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2021年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评价
2022-07-25赵海林
赵海林
(甘肃省渭源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甘肃渭源 748200)
水域污染与人类活动,水生生物环境恶化,对渔业与国家的生态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相关部门必须尽快实施国家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计划,保证我国的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1~2]。
1 放流前期准备情况
1.1 从严制定放流方案,保障放流工作顺利开展
1.1.1 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护和修复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在发展。
1.1.2 工作目标
通过增殖放流,遏制渭源县渔业资源严重衰退的趋势,有效养护和逐步恢复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数量,维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同时,通过各种媒体的大力宣传,唤醒各界民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这一行动中来。
1.1.3 工作内容
2021年在渭源渭河河段放流厚唇重唇鱼9.5万尾、规格为6 cm以上。
1.1.4 实施步骤
2021年4月底,渭源县畜牧中心与财政部门衔接落实放流资金。2021年5月底,定西市畜牧兽医局渔政站负责公开招标采购手续,在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苗种采购招标公告文件,开标确定苗种供应单位。2021年6月上旬完成购销合同签订。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增殖放流任务。
1.1.5 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2021年渭源县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工作在定西市畜牧兽医局渔政管理站负责下进行,渭源县畜牧中心渔政站配合,成立由市县分管导领组成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领导小组、市县渔政站长组成的工作小组、公证人员和新闻记者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放流活动的组织协调、科学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组织放流工作顺利,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公开透明。
(2)经费保障。2021年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经费全部来自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专项资金,渭源县共计20万元。根据省市方案,19万元用于采购放流鱼种,(厚唇重唇鱼9.5万尾、规格为6 cm以上)。1万元组织管理费用于增殖放流活动保障和资源保护宣传等工作。
1.2 公开公正招标采购,保障增殖放流苗种质量
渭源县今年增殖放流的鱼种为规格为6 cm以上厚唇重唇鱼,严格按照省市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精神,对甘肃省境内能够供应6 cm以上厚唇重唇鱼的单位进行了前期考察,经甘肃省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完成交易事宜,经系统自动评定,获取成交供应商甘肃省水产研究所。招投标流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与2021年6月4日在定西市畜牧兽医局签订了《2021年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三次)合同(项目编号:DXXM-20210425)并存留了备案文件。供苗单位甘肃省水产研究所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苗种培育用水的水质、苗种培育投喂配合饲料、使用渔药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格整齐、活力强、外观完整、体表光洁,规格合格率≥85%。苗种经临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检验检疫合格。
2 放流任务落实情况评价
2.1 严格选择放流点,确保增殖放流成效
根据《2021年渭源县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渭源县适宜增殖放流地点进行了初选和考察。2021年6月以来,渭源县由于长期未下雨,导致河流水量减少,经过细致考察,决定选择渭河支流清源河葛家湾村田家庄段为放流点,该段是清源河主流段,河水流量较大,河水平缓,紧靠316国道,车辆运输方便,离县城5 km,组织人力、宣传效应较好,能够达到放流要求。
2.2 严把苗种运输关,确保苗种成活率
根据供苗单位甘肃省水产研究所甘肃临夏鲑鳟鱼良种场距渭源县渭河清源镇葛家湾村田家庄社段和渭源县增殖放流时间、放流水域水温等严格制度了放流苗种运输过程技术操作规程。渭源县放流的鱼种为厚唇重唇鱼98098尾、规格为6 cm以上,每袋装鱼种1000尾左右,内包装为双层无毒乙烯塑料袋,外包装为泡沫箱。运输车辆为小型货车,苗种经临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合格,并对车辆进行了严格消毒,运输过程配备了增氧设施,车厢覆盖彩条篷布,防止暴晒和雨林,并选择高速公路,避免了颠簸,运输成活率达到91%。
2.3 进行公示公证,确保放流活动阳光运行
2021年6月15—17日,将增殖放流物种名称、规格、数量、放流地点等信息在渭源畜牧、渭源农业微信公众平台以及群众聚集密集的公众场合向社会进行公示,邀请临洮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全程监督放流活动,并邀请政府和纪检、监察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放流,监督放流过程,确保增殖放流活动阳光运行。
2.4 严把放流质量关,确保增殖放流工作顺利进行
增殖放流是推动渔业资源恢复的有力措施,可有效保护鱼类种群[3]。根据增殖放流对象厚唇重唇鱼的生物学特性确定了适宜的放流地点和放流时间,2021年6月19日、6月20日,邀请市畜牧兽医局渔业站、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当地群众40多人参加增殖放流活动,临洮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对放流活动进行了全程公证,3名渔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对苗种数量进行了清点,规格进行了丈量,放流物种进行了鉴定,并对苗种质量进行了检测,现场查验了动物检疫合格证,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工作人员高度负责、严格把关,苗种质量、规格、数量均达到放流要求,并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了《增殖放流现场记录表》(表1)。市、县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当地群众50多人按照放流操作程序进行了放流。
表1 渭源县2021年增殖放流鱼种采样表
2.5 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放流成果
为确保放流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放流后成立了监测评估工作小组,合理设置监测点2处,县渔业技术推广站站技术人员和清源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采取巡护、蹲守、跟踪监测等措施,对放流工作就行了专项监测评估,开展增殖放流生物资源生存状况跟踪调查和监测,掌握放流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为今后增殖放流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确保了放流效果。
同时,结合全省自然水域禁渔和全市渔政执法亮剑活动,县渔业站和农业执法大队在放流后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和巡护,严厉打击电、毒、炸、盗等人为破坏行为,严防放流后的物种遭到人为损害和损失。共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执法人员50人次对增殖放流河段进行了监督检查。
3 增殖放流专项管理情况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专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使用等管理措施健全。
资金的使用拨付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4 2021年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效果评价
4.1 生态效益
通过增殖放流,遏制渭源县渔业资源衰退的趋势,有效养护和逐步恢复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数量,维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渭源县的水生生物资源有效恢复,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多样性、生态文明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4.2 社会效益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以及横幅、宣传车、标语、图片展览等宣传方式,加强对增殖放流重要意义的宣传,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意识。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引导社会企业、单位及个人广泛参与,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5 增殖放流社会监督与公众满意度效果评价
5.1 社会监督
2021年6月15日至6月17日将增殖放流物种名称、规格数量、放流地点等信息在渭源畜牧、渭源农业微信公众平台以及群众聚集密集的公众场合向社会进行公示2次,张贴公告50张,放流活动公开进行,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5.2 公众满意度
放流活动中邀请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当地群众40多人参加增殖放流活动,共有65人参加了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份。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参加现场放流活动,提高了当地群众参与程度和认知度,群众对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护和修复水生生物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反响强烈。
6 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测工作
为全面掌握渭源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成效,监督检查全县自然水域禁渔制度执行情况,巩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成果,保障天然水域环境与生态恢复,保护相关种质资源,维护渭源县重点水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我单位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1号)文件为指导,全面开展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测工作。
6.1 成立监测机构
为保障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测工作全面落实,单位成立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安排及管理各项监测工作,副组长负责协调联系相关畜牧兽医站配合开展工作,3名组员负责样地确定及样方取样、数据记录、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宣传、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招投标以及现场验收抽样计数、测定、记录、监测工作数据分析及总结。
6.2 开展的主要工作
根据方案设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测工作小组在清源镇葛家湾村田家庄社清源河河段、张家湾村高一社清源河河段、柯寨村阳坡磨渭河河段分别设置3个监测点,在6—10月份对增殖放流的厚唇重唇鱼以及其他土著鱼类的生长情况和群体数量分别进行了监测,每月进行2次监测。通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测,详细掌握了渭源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情况及放流后厚唇重唇鱼以及其他土著鱼类的生长情况和群体数量情况,为下一步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地点、品种、时间选择提供了科学依据。
经监测评估,渭源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成效显著,7月在3个监测点监测到厚唇重唇鱼89尾,8月在3个监测点监测厚唇重唇鱼78尾,规格平均7 cm,9月在3个监测点监测到厚唇重唇鱼81尾,规格平均7 cm,10月在3个监测点监测到厚唇重唇鱼75尾,规格平均8 cm。
综合评估,渭源县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措施得当、管理到位,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数量稳定。
7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7.1 存在的问题
7.1.1 苗种来源不足
根据《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对增殖放流苗种的来源有较高的要求。而渭源县缺乏有资质的苗种生产单位,在以往的增殖放流活动中大量的苗种需要从周边地区购买 增加了成本,因运输等因素的影响降低了苗种质量.影响了放流效果。特别是急需放流特有、濒危物种受此限制而不能大规模的开展增流活动。
7.1.2 专业知识不足
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品种、时间、地点选择等方面还不够科学合理,存在监测点设置不精确等问题。
7.1.3 专业设备投入不足
由于没有专业捕捞、计数、等致使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测工作中计数不精确。运行中需要重视温度控制、鱼病防治和鱼苗野化驯养等工作[4]。
7.1.4 监测工作重视不够
因工作人员负责业务多,在集中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测调查中投入时间较少,监测调查区域少。
7.2 下一步打算
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学习,通过参加培训、自学等方式,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品种生活习性、生物资源调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学习。
进一步增加工作经费投入,购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监测先进设备,增加各项调查数据的精确度。改善水域生态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行动[5]。
健全水产机构,加强渔政执法建设,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达到应有效果。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6]。
加大增殖放流重要意义和作用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科学放流知识水平,减少抢捕乱捕不符合捕捞规格、捕捞物种的现象,杜绝外来种、危害种投入天然水域等行为的发生。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从事增殖放流活动,满足社会各界参与增殖放流活动的良好愿望。学习其他地市的成功经验、利用“放流节”“祈福放留点"等多种形式开前放流活动,并提供科学指导和符合规定的放养物种。同时对,促进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