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语言教育政策评析
2022-08-07栾婷傅荣
栾 婷 傅 荣
引 言
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1)该机构在《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学习、教学、评估》(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中被翻译为“欧洲理事会”。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创立的重要机构,成立于1949年,总部位于法国东部与德国接壤的斯特拉斯堡市(Strasbourg),目前共有46个成员国,其中包括欧盟所有27个成员国。欧洲委员会在欧洲语言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教育理念的引导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语言问题自欧洲委员会成立之初便是其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早在1957年,委员会便召开了第一次以语言教育为主题的政府间会议,探讨如何实现语言教育的欧洲合作方案。欧洲委员会有两个下属机构专门负责语言工作——语言政策司(Language Policy Unit)和欧洲现代语言中心(European Center for Modern Language,简称ECML)。语言政策司致力于通过设计、协调多种项目来鼓励语言多元化,其开发的很多项目及制定的标准已成为欧洲现代语言教育中不可或缺的工具。2018年,该司并入欧洲委员会教育司。欧洲现代语言中心总部位于奥地利格拉兹(Graz),致力于欧洲语言政策的执行及现代语言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它积极协助成员国开展语言教学实验、本地化教学研究及教师培训。本文梳理了欧洲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主要的语言教育政策与语言项目,并结合欧盟及我国的语言教育政策对其进行评析。
一、欧洲委员会语言教育政策
欧洲委员会最初的语言教育政策主要着力于两方面。首先,保护欧洲文化遗产。1954年,欧洲委员会推出《欧洲文化公约》(EuropeanCulturalConvention),呼吁成员国间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保护和促进欧洲公共文化遗产”,“促进成员国之间语言、历史、文明的相互学习和更好地理解。”在《欧洲文化公约》中,诸多的语言被看作是欧洲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和直接表现形式。其次,促进欧洲人员与思想的流动。欧洲委员会成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久,欧洲地区百废待兴。促进欧洲各国人员与思想的流动不仅能够加强各国联系,巩固战后和平,更可以促进欧洲经济更快恢复和发展。而“唯有更好地学习现代欧洲语言,才能方便他们(讲不同母语的欧洲人)之间的交流与交往,才能消除彼此的偏见和歧视,进而实现自由流动、相互理解和团结合作”[1]2。因此,欧洲委员会努力扩大语言教育覆盖面,推动了外语教学法的革新,也着实降低了语言给欧洲公民带来的流动障碍。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欧洲政治、经济和社会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入,其语言问题也越来越受重视。欧洲委员会在语言教育方面的努力也在不断加强,领域不断拓宽,具体体现为:建构统一的语言能力评估标准,革新教学法与教学理念,保护与促进文化多样性。
(一)构建统一的语言能力评估标准
欧洲委员会探索、构建欧洲外语教育评估体系的努力由来已久。早在1975年便推出了著名的《欧洲语言学习基本标准》(ThresholdLevel)来指导欧洲地区的英语教学,次年又推出针对法语教学的《基本标准》(Niveau-seuil)。这是语言教育史上第一次根据语言的功能而不是语法或结构来划分语言,也为未来以语言能力为标准建立语言评估系统做了铺垫。
2001年,欧洲委员会出台了《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学习、教学、评估》(CommonEuropeanFrameworkofReferenceforLanguage:learning,teaching,assement,以下简称为《欧框》)。这是欧洲委员会近十年来通过与众多高校、学者、专家、机构的共同合作与努力而得到的成果,是全欧洲语言教学与评估的行动纲领与参照基础,[2]为整合欧洲各国语言教育体系、开展语言教育国际合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欧框》首先将语言能力分为六个等级,每一等级不仅有总体目标要求,还有详细的具体指标描写,如在听、读、写、口语会话、连贯口语表达等方面的详细能力标准。其次,《欧框》详细介绍了语言学习者/使用者在不同语境、交际目标、交际活动与策略、文本等参数下具体的语言能力等级划分标准。同时,《欧框》还将语言学习者/使用者的能力分为综合能力与语言交际能力,后者包括语言能力、社会语言能力及语用能力。每一种能力《欧框》都提供了总体能力量表和各个组成部分的评估量表,罗列出尽可能多的参数和分类,最大限度地将测评语言学习者/使用者语言交际能力的标准具体化。
《欧框》的能力量表“透明、缜密和尽可能的详尽”,不仅有从低到高的“纵向纬度”,还考虑到了交际活动和交际能力的“横向纬度”。[1]致读者量表以学习者为中心,多用“学习者能够做……”这样的语式,不仅适用于教师、考官等客观衡量学生水平,也适用于学习者进行自我评估。但正如其名称所显示,《欧框》仅起着辅助、指导和参考作用,目的不是要强制“教师或学生做什么和怎么做”[1]致读者。尽管如此,其重要指导意义和价值不容置疑。目前《欧框》语言等级评估在欧洲委员会全部46个成员国中被使用,也是欧盟的语言能力评估标准。早在2006年,语言政策司在其29个成员国所做的相关调查结果显示,90%的受访者认为《欧框》对制定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非常有用”或“比较有用”,87%的受访者认为对规划和制定考试、测试、语言证书等“非常有用”或“比较有用”,78%认为对于规划和发展教师培训“非常有用”或“比较有用”,(2)欧洲委员会成员国关于《欧框》的使用调查详见:www.coe.int/t/dg4/linguistic/Source/Survey_CEFR_2007_FR.doc。《欧框》的被接受程度与应用广泛度可见一斑。不仅如此,它还被翻译成40种语言,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力。2018年,欧洲委员会还推出了《欧框》增补版(CompanionVolume)。
(二)革新教学方法与教学理念
欧洲委员会致力于外语教学法的革新。委员会成立之初,欧洲正值“总体结构视听法”(structure-global audio-visuel method)流行。该教学法强调口语能力,教师通过录音机和早期投影设备向学生展示“标准”的情境对话,学生通过跟读、重复、记忆,最终达到自由会话的能力。该教学法的确可以“较快地让学生学会用外语对话”,但由于教材中的对话过于刻板、单一,学生很难“听懂本地人之间的对话,或理解媒体中的内容”[3]161。
上世纪70年代起,欧洲一体化进程加快,人员流动频繁,对语言学习的需求因而大大增加,且出现在各年龄层、各行业领域,语言学习目标也不一而足。在此背景下,欧洲委员会开始思考如何更有效地开展外语教学,满足各语种语言学习的需求,促进欧洲人员流动。1971年,欧洲委员会组织专家研究、制定适合欧洲成人第二语言或外语学习的标准体系。1975年,委员会推出了针对欧洲英语教学的《欧洲语言学习基本标准》,之后针对其他语言的《基本标准》也陆续被推出。与以往的语言学习方法不同,《基本标准》并没有按照语言的结构分类,而是从交际情境与语言功能出发,不同的情境列举一系列不同的“言语行为”(speech act),以便实现不同的交际功能。《基本标准》首创外语教育的功能意念法,[2]将外语教学的目标从语法结构转向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随着相关教材、教学理论的完善,交际教学法应运而生,并在语言教学机构中广泛应用,至今仍对语言教学产生着重大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起,欧洲委员会着重推广跨文化概念(intercultural)。跨文化能力是交际能力的一部分,但又不仅仅局限于根据交际语境与意图用合适的言语完成交际目标。欧洲委员会认为跨文化“意味着互动、交换、障碍消除、互利和真正的互助”,意味着“认可不同的价值、生活方式,认同个人和社会与其他组织间建立关系的观念和世界观”[4]。事实上,跨文化概念在20世纪70年代随着交际教学法的产生便已出现,1975—1977年间欧洲委员会曾支持、组织过多次相关理念的讨论。1981年,欧洲委员会在其所有的成员国中展开促进跨文化教育的项目,1984年,其部长委员会推出《在人员流动背景下,关于教师跨文化理解的教育培训建议》,从其名称便可见跨文化理念的重要性。直到今天,欧洲委员会也一直继续推出各种项目来宣传跨文化概念,提高欧洲学生及欧洲公民的跨文化意识和交际能力。
随着《欧框》的推出,“面向行动”的外语教学理念受到关注。该理念及与其相关的“任务教学法”无疑是欧洲委员会对外语教学理念的又一大贡献。事实上,《欧框》不仅建立了一个全欧洲乃至全球适用的外语能力评估体系,还包括新的理念阐述、学习语言和教授语言的方式方法等。根据《欧框》,面向行动的教学理念在于“把语言使用者和学习者首先定性为社会人,他们需要在某一具体的社会行动范围内,根据特定的条件和环境,完成包括语言活动在内的各项任务”。也就是说,“语言使用,包括语言学习是作为个体的人,或者作为社会人完成的行动”,行动是一个或几个行为主体策略地动用其掌握的能力,去实现某一特定的目标,也可称为“任务”。在这一理念的引导下,言语行为仅仅是完成任务的工具之一,语言使用者还需要动用自己的综合能力,“主要包括其已经拥有的知识、技能、精神境界,以及学习能力等。”(3)参见欧洲理事会《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学习、教学、评估》(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第二章内容。因此,外语教学的目标不再局限于让学习者掌握一门语言,而是提高学习者的综合行动力;语言教学活动也围绕着“任务”进行,学习者策略地运用自己的综合能力,解决问题,完成任务,并在这一过程中反思自己的行动,优化自己的语言能力,逐渐实现独立。
面向行动教学理念是外语教学法发展的新方向,直到今天还在不断被全球的专家、学者研究,内容不断得到丰富。如法国著名外语教学法专家Chritian Puren还提出“共同行动”理念(co-action),也被称为“后行动理念”[5]。从交际教学法到面向行动教学理念,欧洲委员会不断推动着外语教学法向前发展。
(三)促进与发展语言文化多样性
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届大会通过了著名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文化多样性概念从此深入人心。事实上,促进与推广语言和文化多样性一直是欧洲委员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早在1954年《欧洲文化公约》发布之际,委员会便意识到了语言和文化多样性对保持欧洲和平稳定、增强各国间的交流理解至关重要。1992年,欧洲委员会通过了《欧洲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宪章》(EuropeanCharterforRegionalorMinorityLanguage,以下简称《宪章》)。《宪章》指出,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是“欧洲文化的传统和财富”,并列数了98项保护、推广地方语言的措施,涉及教育、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媒体、商业等众多领域,为保护与促进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与行动思路。截止到2021年9月,共有34个国家签署了《宪章》。
1998年,欧洲委员会部长委员会发出第6号建议,鼓励成员国大范围扩大多语教学,增加外语教学中的语种数量,帮助欧洲公民形成、提升多语种交际能力。该倡议及随之展开的多个项目促使成员国纷纷进行外语教育体制改革,如延长语言课程学时,提供更多语种课程供学生选择,根据语言学习时长建立不同的语言能力标准等,还间接加快了2001年《欧洲个性化语言学习档案》(TheEuropeanLanguagePorfolio,以下简称《档案》)的提出和使用。《档案》包括三部分:语言护照(language passport)、语言自传(language biography)和语言文件(folder)。语言学习者可以输入他们已有的语言学习经历和外语能力,根据《欧框》提出的等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分析语言能力的进步过程,确定未来的学习目标。因此,《档案》帮助使用者关注自己的语言学习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是语言学习者实现自我评估、反思、独立学习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师了解学生语言能力和跨文化背景,继而有针对地开展教学的依据。
如果说建设语言与文化多样性的欧洲是欧洲委员会1997—2000年间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推广多元语言(plurilinguism)与多元文化(pluriculturalism)能力则是新世纪以来欧洲委员会外语教育政策的新目标与新方向,也是欧洲委员会面对欧洲语言与文化多样性的挑战做出的“恰当的回应”[6]。《欧框》将多元语言、多元文化能力“视为以不同程度掌握几种语言,并具备几种文化阅历的社会人在语言交际以及文化互动时所表现出来的能力”[1]161,“它不是几种语言能力的简单叠加,而是各种语言和文化能力多角度多层面的综合体现和灵活应用。”[1]128多元语言和多语言化不同,前者是“一个理念、一种能力、一种素质”,而后者“多指算术上的叠加”[7],如某一地区共存几种不同的语言,学校里开设多种外语教学,等等。
欧洲委员会在其2003年的《欧洲语言教育政策制定指南》中将培养多元语言能力看作是欧洲语言教育政策的根本理念。《指南》提出多元语言有两层含义,既是指语言学习者学习和使用多种语言的能力,又是“语言包容性的基石,跨文化教育的重要元素”[8]。因此,欧洲语言教育政策应该致力于多元语言教育(plurilingual education)。很显然,多元语言与多元文化理念开创了新的语言观与语言学习观。从这一理念出发,语言不再仅仅是“文化遗产”或“交际工具”等传统意义上外在的事物,而是每个人的一部分,参与、建构人的综合能力与素质。学习任何一种语言,或每一次跨文化经历,都在促进综合素质的建构;“多元”也不再仅仅是社会民主、文化繁荣的外在表现,而是语言学习者和使用者自身的状态。
二、欧洲委员会语言教育政策的影响
欧洲委员会与欧盟都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重要的国际组织,但相较于欧盟,欧洲委员会在我国的受关注度并不高,而且由于欧洲委员会的名称与欧盟的某些机构较为相近,极易被理解为是欧盟的一个机构。事实上,欧洲委员会的成立时间更早,成员国更多,工作主要集中在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研究欧洲委员会的语言教育政策,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欧洲地区的外语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这些理念一直以来都引领着全球的语言观与教育观,因此,研究欧洲委员会的语言教育政策也可以引发我们的思考,对做好我国的语言教育规划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一)欧洲委员会与欧盟对语言及语言教育政策的认知和推动作用
傅荣在分析欧洲语言政策的主导机制时,对欧洲委员会与欧盟在欧洲语言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做过深刻的分析。他认为,所谓欧洲的语言政策,实际上是由欧洲委员会、欧盟及它们的成员国三方联动的结果(详见图1(4)图1引自傅荣《以倡导多元语言能力和多语主义为主要特征的欧洲语言政策再分析》(《语言政策与规划研究》2017年第2期),其中的“欧洲理事会”即欧洲委员会,沿用的是《欧框》使用的译名。)。欧洲委员会是欧洲语言政策从制定到发展的发动机,“是许多欧洲语言新理念、新政策、新项目,乃至新教学法的始作俑者和积极鼓动者。”欧盟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织,它充分利用其在建设统一的欧洲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成为欧洲语言政策与规划的倡导者、促进者和建设者。”[7]另外,由于欧洲委员会与欧盟是局限于政府间区域性国际组织,这一组织属性限制了其无法超越国家主权强制执行其政策,因此欧洲委员会与欧盟推出的语言政策及语言教育政策多为宏观的指导性文件,还需要成员国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去执行。因此,成员国的参与与执行也是欧洲语言教育政策的重要一环,否则欧洲委员会与欧盟的任何政策便成为“空中楼阁”。
图1 欧洲语言政策与规划的主导机制
事实上,欧洲委员会与欧盟同为欧洲重要的政府间组织,在对欧洲语言政策的引导和推动过程中二者既有合作又有不同。欧洲委员会的主要目标是保护人权,主要活动领域也集中在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上。受其组织性质及任务的影响,欧洲委员会将语言、教育等看作是权利的一部分,活动目标也主要为了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等。而欧盟在成立之初便是经济共同体,其语言和其他学科教育也主要是为了促进欧洲各国的人员流动,推动欧洲经济和社会一体化发展。另外,欧洲委员会提出并大力推广多元语言(plurilinguism)与多元文化(pluriculturalism)能力概念,欧盟认可该理念,但更多的是坚持语言文化多样性及多语主义概念(multilinguism)。一个是个人素养与能力,一个是社会及教育机构的多语事实,从两个组织对两个概念的认可中似乎可以看出,欧洲委员会对欧洲语言教育政策主要是用理念推动,而欧盟则主要是用具体行动来支持。也可以说,欧洲委员会是欧洲语言教育的“智囊团”,为欧盟及其他机构的行动指明方向。
(二)欧洲委员会语言教育政策与中国的外语教育
欧洲委员会在制定、推动欧洲语言教育政策中的文件和措施,也影响到了中国的外语教育,尤其是《欧框》在中国引起了极大的关注。邹申等曾对《欧框》在中国的研究做了总结,将其归为四个方面:(1)对《欧框》的译介和评述。2008年《欧框》由刘骏、傅荣翻译为中文,并由外研社出版。这一时期国内主要是对其内容的评述。(2)《欧框》对对外汉语教学与测试的影响和启发。《欧框》推动了《国际汉语能力标准》的制定与公布,为全世界汉语学习者提供了统一的汉语能力评估标准,也为从事汉语教育的相关人员提供了教学、研究的统一标准。(3)《欧框》对中国外语教学的借鉴意义。《欧框》中提到的“面向行动”的教学理念及任务型教学法被中国广大外语教师引入课堂,成为新型的教学模式。(4)《欧框》与中国英语语言测试研究。[9]《欧框》提出后,中国学者更加迫切建立中国英语学习者能力等级量表。2018年,《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正式发布并实施。该量表将中国英语学习者和使用者的英语语言能力从低到高分为九个等级,归为基础、提高和熟练三个阶段。能力描述框架包括语言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语用能力、语言知识、翻译能力和语言使用策略等方面,每项能力描述既有总表,又有分项能力表,在描述时也采用了“能够”“能做”句式。我们相信,《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的实施,不仅能够促进学习者关注自身的能力发展,也会推动我国英语教学、测评等一系列环节的发展与完善。[10]
另外,欧洲委员会提出的多元语言与多元文化能力概念也值得关注。这一概念不仅完全考虑到了学生独一无二的经历对其语言学习的影响,更是将语言学习(language learning)上升到了“育人”(education)的高度。学习语言不再仅仅是掌握一种技能的过程,也是开拓视野,提升理解、包容能力,提高跨文化素养及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2018年,我国教育部发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在培养规格部分对外语类专业学生提出了素质、知识和能力的要求,与多元语言与多元文化理念不谋而合,也是用外语来“育人”观念的体现。在多元语言能力框架下,欧洲委员会更是发展了多种“多元语言教学法”,是外语教学实践的有益尝试与补充,值得我国借鉴。
结 论
欧洲委员会是欧洲语言教育政策的推动者和引导者。从设计统一的语言评估标准框架,到改进教学理论与方法,再到维护欧洲语言与文化多样性,欧洲委员会在语言教育政策中的行动,范围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广泛,意义和影响也越来越重大。这是因为,随着欧洲一体化建设的深入,欧洲多样的语言不仅仅被看作是文化遗产,还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和政治意义,如语言可以增强欧洲社会凝聚力,促进欧洲社会和谐,推进欧洲社会融合及一体化进程,改善欧洲民主环境,建构欧洲身份认同等。欧洲委员会设计、制定的语言教育政策致力于建设欧洲,加强成员国间的理解与沟通,实现成员国间更加紧密的团结。同时,其提出的新的语言观、学习观、教学观及新的语言教学项目,对世界各国的语言教育都有借鉴和启发意义。
我国是个多民族多语种国家,“主体性”和“多样性”统筹发展,即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使用、发展少数民族语言并行是我国语言政策的总原则。[11-12]欧洲委员会的语言教育政策及语言教育理念对我国制定语言教育政策、发展蓬勃的语言文字事业和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也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比如,多元语言能力概念让我们重新审视语言学习方式与学习目标。多元语言能力概念认为所有的语言接触、跨文化交流经历都有助于语言学习。因此,熟悉一种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有助于更快更好地学习普通话及外语,学习除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也可以提高外语学习能力,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实际的语言教学中,则可以在幼儿园、中小学阶段增设语言启蒙课程,让儿童意识到世界语言文化的多样性;在高等教育阶段,鼓励大学生选修第二甚至第三外语,或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鼓励学生走出课堂,将语言学习拓展至课外。这样的大语言观、综合语言教学观更符合我国新时代背景下对教育的要求,也更有助于培养国家亟需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