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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科技创新战略竞争驱动下的全球产业链演变格局与应对策略

2022-09-01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22年4期
关键词:产业链优势体系

张 杰

一、科学判断中美科技战略竞争驱动下的全球产业链分工与贸易体系演化方向

2020—2035年,中国与美国必然全面进入以科技创新竞争为主导的战略竞争阶段。虽然美国会继续在地缘政治、国家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方面持续制造高强度摩擦,也必然会在台海关系、南海地区海洋国土和海洋权益等方面制造摩擦和冲突,但中美之间日益凸显的科技创新战略竞争格局及其带来的未来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主导权,才是影响中国高质量发展模式能否顺利形成以及在愈发复杂的全球背景下谋取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决定性因素。

(一)中美之间持续科技战略竞争催生全球两种科技创新体系的形成

从美国对中国战略定位的转变角度来看,强力维持其在当前和未来科技创新领域与战略新兴产业的全面优势,已经成为美国两党的基本共识。因此,即便中国在2030年前后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规模经济体,美国针对中国的核心优势仍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全球一流大学体系及其隐含的原始创新和基础研究能力等方面独一无二的优势;二是全球布局的金融体系及其隐含的将科技创新转化为全球优势产业体系的独特优势;三是美元的世界货币地位及其隐含的从全球获取铸币税作为维持其全球领先军事体系的财力支撑优势;四是对全球顶级人才的特殊吸引力和最为自由宽松的科研制度体系优势。只要能够充分保持这些核心优势,美国针对中国的全面战略优势仍然可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得以有效维持。

需要高度关注的重大现象是,在中美之间持续进行的科技战略竞争格局的影响下,全球很可能会形成美国主导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共同主导的两种相互隔离式科技创新体系的竞争格局。这是因为:一方面,美国在全球既有的科技创新领域占据主导优势,特别是其在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基础研究和高科技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方面占据全面优势的情况下,美国必然会积极利用这些前沿科技创新优势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优势,以遏制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以集成电路产业体系为例,美国针对中国采取了类似关键生产设备、关键零配件、关键材料、关键工业设计软件等方面的核心产品禁售、强迫产业链撤离中国以及阻止人才交流学习机会等多种形式的全面封锁和遏制策略,阻断中国在全球集成电路产业中的崛起机会,彻底限制中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自主发展能力。随着中国在所有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崛起和发展壮大,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美国针对中国重点产业链的发展空间遏制策略,必然会蔓延到美国占据优势的所有产业体系和科技创新领域。另一方面,美国针对中国发起的科技创新领域的全面遏制和封锁战略,必然会刺激和倒逼中国在所有重点产业链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实现自主可控的应对策略,唤醒和激励中国在基础研究、原始创新、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等领域全面强化自立自强能力。因此,从美国的主动攻击性策略到中国的被动应对性策略,中美之间相互隔离的科技创新体系正悄然形成。进一步地,中美双方在诸多重点和未来科技创新领域中的底层设计架构、知识产权体系、科研成果发布渠道、高端科学研究人才以及工程化产业化自主能力体系等方面,均会展开全方位的全球竞争。由此,美国主导的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共同主导的全球两种相互隔离式科技创新体系之间的竞争格局,必然会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影响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决定性因素。

(二)中美各自主导的全球两种相互隔离式科技创新体系的运行特征

第一,美国必然会利用自身在经济和军事方面的盟国体系,快速构建全面排斥中国的全球科技创新同盟体系和战略新兴产业链体系。事实上,美国利用其在全球产业链的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长期优势,已经在全球布局和组织了基于自身发展利益的同盟体系。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均处于美国创造的全球高科技产业链体系的附属地位,必然会或多或少地参与美国正在构建的全面排斥中国的全球科技创新同盟体系和战略新兴产业链体系。但是,这些国家和地区在中国的当前和未来巨大市场又拥有巨大利益。因此,美国试图主导的全面排斥中国的全球科技创新同盟体系和战略新兴产业链体系,又存在相当的内在利益冲突性、矛盾性和脆弱性,成为中国应对和化解美国同盟体系策略的可能突破口。

第二,欧盟必然会利用中美之间的全球技术体系形成和竞争机会,采取两边迎合策略,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中国的角度来看,要构建不被美国封锁和遏制的全球科技创新体系和战略新兴产业体系,最优的策略就是同欧盟建立更加紧密的发展利益联合体系。2020年末中欧双边贸易投资协议的全面达成,似乎朝着中国设想的目标靠近。然而,不可忽略的是,虽然中国一直在强化与欧盟成员国形成全球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协作分工关系,而欧盟也不会轻易主动构建排斥中国的全球科技创新体系,但是从欧盟整体利益的角度来看,美国对欧盟的重要性在一段时期内仍然高于中国。因此,欧盟仍然有较大概率与美国一起遏制中国的科技创新自主能力和战略新兴产业体系发展能力,强迫中国对欧盟实施单方面的加大市场开放政策,进而从中国获得不平等的贸易和投资利益。

第三,针对中美之间科技创新领域的全面战略竞争格局,全球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必然出现分化、摇摆态势以及遵循国家利益最大化策略。一方面,虽然当前印度挑起了针对中国的领土纠纷,但是其未必会轻易倒向美国的战略同盟体系。印度必然会积极利用中美之间的科技创新战略竞争格局,全面谋取在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方面的主导权乃至部分产业的全球科技创新主导权。实质上,当前印度针对在印经营的中国高科技企业的一系列遏制策略,以及针对从中国进口高科技产品的一系列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政策,是为了替代中国产品在印度国内市场份额,实现构建其国内产业体系和发展自身数字经济产业的一种策略而已。另一方面,巴西、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国绝不会放弃同时从美国和中国巨大内需市场和发展机会中谋利的机会,必然采取同时参与美国和中国各自主导的全球科技创新体系和战略新兴产业体系,从而实现其国家利益最大化。全球的其他众多发展中国家,在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示范作用下,也会采取同样的策略。

第四,从目前的形势看,中国台湾地区更倾向于主动加入美国主导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战略新兴产业体系,逐步摆脱对中国大陆市场的依赖。需要清醒认识的问题是,中国台湾地区当前的经济发展和产业优势是从美国、日本创建的全球科技创新体系中延伸而来,而并非基于中国大陆的科技创新体系。还有观点认为,中国大陆依赖中国台湾地区的高科技产业产品,并已成为中国台湾地区高科技产品的主要销售市场。因此,针对中美之间正在形成的相互隔离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战略新兴产业体系,中国台湾地区更有可能选择加入以美国为主导的科技创新同盟体系,逐步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谋求更多的市场机会,进而彻底摆脱对中国大陆市场的依赖。

二、重新认识全球产业链分工与贸易体系的驱动机制及其对经典国际贸易理论的颠覆性创新

(一)重新认识全球产业链分工与贸易体系的新驱动机制

自20世纪70年代起,由拥有全球垄断科技创新能力和掌握全球产业链核心环节的发达国家跨国公司驱动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成为联结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自由贸易的主要载体平台。按照经典的国际贸易理论,这种以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为主要特征的自由贸易体系,其背后的驱动力仍然是基于发展中国家相对低成本劳动力要素隐含的比较优势。然而,倘若仅仅将以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为主要特征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驱动力,归纳为经典国家贸易理论中的要素比较优势理论假说,可能会落入发达国家故意将实质上主要有利于其攫取全球最大贸易利益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操作和鼓吹成为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发展的话语权陷阱。客观事实是,此轮以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为主要特征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背后的驱动力量有着相对复杂的机制因素。正如图1所展示的逻辑,其背后的核心驱动力量,除了发展中国家的低成本劳动力禀赋比较优势之外,还包含发达国家在全球产业链中长期领先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的绝对垄断优势,以及主要来源于类似中国这样的规模庞大发展经济体自身发展可能带来的全球快速增长的市场规模机会这两个因素。三者共同推动了此轮以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为主要特征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形成和扩张。

图1 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主导的自由贸易体系的内在决定机制

从这三个核心驱动因素的内在逻辑来看,发达国家依赖自身长期形成的全球领先“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优势+企业技术创新自主能力”的三位一体式的绝对创新垄断优势,在自认为发展中国家难以在短期内塑造打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拥有的绝对创新垄断优势的自主创新能力体系的情形下,发起和推动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以中间产品生产贸易和跨国制造投资主导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可以起到“一石二鸟”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发达国家迅速抢占源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全球需求市场空间,既可以为其跨国企业和国际大买家实现全球生产和销售两个方面的利益最大化,也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本土企业利用本土需求市场规模扩张和升级换代空间获取自主创新能力制造障碍。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可以凭借自身在国际贸易理论体系方面形成的创造能力和话语权体系,通过将国际贸易理论研究范式中经济和政治之间密不可分关系的割裂化,故意抽象出追求和维护国家利益在推动全球自由贸易体系中的决定性作用,迫使发展中国家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精心布局的发展陷阱。

然而,既有的经典国际贸易理论忽略了类似中国这样的超级规模经济体,依靠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主导的自由贸易体系可能隐含的独特经济发展机会。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蕴含的政府功能(“看得见的手”)和市场功能(“看不见的手”)合二为一式的经济发展调节功能,始终强调协调在对外开放和自主发展之间的平衡发展关系,为中国构建了全球独一无二、相对齐全的工业部门体系的经济发展基础条件。另一方面,类似中国拥有如此庞大规模和快速升级双重特征的内需市场的超级经济体,存在“本土需求市场引致本土企业创新”机制优于全球价值链低端依附对本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锁定”效应的独特发展机制,在主动利用“看得见的手”积极促进国家创新体系培育和本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激励效应之下,会逐步培育和发展以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优势+企业技术创新自主能力”为主导的三位一体式的自主创新能力体系。在这种情形下,中国自主创新能力体系的培育和壮大,必然会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精心布局的以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主导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及其背后的国家利益分配机制造成本质性的冲击和影响,挑战其在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利益和增长空间。由此,中美之间以科技创新战略竞争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全球贸易格局终将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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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中美之间全面开展的以科技创新竞争为主的国家发展利益博弈,必然会推动既有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解体和重构,并且会对既有的经典国际贸易理论产生颠覆性的影响。事实上,驱动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既有核心力量和决定机制,也会发生难以忽略的重要变化。值得关注的重大事实是,中美之间全面展开的持续性的科技创新竞争,必然驱动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出现碎片化、重构化的重要变化格局,突出表现为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向双边贸易体系(对等贸易体系)或区域性贸易体系转变的重要趋势。本文将之归纳为如下三种类型的变化模式。一是双边贸易体系(对等贸易体系)。针对超级规模经济体,国家发展利益竞争会出现基于商品、服务和投资的对等化原则及贸易附加值核算的对等贸易原则的双边贸易体系(对等贸易体系)。二是局部的自由贸易体系。发达国家出于所谓的帮助最不发达国家的目的,或者对发展中国家潜在市场的觊觎,会形成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大国和小国之间)基于双边市场的自由开放模式,维持一定程度的自由贸易体系。三是区域一体化体系。针对小国之间,相对较低的贸易壁垒和投资自由化会形成区域一体化体系。

驱动机制是指发达国家依靠具有绝对垄断优势的自主创新能力,掌握全球产业链体系中的高附加值核心环节。双边贸易体系(对等贸易体系)的驱动机制,正如图2所示,已经演变为依靠两种核心因素来加以驱动。一种是双方贸易对本国利益的互补性和获利性。由于当前全球主要的超级规模经济体之间的国家发展利益竞争日益趋于以零和博弈为主要特征的格局,“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优势+企业技术创新自主能力”三位一体式的综合能力,愈发成为维持全球超级规模经济体竞争能力的核心优势。因此,能够容纳、维持和推动这些超大规模经济体之间维持自由贸易和投资关系的关键机制,已经越来越向双边国家在全球产业链体系中的互补性和不可替代性方面倾斜,以及在全球创新链体系中的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转移。另一种核心因素是国家价值观的相似性与国家制度的契合性。国家价值观和地缘政治因素似乎越来越成为容纳、维持和推动超大规模经济体之间能否维持自由贸易和投资关系的关键机制。然而,对此驱动机制必须有谨慎的判断和思考。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部分政客认为,中美之间日益凸显的经济竞争关系以及科技创新竞争关系,是由所谓的“自由民主”和“国家权威”这两种不同制度之间的差异造成的。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可以得到的客观判断是,中美之间日益凸显的经济竞争关系,尤其是科技创新领域日益激烈的零和博弈思维竞争关系,不仅仅决定了中美这两个超大规模经济体之间贸易和投资关系的长期摩擦性特征,更是决定了两国价值观体系和制度体系的适宜性、先进性以及未来的演化方向。因此,从这层意义上来看,干扰和决定中美之间当前和未来贸易和投资关系走向的核心因素,未必是两国之间所谓的价值观和国家制度体系之间的差异和分野,而仍然呈现出经济发展竞争关系特别是科技创新自主能力主导格局下的竞争关系。

图2 双边贸易(对等贸易)体系的内在决定机制

从区域一体化体系(局部自由贸易体系)的驱动机制来看,正如图3所示,其主要以依靠区域内各国之间要素禀赋优势的互补性和国家发展利益的共赢性,以及区域内的地缘政治安全性因素和国家利益发展所蕴含机会平衡性的统一体这两个因素来驱动。一方面,区域一体化自由贸易体系之所以盛行的关键因素,不仅仅是中美两个超大规模经济体之间的经济脱钩和科技创新战略竞争格局日趋激烈所造成的以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为主导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解体及其碎片化趋势,进而造成区域一体化体系对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替代,更是全球不同区域板块内普遍存在的各国要素禀赋优势互补性和国家发展利益共赢性这两个关键因素。当前全球主要区域一体化体系主要形成于几个核心大国与一批发展中国家之间,由此体现出大国的领头作用以及小国对大国的利益依附关系。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的各重要区域一体化体系(局部自由贸易体系)的形成,难以避免地会受到地缘政治冲突和安全因素的复杂性影响。但是,不能夸大地缘政治冲突和安全因素在全球范围内各重要区域一体化体系形成中的影响。特别是那些特定区域内的发展中国家,自身就面临着选择一味强调地缘政治冲突还是着重寻找经济发展机会的战略决策平衡。

图3 区域一体化体系(局部自由贸易体系)的内在决定机制

从全球一体化体系(局部自由贸易体系)的驱动机制来看,正如图4所示,其已经演变为依靠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不同环节具有的垄断性创新优势以及一国自身的本土需求规模和层次决定的市场优势这两个核心因素来驱动。需要高度关注的重要事实是,即便当前以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为主导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在中美之间的科技创新战略竞争驱动下产生了瓦解和重构的趋势,但是全球范围内的贸易和投资自由体系仍然会在一定层面、一定范围内维持运行。这是因为,虽然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担忧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持续发展及其背后隐含的自主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可能会削弱西方国家在全球产品的竞争优势及其背后控制和攫取贸易高附加值的能力,进而形成发展中国家和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利益的零和博弈格局,但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之间也存在经济发展利益的零和博弈现象,即在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竞争压力之下,需要将自身的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产品销售到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从而维持自身的国民高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动力机制。因此,在西方发达国家掌握绝对创新垄断优势的高科技产品领域以及发展中国家拥有的资源性产品和绝对低成本优势产品领域,仍然会维持全球自由贸易的运行体系。然而,维持这些领域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决定机制,与已有的驱动机制相比必然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变化是,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低成本劳动力禀赋优势及以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发展为主导的全球需求市场逐步扩张双重决定的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演变为由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环节具有的绝对性垄断创新优势所创造的,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的关键设备、关键零配件和元器件、关键材料以及高科技产品主导的全球生产和贸易体系。另一方面,一国自身的需求市场规模已成为影响全球自由投资和贸易体系的关键因素。针对那些拥有全球最大需求市场规模的经济体而言,逐步具备推动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维持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绝对权力,成为影响当前全球自由贸易体系演化演变的核心力量。

图4 全球仍然会维持自由贸易体系的内在决定机制

(二)高度认识既有国际贸易理论的颠覆性创新

在中美全面展开的科技创新战略竞争的激励效应之下,需要认识到的是,既有的经典国际贸易理论假说也正面临颠覆性的重构挑战。换言之,全球自由贸易体系正在发生根本性的重构实践,从而推动国际贸易理论的颠覆性创新和突破。

首先,国际贸易比较优势正在发生“劳动力要素禀赋优势→产业链综合比较优势→创新链综合比较优势”的演化过程(见图5)。这就必然导致在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决定机制中,发展中国家的低成本劳动力比较优势的重要性正在下降,而一国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优势+企业技术创新自主能力”方面表现出的创新链综合比较优势,愈发成为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决定因素。而且,随着全球科技创新的纵深推进,在生产制造领域发生了“机器替代人”“人工智能替代简单劳动力”的重大结构性变化态势,这就意味着劳动力要素禀赋因素在决定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必然会发生急剧下降现象,而产业链综合优势的地位却有逐步强化的态势。然而,需要额外关注的基本事实是,仅仅依赖产业链供应链分工体系构建的产业集群式竞争优势,或者依靠工业部门齐全的产业体系式竞争优势,本质上仍然属于低成本类型的比较优势。倘若一国的产业链背后缺乏“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优势+企业技术创新自主能力”三位一体式的创新链比较优势支撑,尤其表现为既缺乏全球前沿的基础研究能力,也缺乏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突破能力,更缺乏全球技术领先的高科技跨国企业,那么该国的产业链优势仍然具有脆弱性和不确定性风险。因此,这就必然促使三位一体式的创新链比较优势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核心比较优势的来源。

图5 全球自由贸易比较优势的演变格局

其次,国际贸易比较优势正在发生“供给侧优势→需求侧优势”的演化过程(见图6)。在经典国际贸易理论中,劳动力禀赋蕴含的低成本比较优势以及产业集群蕴含的外部规模经济比较优势,是决定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主导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关键因素,二者均是从一国的供给侧所拥有的低成本比较优势来定义和归纳的。在全球经济增长空间相对有限的前提下,包含一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及其背后隐含的一国本土内需市场规模优势,却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决定性优势。然而,供给侧和需求侧优势之间具有比较复杂的相互影响关系。一方面,一国的需求侧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是构建在本国的供给侧优势之上。在一国的经济处于起飞阶段或中等收入阶段,供给侧生产部门的扩张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推动一国消费市场的扩张和升级换代,即“供给引致需求”乃至“供给决定需求”。另一方面,依据“需求引致供给”乃至“需求决定供给”的影响机制,在一国经济发展进入高收入阶段之后,需求侧力量成为维持一国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动力机制。这其中的机理是,在一国的需求侧所表现出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决定的一国内需市场规模前提下,需求侧力量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内需市场规模隐含的内部规模经济及其背后的成本优势,并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内需市场规模隐含的外部规模经济及其背后的成本优势。更为重要的是,针对那些处于先发地位和领先地位的发达国家而言,“需求引致创新”的独特机制可以使其利用自身经济发展所蕴含的中高收入群体对高价格的科技创新产品的消费能力和偏好特征,依靠内部的“企业巨额创新研发投入→本国高端消费市场→企业巨额创新研发投入收回和补偿→企业持续进行巨额创新研发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积累和形成科技创新能力体系优势,进一步塑造和强化自身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优势+企业技术创新自主能力”三位一体式的创新链比较优势。在这种情形之下,“需求引致创新”机制就必然会成为决定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的核心因素。

图6 全球贸易比较优势由供给侧优势向需求侧优势的转变格局

综合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的基本判断是,经典的国际贸易理论强调的成本优势和资本优势,正在被垄断性创新优势或唯一性创新优势以及需求市场优势逐步替代(见图7)。一方面,拥有不可替代性的创新产品成为决定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核心力量。“谁生产便宜”的重要性下降,而“谁能唯一生产”“谁会唯一生产”的重要性逐步上升,“低成本产品生产能力”会被“唯一性产品生产能力”替代。其中,创新研发的绝对领先和产业链关键产品的垄断性以及研发和生产的唯一性,成为掌控和推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和贸易体系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基于垄断性创新能力的产品,包括关键设备、关键零配件和元器件、关键原材料等领域的中间产品,成为推动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关键力量。另一方面,拥有和掌握全球规模最大或增长最为迅速的内需市场,也成为决定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关键力量。正如前文所述,针对全球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快速增长的内需需求市场的占据战略,是西方发达国家推动全球价值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主导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形成的重要动机之一。换言之,谁拥有全球最为重要的内需市场,谁就将不仅仅是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主导者,也是利用自身的“需求引致创新”机制获得垄断性创新优势或唯一性创新优势的重要参与者。

图 7 全球贸易比较优势的转变逻辑

三、全球两种相互隔离式科技创新体系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复杂性影响与应对途径

(一)全球两种相互隔离式科技创新体系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可能带来的复杂性影响

第一,限制了中国利用既有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实施价值链升级的空间。中美之间在较长时期内持续进行的科技创新战略竞争格局,必然会对中国全面深度参与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产生碎片化和重构性的影响。其中,最为主要的影响,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为了遏制中国科技创新自主能力的全面提升,阻断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向研发投入密集度较高、人力资本密集度较高和附加值较高的高端环节升级的活动,试图以同盟体系的方式将中国压制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科技创新能力相对较低的低附加值环节,进而限制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和机会。因此,在中美之间持续性的科技创新战略竞争引发的全球两种相互隔离式科技创新体系的形成,实际上会在相当程度上对中国的本土企业切入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和创新链体系中的高端环节产生阻断效应,从而限制中国利用现有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从中等收入国家发展为高收入国家的空间和机会。

第二,削弱了中国利用外部创新合作网络体系促进科技创新自主能力提升的机会。创新是第一动力。中国经济正处于由要素粗放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关键时期,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决定中国经济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模式的关键因素。观察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一个重要的外部条件就是其能够通过西方发达国家构建的全球创新合作网络体系获得基础创新知识和生产技术积累,依靠技术购买、人才培养、企业合作、创新合作、“进口中学习”“出口中学习”和“干中学”等渠道,实现了从模仿创新到自主创新过程的顺利转变,进而奠定了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的特定关键环节的唯一性研发或制造能力。最为典型的案例是,中国台湾地区利用早期在美国高校学习的科技人才和美国硅谷工作的专业人才回流,创办了集成电路生产制造企业及其相关产业链体系,通过模仿创新和技术引进等多种渠道,由原始设备制造商(OEM)顺利实现了向原始设计制造商(ODM)转变的价值链升级过程。更为重要的是,其在集成电路这个重要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在生产工艺研发和制造环节积累和创造了唯一性优势,进而成为集成电路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参与者之一,以及西方发达国家无法隔离和排斥的全球科技创新合作网络体系中的参与者。然而,由于中国在类似集成电路这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任何特定环节,并未依赖自身的长期研发能力积累和创造形成特定的唯一性优势,导致中国重点产业链的发展面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卡脖子”式的限制和遏制。这进一步阻断了中国利用全球创新合作网络体系实现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机会和空间,加大了中国在短期内实现科技创新自立自强的成本和难度。

第三,激化了中国的科技创新自立自强战略和深入推进对外开放战略之间的矛盾。深入推进对外开放战略,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坚持的基本国策。在中国经济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之后,深入推进对外开放的战略价值更加突出,演变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任务。然而,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针对中国实施的科技创新遏制策略,以及中美之间正在形成和各自主导的相互隔离式的两种全球科技创新体系的背景下,中国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实施科技创新自立自强的发展战略。这就迫使当前的中国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加快科技创新自立自强和深入推进对外开放之间的战略矛盾,从长远角度来看,这会削弱中国对全球经济发展的溢出效应和辐射力,进而削弱中国的软实力。中国不能因为美国实施的一定程度的经济脱钩和科技创新隔离策略,就被迫放弃参与推动全球以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和贸易主导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相反,中国更要以最大的智慧,化解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针对中国打造的科技创新隔离体系。中国无需在全球所有产业链的所有环节均实现科技创新的自立自强,倘若这样做的话,就会迫使中国更快地与全球其他国家实现相互隔离式的发展局面,使得中国经济体系游离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之外,进一步削弱中国经济增长的内外环境优势。中国的最优博弈策略是在全球既有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有些关键环节,打造全球领先式的、唯一性的、持续性的科技创新自立自强能力,进而通过构建“谁也离不开谁”“离开中国全球产业链就运转不下去”的“相互制衡式”的博弈均衡格局,稳定和促进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主导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诱使中国落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精心布局的科技创新陷阱。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既需要中国迅速扩张和即将升级成为全球第一大规模的本土内需市场来维持其高科技产品销售市场和经济增长,又要提防中国自主创新能力的跃升削弱其高科技产品销售市场空间和经济增长能力。由此,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针对中国的最优博弈策略是,既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与中国的以产品贸易关系为主导的经济相互依赖关系,又在很大程度上构建与中国科技创新体系相割裂的全球科技创新合作网络体系。然而,中国的科技创新自立自强战略应避免落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精心布局的科技创新陷阱。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利用与其同盟国家在全球重要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形成的创新链网络合作体系优势,既可以降低各国的创新研发成本,又可以取得“1+1>2”的网络合作效果,从而显著增大了中国企业的创新研发成本,迫使中国的政府和企业针对这些“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的前期巨额研发投入,难以通过全球产品市场的竞争性销售来获得回收和补偿机会,从而严重抑制了中国本土企业在重点产业链进行前期巨额研发投入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即便中国各级政府或本土企业依靠自身的前期巨额研发投入,在“卡脖子”的关键设备、关键零配件和元器件、关键材料和关键工艺等领域取得了全面突破,发达国家企业也会通过采取较大幅度降低产品销售价格的竞争策略,掐断中国本土企业前期巨额研发投入的回收和补偿机制,进而从根本上摧毁中国本土企业利用“本土需求引致创新”机制的良性循环发展路径。

(二)中国的可能应对途径

第一,针对中美这两个超大规模经济体系之间以对等贸易为主要特征的竞争格局,要清晰地认识到中美之间持续性巨额贸易逆差的形成,实质上是美国的跨国企业和国际大买家在全球范围内利用各国要素禀赋重新布局生产格局、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必然结果,是黄金美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美国长期不合理发行美元纸币的必然结果,也是美国在基础研究领域和重点产业链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拥有全球领先科技创新能力的必然结果。因此,美国针对中国提出的对等贸易新思维,以及针对中国全面发起的科技创新封锁和遏制策略,本质上均反映出美国维持全球第一大规模经济体系和保持科技创新绝对领先优势的霸权主义思维逻辑。由此,中美之间双边贸易规模的相对收缩以及二者之间相互隔离式科技创新体系的形成,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难以避免。为此,中美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的博弈重心就在于:一是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规模能否尽快超过美国、何时能达到美国的两倍;二是中国的基础研究投入规模和研发经费支出规模能否尽快超过美国;三是中国在跨国高科技企业数量方面能否超过美国;四是中国能否在重点产业链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实现全面突破。只有中国的经济整体实力真正达到与美国的均衡博弈态势,全球自由贸易体系才可能重新启动。

第二,针对与中国利益休戚相关的区域一体化体系,这是中国得以维持以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为主要特征的自由贸易体系的主阵地。在成功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订和实施之后,中国至少在东亚区域内拥有了一片遵循相对自由贸易规则的根据地,也拥有了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话语权。特别是日本和韩国的加入,说明这两个美国的同盟国在追求自身国家利益方面的相对独立性,同时也深刻说明日本和韩国利用自身在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垄断性创新优势和唯一性生产能力谋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机。然而,RCEP的运行仍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美国针对中国发起的科技创新遏制和封锁策略的影响,且中国在RCEP内并不拥有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垄断性创新优势和唯一性生产能力,使得RCEP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在RCEP的刺激下,全球其他区域板块内的区域一体化体系也必然会加快制定和实施,这就为中国参与其他区域板块内的区域一体化体系创造了机会。只要是愿意容纳和接受中国参与的其他区域一体化体系,中国均可以积极参加的姿态加以应对,而不能陷入仅仅重视亚洲区域板块的区域一体化体系。

第三,针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主导的收缩型全球自由贸易体系,正如前文所述,发达国家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关键环节拥有垄断性的创新优势和唯一性的生产能力,迫切需要将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产品销售到全球市场,特别是要占据类似中国这样新兴大国的国内市场,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跨国企业前期巨额研发投入→占据全球高端消费市场需求→企业前期巨额研发投入的最大化回收和补偿→跨国企业持续性巨额研发投入”的良性循环发展机制,进而阻断类似中国国内处于创新追赶阶段的本土企业实现依靠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超越发达国家领先企业的空间。基于此,以产业链供应链为主导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即便受到中美这两个超大规模经济体之间的科技创新战略竞争影响而发生了相对收缩的现象,仍然会在一定范围、一定层面内维持运行。有鉴于此,中国当前的发展任务是,尽快培育和提升中国本土高科技跨国企业在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垄断性创新优势和唯一性生产能力。客观事实是,中国在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拥有的垄断性创新优势和唯一性生产能力相对越多,全球以产业链供应链主导的自由贸易体系的运行体制才能更加稳固。换言之,是全球各国在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拥有的“相互制衡式”“相互兼容性”和“互利共赢式”的垄断性创新优势和唯一性生产能力,决定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分工、投资、研发和贸易主导的自由贸易体系的生存空间和未来走势,决定了美国利用科技创新霸权削弱全球自由贸易体系来维持自身独一无二经济霸权意图的穷途末路。

四、中国的应对策略与具体建议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针对中美科技创新竞争驱动下的全球产业链演变格局的总体判断是:当前,中美之间的战略竞争逐步爆发和聚焦于科技创新领域,美国必然会主动利用其主导的全球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形成的经济竞争优势及其背后形成的盟国利益体系,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体系中,全方位地展开针对中国的技术封锁和遏制策略,从科技创新自主能力方面彻底削弱中国赶超美国的综合能力。这就必然造成全球会以较大概率形成美国主导的科技创新体系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共同主导的科技创新体系的分野和竞争关系格局。为此,中美双方在诸多当前和未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体系中的底层设计架构、知识产权体系、科研成果发布渠道、高端科学研究人才以及工程化产业化自主能力体系等方面,必然会展开全产业链式的、全创新链式的全方位竞争。在全球已经正在形成的两种相互隔离式科技创新体系的复杂格局下,中国必须充分利用自身的全球第一大规模市场优势来尽快培育全创新链式和全球产业链式的自主创新能力体系,主动通过打造与欧盟、东盟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创新链、价值链和供应链的互利共赢体系,以“集体”对“集体”与“利益同盟”对“利益同盟”策略,捍卫和维护中国的国家发展利益。

第一,要清醒地认识到,中美之间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展开的持续性科技创新战略竞争必然导致各自主导的相互隔离式的全球两大科技创新体系格局的出现。针对此重大变局,构建以自身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为支撑的全球科技创新体系及由此催生的战略新兴产业体系中的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协同能力,已成为2020—2035年中国的核心发展战略。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在构建自身主导的全球科技创新体系及其催生的战略新兴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体系的最初过程中,难以争取到全球其他重要国家的参与,需要充分做好采取孤军奋战发展策略的准备。更为关键的是,全球科技创新体系的主导权,不仅仅在于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集成生产制造能力,也在于战略新兴产业体系中的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协同能力,更在于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持续领先能力。而后者愈发决定前者的综合优势能力。因此,中国必须尽快在这些领域内全面布局,同时推进,不可存在偏向或侥幸心理。

第二,中美之间会长期维持竞争领域扩大而合作领域有限主导的局面,而这种特殊的“竞合”关系将主导中美之间今后一段时期内的战略竞争格局。今后中美之间的长期“竞合”关系,是指美国针对中国的科技创新及其产品全面封锁和遏制,而扩大美国高科技产品在中国市场份额的复杂关系,从而阻断中国国内的本土高端市场需求支撑中国高科技跨国本土企业的崛起和发展空间。中美两大超级规模经济体之间“竞合”关系的重点走势和内在特征,成为影响全球以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和贸易体系主导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相对收缩和区域一体化体系逐步盛行的决定性力量。由此,需要冷静判断的客观事实是,美国针对中国发起的相互隔离式的全球科技创新同盟体系,并不是针对中国经济和市场实施完全“经济脱钩”策略,而是谋取针对中国市场的单边开放优势,抢占中国的高端需求市场。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一方面,在中美科技创新脱钩态势难以避免的情形下,中国应以“对等开放”原则作为双方的谈判博弈和利益竞争基础;另一方面,中国要积极推动和参与全球各区域板块的区域一体化自由贸易体系,在维持RCEP体系运行的基础上,考虑构建和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区域一体化体系。

第三,要以更大的前瞻性战略智慧和策略,加快与欧盟构建利益共同体,特别是尽可能利用美国和欧盟之间的科技创新竞争关系,与欧盟内的部分重要国家形成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性创新合作网络体系。同时,将更多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逐步纳入中国正在构建的全球科技创新体系及其引发的战略新兴产业体系中的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体系。美国遏制中国的策略是试图采取同盟体系,而中国应对美国正在构建的排斥中国的全球科技创新体系的最高智慧,也是应该采取与其他国家形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制衡”基础上的“相互共存”式共同利益体系。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中国在加快与欧盟签订自由贸易和投资协议的基础上,强化双方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方面的全面合作关系。二是可以进一步加大针对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开放,通过强化与其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的协同分工体系基础上,逐步推进基于共同发展利益的全球科技创新体系。特别是要保持战略耐心,维护好与俄罗斯、印度、巴西等国的科技创新合作关系。三是全面构建针对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单方面完全开放的全球科技创新体系,特别是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设计专门的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和高科技产业联合发展机制,鼓励双方科研机构的全面合作。

第四,中国要尽快布局构建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优势+企业技术创新自主能力”的三位一体式主导的自主创新能力体系,打造全球原始创新的策源地、应用基础研究的集聚地和本土高科技跨国企业的发源地的三位一体式主导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夯实和强化中国在全球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的核心战略支撑地位。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一是针对中国的基础研究投入规模只有美国20%的客观事实,中国需要落实政府财政资金在基础研究投入的主体地位,尽快将基础研究投入占研发经费支出额的比重由2021年的6.09%提高到15%左右。从中长期来看,中国应有将基础研究投入规模达到美国的1.5倍乃至2倍的发展目标。二是面对中国重点产业链面临的“卡脖子”式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存在的从基础研究到应用开发环节再到工程化研究环节的创新链障碍,要重视真正通过科技创新机制体制的全面改革激发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协同合作的活力和动力,尤其是要重视从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协同合作体系布局“卡脖子”式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的突破方向,更要重视政府在推进“卡脖子”式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领域突破中专门打造“0-1”和“1-N”的衔接和协同机制,适当将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瞄准重点产业链“1-N”环节的突破。三是将强化基础研究能力作为培育中国跨国高科技本土企业的重点方向。要客观认识的事实是,美国之所以在“硬科技创新”领域拥有一批全球领先的高科技跨国企业,是因为这些企业均着力构建从基础研究到应用基础研究环节的核心竞争能力,而这恰恰是中国本土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弱势所在。

第五,从推动中国深入参与和推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发展的角度,合理布局和协同中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各自发展定位。中国已经着力打造三大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其中北京已被定位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策源地、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突破地和全球技术贸易中心,特别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创新成果和技术转移的提供者;上海被定位为全球应用基础研究的策源地、颠覆性技术创新的突破地、关键共性技术的提供者、战略性新兴产业链的示范区;而粤港澳大湾区则被定位为高端产业工程化产业化的策源地、全球前沿科技创新成果产业转化的示范地、世界先进制造集群的承载地。未来不仅要将中国从顶层设计层面定位的这三大全球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为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区域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的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发展引领中心,更需要依靠这三个区域内创新要素资源的禀赋优势和产业发展要素禀赋优势,按照创新链和产业链有序分工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中国三大科技创新中心在全球科技创新体系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的协同作用。

第六,尽快实施针对吸引全球科技创新高端人才和各层次产业技能人才来华研究和工作的国民待遇条件,营造对标国际一流环境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特别是将吸引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流人才来华学习、研究和工作,作为今后中国实施人才开放计划的重点目标。一方面,针对中国当前和未来重点产业链和战略新兴产业体系中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突破方面急需的各类紧缺专业技能人才、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及其团队和卓越工程师,制定和实施专项人才引进计划,特别是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列为专项人才引进计划的重点;另一方面,瞄准重点领域的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实施面向全球开放性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人才吸引和引进计划,可以通过实施中国的快速绿卡通道以及针对全球所有国家特别是与中国有着密切经济合作关系国家的中国移民公民计划,吸引全球高端人才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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