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这十年:改革中探索,创新中前行
2022-08-15吴遵民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教授
吴遵民|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教授
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其导向性、引领性和选拔性等重要功能不言而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以及教育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其重要性亦在不断显现,其中尤其反映在教育公平理念的普及、教育质量水平的提升乃至强国方针的贯彻等一系列重要领域。
然而长期以来,“文理分科”“一考定终身”以及“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功利主义“选才”模式亦饱受诟病,由此而引发的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内卷”以及教育生态严重恶化的弊端更是层出不穷,以至于有学者发出了“百年之前的科举考试已告废除,百年之后的科举精神又死灰复燃”的强烈忧虑。对此,如何克服高考弊端、推进制度的深化改革,已然成为当下必须予以解决的重要命题。
新高考:新内涵、新导向与新模式
纵观这十年的高考改革路,可以发现其大致经历了初期酝酿、试点推行、深化巩固与全面铺开的过程,其发展进程不仅深刻影响了基础教育的实践样态,还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赋予了新的内涵、新的导向与新的模式。
发布于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曾明确提出要“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方针,这一文件精神意味着一场以纠偏“人”“才”分离考核评价模式为目的的改革开始进入了酝酿阶段。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接着提出了应“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的指示,上述中央方针不仅催化了教育改革要破解“应试教育”“题海战术”“分数至上”等怪圈,而且还开始把高考改革的重点回归到关注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以及重视提升生命品质的高度。2014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体制等,由此开启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进程。在此精神指引下,上海市与浙江省先后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于是一场以“减负”、重视素养教育以及全面实施“综合素质招生”的新高考改革正式拉开了帷幕。新高考通过试点先行,同时结合创新拓展的路径破除文理分科的藩篱,全面推进自主选科,优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需求,并通过改革旧有招生录取模式优化人才评价体系,由此赋予了学生个性化的专业选择权,并融入了创新化与终身化的教育理念。
新高考的实施在引导高中改革教育教学生态的同时亦倒逼高等院校调整专业结构与培养方案,并努力从“选才”的工具理性回归“育人”的本体价值。自2017年试点实施新高考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减轻学生负担、改革学生评价、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的重要文件。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年)等。上述政策文件在继续肯定高考改革的方向与成效的同时,亦就新高考改革的全面铺开进行了部署。就目前来看,全国已有29个省份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可以说,十年的高考改革路在推进过程中既稳健又审慎,于无声处听惊雷、拨四两而动千斤。多少年来由“高分选才”的功利趋势逐渐转向了追求“全面发展、综合考察”的全人取向,由把教育强化为对一小部分“成才者”的认可,转化为“立德为先”,重视德性培养的价值标准,而其中最大的受益群体无疑是莘莘学子。
新时代:两种功能、职业高考与高等教育分类发展
再就未来高考的发展趋势来看,在义务教育得到基本普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地、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以后,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亦会愈发凸显。在此背景下,高考制度改革仍然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与新发展带来的挑战。基于居安思危、于始思终、于迩思备、于远思近的考量,笔者以为新时代高考制度的深化改革仍然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一是立德树人与人才选拔功能应两相并立、不可偏废。正所谓“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立德树人是新时代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高考改革作为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必须坚持的方向。换言之,其在今后的考试科目改革、教学情境创设、命题结构及考核环节中,均需与以学生为主体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交相呼应、有机统一,即在关照人的生命品质和生命成长的同时注意提升教育质量、关注教育公平。同时,在政治经济与国际环境等宏观因素的影响下,国家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对工程技术、科技互联、能源学科以及人文社科的教育需求及偏好亦会存在差异。因此,为实现新时代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的目标,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强烈期盼,高考的人才选拔机制亦需做出科学性的变革,即通过科技赋能,来实现教育对差异化、人性化的满足,并就不同学生主体、不同类型大学及不同就业市场的需求做出相应的必要调整。
二是职业高考与普通高考同效发展的问题。教育改革特别是高考制度改革往往涉及多元主体,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2019年新高考改革全面铺开之际,《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就明确提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再次提出“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的建议。上述精神引发思考:当下普通高考赛道拥挤,而职业高考却面临生源短缺乃至“污名化”的困境,这显然与国家培养多样化人才、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相悖离。而破解困局的举措之一,即考虑职业高考与普通高考同效发展的改革命题。回顾以往,高考制度改革主要把精力与资源配置集中于普通高考;放眼未来,则可以在平稳推动高考制度整体改革的同时,推进职业高考与普通高考并列的试点改革。即在建构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价值认同的同时,通过职业高考的方式助推国家职业教育的振兴与整体发展。
三是深化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的问题。当前中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经超过50%,未来高等教育将进一步大众化与普及化,人才培养的异质化亦是大势所趋。故此加快构建高等学校分类政策体系,推动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特色化发展迫在眉睫。就未来高校的定位而言,可以尝试分为学术型、通用型与实用型3种不同类型。学术型大学旨在培养具备知识生产与科学创造的拔尖创新人才;通用型大学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具有广博知识结构的复合型人才;而实用型大学则致力于培养具备工匠精神的职业技能领域的专业人才。换言之,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应为学生提供不同学业类型和就业渠道。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高等教育分类特色发展将有效削弱“文凭至上”“学历崇拜”的消极因素,而通过提升不同智力结构的成就动机,则可以进一步促使每一位年轻学子大胆畅想未来,追求富有个性与理想的精彩人生。
回顾高考十年改革路,虽充满荆棘与挑战,然为了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向往,亦为了积极恢复教育生态、关注生命的本质,我们的改革将继续在探索中前行、在开拓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