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广西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研究
2022-08-24李理
李理 等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广西 南宁 530000)
一、引言
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既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周宏春和江晓军,2019)。我国在第75 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丰富绿色保险内涵和构建绿色保险体系指明了方向,绿色保险的发展面临历史性的新机遇和新要求。然而,我国绿色保险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理论基础薄弱、现实案例匮乏,保险业对低碳经济的风险管理能力尚弱、服务水平较低,难以有效协调经济与生态的融合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广西的生态文明建设,2017 年到广西考察时明确指出“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为广西正确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指明了方向。广西在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面临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共存、已知风险与未知风险交织的问题。由此,开展绿色保险理论基础研究,探讨绿色保险解决方案和发展路径,对于充分发挥保险处置生态环境风险功能、助推广西社会经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绿色保险包括为环境风险提供各种相关的保险产品、资金支持或风险管理服务,以促进环境污染防治、保护绿色资源、保障绿色产业发展、增信绿色金融交易、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为目标的保险产品或服务机制(陈敬元,2016)。国内学者对绿色保险的研究大多局限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任宝(2008)认为我国已经进入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建立绿色保险制度迫在眉睫;杜效和唐翀(2008)认为建立绿色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制衡多方主体利益,实现助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严湘桃(2009)、冯庆水和张学威(2011)基于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研究,认为我国应建立“强制性保险为主、任意性保险为辅”的绿色保险制度。李敏等(2009)通过纳什均衡博弈理论研究,认为只有集合排污企业、保险公司和政府部门等多方力量,才能实现绿色保险助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使命。冯爱青等(2021)从产品、服务、案例等方面阐述绿色保险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解决方案。王建魁和孙哲斌(2021)阐述绿色保险参与“生态福建”建设的实践经验。
以上文献为广西乃至全国发展绿色保险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但是目前关于绿色保险与实现“双碳”目标的实证研究较少。广西发展绿色保险面临怎样的机遇?广西的绿色保险发展现状如何,广西绿色保险发展的市场空间有多大?如何规划广西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路径?这些绿色保险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性问题亟待回答。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阐述广西发展绿色保险的历史必然性与重大机遇,通过层次分析(AHP)方法测算广西绿色保险发展水平,引入施罗德投资集团观点创造性地测算出广西绿色保险的保费规模空间及核心发展领域,在结合国内外绿色保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广西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路径与建议。
三、广西发展绿色保险的历史必然性与重大机遇
(一)绿色保险顺应全球趋势,符合新时代发展内在要求
发展绿色保险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时代使命。目前,世界大多数主要国家共同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巴黎气候协议》等一系列国际性气候公约,表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威胁已成为人类共同愿景,发展绿色保险正是我国顺应全球“碳中和”浪潮的时代使命。近年来,党中央和政府也频繁提及绿色保险,并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发展绿色保险,以保障和支持产业结构调整、防灾减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发展绿色保险是实现社会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保险作为现代处置风险的有效手段,可充分发挥其在风险管理、损失补偿和资金支持等方面专业优势,助力实现修复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促进社会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广西需要充分发挥绿色保险作用以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1.“两山理论”拓展财富内涵,造就广西绿色保险发展新优势。广西绿色资源丰富,生态优势突出。例如,截至2019年末广西森林覆盖率达62.45%,位居全国第三位,人工林面积超过一亿亩,位居全国第一;河流众多,水力资源丰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893亿立方米,珠江水系在广西的流域面积占广西总面积的85.2%,其中红水河段被誉为中国水电资源的富矿;矿产资源种类众多、储量巨大,已查明的128 种矿产资源储量占全国储量矿产的79%,其中8种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国第一,75种矿产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十;海洋资源富饶,北部湾渔场是世界海洋生物物种资源和化石能源资源的宝库。“两山理论”对绿水青山的财富定义,使得广西跻身全国绿色财富排行榜的前列。由此,广西巨大的绿色财富必然要求保险机制对绿色财富进行保值增值,自然造就了广西发展绿色保险的先天优势。
2.广西绿色发展面临一定挑战。广西全面布局绿色发展之时,必须面对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已知风险与未知风险交织的挑战。例如,广西地理条件复杂,自然灾害频发,暴雨、洪涝、干旱、热带台风等气象灾害及其诱发的次生灾害制约广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年—2019年广西自然气象灾害年均受灾人口875万人次,年均农作物受灾面积703千公顷,年均直接经济损失78亿元。此外,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存在。
3.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浪潮,亟待绿色保险保驾护航。2020 年,广西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的主要目标,相继出台了大力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衍生出巨大的财产保障需求、风险管理服务需求和资金融通需求,这将会极大地刺激绿色保险发展。
4.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机遇,推动绿色保险走向世界。随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等一批国家级重大开放平台的推进建设,广西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的前沿将迎来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全方位开放发展的重大机遇,为推动绿色保险发展提供重要契机。
四、广西绿色保险发展现状
(一)广西绿色保险发展较缓慢
1.狭义的绿色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以下简称环污险)发展滞后,推行效果尚不理想。环污险是以被保险人发生污染事故并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物的保险(雷雅文,2019)。环污险通过市场化手段改变了过去“企业污染、全社会买单”的局面,是环保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2010 年,广西开始推广环污险,但因初期推广力度不足,企业参保积极性不高,当年仅有广西华锡集团1家企业投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提出“力争两年内实现保险服务全覆盖”的目标,但由于企业保险意识弱、缺乏法律政策支持、政府职能边界模糊和保险宣传不到位等原因,环污险未取得明显突破。2011 年广西只有15 家公司投保环污险,2012 年保费收入仅111.2 万元,14 个地市中仅有6 个地市的企业参与投保。2013 年初,原环保部等要求在全国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标志着中国支持环污险发展政策框架初步形成。2018年,广西承保48 家涉重企业环污险业务,但保费仅162万元,环污险发展规模较小。
2.广义的绿色保险:综合排名靠后,保险机制难以发挥。从广义来看,绿色保险包括为环境风险提供各种相关的保险产品、资金支持或风险管理服务,是以促进环境污染防治、保护绿色资源、保障绿色产业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为目标的保险产品或服务机制。为了科学合理评价广西绿色保险发展水平,正视广西绿色保险发展短板差距,本文通过构建绿色保险发展水平评价体系,使用层次分析法(AHP)对全国31个省份绿色保险发展水平进行定量分析。
一是构建绿色保险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鉴于相关研究成果(杜莉和郑立纯,2020;刘莹,2019)和绿色保险相关数据的可得性,本文将可量化的绿色保险相关指标分为环境风险保障水平、绿色生态保障水平、灾害风险保障水平和信用风险保障水平等4类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定量指标,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绿色保险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计算指标权重。鉴于绿色保险相关数据可得性较差,且缺乏可借鉴的研究经验,本文使用层次分析法测算指标权重。首先,邀请业内具备绿色保险或统计专业知识、业务经验的10位专家,对各个相同层级内指标重要性程度分别进行两两对比,并给出重要性等级评定意见;其次,收集各专家对指标重要性的评估意见,综合沟通考虑后确定最终的赋权方案;最后,对各层级指标的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并通过计算得到权重,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绿色保险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权重
三是计算综合得分。本文选取2019年各省份绿色保险相关指标数据(环污险承保数据为2015年)作为实证研究的数据基础。本文利用Z-score对各指标进行无量纲化,根据前文测算得到的指标权重,加权计算得到2019年我国各省份绿色保险发展水平综合得分。测算结果显示:2019 年广西绿色保险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得分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20 个中西部省级行政区中,广西绿色保险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得分仅领先江西、陕西和重庆。从细分维度来看,广西环境风险保障水平全国排名第18 位,主要是环污险推广和承保发展滞后;广西生态风险保障水平全国排名第21位,主要是农险保障程度低,与第一产业GDP规模不协调;广西灾害风险保障水平全国排名第21位,主要是非寿险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低;广西信用风险保障水平全国排名第4位,主要受益于2019年广西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非理性发展,但势头无法持续。
(二)广西绿色保险基础薄弱,绿色保险发展任重道远
1.政府专项配套政策缺位,绿色保险的基础设施尚未完善。广西经济社会相对落后、保险市场不够成熟,发展绿色保险必须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然而广西保险市场环境欠缺,相关配套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缺乏绿色保险认定标准。目前,广西缺少具体的绿色保险通用基础标准、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关于“绿色”的概念阐述、评估标准、实施细则、发展框架、统计指标等均未能明确,在政策制定和实际业务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甚至与初衷背道而驰(张承惠,2015)。二是缺乏专项财政激励政策。广西绿色保险的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目前仅覆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极少数险种,大多数绿色保险产品服务未能享受税收、财政、监管等优惠政策,极大削弱了保险公司开展绿色保险业务的意愿。三是缺乏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安排。目前,广西尚未出台强制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法律法规,披露标准、报送平台、沟通共享机制等因素缺失,导致信息披露工作长期缺乏全链条的整体安排和制度设计,环境信息碎片化问题尤为严重(钱立华等,2021)。四是缺乏绿色保险专业人才。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绿色保险行业在广西仍属于新兴行业,具有较强的交叉性质,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不足导致环保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难以得到有效整合。
2.市场主体参与意愿低,绿色保险发展缓慢。在绿色保险领域,由于企业保险意识薄弱、政府专项政策长期缺位,广西地区大多数保险公司对绿色保险业务停留在观望状态,未能在绿色低碳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一是保险公司对生态环境风险的认识不足。目前广西生态风险惩罚机制尚不健全,生态保护压力尚未传导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生态风险的认识不足,尤其是地方性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尚未建立起与绿色保险配套的制度,缺乏符合绿色保险发展需要的约束激励机制,导致保险公司的环境保护意识、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被繁重的业绩考核压力和短期的经济利益束缚。二是绿色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力度不足。广西绿色保险覆盖范围相对狭窄,虽已探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巨灾保险、农业保险,但绿色保险的险种和保险深度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此外,广西保险市场在绿色产业投融资领域的探索不足,缺乏灵活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和具有吸引力的投融资项目,保险资金难以有效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五、广西绿色保险市场空间预测
“双碳”目标衍生出巨大的金融需求,给包括绿色保险在内的绿色金融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结果显示,2020—2030 年,中国要实现以温升不超过1.5℃目标为导向的长期深度脱碳转型路径,仅能源系统就需要新增投资金额约138万亿元,相当于中国2020 年GDP 的1.36 倍。亚洲开发银行估算,到2030年,亚洲绿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每年至少超过1.7 万亿美元,而多边开发银行目前仅能提供融资需求的2.5%(吴显亭,2021)。发展绿色保险无疑将成为非寿险行业在中长期内实现高质量发展转型的主要抓手,研究如何测量绿色保险发展空间,如何绘制绿色保险保源地图,以及如何锁定绿色保险重点突破领域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对于助力绿色保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绿色保险发展预测理论
绿色保险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实践案例匮乏,相关理论研究少,尤其在绿色保险发展潜力预测方面的理论尚处于空白,政府部门、各市场主体和众多专家对绿色保险发展的理解与解读也不尽相同。
中国银保监会明确提出要探索汽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通过车险变革和产品创新以助力绿色交通发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号召保险业积极发挥保险在风险识别、风险管理、风险保障、风险投资方面的独特优势,以保险保障服务低碳转型、以保险资金助力绿色发展、以绿色运营加强自我挖潜,自觉将行业发展与全力服务“双碳”大局、助推“双碳”目标达成相结合(钱林浩,2021)。人保财险发布绿色保险“3+3+7”战略框架:致力于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三大服务方向,灵活运用绿色保险产品、绿色保险服务和绿色保险资金三大保险工具,大力发展保障环境改善、绿色资源、绿色产业、绿色金融、巨灾或天气、鼓励实施环境友好、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七大绿色保险产品(降彩石,2021),通过围绕一系列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以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挖掘“双碳”目标给绿色保险带来的历史机遇。平安产险宣布全面升级绿色金融行动,从绿色保险、绿色服务和绿色投资三大方向着手助力绿色经济发展,承诺未来5年绿色保险保费规模从80亿元增长到250亿元。
综合已有国内社会各界对绿色保险发展前景与市场空间的研究,尚未发现有学者或机构通过数理模型进行推演预测,我国绿色保险市场发展空间有多大、增速是多少、重点发展领域在哪里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二)广西绿色保险发展空间预测
目前,大多数学者或机构将气候风险的研究重点放在温室效应的后果和预防措施方面,包括气温上升对GDP 造成的损失(梁荣和陈秉正,2019),通过采取碳排放或清洁能源投资来减缓气温上升的影响(郭朝先,2021),但是气候风险对市场微观主体造成的物质损失却未得到关注。
国际知名资管公司施罗德集团认为在全球气候变暖的事实下,物质资产与基础设施所遭受的风险只会越来越大。施罗德集团为了更准确地评估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通过气候进展仪表板和风险碳值模型等技术对全球10000多家企业进行监测和评估,计算出不同行业类型的企业为确保其物质资产免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危害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施罗德集团认为,资本市场购买保险来保障公司资产以免遭环境风险损害的潜在成本约为资本市场整体市值的4%(如图1所示)。其中,对于基础资源、天然气和公用事业等极易遭受气候变化影响的行业,其购买保险的潜在成本更高(超过4%);对于科技、个人家居用品、医疗保健、传媒等轻资产行业,其潜在成本较低。此外,金融业因持有较少的固定资产而极少遭受环境风险冲击,可直接忽略金融行业的潜在成本。
图1 不同行业的企业为应对气候环境风险而面临的潜在成本率
环境风险只是属于绿色保险保障范畴的其中一部分,按照施罗德集团的观点,假设上市公司通过购买保险来应对环境风险,则其购买保险的潜在成本即是绿色保险保费的潜在市场空间。本文根据2021年8 月16 日当日收盘后广西38 家A 股上市公司的总市值,按照施罗德集团给出各行业为应对环境风险而面临的潜在成本率的参考值,测算出广西38 家上市公司为应对环境风险的潜在成本至少为61 亿元,换言之,广西绿色保险市场保费规模不低于61亿元。
如图2所示,广西推广绿色保险的核心领域是公共事业、化工、工业品及服务三大行业,其面临的潜在成本最高,合计超过43.3 亿元;次核心领域是医疗保健、电信、天然气、汽车及零件、食品饮料、传媒、基础资源等行业,其面临的潜在成本合计超过14.3 亿元;非核心领域是零售、房地产、建筑及材料、旅游及休闲、科技、个人家居用品等行业,其面临的潜在成本较低,合计约3.2亿元。
图2 广西38家A股上市公司为应对气候环境风险而面临的潜在成本
根据施罗德集团“潜在环境风险成本”观点对区域绿色保险保费规模进行测算,可能存在三个缺陷:一是未考虑为应对非环境风险面临的巨大潜在成本;二是未考虑除上市公司之外广大经济主体、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类组织对绿色保险的巨大需求;三是未考虑非本土上市公司在评估区域当地的绿色保险需求。因此,基于施罗德“潜在环境风险成本”测算的广西绿色保险保费规模存在低估,换言之,广西绿色保险保费市场规模将大大超过61亿元。
六、国内外绿色保险实践经验借鉴
(一)发展绿色保险的国际经验
1.严格的环保法律制度,倒逼企业投保绿色保险。19 世纪末,工业的飞速发展大幅提升了欧美国家的国际地位和经济实力,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问题对民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美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对环境污染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极大地提高了受害者诉讼的成功率,同时意味着企业在环保问题上面临巨大的败诉风险,此外,污染企业还会面临巨额的经济惩罚或严厉的刑事制裁。例如,对于严重违反环保法律的企业,法院可对企业判处每天2.5万美元至5万美元的巨额罚款,对个人判处1年以上监禁,并关闭违规企业。
2.强制实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确保绿色保险推广效果。由于各国立法背景和环境损害原因的差异性,环境污染责任险也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国际上较为典型的有两种:一是以美国、瑞典为代表的强制保险制度。美国当地企业如果发生环境污染则被视为环境侵权,受害人获得的财产损失赔偿往往会超过其实际财产损失,防止因处罚力度不够导致某些不良企业宁可交罚金而不治理污染的现象发生。二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强制保险与财务担保相结合的制度。德国环境法律规定,存在潜在环境污染责任风险的个人或法人(潜在环境侵权人)必须预先提供风险保障措施,若无法提供风险预防措施,执法机关有权全部或者部分关停不合规企业,企业所有人还有面临有期徒刑或者罚款的可能。由此,德国大部分企业普遍选择向保险公司购买绿色保险的形式来达成德国环境法的要求。
3.多层次巨灾保险制度安排,有效分散巨灾风险冲击。巨灾通常是指由自然灾害或者人为事故导致的大面积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具有发生频率低、预测准确性差和损失巨大等特点。美国的自然环境与我国相似,时常遭受着众多类型灾害的威胁,对此,美国政府推出三大保险计划:一是洪水保险计划,由国家认定的洪水高发区域内的居民必须购买洪水保险,否则将会受到政府惩罚;二是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所有享受到美国农业部各项支持政策的农场主必须参加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否则将无法享受援助;三是人为巨灾保险计划,美国政府强制要求金融机构加入公众担保保险计划,例如商业银行必须购买如存款损失保险。
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对负有污染环境责任的企业实施严厉惩罚,倒逼企业购买绿色保险以转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任。发达国家强制实施绿色保险制度,在确保绿色保险参保率和覆盖面的同时,有效促进绿色保险的可持续良性发展。
(二)国内绿色金融试点经验
2016 年,人民银行等部委同意在广东、浙江、江西、贵州、甘肃以及新疆成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各试验区将金融创新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作为主要实施路径,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特征,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产品创新为工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实现,形成各具特色的实践经验。
1.广东。广州花都区创新建设碳排放交易中心,并于2021年实现首单林业碳汇指数保险。林业碳汇指数保险赔偿因火灾、冰冻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保险合同约定灾因造成的损失,其中损失的计量规则为指数化的森林固碳量减少值。广州通过碳汇绿色保险,有效保障了种类繁多的灾因带来的森林碳汇能力减弱,为洪涝、火灾、病虫害等气象灾害和意外导致的重大森林隐患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广州市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机制等碳交易模式已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碳市场在节能减碳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浙江。浙江湖州市创新实施“保险+服务+监管+信贷”模式并创新开发“边体检边承保”的推动方式,将环保监管、保险监督和信贷联惩相结合,引导企业加强环保意识,培育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管控能力。在创新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湖州创建全国首个绿色保险产品市级地方评估标准,明确环境风险的分类指标、风险危害程度等细则,对于电镀、制革、化工、纺织印染等六类高污染产业进行环境风险等级评估,将环境风险等级与政府补贴和保险费率相挂钩,为相关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企业开展承保前端的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3.贵州。作为资源大省,贵州省积极探索包括绿色保险在内的绿色金融支持资源开发的创新模式,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经济模式,坚决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情况发生。在此背景下,人保财险在贵阳设立国内首个绿色金融保险服务创新实验室,为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供专业化服务。贵州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积极探索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支持农业发展、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等环保项目以及“大数据+绿色产业+绿色金融”的模式。
4.甘肃。甘肃地处三大高原交会处,自然生态条件较为脆弱,拥有黄河、长江两大河流的重要水源涵养区,甘肃生态安全上升至国家重要战略。甘肃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以发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以及循环农业等绿色生态项目为重点工作,保险资金利用其规模大、期限长的优势,通过股权、债权等投资渠道积极参与甘肃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产业项目。甘肃省政府将绿色保险视为构建多层次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环节,要求重金属污染、危险废物污染和使用尾矿等七大行业的企业强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5.新疆。新疆具有特殊战略意义,积极探索绿色保险支持国家战略发展。新疆紧抓“一带一路”及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探索绿色金融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发展。新疆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充分发挥新疆风力发电优势,创新开发风力(光伏)发电指数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以及合同能源、合同节水违约保险等绿色保险险种。
我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充分结合了当地实际和优势,如浙江大力发展绿色保险支持产业升级,贵州大力发展绿色保险支持资源利用,甘肃大力发展绿色保险支持生态环境修复,新疆大力发展绿色保险支持国家战略发展。“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时期,广西应积极学习借鉴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经济向低碳化转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实现绿色转型发展。
七、广西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建议
(一)绿色保险政策支持路径
由政府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具有广西特色的绿色保险发展机制,充分发挥环保、财税、担保、融资等政策优势,扩大政策集成效应,加快绿色保险的战略布局,推动保险业向绿色发展转型。
一是制定本土化的标准和细则,出台绿色发展制度文件。以2021年6月通过的关于第三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为契机,在借鉴国内外绿色保险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市场环境,在财政、税收、环保、国土、金融等政府部门中构建会商机制和沟通机制,研究制定广西绿色保险的统计标准、实施细则、工作方案和评级体系。同时,继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惩罚力度。
二是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激发社会资本的动力和活力。政府部门可参考当前对农村金融、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绿色保险专项支持政策体系。通过采购绿色产品、强化绿色投资概念等措施及对开展绿色保险的保险公司给予适当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贷款贴息等激励政策相结合,引导保险公司加快绿色保险产品创新,有效发挥保险公司的主动性。
三是搭建绿色保险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互通共享。充分运用互联网推动传统保险向数字化转型升级,在政府部门、保险公司、环保企业之间建立绿色保险信息共享平台,打通信息壁垒;完善绿色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严厉处罚刻意瞒报、假报数据行为,确保数据披露的真实性;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的推广运用,通过系统整合企业周边环境信息,量化评估潜在环境风险,为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承保定价和风险管理提供有效支持。
四是引进和培养复合型高级人才,打造绿色保险高精尖队伍。出台绿色保险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政策,注重引进具有保险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法律、化工等交叉学科背景且科研能力较强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同时,深化与保险公司、环保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商会组织的交流合作,打造政产学研商一体化的高端保险人才培训交流平台,培育一批理论知识丰富、专业知识强的应用型绿色保险精英。
(二)绿色保险产品创新供给路径
保险公司应将发展绿色保险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深度植入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理念,主动将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等因素纳入公司经营评价体系,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聚焦农业生产需求,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完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建设,深入落实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的政策要求,大力推动农业领域的完全成本、价格、收入、指数类等保险创新发展,在覆盖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础上,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建立包括财政补贴的农业基本保险、商业农业保险和附加保险等农险产品体系,将农机和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纳入保障范围,在农业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中纳入农业保险内容,充分发挥保险主体在灾害发生的事前防预、事中控制和事后理赔减损等环节的功能作用。
二是明确绿色发展责任,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探索创新政府基层治理防范和保险公司补偿损失财产相结合的综合性新型社会管理机制。在安全生产领域,在“八大高危行业”领域贯彻落实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企业主动投保,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补偿和事故预防功能。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结合国家对环境污染、绿色金融、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文件要求,对全区重点污染排放企业强制要求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鼓励其他涉污企业积极参保。出台配套激励约束机制:将企业投保情况与环保信用评价、金融信贷支持相挂钩,对满足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适当财政补贴,以提高企业的投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保险保函功能,缓解企业资金负担。推进工程建筑领域保险保函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引进保函代替保证金机制,推动招投标保证保险等项目落地,降低资金运用成本,减轻投标企业负担,助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四是推广科技领域保险,保障科技创新发展。推进科技领域保险,结合科技型企业在设备购置、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人才管理、社会融资等方面需求,加强科技保险产品研发及服务创新。大力推广新材料保险、专利保险、科技保险、巨灾保险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创新型险种,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战略的保险支持。
(三)绿色保险配套服务创新路径
一是鼓励绿色保险创新组织发展,推动绿色数据资源共享。参照江西、贵州等实践经验,由政府委托综合实力强的保险公司成立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实验室,探索组建绿色保险共同体,引导各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开发创新绿色保险产品,丰富保险产品库。保险机构主管部门要为开发、运营、推广切实做好配套服务,建立重大环境风险和重大社会风险企业清单,引导企业规范环保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重大环境风险报告制度。此外,打通金融征信系统、金融风控体系以及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壁垒,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强化对各类绿色金融要素的动态监管。
二是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实施风险减量管理。加强绿色产业和项目保险的配套服务。建立绿色保险项目库,加强与区域产业规划的有效衔接,明确重点支持方向,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对绿色保险项目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定期遴选、评估认定和推荐绿色项目,提供风险管理的配套服务。加大绿色项目的保险扶持力度,优先支持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特色小镇等基础设施项目,大力支持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
三是松绑险资投资政策,助推绿色产业发展。加强各级政府与保险资管机构的互动对接,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资金上规模大、期限长和来源稳定的独特优势,鼓励险资以债券、股票、信托和产业基金等形式灵活投资绿色产业项目,重点支持绿色建筑、绿色交通、海绵城市、生态农业、养老健康产业、文化休闲产业等重大基础项目建设,为重点绿色产业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