,完善中国与东盟价值链布局,增强价值链稳固性。深入拓展与东盟国家的服务贸易合作,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将双方贸易竞争关系转化为价值链合作关系,助推东盟经济发展和资本积累,防止物质资本禀赋差异过大,增强制造业和服务业价值链合作的紧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