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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室之喻与中国文学批评

2022-08-30闫月珍

社会观察 2022年7期
关键词:院落文学建筑

文/闫月珍

以宫室表述建筑,是因为在中国文献中,“宫室”的表述更为原创和普遍;而建筑是一个外来词,是近代在日本产生的。《易·系辞》说:“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中国古人以隐喻和类比的方式理解世界时,往往将身体和外物作为取法的对象。在中国文学批评中,人们常参照作为实体的宫室来说明文学观念,产生了大量具有空间意味的表述,形成了以宫室之喻阐发中国文学经验的方式。宫室之喻是中国文学批评的一个固有的特点,它之所以能将文章通盘地建筑化和空间化,肇端于作为中国建筑典范的宫室所具有的礼制意义。

宫室布局与礼制规定

宫室之喻的产生和形成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它与宫室的基本形态及其在文化制度中的硬性规定密切相关。中国古代宫室的基本形态是院落。在中国早期,宫室的院落式形态就已形成。《周礼·考工记》记载夏后氏世室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包含了堂、室、夹和阶在内的堂屋,二是因规模较大而两侧带有堂、室的门屋。门屋和堂屋之间形成一种分立关系,但因为二者均处于同一系统,所以门两边需延伸出墙壁,将独立于门之外的堂包围起来。可见,堂、门和墙三者共同形成了一个围合式院落。

上述宫室的基本形态与考古遗存是一致的。在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中,目前出土大型夯筑建筑基址共有8座,1—6号基址均为由堂、门和墙组合而成的院落建筑。其中,1号基址“在台基中部偏北处有一座主体殿堂建筑,四周有回廊相围,南面有宽敞的大门,东面、北面有两个侧门”。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的西周建筑基址,其平面图为坐北朝南的三进式封闭院落,布局颇为整齐方正。可见,“门堂分立”是中国传统院落式建筑的基本布局。这不仅保证了宫室空间的整体性和层次性,而且突出了堂屋在整个院落内部的核心地位。

作为院落主体的堂屋,往往以“前堂后室”的布局出现。堂屋屋顶为五架,最高之栋为一架,栋之南北各有两架,近栋为楣,近楣为庪。以屋顶的木架数量规划堂室空间,前堂从前庪至后楣,占整个堂深的四分之三;后室则从后楣到后庪,占整个堂深的四分之一。“门堂分立”形成了一个封闭式院落和一个堂屋主体,“前堂后室”区分了堂屋主体的主要内部构造。这两者规定了中国古代宫室的院落式布局,蕴藏着丰富的礼制意义。

首先,院落的空间布局具有区分身份和等级的礼仪功能。在周礼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仪式活动举行于院落之中。参与活动者包括主人(发起者)、宾客(受邀者)和众多赞礼人,形成了一个等级和身份各异的群体。其中,主宾关系的区分乃重中之重。院落空间是仪式活动的空间,具有身份区分的功能。对此,《仪礼》通过院落之门、前堂之阶和后室之奥展开了具体说明。

其次,院落的数学变量亦具有规定身份和等级的礼仪功能。在周代礼制中,爵位与官阶有等级之分。此一身份链条的物质形态之一,便是以院落的体量之别进行呈现。这一是体现在以院落主体“堂”的规模表示身份等级,二是体现在以院落内建筑物的数量表示身份等级。宗庙数量递减的背后是人的身份等级之别。

可见,高度、广度和深度所形成的单体建筑规模,以及数量多寡所形成的整体建筑规模,构成了院落的主要差别,成为身份和等级的空间呈现和物质指涉。这就从整体上呈现了宫室的尊卑意义,与前述通过具体的空间布局突出宫室的主宾意味,形成了补充和对照,展现出中国传统院落建筑的礼制内涵和功能。对于宫室所具备的礼制意义,人们多奉认同之语。宫室一来为玄酒、醴盏、粢醍、澄酒和牺牲诸物,以及鼎、俎、琴、瑟、管、磬、钟和鼓等器物的有序陈放提供了物理场所;二来为君臣、父子、兄弟和夫妇的祭祀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仪式空间。在宫室中,正、笃、睦、齐的礼仪秩序方得以形成。在此层面上说,宫室有其礼制内涵,可谓中国早期思想的一种共识。

宫室空间与文学批评

在中国早期,院落式建筑具有鲜明的礼制内涵,这为宫室之喻奠定了赖以生发的物质基础。在院落式建筑中,墙、门、堂、室和奥之间形成了一种内外空间关系。其中,墙在建筑的四周,是院落的外围屏障,具有隔离和庇护的功能。门开于围墙中,在建筑的最前方,是院落的出入通道,起到联结、通行的作用。堂在建筑内的最后方,是院落的主体部分,包括前堂、后室及其西南角之奥,具备关键、核心的地位。在堂这一系统中,奥之于室是一种方位定位,二者作为整体与前堂之间构成一种内外关系。在院落系统中,作为整体的堂与四周的墙和最前方的门之间也构成一种内外关系。所以,院落建筑物之间内外关系的构成模式,是以奥为起点,以墙和门为终点的自后向前的多射线运动过程,反之亦然。

这一内外空间关系及其所构成的建筑整体,被用以理解和言说礼仪制度时,就成为身份地位和人伦秩序的区别方式,实现了由物质形态向制度形态的转换。沿此一思路,中国文学批评将建筑的物质和制度层面,内置于理论的言说之中,形成了宫室之喻。开启此一先河的人是孔子。首先,孔子以墙壁言说阅读障碍。《论语·阳货》云:“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其次,孔子以门、堂和室表示音乐才华。《论语·先进》曰:“子曰:‘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门人不敬子路。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与门相比,堂位于建筑内部。从门到堂,中经庭院和台阶,说明子路的水平并非如孔子开始所说处于入门级别,而是达到了较高层次;但与室相比,堂位于整体之堂的前端,则暗示其音乐才能尚未臻于高超。这表明,门、堂和室的空间关系,乃是孔子建构音乐才华观的参照系。

汉魏六朝盛行人物品评之风,在文学层面便是对作者的文学修养进行分层、比较和评价。在这一过程中,墙、门、堂、室和奥等建筑物成了重要的表述元素。如扬雄云:“如孔氏之门用赋也,则贾谊升堂,相如入室也。”这是以堂、室的前后顺序,来品评贾谊和司马相如赋作成就之高低,指出后者较前者更胜一筹。《文心雕龙·物色》云:“若乃山林皋壤,实文思之奥府,略语则阙,详说则繁。然屈平所以能洞监《风》《骚》之情者,抑亦江山之助乎!”刘勰认为山林和原野是启发文思的景物,这里用“奥”之深说明江山之助包含着深曲的意义。上述表述方式与孔子大体一致,但他们能赋旧物以新意或引新物充实旧义。

总之,自先秦以迄汉魏六朝,通过宫室之喻,中国文学批评对创作、阅读和批评活动展开了多层面研讨。唐代批评家在继承之余,颇有推进和发明之功。如中唐皇甫湜紧承刘勰的做法,通过具体的建筑物比较不同的文本,推动了文本风格论。唐代以后,文本风格论和文学宗派论有所丰富和发展。在风格论上,出现了以建筑类别解释文本风格的新情况。如宋人李廌分别以山林、市井、朝廷和庙堂四种空间表示四种文体。又如明人朱奠培以“上林春晓”和“鲁灵光殿”比较唐代王维和岑参诗作之风格。这表明宋以后批评家注重从建筑类别入手文学风格,丰富和拓宽了文本风格论的理论内涵。而在宗派论上,则出现了以奥和门言说宗派谱系之代表性人物的新情形,这重点体现在对古文宗派的阐述和批评之中。

营造法式与创作技艺

宫室营造技艺是中国最为独特的经验之一。这是因为它是一种对泥土和木材进行灵活加工、运用的“土木之功”。其中,泥土主要被用来夯筑台基、建造墙壁、铺设道路和烧制砖头、瓦片,木材则被用以建造房屋的整体框架、荷重支架和立体空间,二者合理搭配构成了中国传统建筑。中国建筑技术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是一门以泥土为基础、以木材为核心的材料处理技艺。

此一建筑传统影响了刘勰论文的思维方式,产生了以土木营造为喻说明文学创作技艺的表达方式。如《文心雕龙·诠赋》云:“然赋也者,受命于诗人,拓宇于楚辞也。”这里谈及赋、诗和辞三种文体之间的创作关系。其中,针对赋与楚辞的关系,刘勰以“拓宇”进行说明。宇为屋檐,拓宇表示延展屋檐。以拓宇之技言辞、赋关系,意在说明赋承袭了屈原《离骚》“广声貌”的创作特点,并对之展开进一步演绎,最终形成了“极声貌以穷文”的创作模式。又如《文心雕龙·附会》曰:“何谓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若筑室之须基构,裁衣之待缝缉矣。”基、构合文,一般指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整体框架。在刘勰看来,作者要像建筑师设计房屋结构那样,事先对文章进行整体性把握,才能有效掌控写作,做到游刃有余。

在营造技艺之外,还形成了另一类技艺行为,即使用之技。人们出入房屋,便涉及对门的开关,由此产生转门之技。转门之技亦可被用以说明文学创作技法。在中国古代,决定门之开关的部件有二:一是枢机,即与门板连于一体的垂直转轴;二是安置于门中间的横木,常被称为“关键”。关为从门内持横木以关,键为从门外持横木以闭,关与键合文,则指关门之横木。只有有序操纵枢机和关键,才能使门开启或关闭。这一技艺为刘勰所吸收,他常以之阐释具体的创作技巧。一方面,以门之开论风格之创立。如《文心雕龙·诸子》曰:“夫自六国以前,去圣未远,故能越世高谈,自开户牖。”刘勰论先秦诸子,指出其去圣未远,乃能超越世俗发表宏论。这就使他们“自开户牖”,即各自形成独特的风格,乃有百家争鸣之盛。可见,开启门窗的批评内涵在于追求创新,展现出迥异于传统的文学新貌。另一方面,以枢机、关键之运行言构思和用典技巧。《文心雕龙·神思》云:“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关键将塞,则神有遁心。”神内蕴于心胸,物外显于耳目,前者以志气为重,后者则以辞令为重。恰当使用辞令以使事物完全呈现,有似门枢运转圆通;充分发挥志气以使神意真正显现,则犹如关键运行顺畅。辞令显物,志气明神,方能实现真正的“神与物游”。可见,文章之运思若能如门之流畅运转,便能最终实现语言、事物和心意三者的融会贯通。总之,刘勰以转门之技为喻,对中国文学创作技巧进行了多层面的探讨,包括文学风格之创立及文章之构思和用典技巧。这就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沟通了转门与作文之间的关联,彰显出了文学创作的技艺特质。

刘勰以宫室之营造和使用技艺观照文学创作,对后世文学批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以转门之技揭示文学之技艺性的阐述方式,广为后世批评家所继承和发扬。唐、五代诗格中,就出现了大量有关门的文论话语。如皎然就将《诗式》“不用事”“作用事”“直用事”“有事无事”和“有事无事、情格俱下”五格称为“列为等第,五门互显”。另一方面,以木构之技揭晓文学之技艺性的阐述方式,得到了更为具体的推进。这主要体现在人们通过运用立柱、架梁和叠椽等喻字词,说明文本语意的变化与关联。陈绎曾《文筌》总结排赋之法,有虚排、实排、用事和请客四种,其具体内容虽有所分别,但均是以“立柱”言其字词铺展之法。宫室立柱活动往往被视为说明文本笔法的对象,这在八股文批评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如庄元臣《行文须知》就以立明柱和暗柱为喻,说明八股文本中的两种不同笔法。以明柱和暗柱喻八股文上下股之笔法,正是捕捉到了两柱平行不相交与两股不可合掌之间的对应关系,既强调了文本句法的“定”与字法的“变”,又凸显出文本内部意义的差异感和对称性。

结语

作为居住空间的宫室,不仅具有经济价值和实用功能,更具备强大的理论建构功能。宫室是一个运用土木材料构筑而成的立体空间,不同构件和单位之间,往往具有一定的空间关系,并隐含着一定的礼制指涉,这为抽象的理论建构提供了具体的参照物。以宫室隐喻文学,人们的意图在于借助可视、可感和可知的空间关系说明文学规律,进而实现理论阐发的具象化。

宫室之喻肇端于宫室的礼制定位。中国古代宫室的基本形态是围合式院落,它常被赋予区分身份和等级的功能,这成为宫室之喻赖以形成的物质条件。宫室的物质形态与制度形态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面对作为物质存在的宫室,人们在居住和使用的基础上,赋予它以丰富的制度意义,使之从基础性的现实之物延伸为意识性的概念之物。这就实现了事物与概念之间的对接,拓宽了宫室的存在方式,彰显出鲜明的文化建构意义。可见,宫室之喻乃是一种物质、观念和符号三者紧密联结的认知方式。

中国文学批评以宫室喻文学,形成了一种文化表征。一方面,宫室之喻沟通了文学与建筑,它以相对固定和明确的语言形式阐发文学经验,形成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表述方式;另一方面,宫室之喻延长了作为物质存在的宫室的话语链条,使之涵盖了更加广泛的话语范围,显示出顽强的文化生命力,甚至成为一种公共表征。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中国建筑典范的宫室融入人们的精神生活,它所凝聚的所指意义已超出了建筑范围,显示出极强的文化渗透力和历史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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