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模式下的本科生导师制:兰州大学萃英学院拔尖学生培养探索与实践*
2022-08-31黄海峰王永仁贺德衍
尚 胜 黄海峰 王永仁 贺德衍
(兰州大学 萃英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一、书院制与导师制
(一)书院制
近年来,实施书院制教育成为中国高校教育改革的一项积极探索和有效尝试。 关于书院制的概念很多研究者都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概括。 陈晓斌和龚诗昆认为“书院(住宿学院)具备系统的组织功能和相对全面的育人功能,既是生活社区也是小型学习社区。”[1]和飞认为“书院制是高校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是与学院制相匹配的基于学生生活社区建设和自主发展的制度。”[2]李翠芳和朱迎玲认为“书院主要以学生宿舍为管理的空间和平台,以学生公寓为生活社区,对学生实施通识教育,承担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与行为养成等方面的教育任务,本质上是一种学生社区生活管理模式。”[3]叶峥嵘认为“书院以学生宿舍区为学生文化教育的载体,旨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文化育人环境,营造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文化教育氛围,形成文理渗透、专业互补、个性拓展的培养模式。”[4]书院“是关于知识,关于育人,关于寻求并安放整个民族文化共同体的精神归属”[5]。 研究者们尽管对书院制定义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从多元化的阐述中可以发现一些共同之处,即书院制是以专业学院为依托,以专业大类或者跨专业形式组建,以导师制、学分制为基础,开展通识教育、部分专业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综合素质教育等,强调学生个性化和全人培养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 国内现代大学书院是在继承中国古代书院传统,借鉴英美住宿学院经验,结合大学自身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书院。 现代大学书院在本质上是一种学习社区或者生活社区管理模式,既有实体性书院,也有虚拟书院。
(二)导师制
导师制是随着住宿学院的诞生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导师在英语中有“监护、保护”的意思,“导师(tutor)原义为监护人或保护者。 中世纪以后多用于指教师或教育者……牛津大学诞生之初,学生入学年龄偏小,且纪律不好,难以管束,经常和居民发生流血冲突。 为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发展学生的学业和品行,导师作为‘监护人和保护者’,被要求与学生同住学院,导师制因此诞生。”[6]此时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受家长委托对学生进行监管,他们“由学生家长选择,接受家长的委托并直接对家长负责,监管家长提供的学生学习费用并在生活和学业上提供一定的指导,同时获得家长的报酬。”[7]十四世纪开始出现由学院付薪的导师制,导师对学院负责。 到了十六世纪,牛津大学的导师,除了对学生进行生活方面的监管,还负有道德方面的教导,而且在学业指导方面得到进一步具体和深化。 十九世纪中后期以来,由于导师自身学术型特征的加强,导师的职责也从过去强调对学生在生活和行为方面的管理转向了对本科生的学业指导。 到了二十世纪初,以研究为基础的本科生导师制使得牛津大学成为了世界上最好的教学型大学[8]。
在牛津大学,学校实施课堂讲授制,在住宿学院实施导师制,通过大学与住宿学院的分工合作,实现了课堂教学和学院教学的有机融合。 在教育形式上导师通过周会与学生面对面地进行授课、交流、研讨,对学生进行个别、具体的指导。 在教育内容上导师注重对学生的全方位指导,不仅关心学生的生活,而且引导学生的思想,同时指导学生的学业。 通过导师的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熏陶,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创新思维和健全人格。
中国传统书院作为当时重要的教育形式,在中国文化和教育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书院萌芽于唐末,经五代,鼎盛于宋元,普及于明清,终止于清末,是集教育、学术、藏书为一体的文化教育机构。传统书院在教育形式上实行讲会制度。 《白鹿洞书院续规》中曾记载:“洞主本昔贤讲学之地,洞长又以主讲为名,尤不宜相对默然……今拟以课文之外,每月以初六、十一、二十一、二十六,四日为会讲之期……即非会讲之期,各有所见,无妨不时相商。”[9]30讲会制度作为书院重要的教育形式,强调老师和学生互动,鼓励互相研讨,为师学之间切磋交流,不同学派之间相互促进,学术思想碰撞繁荣提供了重要的平台。 在教育内容上注重知行并举,重视修身致学。 “《朱子白鹿洞规》内含五教之目,为学之序,修身之要,处事之要以及接物之要……整篇洞规实际上涵盖了知的范畴和行的准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始终要求学生做到知行融合。”[9]31在教育方法上重视因材施教,师学关系密切,强调学生自主学习与老师言传身教相结合,这些都可以为书院模式下拔尖学生导师制建设提供经验与启示。
民国时期,牛津大学的导师制流传到中国,1937 年竺可桢校长就在浙江大学推广导师制,随后国内许多高校也开始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
导师制是书院制的关键组成部分,“教育的本质应是通过师生间的交流与互动使学生习得知识、养成品格,高等教育改革回到原点的桥梁就是构建密切交流的师生共同体,让高水平教师与高素质学生共同打造高质量育人环境。”[10]在现代大学书院育人模式中,导师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书院制教育围绕立德树人,以学生个性发展和全人教育为出发点,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与其相配套的导师制倡导师生互融,通过师生间面对面的交流,促进学生知识的增长、品格的塑造、兴趣的培养以及习惯的养成,是对学生学习、生活、思想的全方位指导。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导师制也是整个书院制的精髓。
(三)拔尖计划实施高校导师制概况
2009 年,教育部、中组部、财政部启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将导师制作为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 2018 年9 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 的意见》中提出,要深入实施导师制,设立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和生活导师,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生涯规划等方面对学生给予全方位指导。
从拔尖计划1.0 阶段的19 所试点高校到拔尖计划2.0 阶段的288 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基地,各参与高校基本上都建立了面向拔尖计划学生的书院,如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北京大学元培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致远学院、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南京大学匡亚明学院、武汉大学弘毅学堂、西安交通大学钱学森学院、南开大学伯苓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励耘学院、中山大学逸仙学院、山东大学泰山学堂、兰州大学萃英学院等,并且普遍实施了面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的导师制。
导师制从名称上来看,主要有学业顾问导师、全程育人导师、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学术导师、生涯导师、专业导师、科研训练导师、班级导师、国内导师、国外导师等;在导师来源方面,主要有专家学者、资深教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管理干部以及辅导员等;在选聘方式上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实施学院直接选聘。 二是专业学院推荐,实施学院选聘。 三是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实施学院聘任。 从时间跨度上,包括全程聘任导师和分阶段聘任导师。 全程导师是指从学生入学到学生毕业全程担任学生导师,分阶段导师是指为学生在低年级阶段和高年级阶段分别聘任不同的导师。 在工作内容方面,主要为学生提供思想引领、学业指导、科研引导、心理疏导、生活辅导、成才引导等。在师生配比方面,为了提高导师的指导质量和效果,一般每1 ~2 名学生配备1 名导师,每名导师指导5 名左右的学生。 在管理考核方面,通过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与导师签订聘任合同等方式,明确导师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厘清导师的权利与义务。 加强对导师的考核和激励工作,部分高校实施导师和学生双向考核,设立优秀导师奖励制度,评选优秀导师,设立专项奖教金,为导师提供专项津贴等,提高导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从总体上看,书院模式下拔尖学生导师制的类型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不同类型导师的具体职责也有差别。 但是大部分高校都将导师制作为拔尖学生培养的重要举措,是书院开展教育教学的重要载体,也是课堂教学的有效补充和延伸环节。实施导师制,以“知识传授+专业指导”的方式,为每位拔尖学生制订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实现学生培养“一人一策”。 充分发挥导师的优势,从思想上、学业上、生活上关心拔尖学生,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
书院模式下拔尖学生的导师制是高校实施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形式,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培养理念。 导师制强调的是在师生互动中导师的引领和学生的自主学习,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两方面的积极性。 导师制以个别指导的形式,实现知识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强调密切的师生关系和宽松的育人氛围,使学生在师生互动和具体实践中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达到知识和能力的积累。 导师制在本质上也是一种个性化和启发性教育,教师角色从传授、管理转为咨询、引导,实现课堂教学与全人教育相统一,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通过拓宽师生的沟通渠道,注重因材施教以激发学生自身学习研究的热情与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萃英学院导师制的实践与探索
兰州大学于2010 年成立了萃英学院,负责实施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作为新型书院模式下的拔尖人才培养平台,萃英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为中心,深入实施导师制。 学院为每个班级选配一名学业导师,为每名学生选配一名科研导师,为每个宿舍选配一名生活导师。 通过实施导师制,形成以学业导师、科研导师、生活导师、授课教师、辅导员相互配合、协同育人的三全育人格局,畅通师生间的交流渠道,发挥新型书院综合育人功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如图1)。
图1 导师制的育人机制
(一)严格标准,分层次进行导师选聘
严格导师的选拔标准,要求导师熟悉拔尖计划政策,熟悉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完备的知识结构、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专业指导能力,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能够定期与学生交流。 导师的选聘工作由萃英学院和专业学院共同完成,学院每年提出导师需求,专业学院根据导师的遴选条件选拔推荐导师人选。 萃英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后,确定导师最终人选并聘任。 生活导师由萃英学院从全校管理干部或教师中选聘。 导师聘期一般为一个年级完整的培养周期。
(二)完善制度体系,明确导师工作职责
学院制定了导师制管理办法,明确了不同类型导师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导师的浸润、涵养、熏陶、化育功能。 科研导师主要为学生提供学术引领,引导学生进入自己课题组,指导创新基金项目,定期开展科研活动;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书籍文献阅读、学术论文撰写等,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科研态度和创新精神;发挥言传身教作用,以自己的学术风范、道德品质、人格魅力引导学生。 学业导师主要为学生提供思想政治、学业发展引领,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生制定并督促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指导专业学习,开展心理辅导等工作;生活导师侧重于思想道德、生活引领,负责联系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思想政治、身心健康等,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扶,参与学生活动,家校互动互联等。
(三)注重过程管理,提高工作成效
为了确保工作效果和质量,学院对导师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指导学生数量、频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导师指导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共性的问题采取集中指导,每学期定期集中指导不少于4 次。 对于个别问题采取分散指导的方式进行,每学年不少于20 学时。 导师的指导方式灵活多样,可以是个别交流、班会、分享会、实习实践、导师组会、教授午餐会等方式,也可以用电话、微信、微博、QQ、E-mail 等。 对导师指导学生数量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每名科研导师指导同一年级学生最多2 名,学业导师同时只能指导一个班级,生活导师每人只能联系1 ~2 个学生宿舍,保证导师的指导质量。
(四)加大考核力度,完善激励机制
导师按学年进行考核,以导师制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职责为主要依据。 导师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过程和成效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内容由学生评价、导师自评和萃英学院评价三部分构成。 每学期结束后,导师与学生分别填写评价意见表,进行相互评价。 导师对学生的意见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成长档案里,学生对导师的意见纳入导师的考核内容。 对导师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学院每年评选优秀导师,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导师,将不再继续聘任。
(五)设立优秀导师库,学生自主选择导师
萃英学院设立优秀导师库,时常对导师库进行更新,通过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定期公布导师基本情况,供学生选择导师时参考;举办导师和学生见面会,邀请导师介绍自己的教学科研情况,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计划从事的研究项目自主选择导师,同时导师也会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双向选择;经萃英学院和导师所在学院同意,学生可以通过相应的程序更换导师;为了促进学科交叉,学生也可以跨专业、跨学科选择导师,或者选择导师库之外的校内外其他导师。
(六)加强书院建设,打造导师工作温馨平台
加强新型书院建设,为导师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平台,导师可以方便地和学生一起学习、交流,充分发挥导师的浸润、涵养、熏陶、化育功能;注重书院环境浸润,建设师生互动、自主学习、朋辈互助、文理相融、温馨和谐的学习生活社区;精心设计书院人文环境,加强导师研讨室、图书阅览室、讨论室、心理疏导室、党员活动室等场所建设,凝练“人心向学、追求卓越”的学院文化;坚持开放办公,学生可以与导师随时交流,建设“浸养熏育、以文化人”的培养环境;举办导师午餐会、学术论坛、讲座报告、读书小组,开展素质拓展、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邀请导师参加学生活动,让师生在宽松自由的环境下畅所欲言,深入交流。 建设促进拔尖学生学习生活的有效共同体,为导师指导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
(七)组织开展实践活动,促进师生深度交流
以导师制为基础,构建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科研能力训练模式。 设立萃英学生创新基金项目,要求所有学生在读期间必须主持一项创新项目,实施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支持机制和学科专业大赛激励机制,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科研探索活动;以导师制为基础,构建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全人教育模式。 根据拔尖学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思政教育基地,学生定期赴基地实践与体验,导师随队讲解点评,在“实践课堂”中参与讨论,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给予学生指导,回校后举行师生分享会,交流实践体会,促进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
三、导师制实施效果与存在的问题
(一)导师制的实施效果
本文对兰州大学萃英学院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 问卷从对导师制的认知程度、导师与学生沟通频次与方式、导师制实施效果与期望、导师制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拔尖计划”学生、导师以及专业学院老师,共发放100 份问卷,有效回收100 份,其中学生90 份,老师10 份。
1. 对导师制的认知程度
共有97%的师生了解导师制,其中有62%的师生对导师制非常了解,有35%的师生对导师制比较了解;还有3%的人表示对导师制有所了解,但不是很深入;没有对导师制完全不了解的情况。调查显示,导师制能够普遍被师生所了解,大多数师生对导师制表示支持和认同,认为导师对学生的成长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有少数同学对导师制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和全面,还没有充分认识和体会到导师的重要性。
2. 在师生互动频次方面
涉及学生和导师、导师和学生沟通两个方面。经过调查了解,经常沟通(1 ~2 周内沟通一次及以上)的师生有66%;一般沟通(3 ~4 周沟通一次)的师生有25%;沟通(2 个月沟通一次)的师生有5%;很少沟通(3 个月沟通一次)的师生有3%;偶尔沟通(1 个学期沟通一次)的师生有1%;不存在师生完全没有沟通的情况。 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的师生都能够在1 个月内至少有一次及以上的沟通和联系,2 ~3 个月才沟通一次的情况比较少,只有极个别的师生有一个学期联系一次或者不联系的情况。
3. 师生经常使用的沟通方式
调查发现师生面对面个别沟通的有32%,通过组会/集体指导沟通的有65%,通过参加活动沟通的有17%,通过电话沟通的有31%,发邮件沟通的有36%,通过微信、QQ 沟通的有41%,其他方式沟通的有3%。 不同类型导师的沟通交流方式也有所不同。 学业导师主要通过召开班会、座谈会、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与学生面对面交流;科研导师主要通过邮件、微信、电话、导师见面会、课题组会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生活导师主要通过联系学生宿舍、参加学生活动等方式与学生进行沟通(如图2)。
图2 经常使用的沟通方式统计
4. 导师制实施的效果
认为非常有帮助的人数比例为86%;认为有帮助的人数比例为11%;认为不怎么有帮助的人数比例为3%;不存在认为没有帮助的情况。 调查显示,共有97%的调查对象对导师制发挥的作用表示了肯定,认为受到了导师的积极影响,收获很大,设立导师制很有必要;认为通过导师制,参加了导师组织的科研组会、seminar、科研实验、读书小组等,能够提前进入实验室,参与科研项目,在传统知识的学习与前沿研究的碰撞中,探索学科知识,凝练学术成果。 也还有少数同学表示导师对自己有帮助,但是指导的效果不是很明显,还需要继续改进和完善。
5. 希望导师给予的帮助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学生以继续深造为主,希望导师给予的指导和帮助主要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指导需求是32%;在科研指导方面是83%;在学业指导方面是79%;生涯发展方面约占41%,主要集中在继续深造读研的学校选择、将来从事科学研究的领域等方面,对未来就业、创业指导需求相对较低;对心理健康辅导方面的需求是31%;日常生活方面的指导帮助是12%;人际交往方面的指导约占11%;其他方面的指导约占8%(如图3)。
图3 希望导师给予的帮助情况统计
(二)导师制存在的问题
1. 学生参与的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导师制的实践中,还存在着学生的责任不是很明确、参与的过程不够规范,导师对学生的约束力不够高等问题,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导师制的实施效果。 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生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导师制的育人优势和作用,还需要不断加以完善。
2. 导师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
个别导师由于教学、科研任务重,在指导学生方面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充足,导师作用的发挥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在为导师开展工作提供支撑保障方面,如经费支持、政策支持、条件保障、氛围营造等还需要加大力度;导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如何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指导工作质量和效果还需要认真思考和改进。
3. 院院协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书院制模式下,导师主要来自于各专业学院,书院与导师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对导师的日常管理与如何调动导师的积极性方面还缺少有效的途径,需要专业学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书院与专业学院之间沟通协调的力度还不够,院院协同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书院模式下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建议
(一)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
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是导师制实施的基础。 在导师制实行过程中不仅需要导师的悉心指导,还需要学生的主动参与。 在导师制下学生不应该是被动的接受者,而应是主动的参与者。 首先,要加强对学生的培训指导,加大对导师制的宣传力度,让学生充分了解导师制实施的意义,了解不同类型导师的职责,激发学生参与的热情。 其次,要对学生开展沟通技巧方面的培训,让学生学会沟通,消除紧张心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加强与导师的沟通。 再次,知己知彼是建立良好沟通关系的基础。 学生既要对自己的基本情况如学业、科研、生活、健康、发展等状况做出客观评价,又要对导师的基本情况如研究方向、导师团队、时间安排、交流习惯等有所了解,做到善于与导师沟通。 此外,要明确学生责任,加强管理和考核,完善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早进实验室,早进导师团队,早进课题组,参与导师组会,完成导师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提高学生参与的广度与深度。
(二)加强政策保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首先,要高度重视导师制的实施,书院模式下的导师制是课堂教学的有效延伸,是书院全员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 需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搭建工作平台,做好服务保障,提供经费支持,为导师制的深入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其次,要建立经常性的沟通机制,加强学业导师、科研导师、生活导师、授课教师、辅导员之间的沟通,及时共享学生信息,提升工作效果。 第三,要进一步明确导师的工作职责,可以采取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式,明确导师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厘清不同导师的权利与义务。 同时各类导师之间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形成育人合力。 第四,要以激励导师工作积极性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导师考核与激励机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及多元评价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评价导师的工作实效。设立优秀导师荣誉制度,评选表彰优秀导师,提高导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为导师提供专项额外津贴,设立专项奖教金等,奖励投入精力多、指导效果好的教师。 此外,还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导师的职务晋升、评奖评优以及工作绩效等,充分激发导师工作积极性。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拔尖计划2.0 背景下,对导师制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一步理顺专业学院与书院之间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院院协同,合力育人”的运行模式。 可以跨学院成立导师工作小组,负责推进导师制实施,协调解决导师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以建设新时代新型书院为导向,推进书院与专业学院在导师的选聘、管理、服务、考核、激励等方面的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加入导师队伍,共同参加拔尖计划学生培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