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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黏合:城市生活空间改造中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形成机理

2022-07-28吴晓林

关键词:生活空间成都市共同体

吴晓林,李 一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350)

一、问题的提出

城市空间改造与人类社会活动是一种互构关系。一方面,空间布局深刻影响着居民的行动方式和生活;另一方面,人们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生产空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市空间建设、改造和管理得到重视。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要求“城市发展要把握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内在联系,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1]。在生活尺度上,人居环境和空间的改善也被提上日程。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功能,推进老旧楼宇改造”[3]。

生活空间的规划和建设与居民利益息息相关,也成为调整治理结构的重要切口。公共空间既为居民的公共活动提供了场所,又是塑造居民生存状况、影响居民身心愉悦的重要因素[4]。同时,公共空间的建设可以促进居民的日常互动,塑造社区共同体,在推动基层民主协商、孵化社会组织、培育居民公共精神等方面具有基础性的作用[5]。近年来,我国在各类城市空间建设和改造的政策中强调“共建共治共享”。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提出,要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6]。2019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相关工作中做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7]。在空间改造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中,“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居民广泛参与”成为重要的工作要求(见表1)。

表1 空间改造相关政策举例

不论是政策要求还是在具体实践中,城市生活空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脱离单纯的物质生产过程,综合了更多社会再生产的属性。但是,这种空间的社会意义是否仅仅是“后赋性”的,只是给人们提供了交往和参与的场所,还是在规划建设环节充分考虑“共建共治共享”的价值?这取决于人们究竟是将生活空间视为一种“单方供给品”还是“联合供给品”。那么,什么样的空间活动能够撬动更具社会意义的“联合生产”,进而造成一个生活场域的共同体?本文将对此展开分析。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方法

(一)既有研究回顾

当前,学界对“空间与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关系”的探讨涵盖了价值规范与实践路径,整体来看,存在四种视角:

其一是主张依靠“空间正义”推动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有学者认为,空间正义是打造治理共同体的必要基础[8]。在我国社区建设过程中,行政权力和资本势力不仅形构了社区空间的样貌,而且规定了其所包含的权力秩序,这就带来社区空间的制约性[9]。要激活居民的能动性[10],使建筑创作与民主决策的过程结合起来[11],形成地方政府引导的参与式治理格局[12],建立起社区事务协商参与的多级公共空间,形成共治、自治衔接的有效政策机制,实现基层社区与国家良性互动[13]。

其二是强调在建设基层治理共同体中培育社会的必要性。社会信任、参与网络和互惠规范等社会资本要素,是内嵌于社会关系中的重要资源,与社会治理共同体之间存在着紧密的逻辑关联[14]。因此,有学者主张,应在社会空间的再造过程中不断调整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以达到一种相互协调、互利合作的状态[15]。开展社会工作、创制社会[16]等,对建设治理共同体都具有重要意义。

其三是认为应在增加居民生活交往中塑造基层治理共同体。有学者对社区、广场、街区等空间进行分析,认为城市居民缺乏社区认同的主要原因在于:社区的空间安排无法为居民创造人格化社会交往的机会,导致邻里关系的消失[17]。有学者指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是“共同体化”的过程,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并转变成他们的日常生活内在活动中展开的[18]。对此,应利用空间改造为社区居民提供日常互动交流的活动平台,构建新的维系社区居民日常互动关系的媒介[19]。

其四是主张凭借营造空间文化来塑造基层治理共同体。有学者指出,文化空间是培育社区公共性的基础条件[20]。构建基层治理共同体,需要将文化教育娱乐作为横向黏合剂[21],运用“地方性知识”重建生活空间变迁中的文化秩序[22]。研究也表明,高质量的公共空间是提高新居民社区归属感的重要因素[23],社区艺术空间能够增强社会互动和参与[24]。

学界认为制度安排、空间结构、社会资本和文化要素影响了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建设,但是这些要素究竟如何在生活空间“活化”,仍然需要具体机制的分析。同时,既有研究以宏观层面的主张为主,需要从微观经验层面加以佐证。例如,仅强调制度安排的影响力,可能掩盖居民在社区参与中的自主性;单纯重视社会资本,容易忽视居民互惠关系建构的具体过程。空间改造具有辩证性,它既受既有的社会关系制约,又能生产出可以变革社会关系的空间形式。基于此,本文将分析生活空间改造和使用的过程,探究生活空间改造与多主体行为的关系,发掘以生活空间改造推动共同体建设的内在逻辑。

(二)研究方法

研究选取成都市的生活空间改造作为分析样本。近年来,成都市政府将“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融入城市空间改造中,在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的同时带动居民参与。2012年,成都市开始在北部城区老旧城市形态和生产力布局改造工程中,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主体、群众自愿”为原则开展工作[25]。2016年,成都市坚持“共同参与”“过程导向”等原则,开始开展社区营造,老旧院落等空间改造成为重要的营造支点。2015—2019年,在“先自治、后整治”的原则下,成都共计投入24.6亿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 452个,涉及居民33万余户[26]。2021年,成都市政府提出“社区美空间”这一概念,公布了风格各异的31个社区美空间。成都市生活空间改造工作如火如荼,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研究团队于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三次赴成都市开展调研,对市委组织部、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市发改委、民政局、住建局、公园城市局等部门、街道办与社区负责人、社会组织、居民代表以及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等超过170人展开了深度访谈,整理空间改造相关文件资料,形成相关笔记近11万字,文中出现的访谈记录将做编码处理(见表2)。

表2 访谈对象编码

三、成都市生活空间改造的政策与实践

近年来,成都市开展了多维度的生活空间改造,不仅更新基础设施,保障生活空间的安全性与宜居性,还不断提升空间的美感与文化内涵。

(一)物质更新与共同体建设并重的空间政策

生活空间是容纳各种日常生活活动发生或进行场所的总和[27],成都市对小区基础设施、党群服务中心等空间进行了全面改造,在强调提升物理环境的同时,也将居民参与的理念贯穿于改造过程(表3)。

表3 成都市生活空间改造政策列举

2012年,成都市政府在北部城区老旧城市形态和生产力布局改造工程中强调社会力量的参与和群众意愿的重要性。2012年5月,成都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北城改造有关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北改”意见),要求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坚持共建共享的原则,处理好政府引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25]。2016年3月,成都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提出,在“四改六治理”(“四改”指棚户区、城中村、老旧院落、老旧市场改造,“六治理”指大气雾霾、河渠污染、交通秩序、市容市貌、违法建设、农村环境的治理)行动中要重视社会力量的参与,要求“形成全社会动员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28]。

2016年,成都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的通知》,提出“将城乡社区发展成为具有共同情感联结、共同社区意识、共同文化凝聚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并要求“寻找支点撬动总体营造,社区总体营造的支点主要从社区的需求入手,涵盖人、文、地、产、景,以及社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29],这意味着社区营造已成为融合生活空间改造及撬动居民参与的支点。2018年4月,成都市民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生活空间改造为可持续总体营造的“支点”之一,要求“共建社区公共空间,从社区公共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布局切入,通过构建长者空间、连心驿站、社区书馆……等室内外公共空间,建立公共空间共享维护机制,为居民交往、互动、协商、互助创造物理空间和精神联结,提升居民社区生活幸福指数”[30]。成都的生活空间改造,更加具备社会联结的意义。

2019年10月,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总体规划(2018—2035年)》,提出在城镇社区建设“秀丽温婉,舒畅宜居”的空间场景,还推出了参与式社区微更新规划工作方法指南。2021年2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的意见》,提出“推动老旧社区微更新,营造社区精致生活场景,深化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支持规范成立社区自组织和小区自治组织,激发社会参与活力”[31]。

(二)成都市的城市生活空间改造成效

成都市对生活空间的改造,在对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还在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方面通过文化建设满足居民精神需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其一,生活空间得到拓展与优化。在改造老旧小区、美化社区环境等政策目标的指导下,成都市生活空间改造涉及多个维度,显现出“点片结合”的形态。首先,老旧小区得到全面修缮,雨棚、阳台、顶楼、停车位等点位得到整改,不少小区开展硬化地面、重做大门、梳理绿化、整治立面等工作。成都市自2015年到2021年1月末,已完成4 300余个老旧小区改造。其次,社区公共空间有所扩展,成都市全覆盖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还开展“社区微更新”,活化利用架空层、小区空地、闲置仓库等存量空间。最后,政府统筹整改城市生活圈,成片打造街区,推动公园拆围增景,并利用社区绿道链接居民小区与公园、商圈,打造通达便捷、安全舒适的15分钟生活圈。成都市在生活空间改造中坚持“场景营造”逻辑,注重赋予社区绿道、公共空间和街区以丰富业态,社区绿道和街区范围内的便民服务与消费场所大幅增加。

其二,基层治理共同体有所成长。空间改造政策要求“激活居民”“广泛社会动员”,这种改造方式形成了基层治理共同体成长的有利因素。首先,在生活空间改造的撬动下,社会力量的作用愈发明显,政社合作更加紧密。2021年《关于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的意见》要求“面向社会定期发布幸福美好生活应用场景和投资机会清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等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31]。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发布共计7批城市有机更新类的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机会清单,不断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其次,居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有所提高,居民自治呈现出较好态势。截至2021年2月,在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下,3.2万个群众性自组织在社区开展各种活动,9.6万名“议事会成员”参与社区事务决策,220万名居民成为社区志愿者[32]。居民的共同体意识较高,我们对全国8 651位居民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含成都市2 022份问卷),在成都市,88.14%的居民表示自己积极参与小区内的公共事务,其比例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41%。同时,81.55%的成都居民对其居住的社区有很深的情感依赖,其比例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04%。

四、生活空间改造中“基层治理共同体”的撬动机制

生活空间的改造带给人们一种新的符号意义,形成了撬动“基层治理共同体”的机制。

(一)塑造空间场景

生活空间具有象征性符号意义,成都市近年来的空间改造,从居民身边的生活空间入手,打造了一种亲民的空间参与场景。

生活空间改造要求建立“亲民”“开放”的空间场景。2017年9月,成都市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意见》,提出要“大力实施拆围墙、拆违建行动,创造社区开放空间”[33]。同时,根据《关于优化提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党群服务中心的改造要求遵循“标准化、亲民化、可进入、可参与”的理念,“室内布局温馨宜憩、色彩明丽、活泼灵动,替换行政化办公桌椅,摆放舒适沙发、圆桌、茶几、可收缩桌椅”[34]。在城市街区、党群服务中心等空间的改造中,相关部门致力于营造对居民有吸引力的空间场景。一位区委社治委的领导向我们阐释了重点街区的改造思路:

在改造中,社治委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道书记开会,按照职能划分将重点项目分配给相关部门。我们会考察这些项目是否做到了居民需求导向。比如,现在正在修建的木质道路,就是一个残疾人友好的道路,这样能够方便他们参与进来。(2021-06-01,8A)

亲民的空间场景益于激发居民参与和互动的欲望。情境不仅为个体交往提供了可能性,它本身亦形塑着互动的特征以及进程[35],当个人在公共场所时,他不仅仅机械地处理交通问题,还不断关注周围发生的事情[36]。戈夫曼指出,人与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相互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作一种表演,生活中的每个人总是在某种特定的场景,按照一定的要求,在观众的注视下进行角色呈现[37]。相关部门从居民的需求出发,在营造开放温馨空间场景的同时完善空间配置,在街区和党群服务中心打造舞蹈室、培训室、烘焙室等功能性场所。不同种类的功能性空间蕴含着不同的文化符号与互动规则,刺激有相应需求的居民在空间内展开互动。有社区负责人肯定了空间场景对居民交往的积极作用:

在我们打造的这个片区,这个空间经常举办艺术展览,其他一些空间涉及饮食、放映、读书等,居民随时都能过来。开放的空间打破邻里之间的隔阂,也改变了之前社区只有老老年人参与的困境。(2021-06-01,8C)

之前,我们的党群服务中心充满了冰冷的“官僚气息”,居民没有走进来的欲望。对此,社区对党群服务中心进行了中式风格的改造。其后,按功能划分空间,分别布置了陶艺、沙画、书法、乐器等活动空间。我们拿了一部分社区保障资金,作为自组织做活动的费用,每周末都会有社区自组织的负责人来开展活动。周末党群服务中心的居民很多,大家开始熟悉起来。(2021-06-03,22C)

(二)参与式改造

成都市在生活空间改造中坚持“先自治后整治”的原则,带动居民参与空间改造。

一方面,强调居民出资和共同劳动。2018年,成都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居民通过自筹、募捐等方式筹集资金超过所需资金20%的,可纳入项目申报、议决、支持范围,鼓励居民筹劳参与项目”。有社区书记指出:

我们在院落改造过程中灌输一个理念,你们不动我也不动,(在小区改造前)先向居民筹资,哪怕只能筹到一点……时间上我们可以等,就是要培育出老百姓参与的意识。(2019-03-28,8C)

除此之外,社区鼓励居民在“微空间”改造中亲身劳动,例如,一些小区将空地、围墙等交给居民认领,由居民来种植花草、装饰围墙、后期养护等。

另一方面,强调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2019年出台的《成都市党建引领社区发展治理“五线工作法”》指出,应“以社区居民共同关心的社区公共问题难点为切入,通过引导居民依法协商凝聚共识促进问题有效解决”。2020年,成都市印发《关于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生活空间的改造“尊重公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38]。在“微空间”的改造中,改造内容需由居民商定,改造方案也要在居民意见达成一致后才能实施。有居民讲述了生活空间改造协商机制的实例:

小区大门由居民自己设计,方案讨论了半年多,我们会把图片投放在社区大屏幕上,让大家来讨论。最后形成了统一意见,施工起来大家才愿意干。不仅如此,小区议事会每个月都会有例行会,讨论这一个月小区的情况和改造方案,也会有一些普通居民参与进来,这样一来,小区的自治工作逐渐形成了良好的群众基础。(2021-05-31,5F)

参与式的生活空间改造有助于培育居民社区意识、养成自治习惯。生活空间改造的共同参与,利于重构居民与社区的生活联系,使居民在物质支持以及亲身劳动中产生对社区的认同与归属感。以协商机制推动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逻辑在于,让居民基于社区共同利益和价值,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开展讨论和行动,在公开讨论和行动中实现从私人向公众的转化[39],逐步使居民从认可具体事务上的自我决定,进展到认可自我决定的方式,进展到认可作出自我决定的权利,最后形成认可和尊重自我决定的习惯和制度[40]。社区工作者告诉我们:

参与式改造的目的在于“在做中学”“在事上练”,居民经历过就会了解(社区参与),社区参与便可像习惯一样慢慢养成起来。(2021-05-31,7C)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表示:

老旧小区改造更注重过程,比如有小区要重新命名,我们就采用居民协商的方式,重要的是在讨论的过程当中把大家凝聚在一起,锻造大家的公共价值观。(2021-06-01,12A)

金牛区在“美丽阳台”工程建设中,要求每个小区根据业主需求制定阳台改造方案,每年都会评选最美阳台并予以奖励,最美阳台考察的指标之一便是居民的参与情况。有社区负责人肯定了参与式生活空间改造对居民的培育作用:

我们的阳台改造方案征集了绝大部分居民的同意,社区利用小区自有资金做补贴撬动了居民出资。居民在出资后,在社区空间的维护和管理上很有责任感,他们逐渐意识到社区跟自己是有很大关联的。(2021-05-31,5C)

(三)服务链接

改造后的生活空间成为社区开展服务活动的重要阵地,强化了居民的交流与互动。

生活空间改造为服务居民创造了物质基础。2019年3月,成都市委组织部要求推广“党建引领居民小区发展治理五步工作法”,提出要“梳理配套用房、小区架空层等公共空间,通过错时共享、群众领办等方式,打造志愿者服务站、邻里互助中心等活动阵地,最大化利用闲置空间为居民提供服务”。2021年《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的意见》提出,要“实现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全覆盖,推动便民服务线上线下集成,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31]。生活空间改造为社区服务提供了活动场所,一位社区书记讲述了社区利用党群服务中心开办活动的实际情况:

从去年开始,我们不断地在这里开展服务活动,基本上现在我们每天都能有相应的活动,例如,请一些社会组织或者老师来开办特色文化的讲座,或者为小区兴趣爱好小组授课、举办活动等。(2019-07-09,2C)

服务活动有助于提升居民交往水平,构建社区与居民的链接。在社会共同体建设初期,要为社会成员提供物质或精神的“第一推动力”,激励人人有责、人人尽责[41],生活空间内的服务活动就为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提供了推动力量。一方面,服务活动能够增加居民交流和互动的机会,从而培育居民的共同情感和对社区的认同:

居民能在活动阵地感受到社区干部、党员带来的服务,在社区活动中他们会觉得他是这里的人,有对社区的归属感,也能让居民能够彼此沟通、彼此了解。(2019-04-01,1C)

另一方面,服务活动能够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居民的组织动员能力,在党建引领与服务的共同作用下,公众能够增强对治理目标、理念、方法的认同,为打造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夯实基础[42]。服务活动能够加深居民对小区党员的权威认同,一位小区党员描述了他们对居民社区参与的带动作用:

不参与空间改造的人也会受到影响,他们看到我们为小区的美化、改造这么操劳,会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想动员他们就容易很多,比如,遇到什么事需要投票,一开门看到是我,会很亲切地说没问题。(2021-05-31,5F)

(四)自组织撬动

社区将有共同需求的居民组织起来,引导居民建立空间自组织满足共同需求。

成都市强调利用生活空间培育居民自组织。在传统的管理服务中,大多数居民并没有参与的机会,而且,一旦政府资金短缺,居民便不能再享受服务。成都市则是向社会组织购买“陪伴型服务”,将生活空间改造成果作为阵地,引导居民建立自组织,来解决共同问题。2018年《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在公共事务领域通过集体行动引导居民主动承担营造美好生活的责任”,“通过专业社会组织的参与式陪伴,催生社区自组织持续服务本地居民”。在实践中,一些街道办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要求社会组织全面挖掘社区的资源和居民需求,撬动社区居民自组织的形成,并指导自组织在生活空间中开展自我服务:

社区营造遵循“谁主张谁负责谁受益”的原则,老百姓有需求可以提出来,由居民组成自组织,社区和社会组织帮助自组织建立服务体系,利用社区公共空间开展服务。相关工作的思路是,首先发现社区的资源,然后寻找老百姓感兴趣的问题,从居民共同面对的问题出发,去寻求居民组织化的动力,最后用社区自组织来解决社区的问题,这样在我们撤出之后,居民依旧能享受到服务。(2021-06-02,15E)

自组织的撬动有助于提高居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实现生活空间的自主维护与运营。例如,武侯区就有社区利用社区公共空间,开展“共享奶奶”活动,即没有血缘关系的老年女性,利用空闲时间义务接送社区双职工家庭年幼子女上学、放学,并利用社区和小区的共享空间开展陪伴服务。目前,Y小区共有“共享奶奶”35位,服务已延伸到社区中的23个小区,常年服务家庭超过270个[43]。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以成都市生活空间改造为样本,分析了空间改造撬动基层治理共同体形成的内在机制。研究发现,空间改造可以在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形成中发挥黏合作用。生活空间的黏合治理机制,即通过“象征性的空间符号和仪式”构建居民互动的空间情境,以“微空间”的参与式改造培育居民的社区意识及自治习惯,以“在地社区自组织的撬动和培育”组织居民自我服务、自主管理。其中,空间场景营造激发了居民走入空间的欲望,为参与式改造与服务链接创造了条件,同时,居民自治习惯与社区归属感的养成,缓解了在自组织撬动中动员居民的压力(见图1)。

图1 空间黏合机制

生活空间的改造并非单纯的物理生产过程,它具备优良社会关系产生的可能,既是一种符号变化,也可以形成一种新的交往方式,体现了“以符号引导行为”的逻辑。齐美尔认为:“空间从根本上讲只不过是心灵的一种活动,只不过是人类把本身不结合在一起的各种感官意向结合为一些统一的观点的方式。”在这里,齐美尔已经发现了社会行动与空间特质之间的交织[44]。戈夫曼更为明确地表述了空间和互动行为的关系,认为街道促进了“陌生人之间的约定”[45],它提供了一种“按照公约治理的结构性先决条件”,在那里,陌生人能够知晓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问题[36]。生活空间改造通过空间布局、装修的物理变换传递出“可参与”“可进入”的符号价值,刺激居民走入生活空间之中。在此基础上,空间共建、服务活动实现了“在社会互动中训练居民”,让居民熟悉利用生活空间自主开展活动的方法与规则,从而推动居民养成自治习惯。

实践表明,居民从角色静止到角色启动,既需要有合适的空间符号刺激,也需要具体的链接机制。要使社区真正成为一个治理的共同体,要面向有着不同需求的居民,找到大家共同的生活内容和共同的活动方式,为居民形成共识建立一个现实的基础,也需要创造条件,帮助居民形成集体生活的行为习惯和道德意识[40]。成都市在利用生活空间改造撬动基层治理共同体形成的过程中,一是建立了居民需求的对接机制,通过入户调查和议事协商了解居民需求;二是提供了居民自治的组织基础,在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或院落自治小组;三是通过党建引领开展服务、组织集体行动。对准居民需求是找到居民共同生活内容的前提,自治组织是居民开展集体行动、养成自治习惯的必要外在条件,党建引领则是在“陌生人社会”中形成居民集体生活样态的破局关键,三种机制结合,才能在空间符号刺激下形成对居民行为的链接。

本文以成都市的实践为例,展现了生活空间改造撬动基层治理共同体形成的机制,我们将其概括为“空间黏合机制”。但是,相关实践路径不能简单地向其他城市复制。成都市的基层治理环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特别是成都市较早地开展社区组织培育工作,形成了一批本土化的社会组织,他们对如何动员和组织居民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从而能更为顺利地培育居民自组织。中国各城市的居民需求、经济水平、公共服务情况以及文化底蕴存在诸多差异,基层治理需因地制宜。无视社会基础条件,简单地推广生活空间黏合治理的手段,可能无益于基层治理共同体的建设。生活空间改造中空间符号和居民连接机制的建构,应考虑城市的特殊性,根据财政水平、治理结构、居民偏好和社会问题作具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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