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自动撤回,法院会受理吗?
2022-08-29王莉
江淮法治 2022年11期
文/王莉
插图/小宜
【基本案情】
小王因单位拖欠加班工资,起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后,将书面开庭通知送达给小王,但小王因自身原因,记错开庭时间,未按时到庭参加庭审。因小王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自动撤回仲裁处理。随后,小王起诉至法院,法院该如何审理?
【意见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即使小王未到庭参加仲裁庭的审理,一审法院也可以比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形,进行实体上的审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只有经过仲裁审理,当事人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未经仲裁前置程序,法院应驳回起诉。
【评析意见】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前置程序,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应予驳回起诉;劳动仲裁中,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申请人对自身程序性权利的放弃,权利可以放弃,但不容滥用。按撤回申请处理的情况下,仲裁庭并未对争议事项作出结论性处理,争议事项仍然处于进入仲裁程序之前的实体状态,劳动仲裁的效果并未及于双方当事人。如果任由申请人以故意不到庭的方式规避仲裁程序,将使仲裁前置程序被架空,完全违背了劳动争议设置一裁二审解决机制的初衷。
综上,小王申请仲裁,收到开庭通知,一定要按时参加仲裁庭审理,法律有严格规定,权利不可滥用,维权不仅要有法律依据,还要遵守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