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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研究成果认定中作者权益归属的原则与方法

2022-08-24作者雷蒙德斯特鲁伊克

智库理论与实践 2022年4期
关键词:研究员排序贡献

■ 作者:雷蒙德·J.斯特鲁伊克

华盛顿发展绩效研究所 华盛顿 20008

■ 译者:王卓颖 卢柯全 李刚

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南京 210000

1 前言

在过去的五十年中,包括政策研究在内的社会科学研究,逐步由个人独立完成转变为团队协作完成。在政策研究机构(Research and Policy Institute,RPI)中,高级研究员通常配备一名研究助理协作完成研究工作,目前来看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正确的做法是组建一支成员各有所长的研究团队,这是由于在大多数研究项目中团队合作会比单独的个人更为出色。包括智库在内的政策研究机构和其他基于循证的政策制定者也经常会和地方官员、团队成员共同完成项目。在此语境下,“报告”(reports)广义的定义包括正式出版物(如已经过审的期刊文章、书籍和书籍中的章节)、研究机构的出版物、后期印刷的汇报文件(如向议会委员提交的汇报)以及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可供公众使用的文件。

随着个人向团队协作转变的产生,作者署名结构这一问题将变得至关重要,即谁是作者以及如何通过作者署名排序体现每个人的贡献。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在标题页添加的注释中表明团队中的每位成员在最终成果呈现中做出的贡献。

要让研究员接受本机构关于作者署名排序的规则是并不容易的,这是因为在出版物作者名单中的排名会影响一个人的关注度和声望,研究员的报告数量和其在作者名单中的次序均会影响研究员的职业发展。当然,这也取决于研究机构在此问题上的政策,也可能并没有相关政策。

当然,是否要通过有利的作者署名排序来提高作者的知名度,取决于研究员本人的兴趣和目标。如果研究员想要在学术界、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的职务间切换自如,那么知名度就非常重要;如果研究员仅仅关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那么知名度就无足轻重。尽管如此,研究员仍然希望通过自己的学术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认可,这有助于其提案得以被充分考虑。

有趣的是,在有关政策制定机构管理的文献中,鲜有提及哪些项目成员应该被列为作者以及作者署名该如何排序的问题,本人近期在一本有关智库管理的书中的一页阐述了相关问题[1]。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关于个人独立撰写论文转向团队协作完成的重要经验事实,也涉及部分作者排名的标准规则如何成功做到对团队各成员的相对贡献的认定。由于期刊文章作者身份有完整的记录,并且其发展模式与政策研究机构几乎一致,故本文借鉴了期刊文章作者身份的发展趋势。随后,本文介绍了一些可能的改进方案以提高个人贡献认定的准确性。通过讨论,本文介绍了4 个管理良好的智库的实践经验及其对选择方案的评价(以下4 个样本不构成具有代表性的样本)。

(1)城市研究所(The Urban Institute)。它是一个拥有50 年历史的智库,位于华盛顿特区,约有五百名员工。该智库的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政策问题,是美国政府为应对20 世纪60 年代美国中心城市广泛衰退和城区暴力示威成立的。1978 年,城市研究所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私人实体。

(2)城市经济研究所(Institute for Urban Economics)。它是一个拥有25 年历史的智库,位于莫斯科,大约在苏联解体4 年之后成立,目前约有30 名员工。该智库由俄罗斯政策研究人员创建,其承担的大部分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工作均是在城市经济研究所约有100 名工作人员时进行的。

(3)美国国家民意调查中心(National Opinion Research Centre,简称NORC)。它隶属于芝加哥大学(University of Chicago),是一个拥有80 年历史的智库,共有约2000 名员工。NORC 开展了一系列极具开创性的研究,创造和应用了创新的方法和工具,并推动了科学的诚信合作原则。NORC 有一个针对正处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的大型政策研究项目。

(4)发展绩效研究所(The Results for Development Institute,简称R4D)。R4D 是一个有15年历史的国际非营利性组织,智库总部位于华盛顿,只在正处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工作。该智库在与当地“变革推动者”(政府官员、民间社会团体领袖和私营部门的创新者)的平等合作方面十分有远见,致力于推动知识成果转化为实践经验,并挖掘相关的新知识。R4D 认为,地方领导是自我维持的变革的核心。该智库自成立以来,笔者一直与其有着密切联系,因其采取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方法来处理重点工作和一系列管理问题[2],因此,本文将该智库纳入了研究样本。

在下文中,这些政策研究机构被统称为RPI。本文将遵守承诺,做好保密工作,不会在案例中透露某个特定的组织的相关信息。然而,为了让读者能够将不同的做法对应到特定的RPI,本文为每一个研究机构加上了一个标签,如RPI-1、RPI-2 等(这些编号与上文所列出的研究机构顺序并非一一对应)。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描述一种公平认定作者身份的政策研究机构,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每个作者做出的贡献。

2 团队取代个人现象的产生

近期,《经济展望杂志》(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发表的文章中提到了本杰明·F.琼斯(Benjamin F.Jones)撰写的题为《研究团队的崛起:经济学中的收益与成本》(The Rise of Rеsеаrсh Театs: Bеnеfits аnd Соsts in Eсоnотiсs)的文章,文中阐述了最权威、最重要的经济研究文章的演变[3]。基于经济研究文章,与本篇相关的核心事实如下:

(1)1950—2018 年,美国由单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的经济学论文比例由大约80%下降至大约30%,每篇论文的平均作者人数从约1.2 人上升到2.7 人。其中,团队研究占据了主导地位。

(2)为了衡量论文的影响力,本文计算了美国一年内发表的所有经济类论文中被引用次数达到前10%、5%和1%的论文比例。在2010 年,团队合作撰写的论文被引用次数达到前10%的可能性是单人独立撰写论文的3.3 倍,达到前1%的可能性是单人独立撰写论文的4.1 倍。

(3)上述观点在经济学类期刊出版物中占比最高的11 个主题中同样适用,只是略有不同。这些观点似乎也适用于大多数的社会科学,特别是公共政策子领域。

综上所述,可以明确的结论是,大多数研究是由团队进行的,重要研究由团队合作产出成果的比例更高。

3 团队模式的特征

3.1 团队模式的优势

什么原因导致了团队合作相较于独立研究人员的优势越来越大?本文尝试给出一个令人信服、值得引用的答案。

1941 年,阿尔伯特·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指出:“在科学的每一个领域中,知识都变得更为深刻,但人类智力的同化能力仍然是极其有限的。因此,独立研究员的活动不可避免地会被限制在一个越来越小的范围内。”2021 年,琼斯认为,爱因斯坦提出的“不可避免”即在团队合作这种情况下,独立研究人员受限的情况会越发突显[4]。也有证据表明,团队内成员之间的紧密联系会增强其创造力。

3.2 作者列入的标准

与团队内部功劳归属相比,人们更关注谁应被列为作者。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特别规定了被列为作者所需的必要资格,具有以下几点[5]:

(1)对论文的构思、设计或对论文所需数据的分析、解释、研究其中一项做出的、实质性贡献。

(2)撰写论文初稿或对其中的重要部分进行了批判性修改。

(3)对论文终稿进行把关。

(4)对论文的方方面面负责,确保合理检查并解决了论文每一部分的准确性、完整性的问题。

(5)每一位作者都应充分参与工作,以便对论文适当的部分承担对应的公共责任。

显然,认定作者身份至关重要的一步是要公平,研究机构需要制定明确的政策来确保公平(以下简称为“政策和程序P&P(Policy&Program)声明”)。同时,在已发表的文章中公平认定每个人的贡献也同样重要。

4 贡献归属的国外经验

在团队合作的过程中,必然面临挑战。当整个团队共同运作时,往往很难将一篇文章出色与薄弱的部分合理地分配给每一位作者。

第一种常见的署名方法是目前通常采用的按照作者姓名首字母顺序排列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会使姓氏首字母在字母表中靠前的作者得到更多认可,而姓氏首字母在字母表中靠后的作者则往往容易被忽视,因此,许多论文都不采用这种排序方法[6]。特别是当一个团队中有两个以上作者时,文内引用对姓氏首字母排序靠前的作者有利。例如,文章由多位作者合作撰写时,有时出版商为了节省文本空间,在文内引用这篇文章时省略了其他作者的名字,存在忽略其他作者贡献的问题,故按照姓氏首字母排序的方法在一些领域中被渐渐舍弃。

第二种常见的作者署名方法是按作者对论文的贡献重要性(contribution importance)排序。这种排序方法也会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资深教师(或非大学的RPI 中最资深的研究人员)会认为其理应拥有第一作者的权利。此时,读者无法知道这种排序是否真正承担了作者对这篇论文负有的责任。

第三种方法同样是按照贡献重要性排序,但需要在标题页底部加上一个注释,简要介绍每个作者的贡献。与前两种相比,第三种方法并不是很常见。2021 年,琼斯指出,现在某些权威的科学期刊(如《美国国家科学院期刊》(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均要求采用这种做法[3]。图1 摘自《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一篇文章的标题页,在该页的底部有一个注释,简要说明了每个作者为这篇文章做出的具体贡献。当研究这四个贡献类别中每个类别的作者数量以及每个类别中作者对应的排名时,就会发现一些如图1 中最后一段陈述这种明确的模式。

图1 作者身份归属示例Figure 1 Examples of authorship attribution

没有理由认为,个别研究机构在其出版物和提交给其他期刊的打印稿中拒绝采用这种方法。事实上,琼斯在大力推广这种方法,其深知在不同的任务分类中,作者的名字可能会重复出现,但琼斯认为这不是问题。

当然,还有其他的方法可以作为判定作者顺序的依据。然而,除非对实际的排名真正做出了解释,否则排名也不会帮助到那些真正想知道作者分别做的具体工作,人们无法根据这个排名选出未来适合合作的研究员,这个排名也无法作为研究员晋升或其他奖励评定的有力材料。

至关重要的是,在查阅各类论文后,尚未发现有论文详细讨论一个组织是如何通过建立系统来确保每一个步骤都符合作者排序的客观性,申诉程序作为一个关键因素也是不存在的。关于作者资格在讨论中经常出现作者排序“应由研究小组决定”的平淡陈述,但这完全不足以实现公平。

按照字母顺序或贡献大小排列的作者署名顺序(注释中不加更多信息)极易导致各个作者的贡献出现不明确的现象。其中一个影响是其会导致学术晋升和同行认可的推迟,也就是说,作者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建立自己的声誉。例如,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首次获得拨款时,研究人员的平均年龄从1980 年的36 岁上升到了2016 年的43 岁。

现今的作者为了得到更多的认可和晋升,需要产出更多高质量的报告,可能许多报告是由不同团队完成的。有证据表明,至少在经济学领域存在以下现象:当第一作者是男性而合著者为女性时,女性在任期评定中因该出版物所得到的认可比男性作者少[7]。从传统意义来看,报告是第三方机构审查求职者职业技术能力的主要信息来源。目前的情况可能导致的结果是人们未来会更加重视会谈和研讨会的质量,因为在会谈和研讨会中个人的贡献是相对透明的。

尽管如此,研究机构的工作人员评估需要考虑更广泛的活动,这一点也很重要。例如,参加政策制定过程、加强政府方案管理的有效性。

5 小组中各研究机构的做法

似乎可以公平地说,上文提及的4 家研究机构依靠一种基本的方法来处理作者身份列入和排序问题,但是这些机构均未有关于作者身份的政策和程序的书面声明。其中,RPI-3 有一个非正式的系统在运作,RPI-1 的系统结构化更强。

在RPI-3 中,新的研究人员在开始其第一个项目时,就会了解如何拥有作者身份。而项目主管(programme director)[比团队/项目负责人(team/project leader)高一级]的任务是解释这些政策,该解释强调拥有作者身份的关键在于每个研究员对项目的智力贡献大小,而非在项目工作时间上的长短。

当项目接近尾声时,研究团队通过开会讨论被列为作者的研究员、各作者的排列顺序以及各成员在项目中发挥的具体作用。团队负责人会建议将谁列为作者,然后就此展开讨论。研究团队讨论偶尔也会出现增加作者的结果,其理念是多考虑边缘作者,以鼓励这些研究员继续耕耘。

作者的排序是基于每个作者贡献的重要性进行的,这是由团队共同决定的。RPI-3 的受访者坚信如果在作者署名方面存在公平性问题,那么研究员可以在年度工作评估中与主管讨论这个问题,但这一问题并未被提出。

在其他研究机构的工作实践中,这些做法也似乎非常相似。虽然这些研究机构没有计划向新进入人员介绍作者身份认定的过程是怎样的,但是研究员之间很可能进行非正式的解释。关于作者署名的顺序,团队负责人起到了主导作用。一般来说,团队内部会就将谁列入作者行列这一问题进行讨论。来自RPI-1 的受访者表示,即使是团队中最资深或最著名的成员并不是做出最主要贡献的人,而将其列为第一作者的情况也是相当的普遍的。

本文认为RPI-2 的受访者说出了每个人的心声。受访者表示,非正式的指导方针是广泛地基于学术/ 行业标准,只要团队负责人积极开展过社会科学研究、发表过研究成果和在期刊编辑委员会任过职,那么团队负责人就应该熟知这些标准。

任何RPI 都没有申诉协议,在本项目领域外提出申诉是很罕见的,通常是向团队负责人提出问题。来自RPI-3 的受访者不确定是否出现过提出项目领域之外问题的事情。原则上来说,可以向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尽管还没有这样的先例,更可能的申诉途径是直接向该组织的主席提出其问题。

一方面,即使是在RPI-2 和RPI-1 中也不常发生上述的情况。在RPI-3 的受访者印象中,申诉是以一种非正式的形式向项目主管提出问题,其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员和主管之间的关系或信任。

另一方面,当探讨这个问题时,会有作者表达出不满意。特别值得注意的是,RPI-1 的人力资源和通信小组的工作人员最近向管理层转达了部分研究员对作者身份公平性的不满,这表明作者身份系统可能需要被重新审视。没有一个研究机构如同上文提到的发表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上的那篇论文一样,对项目中每个主要工作中的团队成员的贡献进行排名。

本文认为,上文描述的几种广泛的模式可能适用于大多数的研究机构。下文将讨论如何更好地观察和识别报告作者。

6 作者署名和排序

从上述参加采访的几所研究机构的做法来看,为了让各作者对团队合著报告的贡献更加公平,很有必要开展重大改革。整体上来说,这个过程可能看上去难以实施,为阐释清楚,本文在此处提供了大量的细节,各组织可以在本文所述的机制上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选择简化,特别是将该过程纳入组织现有的管理结构中。然而,一个很重要的步骤是制定并颁布关于作者身份列入和署名排序的政策和程序声明。这可以作为一种“权利提案”,消除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促进关于作者问题在研究范围内讨论。

下文的重点是如何解决作者署名和排序的问题。另外,应当给予赞助商、编辑、作家、设计师、统计学家和其他对出版物有贡献的人适当的认可,上文引用的关于当前做法的论文阐述了这一点。

6.1 作者署名

首先,研究机构需要制定本机构的政策和程序声明,说明作者列入和排列顺序。具体内容如下:

(1)成立一个“作者委员会”,监督该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2)确定将研究员列为作者的标准,以及作者在报告中的排列顺序,包括界定对项目贡献的类别,如“设计研究过程”,团队可利用贡献类别给作者排序。

(3)任命委员会的负责人和成员,确定其任期以及选举下一届成员的方法。

(4)说明预期的标准做法:一是贡献符合P&P 声明所述标准的研究人员团队成员将被列为作者;二是作者按照其贡献的重要性排序,并在条目页脚注中对贡献进行解释。

(5)建立并公布上述程序,以供认为其贡献未得到合理认可的研究员使用。

研究机构的标准政策颁布后,只有在委员会接受充分、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才能允许处理方法偏离该政策。并对所有新入职的研究员详细阐述该政策。P&P 声明与其他政策一样,需要在网站上公布。

这些都比较抽象,为提供关于作者列入的标准,本文摘录了一份来自于参与本文研究的研究机构之一前几年起草的声明:“一般来说,书籍、报告、论文或文章的作者应该是那些对研究做出重大智力贡献的研究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制定研究设计或概念、分析和解释数据、撰写或改写稿件的主要部分。获得作者身份的另一个条件是,贡献者必须能够解释和回答有关研究的问题。根据经验,决定作者身份的是智力贡献的质量和重要性,而不是花费在项目上的时间长短……考虑到每个项目成员的兴趣和能力,以及其与每个成员开展的研究任务的匹配度,鼓励首席研究员为普通研究员提供做出重大智力贡献的机会。”

6.2 作者署名排序

当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开始时,项目负责人会研读关于作者列入和署名排序的P&P 声明,然后向成员概述研究小组在做相关决定时将遵循的程序。

本文对政策和确定作者署名排序的相关过程的倾向做法是:

(1)团队成员共同决定作者的署名顺序。

(2)在项目开始时,团队在确定好每个成员的分工后,开会讨论每个作者的署名顺序,拟定一个可能的顺序。团队负责人并不一定是第一作者。

(3)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团队根据需要重新审视作者排序,并在报告完成后最终达成一致。

(4)在稿件中按照排列的顺序指定每个作者的贡献,以便读者理解作者的具体工作内容。可以采用偏总结类型的格式,如《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中的声明;也可以采用更具有解释性的声明。这类说明可以出现在标题页的脚注中,与对报告工作有贡献的人和赞助商的致谢格式类似[8]。

(5)如果作者对被列为作者的人选或者作者的署名排序有争议,那么团队应该努力拟定一个全员都能接受的名单。如果未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受影响的作者可以向出版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成立后便制定相关准则,然后进行公布,并根据此准则对申诉者进行审查。

6.3 作者委员会与团队负责人

6.3.1 作者委员会 作者委员会的结构和运作模式如下:研究机构的管理层安排6~8 名经验丰富的高级研究员前往委员会任职,同时任命委员会主席。例如,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可以是三年,交错任职。研究机构从本机构的通用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这些委员会任职成员的报酬,也就是说,赋予各成员一个“项目编号”,各成员据此收取任职报酬。委员会成立后,起草运作程序,并交由研究机构管理层审核。委员会将制作一个简单的表格,供申诉人就作者名单或署名顺序决定向编写报告的研究小组提出质疑时使用。

当收到申诉时,委员会主席任命3~4 名成员组建一个临时附属委员会负责处理申诉。被任命审查工作的委员会成员应承诺和申诉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并且与申诉人之间无亲密友谊。委员会成员阅读报告、所有小组成员的贡献描述和申诉人提交说明之后,分别采访申诉人、研究小组负责人,也可以采访其他作者,以了解研究小组做出决定的过程。临时附属委员会可以在此过程中随时驳回申诉,并发一则明确解释驳回原因的声明。

很可能许多组织已经建立了这种模式的部分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例如,一位研究机构的工作人员描述了其所在的研究机构为“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不良行为的途径,该途径回避了管理人员。类似地,委员会可以处理作者的申诉,但是申诉人最好先与团队负责人沟通,若沟通失败,再向委员会申诉。据估计,只要建立一个严格和公平的申诉程序,就会对作者列入和署名排序的决定产生积极影响。

6.3.2 团队负责人 团队负责人(不一定是第一作者)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归属问题。

(1)仔细记录所有团队成员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的特殊贡献。

(2)鼓励团队成员保存其贡献。例如,成员的工作成果和工作日志,这些记录对解决团队负责人对某个成员贡献程度的了解是至关重要的。

(3)与技术人员等其他合作者保持通畅的交流,阐述其对产出和对认可的期望。

(4)熟悉目标期刊或出版商有关作者身份和署名指南,以便在讨论个人列入为作者问题时作为参考。

(5)在论文中包括作者、利益冲突或者致谢部分记录所有的贡献。

这是一个重要的清单,保持定期记录,并不会耗费很多时间,尤其是在团队负责人能够获得所有团队成员提交的个人在项目方面花费时间的报告的情况下。如果有一系列活动,那么可以向同事咨询任务进展的情况,这种类型的监测在许多研究机构中都是常见的。

7 获得作者身份的公平性问题建议

虽然部分政策制定机构正在明确关注作者身份列入问题,但是似乎较少关注作者署名排序问题。当然,这并不是说研究机构在回避处理作者身份公平性的问题。正如上文所述,团队项目组织的转变是逐渐发生的。对于这种变化的程度,一个更为现实的说法是,研究机构的管理人员并不喜欢这种现状,正如谚语所言“如果它没坏,就不要去修”。根据观察,本文认为在部分研究机构中,对于作者身份列入和署名顺序方法的处理是有问题的。对于那些没有过多考虑过这些问题的人,本文建议其采取以下两个步骤:

第一步,制定前文所述的政策和程序声明,在此过程中让各级研究人员参与到起草工作中。当然,这也包括申诉程序(部分非常资深的研究人员可能会反对这一做法,因为其会觉得自己受到了批评)。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提供类似于本文开头所提及的信息,即报告撰写团队的组成和其在近10~15 年间的变化,以及对作者身份列入和署名顺序的影响。即便研究机构目前没有出现这方面的问题,P&P 声明也会提高人们的意识,提醒团队负责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做法,并鼓励那些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研究员用明确且可以被接受的方式提出其问题。

第二步,与研究员就作者身份列入的经验进行保密的非正式会谈,优秀的中高级研究员都是不错的访谈人选。这些人常常对项目做出了显著的贡献,因此,通常被包含在作者序列中,有时在作者名单中处于突出的地位。若条件允许,也要与其他人员进行访谈,如同样可能对项目做出重要贡献的统计学家和计量经济学家。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秘密地询问其经历,这些信息可以对未来的决策起到指导作用(在总结报告撰写完成后,应该销毁原始材料,以确保保密性)。

一般来说,如果作者身份与贡献能够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那么所产生的激励能够带来更好的研究和政策设计,研究员也能够更具有生产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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