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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习为中心的预审学课堂教学策略研究

2022-07-20孟繁兴姚珍贵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预审证据目标

孟繁兴,姚珍贵,熊 建

(1.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2.绍兴市公安局,浙江 绍兴 312099)

预审是侦查机关的一项专门业务,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近年来,预审工作日趋专业化、复杂化、高技术化和智能化,以及刑事诉讼阶段对预审工作既打击犯罪又保障人权的要求,都迫切需要大量政治过硬、理论扎实、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高级预审专门人才。预审工作的新要求新趋势促进了预审科学的发展,使其逐渐成为一门较为成熟的学科。近年来,“侦审一体化”和“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使预审学成为侦查学专业教学中的核心课程,也对预审专门高级人才的培养提出新的挑战。

一、预审学课堂教学特征

预审学是侦查学的分支学科,是研究预审制度、预审活动原则及其规律,为在预审活动中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提供科学理论和方法的一门学问。预审学教学内容包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部分。理论教学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掌握预审办案、证据审查和案卷装订等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要领。实践教学主要任务是训练学生在灵活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和原理、技巧要领基础上,提高依法办案、规范取证及对其审查判断的实战能力。

一般来讲,预审学课堂教学体现出三方面的特征。一是重视内容全面性和系统性。以思政育人、立德树人为引领,以强化法治意识为根本,使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预审工作中各类刑事证据审查判断的要求和方法。二是突出知识和技能同步提高。课堂教学中重知强技,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合理安排知识内容解决认识问题,科学设置实训内容解决操作问题。三是强调实践性和实战性。充分利用可用警务数据、案例、装备等行业资源与业内专家、教官智力资源,构建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共用”平台,用实战效果检验教学成效,形成对标实战、模拟实战、服务实战的动态教学过程。

以往关于预审学课堂教学取得了丰硕成果,但还存在学生会学不会用、会看不会做等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不足的问题,以及情境教学效果难保证和课程评价方法主观性强的问题[1]。此外,新时代公安教育教学改革将“新公科”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应用纳入课程教学,对预审学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是一种强调以学习活动作为教学过程中心促进学生自我发展的教学理念,是统领课程开发各环节、课程设计各要素的理念基础和价值取向[2],是关于如何教学的教育哲学范式的深刻转变。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源自于建构主义、认知主义和人本主义的学习理论,认为知识学习的过程是学习者对知识进行主观建构、改造、重组和适应的过程,强调学习活动中人的主体价值和能动性通过自我实现等高级心理过程来实现全人发展。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将学习视为学习者经历主动变化的过程,其目的指向学生的成长、成才和个性发展过程,具有协作性、生成性、参与性和整合性的特征。

协作性主要体现在教学过程基本要素之间的关系上。一般来讲,教学过程基本要素包括教师、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不过分强调任何单一要素的价值和作用,突破“以教师为中心”“以内容为中心”和“以学生为中心”等教学理念指导下教学过程基本要素之间重此抑彼的竞争关系,而是用学生学习活动作为教学过程的中心和抓手,统合教学过程的各个要素,强化要素之间的协同关系,最大程度促进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

生成性主要体现在遵循知识发生规律和学生认知发展规律中。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假设:学习活动是学生对知识进行自主能动的建构、独立发现获得知识的过程,对学生善学善用知识发挥着巨大的推动作用[3]。教师在遵循知识发生规律的前提下,重视在一定程度上重演、再现和再创知识的类发生过程,提高学生对知识的本质、顺序与联系的理解,内化前人发现知识的方法与能力。这种知识类发生的教学过程在促进构建认知发生底层逻辑方面更加充分,形成了知识、思维创新的理性基础。以学习为中心教学理念引领下,知识的学习不再是独立于学生之外的事物,而是学生在将主观体验与教学情境结合内化过程中借助的意义符号。

参与性主要反映于学习互动和评价反馈中。大学学习型组织的属性要求教师与学生构成学习共同体。学生是学习活动中的焦点和伙伴,教师的任务是激发、引导和促进学生进行能动自主的学习[4]。在师生协作学习中,教师尊重学生,成为学生进行意义建构的帮助者和促进者[5]。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构建自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记忆,并形成将其应用到新情境当中的能力。教师在学生学习活动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不能代替学生成长[6]。在生生协作学习中,学生同伴间合作学习、创造知识,弥补个人主观建构中可能产生的认知偏差。也就是说,在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中,学生应当经常有机会面对新的信息和经验,并且经常互动、协作来解决与现实世界活动相关的问题。不仅如此,学生也要积极地参与到教学评价和反馈之中。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认为学习评价是一种教师给予学生持续进步的外部强化,从而更有效地诊断学生的学习成效,提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自我认知、自我激励的水平,而不是简单地被用作区分优劣和实施奖惩[7]。

整合性主要体现在教学策略、方法的选择和教学方案的设计上。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不排斥任何一种教学策略和方法,倡导基于不同的学习目标、内容特点和学生个性化特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创造条件开发真实的问题情境及配套材料[4],使学习者在学习进度和方式上有更多的选择。教师在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化特征和实际需求基础上,营造相互尊重、合作和支持的氛围,采用多样化教学策略和方法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责任感[8],进而提高学生对知识学习、运用和创新的能力。

三、以学习为中心的预审学课堂教学模式

预审学从本质上来讲是一门非常注重实践的应用性社会科学,这就需要在课堂教学中将预审学的理论内涵和功能价值与预审实际工作要求紧密地结合起来。结合以学习为中心理念和预审学学科特点,将预审学课堂教学概括为四元素的闭环教学模式(见图1)。

图1 以学习为中心的预审学课堂教学闭环模式

目标设定。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强调设定明确的、可测量的教学目标,对教师开展教学活动发挥定向的作用,对学生的学习活动发挥指引的作用,对教学评价和反馈发挥参照的作用。教师在系统分析和权衡教学内容特征、学情特征和教学条件等因素基础上,通过厘清教学目标与学习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促使学生付诸能动自主的学习行为来实现教学目标,而不只是直接通过自身活动和行为来实现教学目标[9],以使学生学习活动的效果最优化。

呈现诠释。初学者往往难以把握预审学专业理论和技能学习的重点和难点,也难以对相关知识形成准确、全面、系统化的理解。在课堂教学的呈现诠释阶段,教师的主要关注点应该聚焦于学生的学习规律和学习活动上,而不仅是教师教的方式上。以学习为中心的理念提倡在课堂教学中师生权利平衡和教学要素协同,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作用和不同的形式引导学生进行观察、认知、理解和试误,促使学生对有关预审工作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思想进行同化和顺应。

解惑答疑。预审学课堂教学具有较强的目标导向和实践导向,即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训操作都紧紧锚定于实际的预审办案工作。以往通过纯粹的预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来提高预审综合素质能力的方式往往不尽如人意。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强调通过激发和引导学生自主求知动机和意愿,使学生在参与、体验和反思当中循序进步、获得实质上的提高,最终实现对现有认知结构的重构或形成新的认知结构。

评价反馈。教学评价是学习过程的一部分,其目的是为了更准确的反馈。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评价锚定明确的、可测量的教学目标,从以区分优劣、实施奖惩和学业预警的外部评价为重点向持续改进以促进学生发展为重点转移;从以评价教师教学、师资投入等教学建设因素为重点转向以评价学生学习过程和效果为重点转移。教师为预期的学习行为和结果开发或选择适当的评价措施,灵活运用反馈方式对学生学习进展进行有效诊断,促进学生对知识、技能的内化。

在理论教学循环中,教师在明确的教学目标下,通过反复的呈现诠释、答疑解惑和发展性反馈使学生对预审理论知识和预审工作实操技巧形成个性化的领悟。在实训教学循环中,基于理论教学循环的认知积累,教师根据理论教学循环相同的教学目的进行示范诠释,学生在实训情境和任务中强化预审技能的具身认知。通过再解构、再观察、再消化、再重构、再反馈,使学生对预审知识及相关实施技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从“学中做”到“做中学”的闭环教学。

四、以学习为中心的预审学课堂教学策略设计

教学策略在教学理念与教学行动之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其为教学改革和实践提供有力支撑和现实途径[10]。下面以“证据收集与审查”一章内容为例进行课堂教学策略设计。按照以学习为中心课堂教学模式将此章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两部分进行组织排列(各3 学时)。基于以学习为中心教学理念的预审学课堂教学策略可从目标策略、组织策略、方法策略和反馈策略四个方面展开。

(一)目标策略:强化思政统领理论和实践教学

以学习为中心教学目标聚焦于学生在课堂中的有效的学习活动。预审学的课程性质决定了预审学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学习必然以课堂思政为基础而发生。围绕培养学生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审制度辨明犯罪事实和性质、审查法律手续和证据等综合办案能力的总体目标,要将忠诚担当、依法办案的理念和精神贯穿于课堂教学始终。通过挖掘专业知识体系中的精神内涵和思想价值,以及预审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等方式,淬炼预审学课程思政育人目标,激励学生勇于探索、创新的精神,增强理论教学的知识性、时代性和开放性,提高学生善于解决预审实际问题的能力。思政统领预审理论与实战能力融合的关键在于,思政目标具化于专业内容教学目标中,又体现于专业目标教学中。为此,针对“证据收集与审查”一章内容进行思政目标设计。

思政目标是在证据收集和审查内容的学习中强化忠诚担当、探求真相的精神意识,提升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思政目标发挥一体两翼的作用,统领理论、实训教学目标。在理论教学中,思政目标具化为掌握证据收集和审查判断知识和要领的知识技能目标,掌握单个证据和多个证据逻辑关系审查要领的过程方法目标和培养学生探索真相、求真务实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在实训教学中,思政目标具化为掌握证据收集和审查判断操作方法的知识技能目标,掌握证据审查分析和判断操作方法的过程方法目标和培养学生细致、耐心、爱岗敬业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见表1)。

表1 “证据收集与审查”一章思政教学目标具化内容

(二)方法策略:注重提高学习情境的实效性

根据社会学习理论,高质量的课堂学习情境对塑造和强化学生的认知和行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知识产生并应用于什么情境,就应该在什么情境中学习这些知识。以学习为中心的预审学教学不论是在教师的课堂教学设计中,还是在学生个人学习和互动学习中,都要打破单一的教师示范、学生练习的形式,突出问题情境的作用。教师教学准备的主要工作之一便是设计精巧的问题情境,使学生在知识、技能的发生、发展和应用的情境中进行有效学习。

以城区入室盗窃电瓶车案例的证据收集理论教学为例创设教学情境。

第一种方式,介绍该盗窃案件的基本案情,创设问题的发现情境。学生通过角色扮演和案情推理等方式,对该案发生的时间、地点、作案手段、目标、对象、作案人员等案件要素特征进行具化体验和深入分析。基于现场周边视频和调查访问等材料,尝试确定要采集的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和情节证据等。教师随后引出并诠释证据收集规范和要领的新专业学习内容。

第二种方式,通过将入室盗窃电瓶车案的案发地点变更为乡村,创设问题的障碍情境。在作案现场及周边缺少视频监控的条件下,有意识地将学生置于行为证据和结果证据收集难的困境之中。学生根据案件情况尝试确定证据采集的类型和可行性。教师通过创设新的认知冲突,唤起学生反思和进行深入思索的渴望,提高其对已有知识理解的深度。

第三种方式,继续采用乡村入室盗窃电瓶车案例,创设问题的解决情境。围绕无视频条件下间接证据链条逻辑关系组织的实际问题,设定小组互竞式的问题解决情境任务,使学生在一定知识和经验储备基础上进行小组情境推演和知识推敲,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小组讨论和竞答中解惑答疑。

(三)组织策略:创设参与式学习型课堂教学

情境学习理论强调学习是交流和对话的产物。学习活动主要是学生的学习活动,也是教师的学习活动,是教师和学生交流对话教学相长的过程。创设参与式学习型课堂教学,一方面通过激发学生自主求知动机强化其在学习活动中的自我管理。基于教学目标与个体学习行为之间的对应关系和差距,激发学生自主求知动机实现教学目标[11],提高学习自主投入度。另一方面以合作式、行为控制式和项目式等为基础模式促进多层次参与和交流。在教学程序上,通过但不局限于愿景共建、动机激发、过程激励、反思引导、学法指导和全过程考评等环节,使学生形成强烈的参与愿并付诸积极行动。在教学条件上,教室桌椅或实训场地设施的摆放尽量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小组自由组合活动的需要,深度整合互联网、新媒体设备,最大限度保障实现单向参与(教师→学生集体)、双向参与(教师↔学生)和多向参与(教师↔学生、教师↔小组、学生↔学生)的无障碍交流课堂。

以证据收集与审查一章理论教学内容为例进行参与式课堂教学过程设计。课前导学,教师基于学情和教学目标选编简要的证据审查导学材料并发放给学生,随后根据学生对导学材料的回应,调整教学难点、重点和内容。学生根据证据审查导学材料自主预习,对主要内容形成新思考和新问题。

课中引学。第一步: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求知动机和兴趣。通过引入典型案例情境提出问题。问题1:刑事证据收集与审查有哪些规则和要点?问题2:收集哪些证据及如何收集这些证据?问题3:如何对刑事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

第二步,问题1 教学。教师传授刑事证据收集与审查的规则和要点的基本知识(问题1),激发求知动机,打下认知基础。

第三步,问题2 交流。小组合作讨论:收集哪些证据?收集这些证据该如何进行?在收集刑事证据中可能出现哪些问题?

第四步,问题2 引导。教师就该问题对小组交流的情况进行提问、比较、引导,并做小结、促进学生思考。

第五步,问题3 交流(重点突破)。小组合作讨论:刑事证据审查判断该如何进行?在刑事证据审查中可能出现哪些问题?

第六步,问题3 引导(重点突破)。教师就该问题对小组交流的情况进行提问、比较、引导,并做小结、促进学生思考。

第七步,学生反思。各小组在前述过程基础上进行反思,重新对问题2、问题3 进行梳理,并做总结展示。

第八步,教师总结。教师对学生小组反思讨论结果进行引导、点评和总结。

课后提升。采用灵活方式巩固课后教学效果,拓展学生学习视野,丰富学习体验,进一步强化课堂教学效果。

(四)反馈策略:构建多维评价的循环式反馈

以学习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反馈,根据学生个性特点、学业水平等学情特征进行超前性反馈、诊断性反馈、巩固性反馈和延续性反馈等。依据评价和反馈结果循环改善学生学习成效,促进其学习反思、适应与提高;依据评价和反馈结果循环优化教师对学生学习的引学成效,促进教师教学反思、设计与引导。在评价方式上,固化核心评价指标,并灵活运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绝对评价与相对评价相结合、校外评价和校内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等形式[12],设定多维多级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角色上,教师、学生、小组同伴和外部评价者都可以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其中,学生自我评价很重要,因为学生才是是经历和收获的最终受益者和评判者。下面,以“证据收集与审查”一章实训教学内容为例进行多维评价循环式反馈过程设计。

课前评价。课前发放针对前次理论教学内容的小测验,了解学生对主要知识和要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并将结果反馈给学生进行强化复习。(超前性反馈)

课中评价。第一步,实训操作演示。对甲入室盗窃案进行分析、讲解和演示,并在其中强化课前测验中未掌握内容。在此步骤中,可以进行学生个人掌握情况的教师评价,并针对课前评价进行巩固性反馈。

第二步,明确评价标准。分解教学目标使其操作化,提供案件证据收集与审查的核心要点和标准。

第三步,呈现案情证据。要求1:对甲乙盗窃电瓶案的现有证据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和瑕疵证据补正的判断。要求2:完成证据审查与分析报告,从多种分析角度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做审查判断。

第四步,进行过程评价。学生分组合作完成任务,形成任务清单和分工表。在此步骤实施中,可以灵活运用个人过程表现自我评价和个人过程表现教师评价等评价方式,进行诊断性反馈和巩固性反馈。

第五步,进行过程评价。教师做随堂引导。在此步骤实施中,可以灵活运用小组过程表现自我评价、小组过程表现教师评价、学生过程投入度教师评价、学生过程体验自我评价、小组合作过程教师评价、成员评价等评价方式,并进行循环式的诊断性反馈和巩固性反馈。

第六步,进行过程评价。各小组提交报告,教师做总结。在此步骤实施中,可以灵活运用个人任务完成过程自我评价、个人任务完成过程教师评价、小组任务完成过程自我评价、小组任务完成过程教师评价、学生过程投入度教师评价、学生过程体验自我评价;小组合作效果教师评价、小组合作效果成员评价等评价方式,并进行循环式的诊断性反馈和巩固性反馈。

课后评价。实训结果评价。在课后评价中,可以灵活运用个人任务完成质量教师评价、个人任务完成质量自我评价、小组任务完成质量教师评价、小组内任务完成质量成员互评等方式进行评价,并给予学生循环式的诊断性反馈和延续性反馈。

五、结语

在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如何提高预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升预审专门高级人才培养的规格,是公安院校专业教学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预审能力的培养既是当前公安工作对公安教育提出的任务要求,也是公安院校实战化教学的重要内容。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理念为预审学课堂教学改革创新提供了新思路。基于学习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推导预审学课堂教学闭环模式,提出从目标策略、方法策略、组织策略和反馈策略四个方面重构预审学课堂教学的结构和方式,为当前公安教育实战化课程改革带来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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