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崔俌墓志》考释
2022-08-23刘春晓
刘春晓
(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唐代《崔俌墓志》载录于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1]中,有墓志拓片及录文。此外,墓志录文亦载于三秦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由吴刚主编的《全唐文补遗(第九辑)》[2]中。《释录》记此方墓志于2003年在河南巩义出土,志石表面有腐蚀痕迹,石花若干,刻字较浅,但其字迹可辨,品相尚可,四周侧面刻有荷花图案,志石边长 53.5 cm,厚 13 cm,楷书,32行,满行32字。墓志原题为“唐故汴宋观察支使朝请郎殿中侍御史内供奉赐绯鱼袋崔府君墓志铭并序”,署为“前乡贡进士崔寅亮谨述”“琅耶王源端书”。
除《崔俌墓志》外,崔俌的父亲崔振[3]239、母亲郑辚[3]244及堂兄弟崔玄亮[4]的墓志均留存于世。而且《崔俌墓志》《郑辚墓志》的撰写人为崔俌弟崔寅亮,《崔振墓志》的撰写人为崔俌堂兄弟崔纯亮,均为至亲执笔,可信度较高,也可参补互证,发挥更大的史料价值。
这些墓志所记内容丰富,为研究崔俌家族谱系、归葬地,补充有关中唐宣武镇之史实以及幕府基层官职掌,提供了重要的文物资料。
一、崔俌的家族世系
其一,关于崔俌郡望及家族世系,崔俌父《崔振墓志》记:“府君讳振,字仲举,姜姓之后。濬源茂烈,传谍详焉。曾祖敬嗣,赠太常卿,尝任滏阳县令,因自洛徙家于邺。祖悦,赠太子少保。皇考光迪,赠太子左赞善大夫。”《崔俌墓志》记:“博陵人也。曾祖讳悦,赠太子太保。祖讳光迪,赠太子左赞善大夫。皇考讳振,濮州司法参军。”崔俌堂兄弟崔玄亮墓志又记:“其先出于炎帝,至裔孙穆伯,受封于崔,因而命氏,汉初始分为清河、博陵二祖,故其后称博陵人。曾祖悦,洛州司户参军,赠太子少保。祖光迪,赠赞善大夫。考抗,扬州司马兼通事舍人,赠太子少师。”据三方墓志所记,三人祖辈姓名及官职均相同,当为同一支系。又查《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下文简称《新表》)所载博陵崔氏房世系[5]2811-2813,在博陵安平崔氏第三房中有崔俌四世祖敬嗣、曾祖悦、祖光迪等人的记载,与墓志记载相符,故可知崔俌之郡望实为博陵安平崔氏第三房。
其二,在《新表》博陵安平崔氏第三房世系表中,崔光迪一支后仅有崔抗一子。但据《崔振墓志》记:“皇考光迪,赠太子左赞善大夫……府君生禀全气,天锺元和,纯至之行,幼出人表……与弟抗自遭凶闵,时危业薄,怡怡相保,迄于垂白。”《崔俌墓志》记:“祖讳光迪,赠太子左赞善大夫。皇考讳振,濮州司法参军”,《崔玄亮墓志》记:“祖光迪,赠赞善大夫。考抗,扬州司马兼通事舍人,赠太子少师”,可知崔光迪至少还有一子崔振。且《崔振墓志》记有一句“与弟抗自遭凶闵”,可知崔振为崔抗兄,为光迪长子,此可补《新表》中崔光迪一支之谱系。
其三,《旧唐书·崔玄亮传》中略记有玄亮弟纯亮、寅亮之科举仕宦经历,载:“始玄亮登第,弟纯亮、寅亮相次升进士科,藩府辟召,而玄亮最达。玄亮孙贻孙,位至侍郞”[6]4314,在此将寅亮视为玄亮的同父兄弟。在《新表》崔抗一支中也将崔寅亮列入其中,但据《崔振墓志》记:“嗣子俌,以文行称,官至监察御史。次子寅亮,修词立诚,州闾宾荐。咸克奉先志,居丧过哀……姪纯亮备闻遗德,见命为志。”可知崔振有二子,为崔俌、崔寅亮,崔纯亮则为崔振堂侄、崔抗子。崔寅亮在所撰《崔振墓志》中,亦称崔俌为“吾兄讳俌”,又在所撰《郑辚墓志》中,自称为郑辚的“小子”,记:“(郑辚)洎于笄年,适濮州司法参军博陵崔公振。公即小子之皇考也……长子俌,官至监察御史……小子寅亮幼钟慈念,如在怀抱。”由此可以断定,崔寅亮实为崔振之子,而非崔抗之子。
据上所考,崔光迪至少应有二子,兄崔振、弟崔抗,而《新表》仅载抗一人,无振,又将崔振子寅亮列为崔抗子,盖《新表》误也。《崔俌墓志》记:“先娶河东裴澄女,生女子子二人,一适赵郡李君奭。后娶彭城刘泳女,生子子一人,曰约;女子子三人”,可知崔俌有一子五女,子名约。故从崔俌四世祖崔敬嗣开始,崔振家族世系应如图1所示。
图1 崔振家族世系
二、崔俌家族的婚姻及葬地
中古门阀士族是中国古代的一个特殊阶层,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博陵崔氏乃中古时期之世家大族,针对其进行的个案研究已有不少(1)参见:陈建萍《唐代博陵崔氏个案研究》,河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郑芳《中古世家大族博陵崔氏研究》,曲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9年;王敬涛《唐崔祐甫家庭变迁研究——以墓志为中心》,郑州大学硕士论文,2011年。,本文对崔俌及其家族成员的婚姻及葬地的考察也将在以往成果的基础上展开,以期对相关研究有所补益。
根据现有相关资料,上文所列崔俌家族成员表中婚姻可考者有六人:崔敬嗣、崔光迪、崔振、崔抗、崔俌、崔玄亮。婚配情况如下。
崔敬嗣妻为金城郡君李氏。宋赵明诚《金石录》曾考《周崔敬嗣墓志》[7],但现已失传。据今可见的《陈照墓志》记:“夫人讳照,字惠明,颍川长社人……夫人九岁而孤,为外王父房州刺史赠太常卿崔敬嗣、外王母金城郡君李氏所字”[8]66此处“外王父房州刺史赠太常卿崔敬嗣”与《新表》中所记崔俌四世祖“崔敬嗣”官职相同,均为房州刺史。又按《旧唐书·崔光远传》载:
崔光远,滑州灵昌人也。本博陵旧族。祖敬嗣,好樗蒱饮酒。则天初,为房州刺史。中宗为庐陵王,安置在州,官吏多无礼度,敬嗣独以亲贤待之,供给丰赡,中宗深德之。[5]3317
由此可知崔敬嗣当为则天中宗朝人。据《陈照墓志》记陈照“以天宝三载正月廿日薨于江阳县之官舍,春秋四十八”推算,她应出生于公元697年,亦在则天朝,故可推测此陈照外王父即是崔俌四世祖,其妻为金城郡李氏。
另有《卢思庄墓志》记:“公讳思庄,范阳人也……夫人博陵崔氏,故房州刺史敬嗣之女也。”[8]178此处崔敬嗣也应是崔俌四世祖,其女嫁于范阳卢氏思庄。
崔光迪妻为范阳卢氏。据《郑辚墓志》记:“夫人郑氏讳辚……乃以去族之苦,心舍荣饰,虔奉严姑范阳卢氏。”清人梁章钜所撰《称谓录》记“严姑为夫之母”[9],“严姑”指婆婆。又据上文所列崔俌家族世系图可知,郑辚的公公当为崔光迪,那么崔光迪妻即是范阳卢氏。
崔振妻为荥阳郑辚。上文已提及崔振及其妻均有墓志,《崔振墓志》记:“夫人荥阳郑氏,地望清华,天下推其第一。闺风肃睦,门内挹其无双。抚孤奉丧,礼则斯在。”《郑辚墓志》记:“夫人郑氏讳辚,号常自性第八。其先荥阳人也。曾祖嘉福,皇朝武强令。祖澄,竟陵令。皇考炜,谷城县丞。皆累积德行,大播清风。夫人夙抱冲和,生知礼训。洎于笄年,适濮州司法参军博陵崔公振。”均可证崔振妻为荥阳郑辚,但其先辈在《新表》中无载,不能进一步考证郑辚属于哪一房支。
崔俌妻为河东裴氏、彭城刘氏。《崔俌墓志》记:“先娶河东裴澄女,生女子子二人,一适赵郡李君奭。后娶彭城刘泳女,生子子一人,曰约;女子子三人。”关于河东裴澄,新旧唐书无传,但在两书及《全唐诗》《全唐文》中均略有提及。《新表》“东眷裴”中载:“澄,苏州刺史”[5]2236,《唐刺史考全编》考裴澄为苏州刺史大致在贞元末。[10]《全唐文》殷亮《颜鲁公行状》记:“公初在平原,未有兵革之日。著韵海镜源……(大历八年)及至湖州。以俸钱为纸笔之费。延江东文士萧存、陆士修、裴澄……等十余人。笔削旧章,该搜群籍,撰定为三百六十卷。”[11]5229《全唐诗》有皎然《答裴评事澄荻花间送梁肃拾遗》诗[12],作于建中三年(782年)[13]。《全唐文》穆员《裴济墓志铭》记:“唐贞元八年冬十月二十有八日,前河南少尹裴公讳济……母弟澄,检校膳部郎中。”[11]8199《旧唐书·德宗纪下》又记:“(贞元十一年闰八月)己丑,国子司业裴澄表上《乘舆月令》十一卷、《礼典》十二卷。”[6]382据下文考,崔俌主要仕宦经历由大历至永贞,以上史籍中所记裴澄主要事迹亦在此期间,而其年龄未知,可能略大于崔俌,应正是崔俌的岳父。与河东裴氏生一女适赵郡李君奭,《资治通鉴》载有一“李君奭”:“(大中九年)二月,以醴泉令李君奭为怀州刺史。”[14]8056按崔俌于永贞元年(805年)逝世,大中九年即855年,两人时代相距略远,崔俌女儿所嫁应不是《资治通鉴》所载的李君奭,但也不无是同一人之可能。后娶彭城刘泳女,刘泳史籍无考。
崔抗妻为太原王氏,崔玄亮妻为范阳卢氏。《崔玄亮墓志》记:“考抗,扬州司马兼通事舍人,赠太子少师。妣太原王氏,赠晋阳郡太夫人……夫人范阳卢氏,先公而殁”。
综上可见,自唐初至唐中后期,在可考的婚姻关系中,崔敬嗣一支主要的联姻对象为门阀士族,这可证作为博陵崔氏的一支,崔俌家族及其成员仍保留较为浓厚的门第观念,仍然奉行门第婚。
关于崔俌家族的葬地,崔俌墓志、崔振墓志、崔振妻郑辚墓志均有记载,据此三方墓志大致可考崔俌一支葬地变迁情况。
《崔振墓志》记:“曾祖敬嗣,赠太常卿,尝任滏阳县令,因自洛徙家于邺。”从这段记载我们可知在崔敬嗣之前这一支博陵崔氏已定居洛阳。毛汉光先生也曾据博陵崔氏第三房中见于传、碑者之葬地,推测出博陵崔氏第三房中的某些支系已迁于洛阳。[15]263可见博陵崔氏第三房往洛阳迁移,是一整体趋势。崔敬嗣又乃则天中宗朝人,故其家族可能在唐初已迁居洛阳,有了新的归葬地。而至敬嗣任滏阳县令,崔敬嗣一支又自洛徙于滏阳,其家族葬地也应在此时改至滏阳。
滏阳在何地?据《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唐代卷》滏阳县条记:“本隋魏郡旧县,隋末,隶相州。武德元年,割隶磁州,为州治。六年,省临水县来属。贞观元年,州废,还隶相州。天宝元年,隶邺郡。十五载,隶相州。至德二载,隶成安府。乾元二年,隶邺郡。宝应元年,隶相州。永泰元年,割隶磁州,为州治,并析置昭义县。”[16]238可知崔敬嗣时滏阳在相州界。《崔振墓志》续记:“以太夫人在堂,仅得全制。蒸蒸色养,动无违德。与弟抗自遭凶闵,时危业薄。怡怡相保,迄于垂白……天宝末,猾胡猖乱。府君伯父邺国公光远,虔刘凶渠,归翼王室。贼陷相土,以我为仇。或劝避之。公曰:弃亲逃仇,孰愈于死。虽遭缧系,泣侍左右。凶党嗟而释之。”此处记载了崔振崔抗两兄弟自丧父后,家业渐薄,相互扶持,奉养母亲,至天宝末又因伯父崔光远对抗安史叛军事遭难事。伯父崔光远,新旧唐书均有传,记载了他“虔刘凶渠,归翼王室”事。按《资治通鉴》载:
“(天宝十四载)颜杲卿将起兵……于是河北诸郡响应,凡十七郡皆归朝廷,兵合二十余万;其附禄山者,唯范阳、卢龙、密云、渔阳、汲、邺六郡而已。”[14]6945-6949
故墓志中所记“贼陷相土”的时间应在天宝十四年(755年)末,相州即当时的邺郡已为安禄山攻陷。这也表明崔振及其弟崔抗一家此时仍定居相州,很有可能是在滏阳县,盖崔光迪一支自敬嗣迁居滏阳后一直定居在此。
《崔振墓志》又记:“未几,以太夫人有疾,弃官而归……俄遭太夫人之丧,泣血在地,经月不起。因暑湿构灾,风痹成疾。缠绵星霜,竟不复愈。以俟元辰,归于邺之先原。”崔振因侍奉太夫人而辞官归家,最终又逝于东都,权窆于平阴乡。据赵振华先生考证,“平阴乡”在东都城外的洛阳县。[17]据此我们推测崔振一家因安史之乱又举家迁回洛阳。又观墓志中所记“以俟元辰,归于邺之先原”一句,“邺之先原”,应指相州之滏阳县,表明崔振死后乃暂时葬于洛阳,后仍欲归葬滏阳。
《郑辚墓志》记:“以贞元十二年八月十五日终于巩县合洛别墅,享年五十有四。以其年十一月十五日权窆于洛汭乡东鲁原。以乡远岁暮,未获归葬故也。皇考亦以其月七日自洛城迁启,就兹合祔,礼也。”这里记载了崔振妻郑辚逝世后因乡远岁暮的缘故而不能归葬,将其权窆于洛汭乡东鲁原,并将崔振灵柩也迁于此合祔事。此举符合唐代的礼制。“归葬”应是指归葬先茔,即在滏阳。张慧霞曾对唐代权葬与迁葬问题进行过专门研究,指出子女为合葬父母,常常必须先权葬一方或两方均权葬,以备日后设法将其合葬在一起。[18]崔振与郑辚夫妻的合葬墓应属于第二种情况,其子崔俌与寅亮先将二老分别权葬,后又合葬在一起。因据《崔俌墓志》记:“以元和二年八月十七日葬于巩县合洛乡东原,祔于先茔,礼也。”崔俌逝世后祔于先茔,先茔应是指崔振及郑辚墓,由此推断,崔振最终没有归葬至滏阳先茔,而是与其妻合葬在了河南府巩县合洛乡东原,所以崔俌在逝世后也归葬此处。
另,上文涉及的崔俌堂兄弟崔玄亮一支,其墓志记:“自天宝已还,山东士人皆改葬两京,利于便近。唯吾一族,至今不迁。我殁宜归全于滏阳先茔,正首丘之义也……以(大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用大葬之礼,归窆于磁州昭义县磁邑乡北原。”可见受安史之乱影响,山东士人多将其家族归葬地改至两京,但玄亮一支与崔俌一支不同,玄亮最终归葬先茔。
总而言之,崔俌家族葬地至崔俌时已几经变迁,崔敬嗣以前,家族葬地在洛阳,自敬嗣后改葬至相州滏阳,崔俌四世祖崔敬嗣、曾祖崔悦、祖父光迪应都葬于滏阳。后安史之乱爆发,父崔振改葬河南巩县,崔俌随之葬于河南巩县,又形成了新的归葬地。毛汉光先生认为士族归葬地的改变反映出该家族重心的转移,进而指出唐代士族多世居京师,与魏晋时期士族在京师与本郡亦都设有居住所,并以这样双家形态充塞选举通道有重要区别,正因为如此唐代士族逐渐成为纯官僚人物而又消失了其地方性。[15]234-333
三、崔俌的仕宦经历
按唐代士人之成长轨迹,一般以入仕为第一要务,或科举登第、或门荫入仕、或流外入流,之后便开启形形色色的为宦生涯。崔俌享年五十二岁,一生有一半时间为官,也是其人生最具价值的阶段,崔俌墓志详细记载了其一生之经历,对仕宦经历记述尤详,可供我们详细考察之。
(一) 门荫得释褐,为宋州参军
志云:“始年六七岁,善属五字篇,时为文者大异之……职卑才杰,众务与能。”崔俌以永贞元年(805年)终于河南府河南县行修里之私第,时享年五十二。崔俌当生于天宝十三载(754年)。他六七岁时,即肃宗乾元二年左右(759年),已善写五言诗,颇具作诗天赋。等长大到十四五,即大历二年左右(762年),“大历十才子”名噪一时,他亦写诗属和。崔俌具体何时参加科举,墓志中没有确切记载。他表现出的才能在以诗赋为重要录取标准的进士科考试中应颇具优势,但崔俌后来并没有如愿登第,而是以门荫入仕。志记:“遂以门子补宣德郎、宋州参军。职卑才杰,众务与能。”宣德郎为散官、正七品下,宋州参军为职事官、从八品下,职位虽低,崔俌却展现出了出众的能力,以此为起点开启了他的仕宦生涯。
(二)首辟宣武镇,成李勉从事
志又记:“宣武军留后、左庶子李铭引为从事”,陈长征在《<唐方镇文职僚佐考>增补》一文中认为:“此处的宣武军留后、左庶子应是李勉,大历十四年到建中二年担任宣武军节度留后的是李勉,唐朝历史上并没有名叫李铭的担任宣武军节度留后。”[19]这里的李铭应为李勉是无异议的。但据《唐方镇年表》记李勉曾两次受命镇宣武,一次在大历十一年(776年)五月至六月,另一次在大历十四年至建中二年(779—781年)。[20]那么崔俌是在何时被李勉引为从事?据《资治通鉴》载:
(大历十一年)五月,汴宋留后田神玉卒。都虞候李灵曜杀兵马使、濮州刺史孟鉴,北结田承嗣为援。癸巳,以永平节度使李勉兼汴、宋等八州留后。汴、宋、曹、濮、兗、鄆、徐、泗八州。乙未,以灵曜为濮州刺史,灵曜不受诏。六月,戊午,以灵曜为汴宋留后,遣使宣慰。[14]7237
可知因李灵耀叛乱,李勉实际上只当了短短一个月的汴、宋等八州留后,就被取代。后李灵耀据汴州,欲效河北诸镇,上诏淮西节度使李忠臣、永平节度使李勉等人讨之,同年,平定李灵曜叛乱,李忠臣占得汴州,李勉增领宋、泗州二州。《资治通鉴》又载:
(大历十四年)淮西节度使李忠臣,贪残好色……希烈因众心怨怒,三月,丁未,与大将丁暠等暠,杀惠光父子而逐忠臣……以希烈为蔡州刺史、淮西留后。以永平节度使李勉兼汴州刺史,增领汴、颍二州,徙镇汴州。[14]7256
又《旧唐书·李勉传》记:
忠臣遇下贪虐,明年为麾下所逐,诏复加勉汴宋节度使,移理汴州,余并如故。[5]3635
至大历十四(779年)年,李勉再次受命为汴宋留后。
《资治通鉴》又载:
(建中二年正月)永平旧领汴、宋、滑、亳、陈、颍、泗七州。丙子,分宋、亳、颍别为节度使,以宋州刺史刘洽为之……(二月)更汴宋军曰宣武。[14]7295-7297
此条下胡三省注云:“按是时李勉以永平军节度使镇汴州,盖以宋、亳、颍为宣武军。”故可知至建中二年永平军分宋、亳、颍别为节度使,为汴宋军,后更号为宣武军,刘洽接任李勉镇宣武,后被赐名为刘玄佐。
从上述李勉镇汴宋的过程来看,崔俌被李勉引为从事的时间应该在李勉第二次镇汴宋时,即建中二年至建中四年(781—783年)这一时间段内,其一,李勉第一次受命镇汴宋的时间非常短,仅有一个月的时间,即被李灵曜取代,在此期间李勉可能并未来得及辟人入幕。其二,崔俌为李勉从事后,墓志续记:“未几,节度使刘公玄佐署为节度巡官,迁大理评事,赐绯鱼袋,又迁监察御史里行。”说明崔俌不久后又被刘玄佐署为节度巡官,这正符合建中二年后刘玄佐接任李勉镇宣武的顺序。崔俌应该是在李勉离任后,接着被辟署到刘玄佐幕府中继续任职。
(三)佐刘氏父子,迁节度推官
在墓志中,崔俌在李勉幕府时的幕职没有明确记载,至刘玄佐幕时,墓志记崔俌的幕职官为节度巡官,试大理评事衔,并受赐绯鱼袋,后带衔又迁为监察御史里行。之后崔俌应该一直留在刘玄佐幕中任节度巡官,直到刘公薨。
志又云:“刘公薨,诏以其子士宁嗣位,又辟为节度推官。”《资治通鉴》载:
(贞元八年)刘玄佐之丧,将佐匿之,称疾请代……玄佐之婿及亲兵皆被甲,拥玄佐之子士宁释衰絰,登重榻,自为留后……(三月)庚寅,以士宁为宣武节度使。[14]7528-7529
贞元八年,刘玄佐去世,其子刘士宁不听朝命,自为留后,后被朝廷追认为宣武节度使,到贞元九年十二月又在兵乱中下台。应该就在这一时期崔俌又被刘士宁引入幕府,辟为节度推官,此时其带衔应还是监察御史里行。
志续记:“其军奉旨,以千余人遏秋寇于泾原,率一岁一更之……吾兄笑之,乱兵中止,乃叱其将曰:‘彼群醉聚狂,(□□□□,奈何尽赤其家族……天子使中贵人劳之。”墓志中所记的“千余人遏秋寇于泾原”,应是指中晚唐一直存在的“防秋兵”(2)所谓“防秋兵”,朱德军老师认为:“防秋兵就是唐代用于边境防秋活动的兵员,它们由中央制度性地从各地征召兵力赴边御敌,或边境部队出镇戍守,它们常常以‘出征、征行’为表征,具有不太固定的屯防区域与比较固定的驻防期限(通常以三年为期)﹐故唐代的‘防秋兵’其实是历史上行营兵的一种,属于临边御敌之野战兵团,而非单纯的边境驻(屯)防兵,与唐代前期的行军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历史渊源。”[21]。此外,在这一段记载中有些文字模糊不清,故不能进行准确释读,只能推测其大意为:宣武镇奉旨以千余人防秋泾原,本应以一年为期,但频繁更戍会增加宣武镇支出,故派崔俌前去说服这支防秋兵延期返乡。但士卒们回乡愿望强烈,最终爆发了这次兵变。“奈何尽赤其家族”的前一句模糊不清,不知何意,此句应是对叛乱士卒的处罚手段,朱德军老师曾述及这一现象,他总结道:“严酷的戍边环境,加上将帅约束不严,常常发生‘戍边之卒’的‘亡归’事件……中央对这些‘溃族’一般采取‘尽诛之’,或‘悉以杀之’的手段加以制止。”[21]在这场兵变中,崔俌展现了他出色的应变能力,成功平息了这次危机。考诸史料,这场发生在刘士宁时期的宣武军防秋泾原的活动及叛乱史籍中未见记载,故墓志中的这一段记载可补以往史籍之空缺。
志又载:“后以私故罢职,归田居而食贫。”据《崔振墓志》记:“府君讳振……以贞元九年五月十九日终于东都德懋里之私第,享年七十。”崔俌在刘士宁幕时以“私故”罢职,盖因此年五月其父逝世,他辞官归家丁忧。又《资治通鉴》载:
(贞元九年)刘士宁既为宣武节度使,诸将多不服……十二月,乙卯,士宁帅众二万畋于外野;万荣晨入使府……以通王谌为宣武节度大使,以万荣为留后。[14]7549-7551
此年十二月发生的这场军乱,崔俌应该没有参与。
(四)遇乱挺身出,助董晋受命
志下文载:“乃游徐方,路□大梁,(之帅李万荣薨……未期月,以家祸归于巩洛。柴质垢容,哀感动植,号泣终制,君子法之。”关于贞元十二年宣武李迺叛乱及董晋受命事件的记载,诸史中均有记载,如《资治通鉴》载:
(贞元十二年)李万荣疾病,其子迺为兵马使……秋,七月,乙未,以东都留守董晋同平章事,兼宣武节度使……邓惟恭既执李迺,遂权军事,自谓当代万荣,不遣人迎董晋。晋既受诏,即与傔从十余人赴镇,不用兵卫。至郑州,迎者不至,郑州人为晋惧,或劝晋且留观变。有自汴州出者,言于晋曰:‘不可入。’晋不对,遂行。惟恭以晋来之速,不及谋;晋去城十余里,惟恭乃帅诸将出迎。[14]7572-7573
又《新唐书·董晋传》记:
万荣死,邓惟恭总其军。晋受命,不召兵,惟幕府驺傔从之,即日上道。至郑,逆者不至,人劝止以观便宜,晋不听,直造汴,及郊,惟恭始出迎谒。[5]4820
又韩愈撰《董公行状》记:
而万荣死,诏未至,惟恭权军事。公既受命,遂行。刘宗经、韦弘景、韩愈实从,不以兵卫。及郑州,逆者不至。郑州人为公惧,或劝公止以待。有自汴州出者言于公曰:“不可入。”公不对,遂行……明日,惟恭及诸将至,遂逆以入。及郛,三军缘道欢声,庶人壮者呼,老者泣,妇人啼。遂入以居。[22]2764-2765
在这一事件里,诸史着重塑造了董晋无惧无畏前往宣武受命的正义形象。而《崔俌墓志》给我们揭示了一个更清晰的真相,是崔俌以为朝廷效命为己任,只身入宣武军营,游说周旋,最终使邓惟恭等人出迎董公,成功化解了此次危机。崔俌也由此受到了董晋及整个幕府的拜谢,并被辟为僚属,总其群务,但具体职务在墓志中没有说明。又据《郑辚墓志》记:“以贞元十二年八月十五日终于巩县合洛别墅,享年五十有四。”按上文《资治通鉴》载秋七月命董晋为宣武军节度使,崔俌也应在此月被辟入幕,而在此年八月其母去世,故墓志记“未期月”,以家祸归于巩洛。
此外,关于此次事件,墓志与《资治通鉴》等史籍的记载大体一致,有一点不同在都虞候的姓名上,传世史料均记为“邓惟恭”,墓志则记为“邓恭”。又据朝廷发布的《平李迺诏》[23]及上文提到的《董公行状》在记述时都明确记为“邓惟恭”,故其姓名应为“邓惟恭”,墓志中将其记为“邓恭”应是遗漏了一个“惟”字。
(五)又入韩弘幕,终观察支使
志续记:“及诏以司徒韩公弘董大梁之师,辟为汴宋观察支使,奏转殿中侍御史内供奉。于是赞其政,争讼以之息;整其刑,囹圄以之空;掌军日,仓廥以之实。退食延宾,移景忘倦。无何,染风痹之疾,辞归东洛。”据《资治通鉴》载:
(贞元十五年)二月,丁丑,宣武节度使董晋薨;乙酉,以其行军司马陆长源为节度使……逸准引兵径入汴州,乱众乃定……己丑,以刘逸准为宣武节度使,赐名全谅……(八月)庚辰,宣武节度使刘全谅薨……辛酉,以韩弘为宣武节度使。[14]7582-7584
从上述记载看,在贞元十五年(799年)一年之间,宣武镇三易其主,经历了从陆长源、刘逸准、韩弘的变更,崔俌此年应该仍守丧在家,未亲历这数次变乱,直到韩弘成为节度使,他又被辟为汴宋观察支使,带衔迁为殿中侍御史内供奉。这也成为他的终职,六年后,他病逝于洛阳。
四、崔俌任幕府基层官的职掌
通览墓志中崔俌的仕宦经历,我们发现他除了以门荫入仕为宋州参军外,大部分的为宦生涯都在幕府,所任幕职包括节度巡官、节度推官、观察支使,均为幕府基层僚佐。学界对幕府僚佐的研究虽从严耕望先生的《唐代方镇使府之文职僚佐》[24]406-455问世之后不断发展,但限于史料的缺失,基层僚佐研究甚少,而此墓志正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样本,供我们细考基层僚佐的职掌情况。
崔俌担任的第一个明确的幕职官为节度巡官,是他在第二任幕府刘玄佐幕获得的,带衔为大理评事,从八品下,后又迁监察御史里行,正八品上,此时幕职仍为节度巡官,官品得到了升迁。但因志文中对于崔俌这一时期的任职经历一带而过,故无法详考其职掌。
此后,崔俌的幕职官由节度巡官升为节度推官,宪衔上仍兼监察御史里行。关于节度推官的职掌,学者们的争议较大,如严耕望先生认为:“推官乃推勾狱讼之职。”[24]423石云涛先生则认为:“观察使推官与节度使之推官,职掌还是有区别的,节度使推官理军讼,而安史之乱之后由采访使演变而成的观察使之推官则理民讼,这与使主执掌性质有关,不当混淆。”[25]99而赖瑞和先生认为:“推官是比巡官高一级的执行事务官员,职掌和巡官一样多样化,可能执行府主委派的任何职务,非仅审理狱案一项。”[26]255据上文可知,崔俌在刘士宁幕任节度推官时,曾出使泾原并平定了的防秋兵叛乱,这个职责已经超出军讼的范围,可佐证赖瑞和先生所言推官的执掌是多样化的,可执行府主委派的任何职务。
而后崔俌又迁为观察支使,带衔迁为殿中侍御史内供奉、从七品上。关于观察支使之职掌,严耕望先生认为:“节度有书记,观察有支使,职同而名目不同,似不并置。”[24]423戴伟华先生则据一些府主为幕僚向中央奏官的报告中总结道:“两者职掌必有不同处……支使似偏重于军政事务。”[27]石云涛先生则据观察使僚佐由采访使相沿而来,其认为:“采访使支使之职责对我们研究观察使支使应该可以参考……支使是助府主从事政务之职,而且有分使出入之责。”[25]212-213崔俌墓志为我们考察观察支使的职掌提供了更直观的视角,据墓志记崔俌为观察支使时曾“赞其政”“整其刑”“掌军日”,从民政至军事无不涉足,可见如戴伟华、石云涛两位先生所言支使是助府主从事政务之职,而非严耕望先生所云与掌书记一样掌表奏书檄。
以上,我们可对崔俌的仕宦经历形成一个较为整体的认识。赖瑞和先生在总结唐代士人释褐途径时写道:“唐代士人释褐任第一个官职,主要有两条路可走:(一)到州府任参军,或在外县任县主簿或县尉……(二)留在长安京城任校书郎、正字。”[26]14后又言:“州府参军这官职,不论是在仕途前景上,或在唐人眼中,都不如正字、校书郎和赤畿县尉。封演和白居易所描绘的升官图,也完全未提州府参军。”[26]164由上观之,崔俌在科举失败后以门荫入仕,补宋州参军,符合唐代士人入仕的基本路径,同时州参军的起点似乎已预示着崔俌的官途并不会显达。而后崔俌选择入幕为官。在唐中后期,随藩镇地位越来越重要,幕府逐渐成为游宦之要津,此时崔俌的选择可谓明智之举。崔俌自入李勉幕至刘玄佐、刘世宁父子幕约十五年之久,此时他已四十岁,官品由从八品下升为正八品上,升了三级,幕职从巡官升为推官,节度巡官是使府正职中最低一级文官,后升入的推官仅高巡官一级。虽说是在稳步晋升,但也可说是升迁缓慢。之后便是其父母相继离世,崔俌连续守丧六年,这两次丁忧也对其仕途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乃至于他五十二岁病逝时,其终官仅为观察支使,仍为幕府基层官。
纵观崔俌的为宦生涯,一方面,从仕途发展上看,崔俌的官运确实平平,一直在幕府基层官员中迁转;另一方面,从为宦经历看,他并不平庸,亲历两次藩镇兵变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叛乱得以平息。而且他的为宦生涯基本都在宣武镇,如韩愈所言“汴自大历以来多兵事”[22]2764,在这样一个多兵事的雄镇,他能连续受到李勉、刘玄佐、刘士宁、董晋、韩弘五任节度使的辟署,足见其具有一定的真才实干。
五、结语
崔俌及其相关家族成员墓志的内容,为研究博陵安平第三房崔光远一支的世系提供了新的资料,据此我们可考证出崔振为崔抗兄,寅亮为崔振之子,补正了《新唐书》世系表之缺漏与失误,构建了更为完整的家族谱系图。通过对崔俌家族婚姻关系及归葬地的考察,我们发现博陵安平崔俌家族一直保持着门第婚传统,联姻对象多为传统世家大族,关于其家族归葬地则经历了从洛阳至滏阳又至巩义的变迁历程。
此外,墓志内容主要记载了崔俌的生平行迹,他少年有才而科举失利,州参军释褐后入幕为官。近三十年的为宦生涯全部在宣武镇,从节度巡官做到观察支使,均属幕府基层官,可为幕府基层职官制度研究提供较为典型的范例。墓志中记载了许多他任职宣武的事迹,如在刘世宁幕,曾以推官身份出使泾原,成功阻止了泾原防秋兵乱;又如在邓惟恭据汴期间,协助董晋顺利接手宣武。这些事迹或可在传世史籍中找到相关记载并展示更多历史细节,或可补传统史籍之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