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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园林土壤标准及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

2022-08-13张贾宇薛建辉

中国园林 2022年7期
关键词:土壤改良绿地园林绿化

张 琪 张贾宇 张 浪 薛建辉

十八大后,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土壤质量作为评价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指标之一,越来越受到国家和民众的重视[1-4],如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上海发布了《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沪府发〔2016〕111号)等。园林土壤是园林植物生存和获取养分的物质基础,高质量的园林土壤是保证城市生态建设质量的关键,同时,提高园林土壤质量契合国家和群众需求,因此探究如何有效提高园林土壤质量成为园林工作者的研究重点[5-8]。标准是联系科研、设计、生产、评价和监督的纽带,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9-11]。标准体系是指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的标准化目标,将有关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具有目的性、协调性、层次性、系统性和发展性等特点[12-13]。因此,依托园林土壤标准体系来管理园林土壤质量是一种高效可行的方法[14-15]。目前针对园林土壤标准体系的系统研究较少,而现有的相关标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已无法满足当下需求。为此,本研究详细介绍了上海现行的园林土壤标准体系,并针对其土壤环境特点和园林管理需求提出了优化建议,以期为科学管理园林土壤提供参考。

1 上海园林土壤标准体系现状

为实现对园林土壤的有效管理,上海园林行业制定了一系列标准。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较早开展了园林土壤板块的标准化工作,于1998年发布了国内第一个园林土壤标准《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 08-231—98),并制定了园林土壤领域的国标与行标。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共计发布国标、行标和地标17项(图1),构建了包含绿化土壤质量评价、表土保护、土壤改良和废弃物再利用的标准体系,这一标准体系在我国园林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有力支撑了城市园林土壤的管理工作。

图1 上海园林土壤技术标准组成(作者绘)

虽然上海现有的园林土壤技术标准已较为成熟,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术语名称不统一,使用时易造成混乱。例如《绿化用有机基质》(GB/T 33891—2017)是国标,《绿化栽培介质》(DB31/T 288—2016)是地标,而《绿化栽培介质》(DB31/T 288—2016)主要规定的也是绿化用的有机基质,2个标准所界定的对象是一致的,但名称不同,修订时需统一名称术语。此外,在绿化行业,营养土、介质土、配生土、栽植土、种植土、介质和基质的使用比较随意,可在园林行业术语标准中进行明确界定,以规范行业发展。2)标准间的内容有重叠。例如同是地标的《园林绿化工程种植土壤质量验收规范》(DB31/T 769—2013)和《园林绿化栽植土质量标准》(DG/TJ 08-231—2013)分别由2个机构批准发布,内容有较多重叠,在标准复审时可考虑废止一个标准。此外,绿化行业的有些标准如若涉及土壤方面,则会在标准里另外提出相关要求,这就与现有的土壤标准发生重叠,建议这种情况可直接引用现有土壤标准。3)标准间的内容有冲突。例如《园林绿化栽植土质量标准》(DG/TJ 08-231—2013)中土壤pH值的测定方法与其他标准不一致;《绿化用有机基质》(GB/T 33891—2017)与《绿化栽培介质》(DB31/T 288—2016)中基质pH值和EC值的测定方法不一致,后续修订时可考虑统一测定方法。4)部分指标和条款设置欠妥。例如《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2016)中规定绿化所用土壤的质地为壤土类(部分植物可用砂土类),但这一指标对土壤质地的要求过高,导致土壤改良投入太大,基本无法实现全面换土;再如《绿化用有机基质》(GB/T 33891—2017)中提出,用作有机肥料的基质其养分含量需要满足有机肥的相关标准,有机基质主要是植物栽培介质,该条款混淆了有机栽培介质与有机肥料的界限,设置欠妥。5)标准内容滞后。园林土壤具备不同于农田土壤和自然土壤的特性与功能,这就导致对园林土壤的调查和评价不能完全照搬现有农田土壤与自然土壤的方法,需要针对园林土壤的特点提出适宜的调查评价方法。如土壤质量可划分为土壤肥力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和土壤健康质量3个方面,其中,土壤健康质量是土壤影响或促进人类和动植物健康的能力[16-17]。对于园林土壤来说,土壤健康质量更加重要,因此需要加强对园林土壤健康评价指标的测定与评价方法研究,并出台相关标准。再如园林土壤人为干扰大,具有高度异质性,常规的监测布点方法并不适宜,因此需要开展相关研究确定更加科学的监测布点方法。另外,土壤检测领域新仪器不断涌现,新型仪器检测方法需要先进的标准与之匹配[18]。

2 上海园林土壤管理现状

2.1 上海园林土壤管理经验

上海园林土壤质量管理是依托相关标准开展的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在园林土壤质量控制和园林工程土壤检测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较早开展了园林土壤质量管理机制方面的探索。早在2003年,上海就借鉴建设工程管理经验开展了园林绿化工程土壤的见证取样工作[1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园林绿化工程虽然也属于建设工程,但由于缺少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的上位法,因此,上海在2005年被迫取消了园林绿化工程土壤的见证取样制度。之后经过绿化行业工作者的努力,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2011年10月27人上海市人民政府第73号市长令)中又将园林绿化工程纳入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范畴,并规定绿化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有了上位法后,上海绿化行业出台了《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和《关于实施种植土见证取样制度的通知》(沪绿容工管〔2015〕22号)等文件,园林工程土壤见证取样和送样制度被全面推行。2)上海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起步早,检测过程科学规范。早在1999年,上海就率先成立了国内首家园林绿化质量检测室,对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土壤进行相关检测。该检测室为第三方检测室,保障了检测行为和检测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准确性。3)上海在园林土壤方面的研究较为深入,以园林土壤为核心建立了一系列相关标准。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是国内最早开展园林土壤研究的专业机构,围绕园林土壤调查评价、改良、修复,以及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方面构建了相关标准体系,技术上支撑了园林土壤的监管工作。4)上海园林行业越来越重视园林土壤质量。上海绿化工作者较早认识到园林土壤质量的重要性,在世博会和迪士尼乐园等重大绿化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园林土壤质量受到极大重视[20],尤其是迪士尼乐园项目后,配生土的理念得到推广,使园林行业对土壤质量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21]。

2.2 上海园林土壤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土十条”等政策颁布后,地方政府和民众已经意识到园林绿化土壤在城市生态环境中的重要性,并对土壤管理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目前针对园林土壤的质量管理仍存在以下不足。1)对土壤见证取样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上海虽然实行了见证取样制度,但现场取样监督管理还不够完善[22]。此外,有些第三方检测单位存在过分追求经济效益等问题,检测数据质量不佳[23]。2)土壤质量控制未纳入绿化工程设计[24-25]。植物种植工程是绿化工程的主体,植物需要在适宜的土壤环境中成长,因此在绿化工程设计中,需要首先针对植物进行适生土壤的相关调控,包括种植层厚度、土壤肥力状况等,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目标进行相应的群落配置和景观营造等[26-27],但目前上海未将土壤质量控制纳入绿化工程设计的工作范畴。3)相关从业者对园林土壤的保护意识不强。由于农产品会进入到食物链中,因此针对农业土壤的保护工作较受人们关注[28-29]。相比而言,尽管上海出台了相关地方标准,但园林土壤受到的重视程度依然较低。园林土壤处于人居环境中,是植物生长的介质,也是土壤动物与微生物的大本营,其质量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30]。某些从业者对园林土壤的特性不了解,不注重优良表土的保护,施工时采用大型机械,以及施肥用药时操作不规范等,都可能导致园林土壤的污染与退化[31]。4)园林土壤分类管理制度尚未健全。绿地类型很多,有防护绿地、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等,不同的管理对象适用的标准不同,因此,要根据不同功能、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分别构建不同的标准体系和管理模式。5)土壤改良投入不足。虽然目前上海对土壤质量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在工程预算中,土壤调查、检测和评价的费用依然较低。据统计,在工程缺土的条件下,改良费用仅有30元/m3,远远不能满足需求[32-33]。此外,一些绿化工程中土壤改良费用仅占整体造价的10%~20%[34],但迪士尼乐园项目中土壤改良费用占到造价的约50%,有力保障了工程的建设质量。6)园林土壤领域科技和政策供给不足。随着行业的发展,社会对园林土壤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从国家“土十条”的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进的“城市双修”“海绵城市”,到上海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198”减量化[35]等重大工作,都对绿化土壤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尽管环保和农业领域都有相关的部门规章出台,但绿化部门尚未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仅有几项标准做支撑,而这些标准又都是推荐性标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不执行,因此绿化土壤领域政策供给不足。此外,上海目前针对园林土壤领域的相关科学研究和科技力量也无法跟上行业需求,无法支撑政策需要。

3 园林土壤标准化管理对策

针对上海园林土壤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现有标准化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需要坚持行业公益性原则,按照分类管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总体思路,对现有标准体系进行优化,并从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的全流程提升园林土壤管理水平,确保人居环境土壤安全。

3.1 管理原则

园林土壤管理应坚持行业管理的公益性原则。园林行业属于公益性行业,相关的建设、维护和科技研发等都需要公共财政支持,公共绿地及公益性林地的土壤改良、后期施肥和湿垃圾产品施用等需要一定的财政拨款。因此,政府需要加大对绿地建设、维护的资金投入,满足行业资金需求。此外,其他附属绿地及流转到个人或公司手中的绿地可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给予优惠政策,如湿垃圾肥料、介质产品的使用补贴等。

3.2 管理思路

园林土壤管理的总体思路是:分类管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首先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本行业肥料、农药、改良材料的使用,避免外源的污染物进入园林土壤。其次对建设、养护过程中的不同土壤进行分类管理,对优良的土壤资源进行优先保护和利用;对退化、存在轻度污染的土壤积极进行修复;对污染严重的土壤严禁其不经修复或不达标的情况下用于园林工程建设;对具有安全、防护、卫生、隔离作用的绿地,按需封闭管理。最后要有风险管控思维,建设项目应在设计之初就进行土壤调查和评价,防止在不符合标准的土壤上进行绿地建设;对建成绿地要逐步建立污染防控预案,一旦发生公共污染事件,立即启动预案,保护公共安全。

3.3 实施分类管理

绿地的类型很多,按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中的分类,绿地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与广场用地,以及城市建设用地外的区域绿地两部分,其中城市建设用地外的区域绿地又分为风景游憩绿地(EG1)、生态保育绿地(EG2)、区域设施防护绿地(EG3)和生产绿地(EG4)4类。我国在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方面有2个国标,分别是《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对城市建设用地范畴内的绿地,可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进行管控,该标准把建设用地分为2类进行管理: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广场绿地(G3)等按相应分类进行管理;附属绿地(XG)则根据附属于何种城市建设用地类型进行管理,如居住用地附属绿地(RG),因居住用地(R)被列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故居住用地附属绿地土壤环境质量按照第一类进行管理。城市建设用地外的4类区域绿地,从土壤环境保护优先的角度出发,风景游憩绿地(EG1)建议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进行管理。生态保育绿地(EG2)类型较多,若不对公众开放,建议不纳入园林土壤管理范畴;若对外开放,其中生态修复地建议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第二类进行管理。其他类型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进行管理。区域设施防护绿地(EG3)和生产绿地(EG4)建议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进行管理。

土壤改良材料种类繁多,对于土壤改良材料也应实行分类管理。相关肥料、土壤调理剂等可采用建设用地相应改良材料的准入标准,若无相关标准,可参考农业标准。对于利用建筑垃圾塑造地形建成的绿地,其上覆盖栽植土的厚度和质量应满足《园林绿化栽植土质量标准》(DG/TJ 08-231—2013)。

3.4 标准体系优化建议

虽然现有的园林土壤技术标准体系已经构建起来,但仍需根据社会需要和行业发展情况不断完善。1)形成园林土壤特有的监测布点标准。现有标准体系中,监测布点的内容大多参考农田土壤和自然土壤的监测与布点方法[36],而园林土壤具有来源复杂、侵入体多、类型多样(不同绿地形式、不同植物群落)等特性,并具有一定肌理(中心城区绿地细碎、扰动剧烈;郊区绿地面积大、扰动弱),因此需要研究适用于园林土壤的特定监测布点方法。2)优化园林土壤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土壤质量的指标很多,包括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物学指标[37]。园林土壤现有的评价标准中,物理性质关系到植物的生长及土壤涵养水分的能力,因此需要采用适宜的土壤物理指标进行评价,并明确相应的阈值[38]。化学指标应用较多,土壤养分指标均属于化学指标,但大多参照农田土壤与自然土壤标准,因此需要根据园林土壤的特性进行调整优化。现有评价体系中缺少生物学指标。生物学指标很多,常用的有细菌和真菌数量及多样性、微生物生物量、病原菌种类和数量,以及一些酶学指标,若写入标准,还需考虑操作性、准确性、有效性和成本等问题,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甄选。3)进一步完善园林土壤改良标准。园林土壤的障碍因子不同,改良的方法也不同。现有的改良技术标准只针对盐碱地和硬质路面的绿化需求,后续搬迁地、污染场地的土壤改良等都需要相关标准支撑。配生土是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提出的园林土壤改良修复的新方向,其主要特点是根据立地条件,对原土、客土、有机无机改良材料,以及微生物菌剂等进行科学配置,具有较好的物理性质和较高的生物活性及环境调控能力,能够较为全面地满足植物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条件,并且可以实现工厂规模化生产和园林绿化快速成景。此外,配生土系列产品的开发,可以解决湿垃圾和园林废弃物处置的难题,这方面也需要制定相关标准予以支撑。4)及时更新土壤的检测方法标准。目前国内与园林土壤健康有关的生物学指标转化为标准的研究较少,但ISO中包括了相关的土壤胞外酶活性和土壤微生物丰度等检测方法标准[39],因此可采用等效方式转变为国内标准。其他的生物学指标及新型仪器的应用则需要开展研发,进而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

3.5 全流程管理措施

根据本研究对园林土壤标准体系的梳理,在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的全流程中,土壤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1)园林绿化从业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园林土壤质量的认识。绿化工程设计首先要在土壤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土壤质量控制[40],这样既能保护优质表土,还可以减少园林工程的土壤污染风险。

2)加强土壤改良材料的监管。土壤改良材料涉及肥料、改良介质和矿物改良材料等[41]。目前园林工程工地上的土壤改良材料质量不高,需要加强监管。例如,加强对改良材料的抽查与监测;加强对改良材料生产厂家的监管与指导,建立生产厂家的红、黑名单;结合湿垃圾处置,研发、量产合格的湿垃圾土壤改良材料。

3)加强行业内企业的诚信管理,对不诚信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

4)大力培养园林土壤领域研发和应用的专业人才。园林土壤领域属于园林与土壤的交叉学科,从业人员较少,力量较为薄弱,应大力培养该领域专业技术人才。

5)加强园林土壤板块的资金投入[42]。绿化领域在目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急需加强投入,从而提升园林土壤质量,发挥人居环境中绿地最大的生态价值。

6)绿地建成后的养护管理环节也要注重土壤质量的监管。绿地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多样,有的是公共财政负责养护管理,有的则由个人或单位承担,因此应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对于公共财政负责养护的绿地,要加强对土壤质量的检测,将土壤质量纳入考核指标,同时加大财政支持,调动相关养护企业的积极性。对于个人或单位承担养护责任的绿地,要做好宣传、指导与咨询工作,使土壤质量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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