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8—2021年豇豆质量安全状况调查分析
2022-08-03龚久平杨晓霞余鸿燕洪云菊李必全康月琼
龚久平,杨晓霞,余鸿燕,洪云菊,李必全,康月琼,高 静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重庆 401329)
豇豆是豆科豇豆属一年生植物,俗称豆荚、角豆、姜豆、带豆、挂豆角等,是一种最常见豆类蔬菜。豇豆不仅能调颜养身,还具有健胃补肾的作用。豇豆在全国各省市都有种植,也是重庆市的大宗蔬菜之一。在重庆,豇豆从3 月种植到5 月开始采收,并持续到深秋10月前后,生产方式主要分为露地栽培和设施栽培。由于多年种植等原因,豇豆的病虫害呈日益加重趋势,生产中农药使用种类也日益增加,容易造成农药残留超标并带来食用安全风险。为此,农业农村部和公安部等七部委从2021年联合实施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也将豇豆纳入重点治理的三棵菜之一。
因此,为了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和“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等精神,各级农业行政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对豇豆质量安全状况尤其是农药残留都非常关注。基于这种情况,我们于2018—2021 连续四年对重庆市豇豆的农药残留风险进行了调查和取样分析,选取豇豆种植规模较大的部分代表性区县的生产基地和主要集贸市场,开展了豇豆中问题突出的禁限用农药和常规农药生产使用调查,摸排实际生产用药情况,分析豇豆生产过程中农药残留变化规律,进而提出管控措施或建议,以期促进豇豆的质量安全提升和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1 重庆市豇豆生产调查
豇豆是重庆市种植和消费的主要蔬菜品种之一,由于重庆冬季温暖、病虫害越冬容易、菜地复种指数高和土壤酸化造成土壤连作障碍加剧等原因,同时豆类蔬菜栽培季节为春夏秋高温高湿时间段,这些都加剧了豆类蔬菜病害的发生。为了防治病虫害经常使用农药,因此在收获后仍可能有少量农药残留尤其是不合格的豇豆产品可能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因此,弄清豇豆生产过程中病虫害发生和防治情况对指导豇豆生产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1.1 病虫害的发生情况
通过对部分区县豇豆的病虫害发生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重庆市豇豆种植的主要病害有9 种,包括炭疽病、锈病、黑斑病、叶斑病、霜霉病、灰霉病、白粉病、花叶病毒病和细菌性疫病,另外还有枯萎病、根腐病、黑心病、褐斑病、角斑病、斑枯病、轮纹病、立枯病等;虫害主要有8 种,包括豆荚螟、豆野螟、蚜虫、红蜘蛛、豆卷叶螟、斜纹夜蛾、豆蚜和白粉虱,另外还有甜菜夜蛾、斑潜蝇、螨类、钻心虫、地老虎、烟青虫、茶黄螨、飞虱、蓟马、菜青虫和根结线虫等。
1.2 病虫害的防治
1.2.1 化学防治
基地豇豆生产的病虫害防治生产者首选化学农药防治,调查统计,使用最多的农药有8 种:啶虫脒、氯虫苯甲酰胺、腐霉利、吡虫啉、灭蝇胺、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和烯酰吗啉,其他使用的农药还有虫螨腈、虫酰肼、嘧菌酯、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丙溴磷、多菌灵、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哒螨灵、百菌清和氟啶脲等。
1.2.2 其他防治方法
除了化学防治,部分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采取了黄板和杀虫灯进行蚜虫和夜蛾等虫害的物理防治方法;也有农户是通过农业防治技术,选用抗病品种和科学施肥等方式来增强蔬菜的抗病能力。此外,采取水旱轮作、葱蒜茬口轮作、土壤翻耕晾晒、加强水分管理与合理控制设施栽培环境温湿度等,也可以适当控制和减少病虫害发发生,有个别基地采用了性诱剂或虫害天敌的生物防治。
2 重庆市豇豆取样检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调查中的基础上,通过对部分主要代表区县的487 个豇豆生产基地采集的505 份豇豆样品和35 个市场采集的46份豇豆样品进行室内分析测试,室内测试参数为基地附近农资经营市场和种植户调查获取的豇豆生产所使用农药品种,并增加近年问题突出禁用农药、蔬菜限用农药或蔬菜生产普遍使用常规农药,共71 种农药。具体具体包括:甲胺磷等5 种禁用农药、毒死蜱等12 种蔬菜限用农药和百菌清等54 种常规农药,检测样品中各种农药残留含量,并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统计。
2.1 样品中农药的实际检出情况
71 种农药一共检出了35 种,农药的检出率为49.30%,其中20 种农药检出2 次以上,检出最多的农药为腐霉利、啶虫脒、氯虫苯甲酰胺、苯醚甲环唑四种(见表1)。
表1 各种农药的检出次数
有185 个豇豆样品中检出了农药,样品的检出率为33.58%,其中有96个样品中检出2种以上农药,样品的多残留检出率为17.42%,有3 个样品中检出了6 种农药。
2.2 豇豆的质量安全状况
由表2 可见,取样检测551 份样品中有25 个样品农药残留超过国家或行业安全限量标准,合格率为95.46%,但是在夏秋高温高湿环境条件下,相较于其他高危高敏感叶类蔬菜(如蕹菜和普通白菜等),其合格率与之大体相当。未检出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六六六和三氯杀螨醇5 种禁用农药,但蔬菜限用农药氧乐果检出15 次、乐果检出10 次、毒死蜱检出6 次和克百威检出1 次,且均超过国家安全限量标值,农药超标率为1.71%。其中,21 个样品来自基地,1个来自市场(产地重庆),并有10个样品同时检出氧乐果和乐果,为限用农药多残留超标。
表2 重庆市豇豆样品中各种农药残留情况
常规农药灭蝇胺,有2个豇豆样品残留超过国家安全限量标准,样品来自市场,产地分别为重庆本地和四川成都;常规农药啶虫脒,有1个豇豆样品残留超过国家安全限量标准,样品来自市场,产地为四川自贡。
2.3 豇豆生产存在农药混用、超范围与滥用风险
结合2018—2021年的调研和豇豆样品检测,结果表明豇豆上农药混合使用情况普遍,其中的96个样品中检出2 种以上农药,样品的多残留检出率达到17.42%;有22 个样品同时检出4 种农药,1 个样品同时检出了5 种农药,3 个样品竟然同时检出6 种农药,表明豇豆生产存在农药滥用,必然会增大豇豆农药残留的质量安全风险。
样品中检出35 种农药中,除了前面分析的4 种蔬菜限用农药(氧乐果、乐果、毒死蜱和克百威)外,其余检出的31 种农药在新修订的国家标准GB 2763—2021 中也仅有灭蝇胺、氯氰菊酯和阿维菌素3 种农药制定了豇豆的安全限量值和氯虫苯甲酰胺的临时限量值,还有少数的农药啶虫脒、吡虫啉、噻虫嗪、嘧菌酯、氯氟氰菊酯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6 种农药制定了豆类蔬菜的限量值,其余的21种农药均无明确限量值,只能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等进行判定,而按照现行农药登记法规条例和残留标准限量的制定程序,表明这些没有安全残留限量值农药都应该是属于豇豆生产不太可能使用或超范围使用的农药。因此,超范围施用也必然会增加豇豆质量安全风险。
3 重庆市豇豆农药残留超标的原因分析
3.1 过度依赖化学防治
基地调查发现豇豆的栽培过程中,一旦发生病虫害就首选化学农药来防治。除了少数规模化种植基地或生产企业外,采用物理和生物方法来防治病虫害发生的基地较少,也很少有通过改进栽培管理等农艺措施来增强作物抗病能力和改善作物生长环境等间接措施来降低病虫害发生率的。
3.2 农药超范围使用普遍
在新修订的国家标准GB 2763—2021 中,针对豇豆单独制定了的限量标准仅有13 种农药,另有66 项豆类蔬菜农药限量值(含临时限量值),加上49 种禁限用农药限量值,共计128个豇豆的农药残留限量值。因此,豇豆生产可用农药的选择范围比较窄,农户用药主要依靠经验和农资店经销商的推荐,致使超范围使用普遍,农户重点考虑的是病虫害防治效果。
3.3 生产者技能不足
目前豇豆种植仍以散户种植为主,田间管理水平较低,生产技能不足,尤其是不能准确识别豇豆的各种病虫害。因此,必然造成农药的盲目施用和滥用,而且一般都是重治轻防。
3.4 各种因素导致病虫害发生加剧
一些多年种植豇豆的老菜地由于土壤复种指数高,土壤肥力不均衡,且部分老菜地呈现土壤酸化趋势,加上连作障碍和重庆暖冬频发,因此容易诱发病虫害发生,增大农药施用频率。
3.5 标准、法规和公告的宣贯不足
国家公告和标准更新的宣传普及不到位、不及时,尤其是禁限用农药的调整公告。比如2018 年10 月开始常规农药三氯杀螨醇直接变为禁用农药,2019 年8 月开始乐果、灭多威也是限制在蔬菜和水果上使用。但是,一些农药经营户和生产种植户都不知道,还在继续违规使用,导致豇豆中限用农药超标。
3.6 农药经营监管有待加强
由于农药经营者进货渠道把关不严,个别农药可能存在非法隐性添加禁限用农药成分或就是劣质复配农药,生产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含有违禁成分的农药,必然导致豇豆中禁限用农药成分检出。
3.7 粮菜混作区监管难度大
由于部分远郊区县都以粮食种植为主,致使部分蔬菜的限用农药可以轻易购买到,因为这部分农药也是粮食和水果生产病虫害防治的常规农药,如氧乐果、毒死蜱、乐果、水胺硫磷、三唑磷和乙酰甲胺磷等。因此,在粮菜混作区,如果缺乏有效的农药销售监管,也容易导致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违规施用,增加豇豆质量安全风险。
4 提升重庆市豇豆质量安全水平的建议
4.1 加强豇豆绿色生产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攻关
针对豇豆的病虫害防治问题及农药残留易超标问题,建议加强跟踪研究和技术攻关,同时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物理防治技术、生物防治技术和综合农艺措施防控技术。尤其是综合农艺措施防控高效、低投入,比如科学轮作换茬,尤其是与葱、蒜的轮作或水旱轮作,能减轻连作障碍等造成的病虫害;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型防治药剂,为豇豆安全生产提供新的用药选项。
4.2 强化生产技术指导
加强生产者的技术培训和新版国家标准GB 2763—2021 和相关行业公告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指导生产主体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名录的相关要求,确保禁限用农药坚决不使用;普及豇豆生产安全用药知识,生产中严格规范用药,确保农药施用安全间隔期制度落实到位。
4.3 及时制修订相关农药的限量标准
由于豇豆病虫害种类较多,生产用药种类也日益增加,一些农药安全限量标准值尚属空白,因此农药限量标准的制修订应该和生产实际相结合,及时修订满足生产需要。另外,由于豇豆常常是多种病虫害同时发生,多种农药的联合使用也容易造成产品存在农药多种残留。即使不存在单个农药残留超标,但多种农药残留的联合是否会引发健康风险尚无严谨的科学结论,故建议加强多种农药残留的联合暴露评估研究,更好地保证食用安全。
4.4 加强豇豆质量安全的全面监管
自2020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均将豇豆列为重点监管蔬菜品种之一。因此,建议重庆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在配合农业农村部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中,也定期或不定期对豇豆生产基地或市场销售的豇豆进行专项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同时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队伍,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通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对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与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织密监管网络、压实管理责任。总之,始终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确保豇豆质量安全。
4.5 建议试行豇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了保障重庆豇豆产业的健康发展,紧密结合当前农业农村部门正在试行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议将豇豆产品纳入合格证试行范围,并加大对规模化种植基地豇豆合格证开具的督导查验力度,积极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接,明确承诺达标合格证是有效的质量安全合格证,推动豇豆入市必查。
4.6 加强农药的经营监管
深入抓好农资打假工作,要聚焦农药重点生产投入品,加强巡查检查、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非法隐性添加农药等问题产品,保证农民有合格的农药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重庆市在1999 年就实施农药的许可经营,建议进一步加强农药的经营监管,尤其是粮菜混作区的监管,对高毒农药或蔬菜限用农药销售实施严格的实名登记购买制度,从农药源头上把好关。
4.7 加强科普宣传,引导理性消费
农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与药物毒性、残留量和膳食摄入量都有关系,建议加强科普宣传,使消费者科学认识豇豆农药残留剂量与人体健康的关系,避免引发公众不必要的担忧或恐慌。此外,在豇豆的规模化生产基地一般都有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大批量的豇豆进入市场前也都有快检(或速测)进行质量把关,消费者只要到正规的市场和超市购买,都可以有效降低豇豆中农药残留的摄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