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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应用热潮下的冷思考*

2022-08-01王立国

图书馆学刊 2022年6期
关键词:人工智能图书馆用户

王立国 贾 闯 李 鑫

(山东省图书馆,山东 济南 250100)

1 引言

人工智能技术与基因工程、纳米科学被称为人类21 世纪3 大顶尖技术之一[1],近年来一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在各领域应用广泛。作为信息应用领域前沿阵地的公共图书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促进自身发展是一种必然趋势。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主要是指公共图书馆利用人工智能图像语音识别、语义分析、机器学习、智能机器人等技术对图书馆服务与管理进行的创新与改进,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智能识别、智能处理、智能服务、智能管理、图书馆智能机器人等。目前人工智能技术在全国大部分公共图书馆都有不同程度的应用,为图书馆空间重塑、服务创新、拓展服务等提供了支持,在智能识别、智能处理、智能服务等领域发挥了巨大作用,对公共图书馆的创新发展产生了深入性、复杂性、渗透性的影响。在给图书馆带来便利的同时,人工智能技术也必然存在问题与挑战。笔者试就现阶段公共图书馆应用人工智能面临的问题及应对策略抒以管见。

2 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研究现状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国内公共图书馆关于人工智能的相关研究逐渐火热,笔者通过CNKI 中国知网检索“‘公共图书馆’and‘人工智能’”(检索日期为2021 年12 月24 日)得到期刊论文154篇,通过文献分析发现,研究主题主要是:总论人工智能对图书馆的影响、重塑、创新、拓展及变革挑战等,如对图书馆空间的影响[2]、对图书馆隐私保护的影响[3]、赋能智慧图书馆专业服务[4]、对个人信息保护影响[5]等;分论图书馆人工智能的技术方法、研究领域及在图书馆各业务中的具体应用,如智能分拣系统的分析[6]、智能专业服务[7]、智能机器人技术的图书馆应用[8]、图书馆智能导视系统的应用[9]等。目前关于公共图书馆智能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研究较少,而这些问题会影响图书馆人工智能的发展,值得深入研究(见图1)。

图1 目前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面临的主要问题鱼骨图

3 目前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应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3.1 法律法规方面问题

目前对于公共图书馆应用人工智能没有法律上的明确阐述,《公共图书馆法》也只是在第八条中提到关于图书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服务效能的问题[10],对于人工智能没有明确提及,这反映出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没有得到明确,对其应用主体、范围、流程、权限、损害补偿机制等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一方面是因为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却又更新快速、迭代频繁;另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具有先天的滞后性、严谨性,其制定需要一定的时间与流程。再好的技术一旦失去约束就有可能出现问题,公共图书馆应用人工智能依赖于图书馆大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来源于用户信息,如果没有法律的保护,这些数据信息极易发生安全问题,从而影响图书馆智能化的建设与发展。

3.2 经费方面问题

公共图书馆作为国家公益性事业单位,其财政支出主要依靠政府拨款,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动力。虽然近几年政府不断加大对公共文化包括公共图书馆事业的投入,但总体而言,目前大部分公共图书馆的经费仍然“守成有余,发展不足”,而图书馆智能化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才能见到成效,现实中却由于图书馆建设经费捉襟见肘,制约了图书馆智能化的发展。

3.3 行业规划及标准方面问题

我国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的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各馆又基本处于独立发展状态,相互协调较少,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规划、标准及完善的图书馆人工智能体系。

目前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的发展缺乏统一规划,既无全域整体规划,也缺乏区域发展规划,甚至个体馆发展规划也不多。经常出现各图书馆一窝蜂上马一些热门人工智能应用,造成浪费资源,对于人工智能区域合作甚至整个行业的统一协作、互联共享都会造成阻碍。

我国公共图书馆界没有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对于人工智能的开发应用没有统一的“价值观”,易引发控制危机,出现应用伦理问题[11]。美国微软的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Tay 在“推特”(Twitter)上线24小时后,通过和网友聊天学习竟然开始脏话连篇,甚至爆出不少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的言论。这种现象应引起业界足够的警醒。

总体来看,我国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应用仍然处于摸索实践阶段,体系不完整,制度不完善,包括人工智能应用制度、用户信息管理制度、数据使用制度等都未明确,信息与隐私无法界定,易引发安全问题。

3.4 安全方面问题

作为信息服务一线的公共图书馆一直存在信息安全问题,而人工智能的应用让图书馆信息安全问题更加突出,一旦发生问题后果更加严重。图书馆人工智能增加了人与智能设备的互动,让更多的人接触到大数据(包括智能设备的开发者、使用者、维护者等),这会增加发生信息安全问题的概率。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信息安全问题主要包括:(1)人工智能在运行服务过程中,会收集利用各种数据,可能会忽略读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数据被遗忘权及可携带权等,危害用户权益及隐私安全。(2)有些公共图书馆尤其是基层图书馆在安全防护上投入不够,易被不法分子攻击侵害,截取下载人工智能的数据。如2018 年河南省封丘县图书馆网站就遭到黑客攻击,致使网页被篡改,图书馆及相关责任人都受到处罚。(3)用户在使用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服务时,通常会连入无线网络,不法分子利用无线网络侵入用户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设备,窃取用户信息。(4)用户与人工智能设备互动时,会遗留互动信息,易被不法分子窃取利用。

如果说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应用设备是“发动机”,那图书馆大数据就是“燃料”,是图书馆人工智能运行发展的动力。图书馆大数据主要来源于用户个人信息及轨迹信息,其被合法安全地获取及运用关系到图书馆人工智能的“生死存亡”。这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好了可以成为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大杀器”,运用不当也会损害图书馆的可持续发展。

3.5 技术方面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国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技术呈现爆发式的发展,但目前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1)未充分考虑图书馆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对信息弱势群体缺乏必要的关注,在使用推广过程中由于设计或人员等因素,会出现“老来难”等各种问题,影响人工智能用户体验。(2)公共图书馆是人与人交互的场所,人工智能要加强与用户的沟通,但是目前图书馆人工智能尚处于“弱智能”阶段,对复杂且不确定因素的处理能力偏弱,无法保证其能完全理解用户的真实意图。(3)目前很多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技术不具有完全普适性,很多人工智能应用未完全考虑国情和当时当地的馆情以及新技术的发展性及延续性。(4)人工智能开发成本高,维护难度大,存在“开发容易推广难”的现象[12]。大部分公共图书馆没有人工智能的研发能力,运行中发现新问题及读者新需求需要调整和优化时,必须先与研发团队沟通。人工智能应用优化的及时性与针对性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难以保证效果,影响用户体验。(5)用户使用人工智能提供的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可能会出现“信息茧房”现象[13],人工智能只推荐用户感兴趣的资源类型,从而造成用户接触资源的片面化、封闭化,影响用户自由选择和独立选择的能力,弱化信息处理能力。这些技术上的局限性制约了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的发展。

3.6 人文方面问题

公共图书馆是“硬件”和“软件”的有机结合体,人工智能应用作为图书馆“硬件”的一部分,其发展离不开图书馆“软件”——管理与服务的创新与进步,二者相互融合、互为补充。目前很多公共图书馆应用了人工智能技术,管理和服务却未及时跟上,二者出现了“脱节”,发生“软硬件”不适配的现象,出现重技术轻人文的现象,图书馆人文精神有被边缘化的趋势,而且这种趋势愈演愈烈,间接影响到图书馆人工智能的发展[14]。

4 应对策略

4.1 政府层面的应对

4.1.1 明确地位

政府应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出发,积极推进制定关于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的地位,即使短时间内无法在最权威的法律中做出明确规定,也要在文旅部、工信部等相关部委的规章中做出明确说明,努力建立完善的图书馆人工智能法规体系,使其发展应用“名正言顺”。

4.1.2 指明方向

政府要为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指明方向,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数次提到人工智能,同时提出推动图书馆数字化发展及智慧图书馆建设[15]。按照要求,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的发展要紧密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围绕社会发展需求,要以服务用户、有益于大众为出发点。

4.1.3 法律约束

政府要对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大数据的运用做出切实有效的约束,国家通过不断推进关于人工智能及数据信息等方面的立法,全面约束图书馆人工智能及数据的研发方向、使用主体、权限、范围、用途、损害补偿机制等。2019 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据安全管理办法》[16],2020 年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进入草案讨论阶段,这些都是政府在立法方面做出的努力。

4.1.4 财政支持

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抓住发展机遇,对图书馆人工智能发展大力支持,尤其是在财政方面的支持,为图书馆人工智能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经费投入的持续稳定,避免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局。

4.2 行业层面的应对

4.2.1 要有统一规划

为保证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应用的整体发展合理有序,可以成立一个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行业联盟,该联盟以实现图书馆行业整体智能化、智慧化为目标,从全域到区域制定不同层级的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长远发展规划,同时制定国家—省—市—县分级、分阶段的发展规划,保证图书馆行业人工智能的有序发展,为今后的图书馆人工智能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4.2.2 要有完善体系

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行业联盟要确立一个完善的人工智能体系,该体系要符合道德伦理规范,要设计一个符合法律道德的框架,制定完善的人工智能道德伦理准则、约束机制和负责机制,为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的发展打好根基。

4.2.3 要有行业标准

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行业联盟要根据现有公共图书馆的人工智能建设和发展趋势,形成一套公认的、被广泛接受及操作性强的行业标准及规范,为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发展作出具体的指导。

4.2.4 要有专门监督

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行业联盟要给图书馆人工智能的研发运用套上“枷锁”,不能任其自由发展,要保证其安全可控。一方面是法规的约束,另一方面需要设立专门的审查机构,对一些敏感性的人工智能项目进行审查监督,若其出现不当应用时能够及时制止纠正、补偿损害、降低危害程度及范围,保证其有序发展。

4.3 个体图书馆层面的应对

4.3.1 宏观层面的应对

(1)把握本质属性。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的应用要把握好公共图书馆的本质属性,充分考虑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时刻牢记以维护社会信息公平为目标,以读者需求为出发点,实现按需发展,不能任其“人有我有,人上我上”。

(2)经费开源节流。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发展除了要全力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外,还要寻求多渠道经费支持,可进行馆企合作,共同研发,开源节流,保证人工智能经费的合理高效使用。

(3)规划科学合理。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的发展是一项长期事业,各图书馆都要制定本馆的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实现有序发展。在制定规划时,各馆要充分调研周边环境、用户需求、经费状况等,根据本馆的特点及未来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本馆的发展规划。发展规划要明确人工智能建设目标,明晰图书馆人工智能各阶段发展的要求,实现分阶段可持续性发展。这是一个从整体(规划)到部分(阶段实施)再到整体(互联互通、整体提升、建立体系)的过程。

(4)重视“软件”建设。于良芝教授说过:“在信息化时代,图书馆需要更大的智慧与勇气来维护职业精神,促进职业发展”[17]。关注技术进步带来的人文关怀,技术的发展才能更平衡更健康。图书馆重视人工智能发展的同时,要时刻牢记图书馆的人文属性,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加强图书馆人文关怀,防止图书馆人文精神空洞化;要有人工智能与人文精神结合的意识,把人文精神嵌入人工智能应用中。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发展的同时,要重视功能建设和服务效能的提升,创新管理理念及制度,为人工智能的应用提供合适的“土壤”,提高“软硬件”的适配性,是人工智能实现从技术应用向优质服务转化的基础。公共图书馆人才建设要跟上图书馆人工智能发展步伐,根据体系建设要求,人力资源建设方面要不断培养、挖掘、引进适用于人工智能方面研究与应用人才;同时为防止馆员出现懈怠现象,要提前转变员工思想,让员工意识到人工智能的应用不代表图书馆服务中人工服务的减少,只是降低服务中的随意性与错误率,同时应加强智慧馆员的培养,制定馆员转型计划,引导馆员加速向知识密集、智能设备维护、数据服务、科研支持等岗位转化。

4.3.2 微观层面的应对

(1)深入参与研发。公共图书馆要尽早介入人工智能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工作,主动参与合作,掌握话语权,确定研发方向。这一方面能保证公共图书馆信息管理服务中的优势地位,另一方面也会尽可能保证数据安全,不至于受制于“人”。

(2)有序适时应用。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应用要坚持实用原则,充分考虑图书馆已有空间、硬件、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坚持人工智能系统的易用性和便利性,确定人工智能系统最优方案,按照规划按需发展,遵循服务发展规律,优先改造基础服务设施。如自助借还、馆内定位导航等,这样既能缓解图书馆人工智能发展的经费压力,又能给用户一个适应期,让用户可以循序渐进地接受、适应新的人工智能应用。

(3)不断优化完善。公共图书馆在人工智能运行中,要平衡好数据和隐私之间的关系,既要保证信息安全,又要为人工智能提供“燃料”,要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做好评价反馈工作,及时了解优缺点,明确改进方向,及时优化,做到发现问题解决优化,再发现问题再解决优化,直至形成完善的人工智能应用。

(4)注重安全防护。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要多方面加强安全防护,要实行实名验证,明晰网络中每名读者的身份;引入网络安全管理系统,不断更新安全技术,增强设备的防攻击性、交互的安全性、安全运行的稳定性;有条件的图书馆可以定期请第三方机构系统评测图书馆安全等级,查缺补漏;做好数据保护工作,限定数据的使用主体、权限、范围和途径,保证用户授权,保证数据使用者遵纪守法、遵守伦理道德。

(5)制定用户机制。公共图书馆要制定专门机制,帮助信息素养较弱的用户克服因资源、能力、学习差异等带来的障碍,共享人工智能应用便利。图书馆在人工智能开发时就要考虑到特殊群体的需求,设置绿色通道,制定专门措施,主动引导帮助特殊群体。例如针对老人可将服务页面文字调大、声音调高;对于儿童要把页面卡通画、操作简单化,引发兴趣,吸引注意力,努力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6)引入特殊功能。公共图书馆在人工智能检索服务中,可以适当加入一些随机检索推荐,为用户推荐少量其他种类的文献资源,这些资源可能会引发读者兴趣,扩大读者眼界,破除“信息茧房”现象。

5 结语

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仍存在法规政策缺失、经费紧张、标准体系不统一、技术局限、服务成果有待评估等问题,通过各方努力,公共图书馆人工智能必将达到质的飞越,最终实现建设智慧图书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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