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明长城文物遗产保护与文化价值发掘刍议
2022-08-18王琦儒高杨孙花刘颖王逢阳
王琦儒 高杨 孙花 刘颖 王逢阳
[1.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甘肃 嘉峪关 735100;2.嘉峪关大景区管理委员会,甘肃 嘉峪关 735100]
1 甘肃明长城概述
在全国的长城体系中,甘肃长城历来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秦、汉、明三个朝代所修筑长城的西端起点均位于甘肃省境内。甘肃省不但是一个文物资源大省,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长城资源大省。据调查数据显示,甘肃省境内现存长城的长度为3654千米,居全国第二。其中,甘肃省境内明长城的长度位居全国第一。
甘肃省境内明长城的修建,始于明洪武年间,止于明万历年间,共历时200余年。甘肃省境内的明长城可以分为主线和北线两部分,它们分别隶属于明代九边重镇中的甘肃镇和固原镇(固原设镇之前,环县一带属延绥镇)以及后来从固原镇中分设出来的临洮镇管辖。
近年来,甘肃已累计投入资金约6亿元,实施了30余项长城保护工程。其中,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甘肃省实施的规模最大的长城保护工程。此外,甘肃省还于2019年率先颁布了《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该条例是我国首部省级长城保护专项法规。目前,甘肃省已在第一时间完成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建设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明确提出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的规划建设要以战国秦、汉、明三条线路为主线。
2 甘肃明长城文物遗产保护
2.1 甘肃明长城的分布及保存状况
2.1.1 甘肃明长城的分布
庆阳境内的明长城大部分位于环县北部,呈东北—西南走向,残存墙体约13.8千米,遗存关堡等单体建筑12座;永靖境内的明长城分布于永靖县北部,呈东北—西南走向,大部分长城消失,仅存12.6千米的墙体和25座烽火台;兰州境内的明长城分为永登段、榆中段、皋兰段、七里河段、西固段、安宁段和城关段,大体呈东西走向,遗存长城、壕堑约250.4千米,关堡和烽火台等单体建筑164座;白银境内明长城分为白银区段、平川段、靖远段和景泰段,大体呈东南—西北走向,遗存长城、壕堑约239.1千米,关堡、烽火台等单体建筑314座;武威境内的明长城分为天祝段、古浪段、凉州段和民勤段,大体呈东南—西北走向,遗存长城约431.3千米,关堡、烽火台等单体建筑324座;金昌境内的明长城分为金川段和永昌段,大体呈东南—西北走向,遗存长城、壕堑约150.8千米,关堡、烽火台等单体建筑108座;张掖境内明长城分为山丹段、民乐段、肃南段、甘州段、临泽段和高台段,大体呈东南—西北走向,遗存长城、壕堑约551.1千米,关堡、烽火台等单体建筑406座;酒泉境内明长城分为金塔段和肃州段,大体呈东南—西北走向,遗存长城、壕堑80.7千米,还有1千米的水险长城,关堡、烽火台等单体建筑103座;嘉峪关境内明长城遗存长城、壕堑56.5千米,分别为东长城、西长城和北长城,关堡、烽火台等单体建筑63座。
2.1.2 甘肃明长城的保存状况
总体来说,由于受到甘肃地区降水量少、蒸发量大、气候偏干燥等因素的影响,甘肃明长城整体保存状况较好。通常来说,年代越久远,其破损的程度也越严重。地处戈壁荒漠、人迹罕至区域的明长城保存相对较好。民勤、临泽、高台等地明长城保存状况受沙漠化影响较为明显,或侵蚀破坏,或被风沙拥掩;酒泉、嘉峪关地区及其周边(包括高台)区域明长城受盐碱因素的影响比较普遍。
2.2 甘肃明长城的代表性病害
甘肃明长城的代表性病害主要由自然和人为两方面的因素所导致。
2.2.1 自然因素导致的病害
①长城墙体上的风化酥碱。在长时间的外力作用以及水分下降的情况下,遗址本体表面会形成层状块体剥离样破坏,从而形成典型的表面风化病害。
②长城墙体上的裂隙发育。裂隙发育是在自然力作用下沿着长城本体薄弱的区域逐渐酥碱风化,并最终形成张开度在1~10cm的次生裂缝。
③长城墙体上的掏蚀坍塌。引起长城墙体上掏蚀的原因有酥碱掏蚀、风力掏蚀、流水掏蚀、冻融掏蚀。坍塌是指长城本体由于综合原因引起的坍塌,坍塌会造成局部悬空甚至整体垮塌。
④长城墙体上的生物破坏。生物破坏是指生物作用于明长城墙体或其基部而造成的破坏,一般分为植物病害和动物病害。植物病害主要包括苔藓类、草本类、木本类三种。动物病害主要包括鼠类、兔类、蜂类、鸟类四种,其中尤以鼠类在明长城沿线及其基部打洞穴居造成的破坏最为突出。
2.2.2 人为因素导致的病害
近年以来,随着国家、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对长城遗产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随着投入经费的不断增加、监管措施的不断完善、保护技术的不断进步、巡查手段的不断更新,人为因素导致的明长城病害呈逐年下降趋势。但是,一些人为因素导致的轻微病害和偶发性的破坏,仍然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例如,一些游客在参观长城景区(景点)的时候穿着高跟鞋、尖头鞋、硬底鞋,携带大型户外包,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速长城墙体和地面的磨损。此外,一些早期形成的、贴近明长城点(段)而建的公路依然没有完全退出使用,大型车辆在通过这些路段时产生的震动波,会给明长城保护工作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2.3 针对甘肃明长城所采取的保护措施
2.3.1 法治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长城遗产保护工作逐步走上了法治化的道路。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这两部法律、法规的颁布,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公民保护长城的思想意识。近年来,一些县市还出台了保护文物的地方性法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对保护长城、减少人为破坏长城的行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例如,山丹县于2009年出台了《山丹县长城保护管理办法》,这是甘肃省首个县级长城保护管理办法。2019年5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该条例属我国首个长城保护省级专项法规。
此外,甘肃省还积极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的形式来助力长城保护。2020年6月,甘肃省检察院成立长城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组。同年,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文物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重点对“在长城上取土、开沟、挖渠、种植、养殖和放牧”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2.3.2 管理措施
①重视长城保护机构建设。嘉峪关市于2016年12月组建了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该院是嘉峪关市的市级文物保护机构,负责嘉峪关市境内所有明长城点段的管理、保护、研究、监测工作。嘉峪关长城于2021年7月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被世界遗产委员会评定为保护管理示范案例。武威市于2020年8月组建了武威长城文化保护研究院,在各县(区)成立了长城文化保护站,并在长城沿线乡镇实行了长城保护段长制,聘请长城保护员226名,建立起了文物部门、乡镇政府、村组、长城保护员四级长城保护责任体系。张掖市山丹县成立了长城文物保护所,在长城沿线各乡镇都成立了文物保护领导小组,还聘请业余长城文保员84名,开展长城巡查。
②开展长城执法专项督查。2016年,甘肃省文物局制定了《全省长城执法专项督察方案》,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三个督察组分赴省内涉及长城遗存的11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开展省级长城执法专项督察。为了确保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工作取得实效,每个督察组组长都由抽调的各市州文物部门负责同志交叉担任,从而有效杜绝了督查工作不严不细的问题。
③施行文物安全责任公示制度。2019年,甘肃省文物局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文物安全责任公示和消防安全承诺制度,面向社会公示了包括甘肃明长城在内的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和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考古科研机构的文物安全责任信息,有效杜绝了明长城管理过程中安全责任不清、责任人员不明、推诿扯皮等问题。
2.3.3 技术措施
根据甘肃明长城病害类型的不同,长城保护维修的技术措施也有所不同。从日常保护措施工艺的难易程度、经费投入、维修效果等三个方面综合来看,以下三种技术措施最为经济、便捷、有效。
①表面防风化加固。PS是敦煌研究院在多年保护试验和实践运用的基础上研究出来的,已经在遗址保护中广泛使用的新型技术材料。嘉峪关、玉门关、河仓城等土遗址保护工程的实践也证明,PS表面渗透加固对土遗址具有很好的防风蚀、雨蚀效果。
②裂隙加固。裂隙必须进行灌浆充填,否则,在长期风雨和其他自然外力的作用下,都将成为长城本体破坏的突破口,逐渐地使长城本体发生剥离和剥落,从而形成新的发育裂隙,甚至局部坍塌等。
③夯筑补实和锚杆锚固。针对局部掏蚀坍塌凹进、局部倾斜或有倾斜趋势的长城本体,均应采用与长城本体相同或相近的材料进行砌补、夯筑、支顶,主要采用夯筑补实。锚杆锚固措施主要针对局部失去黏聚力、有明显位移的长城本体,一般在其内部采用木质(或楠竹)锚杆锚固,进而提高长城本体的整体稳定性。
2.3.4 补偿措施
甘肃明长城的部分点段靠近耕作区,有些耕作区甚至已经紧贴明长城,个别城堡中间的空地也早已被农户开辟为农田。种植期的浇水作业,会造成大量的水分渗入长城墙体的基部,从而对夯土墙体造成不可逆的损伤甚至坍塌。农事活动对甘肃明长城造成的威胁已经引起了甘肃长城保护工作者的高度关注。嘉峪关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梳理和研判,通过与相关农户协商的形式,签订退耕补偿协议,使他们明白长城保护的重要性。在合理补偿的前提下,让他们将威胁到明长城保护的农田退出耕作,从而更好地保护甘肃明长城。
3 甘肃明长城文化价值挖掘
3.1 甘肃明长城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
明代甘肃镇的设立,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明前期,国力充实,军事实力如日中天,明朝前期对于甘肃长城的修建主要是针对蒙古进犯较为集中的通道和原有军事设施;明中期,开始大规模修筑长城;明后期,对今甘肃省境内长城的修建大多为对当时已有长城的重修和改线。伴随着冷兵器时代的结束,长城的军事价值也逐渐走向了没落。但与此同时,长城的历史文化价值却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景象,对外成了展示中华五千年文明的重要窗口,对内成了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标志。
2019年8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视察时指出:“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这标志着包括甘肃明长城在内的中国长城正式荣升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
3.2 甘肃明长城所具有的军事文化价值
从明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登基开始,就注定了明、蒙两大政权之间长久的敌对关系。明王朝为了巩固政权的稳定、强化西北的军防,先后在长城沿线设立了九大军事防区,史称“九边”或“九镇”。分布在甘肃省境内的甘肃镇和固原镇的一部分作为九边重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明王朝北部边防的战略思想和军防布局上都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甘肃明长城不但是明代九边防御系统中重要的军事文化遗存,而且是明王朝的兴衰更替和长城沿线各民族之间友好交往和和平相处的见证。
3.3 甘肃明长城所具有的建筑文化价值
甘肃明长城虽然已经失去了防御的作用,但是它对于研究明清建筑仍然有着重要的价值。甘肃明长城的建筑主要包括边墙、城堡、关隘、堡寨、敌台、烽火台等类型,无论从选址布局,还是营造方式上来说,甘肃明长城都很有其特点。
以甘肃明长城的典范—嘉峪关为例,其选址和建筑管理都非常之严格。据《秦边纪略》记载,嘉峪关,“嘉峪南连卯来,北接野麻,东达肃州,西出塞外”“初有水,而后置关;有关,而后建楼;有楼,而后筑城;长城筑,而后关可守也”“坡下有九眼泉,夏不致竭,冬不致冻”“关外则有大草滩,水足草美”。由此可见,嘉峪关的选址要求极为苛刻,并且对于水、草等方便兵马驻守的条件要求也比较高。此外,嘉峪关长城还具有“板筑甚坚,栢耰莫入”的特点和分段施工、责任到人的先进管理模式。
3.4 甘肃明长城所具有的民族文化价值
明王朝建立之初,虽然在政治意义上推翻了元朝的统治,但远遁漠北的蒙元势力,始终是明王朝边疆稳定的极大隐患。明成祖朱棣就曾五次挥军征讨蒙古,欲通过征讨的办法进行杀伐立威。但事实证明,不断的武力打击并不能真正地使北元的残余势力臣服和实现长久的归附。
所以,明朝对于归附的少数民族部落大多采取羁縻的管理模式,他们不但可以保留原有的生活方式,而且可以学习先进的农耕文化和生产技术。甘肃明长城沿线所属区域是我国历史上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分界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许多民族在这里相互交流、交往、融合,并且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
4 结语
近年来,甘肃省在长城保护、管理、研究等方面持续发力,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也逐渐为甘肃明长城文物遗产保护探索出了一条融法治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补偿措施为一体的路子,通过深入挖掘甘肃明长城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军事文化价值、建筑文化价值、民族文化价值,使甘肃的长城保护工作稳步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21年7月,我国明长城的典型代表—嘉峪关长城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被世界遗产委员会评定为保护管理示范案例。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甘肃的“长城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嘉峪关考察时所做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深入贯彻和具体落实。
注释
①宋圭武.研究长城文化,弘扬民族精神[N].光明日报,2019-09-16(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