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土绿化用地潜力探析
2022-08-15周晓雯雒剑波刘治平
周晓雯 雒剑波 刘治平
国土绿化是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实现绿色发展、创造优美人居环境的主要途径。近年来,在国家生态战略的支持下,甘肃生态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受气候、水文、土壤、地形等自然条件以及经济发展条件的制约,甘肃森林覆盖率、人均绿地等指标依然较低。为了使国土绿化工作能够科学有效进行,首先要落实绿化用地,回答“在哪里造”“造多少”的问题,为此,根据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国土“三调”数据库等现有资料,结合现地调研情况,对全省国土绿化用地潜力进行了分析。
一、国土绿化潜在用地类别划分
(一)林地:林业部门管理用地中可用于造林的地块,主要为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中划分为宜林荒山荒地、无立木林地、疏林地和其它灌木林地的用地。
(二)非林地:除传统的林业部门管理用地外,主要为各地城市建成区及外围防护绿化用地、村镇绿化用地、道路水系廊道绿化用地、农田林网与矿区植被恢复等绿化用地。
(三)退耕还林地:落实国务院已批准的25 度以上坡耕地、陡坡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 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严重污染耕地。
二、全省国土绿化用地潜力分析
(一)林地潜力分析
根据《甘肃省2020 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报告》,结合现地调研情况,并与国土“三调”数据库比对,对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中的数据以系数法进行调整,以期国土绿化潜力用地分析结果更符合实际。基于甘肃省地域广阔,东西南北各地气候、水文、土壤、地形等因素差异较大,造林立地条件各不相同,将全省划分为5 个区,即河西内陆河地区、中部沿黄河地区、甘南高原地区、南部秦巴山地区、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依据各区降水量、海拔等影响因子并通过专家打分,确定各区国土绿化潜力用地调整系数。
1.河西内陆河地区。该区域包括酒泉、嘉峪关、张掖(含中牧山丹军马场)、金昌、武威等五市。综合确定其它灌木林地调整系数为0.6、其它林地调整系数为0.8,调整后潜在绿化地为62.83 万公顷。
2.中部沿黄河地区。该区域是黄河干流在甘肃境内的主要流经地区,包括兰州市、白银市大部分县(区)及临夏州永靖县。综合确定其它灌木林调整系数为0.75、其它林地调整系数为0.8,调整后潜在绿化地为21.34 万公顷。
3.甘南高原地区。该区域包括甘南、临夏两州大部分市(县)。通过现地调研及与三调数据库对接,确定其它灌木林调整系数为0.65、其它林地调整系数为0.75,调整后潜在绿化地为39.66 万公顷。
4.南部秦巴山地区。该区域地处长江上游的甘肃“两江一水”地区,包括陇南、天水两市及甘南州部分县,是全省最大的天然林区和长江上游水源涵养区。综合确定其它灌木林调整系数为0.8、其它林地调整系数为0.92,调整后潜在绿化地为74.78 万公顷。
镇长松了一口气,回到办公室。刚在转椅上坐下,准备松第二口气时,县里赵书记来了电话,镇长的神经立刻绷紧了。
5.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该区域包括庆阳、平凉、定西三市及白银市会宁县。位于泾河、渭河上游,是我国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极具代表性的地区,综合确定其它灌木林调整系数为0.8、其它林地调整系数为0.9,调整后潜在绿化地为98.04 万公顷。
通过分析,全省林地潜在绿化面积总计为296.64万公顷,其中:其它灌木林110.42 万公顷,占林地潜在造林面积的37.22%;疏林地17.04 万公顷,占林地潜在造林面积的5.74%;无立木林地30.98 万公顷,占林地潜在造林面积的10.44%;其它林地138.21 万公顷,占林地潜在造林面积的46.59%。
(二)非林地潜力分析
1.城镇绿化。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指标为10 平方米/人。同时,考虑各类设施的卫生、隔离、防护及城市外围环城林带网的建设,防护绿地指标按6 平方米/人计算。根据甘肃省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甘肃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06.73 万人,测算城市绿化总面积如下: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31 万公顷,防护绿地面积为0.78 万公顷,合计绿地面积2.09 万公顷。通过咨询各地城市园林部门及现地调查,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的美化、绿化,各地城镇范围绿化工作已基本完成,仅余少量地块或新增城区有待绿化,约占测算指标总面积的35%,即0.73 万公顷。
2.村庄绿化。根据甘肃省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甘肃省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95.25 万人。参照城镇绿化指标,经基层调研并征询专家意见,乡村适宜绿化指标确定为4.5 平方米/人。全省乡村潜力绿化面积为0.54 万公顷。
3.绿色通道建设。以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为主,建设绿化景观带,打造绿色廊道,构筑水土流失防线。甘肃省绿化覆盖率低,道路两侧荒山面积较大,本次绿化用地潜力分析将道路两侧的面山绿化纳入范围,这也是甘肃省近年来实施上水工程造林的主要区域。绿化标准: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每侧景观林宽度按不低于100 米计算,第一面坡绿化率达到80%;县乡道路每侧景观林宽度按不低于30米计算,第一面坡绿化率达到60%。根据省交通运输部门铁路、高速公路、二级以上公路里程的统计数据,甘肃省境内公路总里程已达15.14 万公里。全省绿色通道建设绿化用地面积测算结果为36.09 万公顷。
4.河渠湖库周边绿化。根据甘肃省国土“三调”数据库中陆地水域面积推算河渠湖库周边绿化面积。经实地调研并征询专家意见,科学确定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可绿化范围、绿化带宽及适宜绿化系数,在此基础上,测算河渠湖库周边绿化用地潜力面积合计16.59 万公顷。其中,河流周边绿化用地潜力面积2.84万公顷;湖泊周边绿化用地潜力面积6.69 万公顷;水库周边绿化用地潜力面积2.97 万公顷;坑塘周边绿化用地潜力面积0.64 万公顷;沟渠周边绿化用地潜力面积3.45 万公顷。
5.矿区植被恢复。根据甘肃省国土“三调”数据库采矿用地面积推算矿区植被恢复绿化面积,按30%确定适宜绿化系数。全省矿区植被恢复面积为1.84 万公顷。
经分析,全省非林地潜在绿化面积总计57.15 万公顷。
(三)退耕还林用地潜力分析
甘肃省国土“三调”数据库中25 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积为42.24 万公顷,根据现地调研情况,符合退耕还林的耕地面积约占“三调”中坡耕地数据的35%,即退耕还林潜在面积为14.78 万公顷。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通过分析得到甘肃省可用于国土绿化的潜力用地面积为368.57 万公顷(5528.55 万亩),其中林地面积为296.64 万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0.48%;非林地面积为57.15 万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5.51%;退耕还林面积14.78 万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4.01%。
(二)建议
1.本文仅从理论角度提出了全省国土绿化潜力,在支撑政府和专业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方面仍有不足。建议地方政府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土地资源现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地块适宜性评估,科学规划造林绿化空间,为区域生态建设和美丽甘肃建设奠定基础。
2.建议将明确后的造林绿化空间及时纳入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绿化规划,作为开展年度国土绿化的重要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