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阳明的“格物”思想
2022-08-08张振
张 振
“格物”源于《礼记·大学》,自东汉郑玄开始为格物作注,到宋代朱熹注解格物,再到明代王阳明①解格物,格物思想逐渐成为学术界争论的热点,正如明末刘宗周所说:“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1]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阳明“格物”思想的诠释亦各有其说。其中,陈立胜教授认为阳明的“格物”是一种生活态度,将整个人生之事收摄至“心”的向度,成为观照与修炼的场域[2]。李靖新弘提出应当将“阳明学”视为“朱子学”的逻辑展开[3],认为阳明的格物思想亦受朱熹的格物思想的影响和启发。黎业明教授指出,阳明的格物就是正心正念头,主张求理于内心,收物、理于内心,主张“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刘荣认为阳明的格物就是格人之本心,格物的伦理活动落在现实层面就是克去人欲之私,而格物的意义就是一种为善去恶的道德实践。我们可以简单地认为,格物就是正意,纠正心意之不正不善[4]。湛若水指出阳明解格物为“正念头”,会带来一个“念头之正否亦未可据”的严重问题,人们往往“无学问之功”且自以为是,从而导致“以邪为正而不自知”的结果[5]。湛若水诘难阳明,“正念头”的客观依据何在?而在阳明看来,只有天理良知才能成为评判意念之正与不正的依据。
可以说,阳明的格物说是许多学者十分关注的哲学命题,我们有必要在借鉴专家学者解读的基础上,立足原典,以“格物”为中心,联系心之本体,考察阳明格物的思想,以期有助于对阳明格物思想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
一、阳明格物的学理背景
阳明深受朱熹格物思想的影响,而朱熹的“格物”思想又受“二程”(即程颢和程颐,儒学大家)影响,朱熹训“格”为“至”,并给予“穷理”之义[6]。朱子多次强调格物穷理的重要性,如他在《四书章句》以及《朱子全书》中多次谈及“格物者,穷理之谓也”的意思。可见,在宋明理学中,朱熹对格物有着相当程度的重视,他对格物的重视与阐发无疑深刻影响到阳明格物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所以,朱熹说格物是穷至事物之理,推究事物之理。推究穷至事物之理的意思,也就是致知,在这个意义上,格物是等同于致知的。推究事物之理,当然会应用到人的知识经验的积累和思维逻辑,有的学者正是基于这一逻辑,得出朱熹的致知主要是指“主体通过考究物理而在主观上得到的知识扩充的结果”[7],其他学者从知识论的角度理解“格物”,把“理”看作是外在事物的客观规律[8]。这些学者之所以持这种观点,并非没有逻辑依据。把朱熹的“格物”理解成对外在事物客观规律的把握,这当然是一种显性的理解,是朱熹格物思想中的重要部分,却并不是全部。朱熹的格物思想中隐性的一面亦值得注意,他的致知不仅仅是指知识扩充,还指向人的德行修养,即朱熹的格物内求义理与外求义理兼有的,这一点陆九渊讲得很清楚。有学者说朱熹的学问是名物度数之学、是形而下者,陆九渊便替朱熹反辩说“晦翁之学自谓一贯”,一贯即意味着只是扩充与道德修养兼顾而无所偏颇。朱熹在《四书》中亦云“尊德性,所以存心而极乎道体之大也”,说明“德性”是道体之大,可见非是只注重获得考究外在物理的知识,只是说他讲的考究物理的知识多一些,德行的内求少一些而已,不能因此而否定朱熹没有注重德行修养的思想。因此,从朱熹自己的主张以及他的批评者陆九渊的观点,正反两面均可证明朱熹的致知即格物,并非是完全抛弃德行修养,而是主张人在德行修养中不可以没有知识的蓄积,在“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的量变中达到“豁然贯通”的质变。
阳明格物思想的最早接触和理解都源于朱子思想[4],所以探讨朱熹的格物思想对理解阳明的格物思想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阳明生活在以朱熹学说为官学的学术氛围之中,他从启蒙时起就学习朱熹的学说。后经历人生挫折,至龙场“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的经历,则表明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格物”一直是阳明思想中的核心问题[9]123。阳明从对朱子格物思想的尊崇,到“格竹子”失败后的怀疑,再到龙场悟道②后的“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的转变,一番求道后,自此确立了自己的格物思想,这成了阳明心学的起点。据此可知,阳明的格物思想来源于朱子的格物思想以及他自身对格物的探索与功夫实践,并使格物思想较朱熹更进一层,此更进一层既有深度上的延展,亦有方向上的转向。
二、阳明的格物义
阳明从青年时代的格竹子开始就对朱子的格物思想存在误解[10],加之后来他自己对格物的孜孜不倦地探索与功夫实践,便形成了阳明心学的格物思想。
有一个问题值得考虑,格物的“物”,为什么要用“物”字?阳明心学是讲究心之体的,为什么不楬橥“格心”二字以明醒后学?关于这个问题,阳明自己早有所意识与察觉,不止一次给出了理据。他列举了《中庸》的“不诚无物”、程子的“物来顺应”以及“物各付物”“胸中无物”之类的先贤观点,以此来表明“物”这个字是古人常用的字,所以阳明对格物的“物”字不怀疑。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阳明在他日又依然如此回答[11]85。格物与格心相比,格物的适用范围更广一点,如果仅仅言格心,则物将安放?会出现“心”与“物”裂而为二的危险,这是阳明心学中心物合一所不容的。
阳明对格物的理解不同于朱熹:一是对“格”的理解不一样;二是对“物”的理解不同[12]。他对格物的定义是:
一是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11]6。
二是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也[11]23。
三是解“格”作“正”字义,“物”作“事”字义[11]110。
Research on groundwater pollution of a waste landfill site based on GMS software LI Liang WU Jing XU Shi-guang et al.(73)
四是“格”字之义,有以“至”字训者,亦兼有“正”字之义在其间,如“格其非心”,大臣格君心之非之类,是皆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义[11]44。
由以上可知,阳明对格物的界定和理解是十分清楚的,他知道其他学者如朱熹,有以“至”字来训释“格”字的,但是他认为“至”之义却兼有“正”的意思在里面。这一点很容易忽略,如果稍加重视,就不难明白,其实阳明也是同意“格”训解为“至”的,只是他认为以“至”训“格”容易将学者导向外求义理的倾向,并且阳明前期也一直是按照将“格”训为“至”的,由于格竹子的失败,阳明意识到“至”中的外求路子对他自己是不适合的,于是寻找适合阳明自己的格物的路子,这条开悟之路至龙场悟道方才有所收获。与其训“格”为“至”,不如突出强调“至”字意义中的“正”这一层意思,于是便解“格”为“正”字义了。阳明拈出一个“正”字,便预设了“谁使之正?正什么?”的命题在里面,亦为心做主宰奠定了基本的前提,如果只有“至”物,则难免使心有追逐物而失去心的主宰功能。于此亦可见,将“格”解释作“正”带来了“格物”阐释路径方向的转向,当然这种转向并非凭空创造出来的,理论上其因循孟子,现实中因循阳明自身。
阳明将“格”解释作“正”,“物”解作“事”,合起来说格物就是“正事”。阳明多次阐扬过“物”的意涵,如:“意之所在便是物”[13]5“意之所着为物”[13]21“意之涉着处谓之物,意未有悬空的,必着事物”[13]80、“凡应物起念处,皆谓之意”[13]183等。于此明晰可见,“物”是“意”所指向的对象,意念所在即是“物”。阳明进一步提出了“物即事也”的思想,他申释道:“意之所用,必有其物,物即事也。”[13]41朱小明博士在解释“意”与“物”的关系问题时认为,阳明以“事”指“物”,意识对象进入意识之域,在这个过程中,意识对象的意义向主体意识敞开,有何种意念便有何种事物,无某种意念便无某种事物[14]。我们自然对此观点不敢完全赞同,因为“有何种意念便有何种事物,无某种意念便无某种事物”的解释违背了意识意念来源于物的规律,同时恐怕亦不符合阳明之义。阳明是在心做主宰或意做主宰的前提下阐释“意”与“物”的关系的,在这种前提下,不涉及何者为第一性的起源问题,只涉及在功能中“意”做主导的意蕴,所以不能解释成“意念产生了事物”,不能解释成“有何种意念便有何种事物,无某种意念便无某种事物”。而在陈来教授那里“物”已经被窄化为意念或意识的所在了,“意之所在便是物”。物或意之所在主要指“事”,即构成人类社会实践的政治活动、道德活动、教育活动等[9]48。
格物,从去恶的角度说,就是要“正意念之不正”使之归于“心之本体”之正。这里有个很重要问题需要搞清楚,在阳明那里心之本体是什么?因为心体是格物的本体,是大前提。阳明认为“心之本体”即心体是天理、是良知、是无有做好无有作恶、是感应万物的是非,究言之,心体是人人所共同具有的是非之心。
三、格物之尽性
阳明的格物思想本质上是尽性之学,这一点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所以要首先解释清楚。
格物要格的是“心之物”“意之物”“知之物”,如阳明所谓的“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11]71“心”“意”“知”都属于心体的内容,因此,格物的对象合起来说要格的就是心体所感应的万物。
格物、致知、正心、诚意,皆是穷理以尽性的学问与功夫[11]71。阳明强调格物的最高目的在于尽性,这一观点在讲良知时亦有所重申。在阳明眼里,格物之“格”不仅仅有这一种称谓,还有其他的称谓。天地之间,只有一个人人所共具的良知,只有一个人人所共具的天理,天理或心体“就物而言谓之格,就知而言谓之致,就意而言谓之诚,就心而言谓之正。”[11]71这意味着,心体对应的对象不一样其称谓就不一样,如果省略了心体的对象,那么“格”“致”“诚”“正”是一个意思,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下,阳明才一直解“格”作“正”字义。
阳明主张通过格物致知的功夫达致心体的流行无碍,方才是尽性之学。格物是尽性之学,其最终目的是使心体流行无碍,我们应当见破并做到对一切名声荣誉、利益金钱、嗜欲喜好都能够脱落殆尽,无毫发挂带时,“此心全体方是流行无碍,方是尽性至命之学。”[11]99-100
通过格物功夫而心体流行无碍,这便臻至了万物一体的境界,阳明分别从认识论和生成论解说万物一体的境界。从认识论上说,万物一体是心外无物,万物均在心中,故此万物一体于心中。阳明举二例以证之,第一例云“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第二例是说,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无人的良知,不可以为草木瓦石矣,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为天地矣。从生成论上说,万物一体是一气耳,人与万物都是一气流行,故而言万物一体。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风雨露雷、日月星辰、禽兽草木、山川土石,与人原只一体。故五谷禽兽之类,皆可以养人,药石之类,皆可以疗疾,只为同此一气,故能相通耳[11]99-100。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如此,便是一气流通的[11]115。认识到万物一体的宇宙生成论,既有助于格物功夫的践行,也有助于达至万物一体境界后对心体的观照与认知。
四、结语
阳明的格物思想尚有进一步丰富研究的空间,可以从诚意、心体心性、功夫、宗教等不同的面向或上下历史的纬度展开研究。仅仅从文字义的角度看,格物之“格”,具有“至”与“来”辩证意义的表达,在忽略“至”与“来”的方向意义上理解,那么“至”与“来”是一个意义的两种不同表述。朱熹对格物的理解是立足于“至”的意义的,在对“格”字做了分析以及梳理阳明本人对“格”的理解后发现,实际上阳明也是立足于“至”的意义来理解格物的。其二者所不同的是,阳明是侧重“至”义中子含义的“正”之义的,在此种意义上说,阳明的格物思想是对朱熹格物思想的继承和深化。
阳明的格物义是要“正意念之不正”使之归于“心之本体”之正。从阳明的本意来看,格物、致知、正心、诚意,皆是穷理以尽性的学问与功夫。因此,要想充分理解阳明的格物义,就必须探求明白“心之本体”或心性在阳明那里的理解。阳明确切地认为,天理、良知、道或人人所共具的是非之心,是心之本体。在现实层面,人的七情发用流行做到“无有作好无有作恶”,心体遵循自然或循于天理的原则,这便达致至善的境界,因此也可以说“至善是心之本体”。在明了阳明格物思想中的心体义与正意念义之后,接着就是他的格物功夫。阳明通过反观内省、七情自然流行、戒慎恐惧、诚意与事上磨等一系列格物的功夫,达致心体的流行无碍,如是格物,方称得上是为尽性至命之学。
注 释:
①王阳明(1472—1529年),名守仁,本名王云,字伯安,号阳明,浙江余姚人,明朝杰出的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教育家,创立“阳明心学”,是心学的集大成者。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进士,任刑部主事,历任贵州龙场驿丞、庐陵知县、右佥都御史、南赣巡抚、两广总督、南京兵部尚书、左都御史等职,接连平定南赣、两广盗乱及朱宸濠之乱,获封新建伯,成为明代凭借军功封爵的三位文臣之一。后被追赠新建侯,谥号“文成”,从祀于孔庙。他的文章博大昌达,行墨间有俊爽之气,有《王阳明全集》《传习录》《王文成公全书》传世。其弟子极众,世称“姚江学派”。阳明心学后传入日本、朝鲜等国。
②龙场悟道:王阳明于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因反对宦官刘瑾,被廷杖四十,谪贬至贵州龙场(贵阳西北七十里,修文县治)当驿丞。龙场万山丛薄,苗、僚杂居。在龙场这既安静又困难的环境里,王阳明结合历年来的遭遇,日夜反省。一天半夜里,他忽然有了顿悟,认为心是感应万事万物的根本,由此提出心即理的命题,认识到“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这就是著名的“龙场悟道”。他在居于正统地位的朱子学之外,开启了声势颇为浩大的阳明学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