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债“烂”,老人的钱找谁要?
2022-08-04齐鲁石敢当
◎文/齐鲁 石敢当
借款人去世,家人不认债务
“他们肯定跟法官打招呼了,都说他们在公检法有人!”
60 多岁的王大爷在聊城市冠县人民检察院12309 检察服务中心,义愤填膺地比画着,“我就不明白了,这么简单的事,法院审查了两次,判我输了两次,我就想看看,我还有地方说理去吗?”
“大爷您别急,坐下来慢慢说。”负责接待的检察官李锐扶着王大爷坐下,“咱这儿就是说理的地方。”
听到检察官的这番话,王大爷的情绪缓和下来,讲述了他两次到法院打官司的原委。“我是张某新的老师,我们是一个村的,关系非常好,张某新在世的时候经常向我借钱。2019 年张某新因病去世时,还欠我22 万元。他还专门给我写了一张借款22 万元的借条。”
但是张某新因病去世后,他的家人却拒绝承认债务。王大爷几次讨要和找人调解都没有结果。张某新的母亲甚至对王大爷说:“以后你别向我们要钱了,你想要钱就走法律途径吧,不管你告到哪里去,我们都奉陪到底!”
这话让王大爷火冒三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王大爷决心要为自己讨个公道,于是聘请律师将张某新的家人告上了法庭。
继承人放弃继承,债权人索债被驳回
金某、顾某、张某明、张某民分别是张某新的母亲、妻子和两个孩子,是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是该案的被告。法院审理期间,金某、顾某、张某明、张某民均向法院递交了放弃继承张某新遗产的声明书。因此,法院虽然认定张某新生前向王大爷借款22 万元,但因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判决驳回了王大爷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王大爷向法院申请再审,理由是虽然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权,但他们仍实际占有并使用张某新的遗产,他们假意放弃继承,其实是为了逃避偿还债务。王大爷还提供证据,拟证明张某新有院落、房屋、车辆、变压器厂等财产。法院审查后,认为王大爷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就这样,两次诉讼均以王大爷败诉告终。
债权人不服判决,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他们住着债务人的房子,开着债务人的汽车,经营着债务人的变压器厂,收着债务人的股权分红,法院竟然不让他们还我的钱,还两次判我输!”再审申请被驳回后,满腹质疑的王大爷随即来到检察院,要求对法院判决进行监督。
受理案件后,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及案件涉及的法条,并分别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金某一方表示张某新已经去世了,也没有跟家里说过借款的事,是不是欠王大爷的钱他们不清楚,车辆、变压器厂等财产确实在他们手中,只要法院或者检察院出具法律文书说应该把财产给王大爷,他们就给他,但现在法院驳回了王大爷的诉讼请求,他们肯定是不会给他的。
王大爷则表示,如果张某新的家人不偿还张某新欠自己的债务,他会一直告到底。
释法说理促和解,债权人撤回监督申请
作为本案的主办检察官,李锐对法院卷宗及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然而,法院两次驳回了王大爷的诉求,却并没有告知王大爷在张某新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形下,他作为张某新的债权人该通过什么途径实现自己的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李锐认为,如果直接做出不支持王大爷监督申请的决定,恐怕王大爷仍旧不能服判息诉。虽然法院判决没有错,但判决认可了张某新欠款的事实及张某新身故后留有房产、车辆及变压器厂等遗产的事实。如果能给双方讲清楚法律认定的原委,促成双方和解,就能够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确定工作方向后,检察官约见了王大爷。此时的王大爷还是愤愤不平,一门心思认定这案子的判决一定有猫腻。检察官拿出民法典,一边疏导王大爷的情绪,一边引导其静下心来看一看民法典关于继承的法律规定,告诉他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并讲明实现债权的具体途径。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疏导与解释,王大爷终于弄清了法律规定,“检察官,您给我解释得太清楚了,我理解了,法院判得没有错!就算不支持我的监督申请,我也服气了!”
王大爷心里的气顺了,开始考虑怎么解决问题。他觉得继续走法律程序比较耗费时间与精力,并且闹得太僵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但是这个借款,必须要拿回一部分。
随后,检察官联系了金某一方。金某最初还是坚持放弃继承遗产,毕竟法院两次审查后,王大爷也没有从他们手上拿走遗产。于是检察官跟他们讲明如果放弃继承遗产,王大爷申请遗产管理人来处理遗产的话,他们什么都得不到。
经过检察官的普法调解,金某一方也有了和解意向。经过多次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意见:金某一方将变压器厂过户给王大爷,该案了结,双方一切经济纠纷就此两清。签完和解协议后,双方冰释前嫌。
张某新的儿子说:“这个和解方案以前也有人提过,但是我们都没有同意,当时闹得很不好,双方心里也都有气,结果闹到了法庭上。我也不是一定要争什么东西,就是想争口气,现在我对这个处理结果特别满意!”
签完和解协议的第二天,王大爷就撤回了监督申请书。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债务人生前欠债未还清,去世后其家人声明放弃遗产继承,从而也不再有履行债务人生前债务的义务——相信有不少人也会像此案的债权人王大爷一样想不通这个理儿。在我国,大部分民众只对继承权的主体有所了解,对于继承顺序、继承类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时遗产管理人的指定程序等更为细致的法律规定均不了解,这给检察机关释法说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案中,因原告不理解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导致法院判决虽然合法,但是当事人不认可,从而引发一系列纠纷。经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依法监督和耐心解释,申请监督人王大爷终于理解了民法典规定的在继承人均选择不继承遗产时遗产的处理方式,从而化解了心结,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努力把法律要求的公平正义、检察机关追求的公平正义转化为人民群众认可的公平正义不仅是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硬标准”,也是对每一起案件的承办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打开当事人心结的“软要求”。只有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讲得明,才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才能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