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推进浙江省外向型农业发展分析
2022-07-21丁珏
摘 要:浙江是中国农产品贸易大省,也是“一带一路”农业互联互通的前沿和枢纽区域,为实现高效率、低成本、均衡利益三大目标,本文提出促进浙江省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优化的路径选择。主要包括:优化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促进浙江省外向型农业,特别是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的外向型农业由传统的产供销方式转变为一体化、联盟式产供销方式,不断拓宽、加快浙江省外向型农业发展的进程。同时,提高浙江省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效率(如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和国际农产品市场综合竞争力,以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为基础,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可行的综合保障机制,以促进浙江省外向型农业发展。
关键词:跨境农产品;优化;供应链;浙江省;外向型农业
本文索引:丁珏.<变量 2>[J].中国商论,2022(13):-023.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2)07(a)--03
2021年是国家首次开展“十四五”规划的一年,随着新时期的到来,我国要进一步推动供应链农业经济向更加高层次的方向发展,这是我国农业迈向世界的重要一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不断向纵深发展,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已然成为浙江省全面推进外向型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一带一路”倡议遍布整个亚欧大陆,中间的各个区域幅员辽阔,存在着非常大的农业资源,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具有非常大的潜力,两头都有对应的经济圈,这对农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各块区域各有特色和优势,在发展现代化农业方面有一定的互补性,有利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农业资源、技术、市场等方面相互合作共赢。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是浙江省发展外向型农业经济重要的涉农涉外合作组织形式,其作为浙江省外向型农业经济互联互通的纽带,发展潜力巨大,对浙江省发展三农经济和外向型农业经济增长发挥着巨大作用。然而,浙江省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水平较低,缺乏大型龙头企业引领,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在运行过程中,缺乏相对妥善的合作机制,并且存在明显的增值服务不足的问题。所以,在对浙江省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通过对供应链模式进行优化,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国际化发展更加有利,并且可以促进农产品供应链的升级与转型,并对浙江省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提高外向型农业竞争力、谋求新一轮国际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 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发展的背景
20世纪以来,跨境农产品贸易活动在全球的广泛开展,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产生,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此之后,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产品方面的国际流通越来越频繁,截至目前,对应的农产品贸易形式逐渐向更加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不管是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运营,还是对应的管理过程,要求逐渐严格,并且需要对跨境农产品供应链进行不断完善,使其更有专业化、多维化,从而进一步加快国家乃至各个地区农业的发展速度。从广义层面来说,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是涵盖两个国家或超过两个国家跨越国界的农产品贸易流通链。在此,我们主要通过对浙江省出口型具有较强特色的农产品供应链进行探究,进一步促进浙江省外向型农业向更加优质的方向发展。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各个涉农涉外企业(农户),他们彼此合作,通过农产品境内生产、加工、跨境流通、进出口销售等环节,形成利益相互联结的跨境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网链。目前来看,浙江省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统筹和协调能力较差,整条供应链运作水平较低,资源整合能力不强,技术、人才等核心要素缺乏,整个供应链发展不够成熟。因此,通过供应链模式优化,形成高效稳健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有利于浙江省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提高,此外,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整体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推进浙江省外向型农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
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广泛深入,浙江省不断加大农业外向化的发展力度,在此背景下,通过优化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模式,整合“一带一路”国家及周边资源,通过信息共享、技术互补及不断创新与变革浙江省外向型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可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增值,最终通过优化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推进浙江省外向型农业的持续发展。为推进浙江省外向型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随着我国产业调整的不断升级,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我国农产品贸易不断加强,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也会随着市场需求不断发展,其风险因素不尽相同。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得到了迅速发展,超过了12.5万亿元,比2019年上升了19.04%,在我国货物贸易出口中占据总体的38.86%,已明显超过我国进出口总额的30%。截至2020年,我国在跨境电商领域的交易总额、占比进出口总值呈现平稳上升的趋势,传统外贸线上化发展也越来越明显,由此推测,2021年市场规模很可能超过14.6万亿元。由此可见,以国内跨境电商平台为核心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并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发展。
2 浙江省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发展现状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发布,2018年恰逢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浙江省外向型农业正式进入改革提升即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一体化阶段,以农产品供应链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为代表的涉农涉外行业企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重大新机遇。与此同时,农户可积极融入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可以采用农业生产托管、股份合作和土地流转等方式嵌入。中央一号文件2018年正式发布,趁着这股东风,浙江省外向型农业进入一个新的时代,通过创新力和竞争力的提高,创建农业现代化的生产及经营体系,进一步加快自身向全要素生产率时代方向
发展。
2019年,浙江省获得国家农产品供应链试点资金2亿元,为了加快农商互联的发展速度,对农产品供应链进行健全,提高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整体效率,推进农业增收及乡村振兴,从根本上实现农产品的消费升级。基于此,财务部及商务部正式出台《关于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要在全国范围进行有关农产品供应链试点方面的工作。浙江省被列入国家农产品供应链试点省份,试点期限2年,并获得中央试点资金2亿元的支持,2019年1亿元已下达。此次国家农产品供應链试点,重点支持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投资合作3类主体,主要通过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引导社会资本发挥作用,完善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2020年,浙江省培育10条以上区域特色优势和重点农产品供应链。为进一步促进农商互联网发展,健全农产品供应链,保证农产品供应链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可以顺利落实,浙江省商务厅、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浙江省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实施方案》,并设立“六个小目标”:(1)建立一批特色重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依托供应链骨干企业,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创设超过100个农产品基地。(2)培育一批农产品现代供应链骨干企业,按照3种供应链发展模式,加强政策协同,到2020年培育20家以上全链资源整合运作能力强、农产品供应链经营规模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产品现代供应链骨干企业。(3)建成一批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支持供应链重点骨干企业加快提升农产品产地供应链衔接能力,到2020年累计建成50个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并提高利用率。(4)建设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支持供应链骨干企业重点建设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到2020年累计建成农产品冷库20万立方米以上。(5)建设一批农产品供应链末端服务网络,支持供应链骨干企业加快农产品销售末端服务网络布局。(6)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示范项目,支持供应链骨干企业加快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到2020年培育5个以上全链条标准化运行的农产品品种,培育舟山远洋水产、丽水山耕等一批区域农产品品牌。
同时,制定了建设目标,即通过两年持续努力,建立完善推进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通过主体培育和项目建设,聚集浙江省特色农产品和供需缺口较大的重点农产品,加快建立农商紧密互联、高效协同运转的农产品现代供应链体系,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民生改善。
3 浙江省优化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推进外向型农业发展尝试
浙江省为进一步推动供应链创新发展,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积极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其中最关键的是,要对现代农业供应链平台进行培育,建立健全智慧农业平台,打造云端协同、开放共享的农业供应链大数据体系。具有较强特色化的农业基地,以及对应的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发展重心放在培养一批全程物联、全链可溯及全域可视的且有较强特色的农产品供应链平台,解决农产品流通过程中存在的阻碍,进一步促进浙江省农业数字化升级。与此同时,加快境外供应链网络布局速度,不断促进“一带一路”发展,创建具有全球化特征的供应链体系,通过浙江自贸试验区,创建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及对应的油田贸易中心。另外,浙江省外向型农业发展除农产品出口外,2018年浙江涉农涉外企业还加快了在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和布局。
我国“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深入,到2021年10月,我国已经和超过170个国家及国际组织签订了206份共同创建“一带一路”合同,伴随着我国“一带一路”的展开,和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合作日益紧密,其中各类农副产品贸易持续增长。同时,为了解决跨境农产品销售难、成本高,跨境物流损耗大、信息不通畅、市场无序等问题,我国前后和很多国家及国际组织签订了有关合作协议。例如,《中国-东盟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合作协议,2018年正式签署,该平台的构成主要包括四大系统,即农产品溯源直采系统、农产品全网分销系统、可视化物流管理系统及供应链金融管理系统,将通过产地直采、规模效益、销售去中间化和物流去中间化等方式降低农产品的最终售价,建立中国-东盟买家和卖家之间的实时信息沟通系统。对于这个合作协议来说,主要是想依靠创新农产品,从生产源头直达消费终端,从而进一步促进农产品生产商、销售商及品牌商等跨境农产品供应链的共同运行,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中国企业沿着海上丝绸之路“走出去”,加快融入东盟国家市场,实现互惠互利、共赢发展,同时保障中国企业权益,维护平等贸易原则,进而对中国及浙江省外向型农业依托跨境农产品供应链发展起到引领和带动效应。
浙江省历经了40余年改革开放和农业农村稳健发展,其外向型农业发展进入了改革提升的新阶段,未来的浙江省外向型农业发展应是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广合作的。在对浙江省农产品出口及其产业化发展进程中各阶段主要内容及特征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以史为鉴,特别是在当前“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积极发展自由贸易区战略等多重机遇叠加的背景下,浙江应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强调企业的带动与辐射、注重农户的响应及参与、善于技术的借力与运用。
通过发展、优化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促使浙江省外向型农业,特别是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的外向型农业由传统的产供销方式(生产、跨境流通、跨境销售)转变为一体化、联盟式产供销方式,不断拓宽、加快浙江省外向型农业发展的进程,同时提高浙江省跨境农产品供应链效率 (如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快发展浙江省外向型农业的过程中,提高国际农产品市场综合竞争力,以跨境农产品供应链为基础,加强供应链各方主体的参与机制、市场和行业的调节机制、协同合作的管控机制、金融财税等政策支持机制、国际规则和环境对接机制等,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可持续的综合保障机制,以促进浙江省外向型农业发展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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