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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吕氏春秋·古乐篇》看先秦音乐发展规律

2022-07-19解婷

中国民族博览 2022年9期
关键词:吕氏春秋音乐特点先秦

【摘要】《吕氏春秋·古乐篇》是最早关于中国音乐的记载史料,记录了先秦时期有关音乐的大量内容,在中国音乐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本文把先秦音乐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氏族部落时期、公天下时期、家天下时期来论述其音乐特点,并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揭示先秦音乐的发展规律。

【关键词】《吕氏春秋·古乐篇》;先秦;音乐特点;发展规律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2)09-187-04

【本文著录格式】解婷.从《吕氏春秋·古乐篇》看先秦音乐发展规律[J].中国民族博览,2022,05(09):187-190.

《吕氏春秋·古乐篇》为我们展开了一幅从远古时期至周代先民音乐活动的历史画卷,以时间为序,记载了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汤—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十三位帝王及氏族首领的音乐活动,所记录的具体音乐有乐舞、乐器、乐人、乐律以及音乐功能。《吕氏春秋·古乐篇》客观公正的描绘了先秦时期音乐发展的面貌,它所包含的音乐史料及丰富的潜在价值,值得我们不断地挖掘和考证,具有极大的研究空间与重要的研究意义。

一、氏族部落时期

朱襄氏之乐的内容是朱襄氏治理天下时,当时风很大,天很干,植物枯萎散落,结不成果实,他命令手下名叫士达者,发明五弦之瑟,调节阴阳,使生命得以繁衍,以安定人们的生活,此乐是先民为了治旱求雨而作,音乐在其中起到了“解燃眉之急”的作用。朱襄氏部族出现了五弦瑟这种乐器,尧帝时增加弦数为十五弦瑟,舜帝增至二十三弦瑟,瑟在远古时期记载的并不多,但根据《古乐篇》的记载可以做出合理的推测:瑟作为我国古代重要的弹拨乐器,在远古氏族部落时期已经存在,瑟最初的形态是五弦,在发展中弦数逐渐增多,也能反映出音乐音域扩大,旋律逐渐丰富。葛天氏之乐的表演形式是三人持牛尾手舞足蹈的表演了八首歌曲:感恩大地让人类代代繁衍下去的歌曲《载民》;顺应天道规律,依照地面气候劳作的歌曲《敬天常》《依地德》;祈求天地神灵的歌曲《建帝功》;赞颂民族图腾的歌曲《玄鸟》;期盼万物茂盛的歌曲《遂草木》《奋五谷》《总禽兽之极》。描绘了葛天氏部族的人民祈福求神,求得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畜牧业发达的安乐场景,这是一部具有史诗性质的乐舞作品。阴康氏之乐是阴康氏开始治理天下时,阴气弥漫,阳气受阻,民众也抑郁呆滞,缺乏活力,于是创作舞蹈,用来除掉身上的湿气,达到舒筋活骨,强身健体的目的。从另一角度来看待此乐舞,可以推断出用音乐治疗疾病的端倪,学者胡松洁则认为这是我国最早把音乐作为一种治疗方法的文献记载。

当时的人们是处在“局内人”的角度来看待音乐,朱襄氏之乐是为了求雨;葛天氏之乐是对天地、图腾、祖先的赞美与歌颂,以祈求达到安居乐业、五谷丰登的期盼;阴康氏之乐则是人们为了生存,创造此舞以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这些乐舞的功能都与他们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但作为“局外人”的现代人来看待此时期的音乐,完全是由于他们对物质世界认识的局限性,把音乐当作沟通神灵的工具,赋予其宗教性与祭祀性,也是先民完成物质愿望的一种重要手段,音乐具有极其强烈的实用功能。《吴越春秋》记载了一首据说是黄帝时代的乐舞歌词《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宍(肉)。”这精练的八个字向我们展示了先民狩猎的生动场景,歌曲简单质朴,旋律简单,节奏突出,笔者猜测可能为具有跳跃感xx节奏型,这种短促的节奏既可以造成紧张感来表现先民追逐猎物时的紧张情绪,又可以造成欢乐感来表达先民狩猎成功的喜悦之情。此时的音乐是完全服从于带有节奏性的歌词,节奏是其基本因素,音乐是一种“声出于言”的原始状态。

二、公天下时期

黄帝时期的乐官伶伦受命以竹子为材料制造出了十二支笛,并听鸟鸣之声别十二律,伶伦作律是我国上古时期发生的定律行为,它说明了五千多年前的先民,早就认识到了音有“十二律”之分。黄帝又命令伶伦和荣将铸造十二钟,用以调和五音,此时出现了能和五音成套的十二枚钟,笔者猜想五音可能为五声音阶,依据是九千多年前的河南舞阳贾湖骨笛已经能够吹奏七声音阶,并且音乐史学家黄翔鹏先生认为“在九声中,无论九声、八声、七声还是六声,皆以五声为骨干”。这也说明了在上古时期五声音阶具有核心地位。黄帝时期的乐舞《咸池》在仲春之时舞,初春是播种的季节,所以先民用此舞来祈求五谷丰收。颛顼喜欢天地间发出熙熙、凄凄、锵锵的声音,于是令飞龙效仿八风的声音作乐曲《承云》以祭上帝,又令鱓(shàn)先给乐曲领奏,笔者猜测是乐官鱓先拿着乐器鱓给乐曲伴奏,因为鱓古称“鼍”(tuó),而鼍就是用扬子鳄的皮所做的鼓类乐器,“以其尾鼓其腹”,则是用鼓槌敲击鼓面发出和盛的声音,足以见鼍鼓出现之早以及先民对鼍鼓的重视。帝喾命乐官咸黑作乐歌《九招》《六列》《六英》,这三首乐歌都有数字,表示其歌曲段落,九则代表歌曲有九成,六则表示六成,再命捶作了鼙、鼓、鐘、磬、笙、管、埙、篪、靶、椎、钟等多种乐器,可见此时乐器的发展已由少品种逐渐趋向多品种;还令凤凰、天鸟随乐而舞来宣扬天帝的圣德,笔者认为凤凰和天鸟是泛指舞者,来模仿动物跳舞,应是一种群舞的场景。尧命令质仿效山林溪谷的声音来作歌,说明自然界的音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原始音乐的产生。“乃以麋革置缶而鼓之”,“缶”就是用土制成的打击乐器的鼓体,质用麋鹿的皮革蒙在“缶”上就制作出了陶制的土鼓,向我们展现了先民制作土鼓的过程,这和我们现在的制鼓工艺是一个道理,只不过今天所用的材料不同罢了。“乃拊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此处的“石”应该是一种石制乐器,与《尚书·益稷》记载的“戛击鸣球”“击石拊石”应为同一种乐器。双目失明的乐官瞽叟在五弦瑟的基础上制造了十五弦瑟,将用此演奏的乐曲命名为《大章》以此来祭祀天帝。舜帝即位,修改《九招》《六列》《六英》,这些乐舞,用来昭明天帝圣德。

黄帝时的《咸池》用来崇拜和歌颂天神,祈求五谷丰登,颛顼时的《承云》以祭祀歌颂天神上帝,帝喾时的乐歌《九招》《六列》《六英》用来宣扬天帝的圣德,尧作《大章》祭祀上帝,舜修《九招》《六列》《六英》昭明天帝圣德,五帝时期的音乐以颂神为主,以求“神人以和”。此时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乐器数量和种类明显增多,说明此时音乐的旋律性逐渐增强,已渐渐摆脱“乐而无轉”的原始状态。伶伦听凤凰之鸣别十二律,颛顼令飞龙效八风之音作乐,帝喾令舞者仿凤鸟天翟起舞,尧命质效山林溪谷之音作乐,都表明了这时的音调和舞蹈尚没有超过模仿自然的范畴,都只在模仿大自然的音响和大自然中的动物跳舞,也表现了先民对大自然的敬畏及崇拜,以达到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家天下时期

到了夏禹的时代,禹为天下辛勤操劳,大力疏通洪水以造福百姓,“于是命皋陶作为《夏龠》九成”,来歌颂禹治水的功德,《夏龠》的伴奏乐器是以竹苇制成的编管乐器“龠”,歌曲分为九段,有九次终止,是内容丰富而富于变化的多段体乐舞,故为“九成”。流传到周朝,被周代奉为六代乐舞之一,《礼记·明堂位》中记载了周朝表演此舞的情景:“皮弁(biàn)素积,裼(xī)而舞《大夏》。”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出那些舞者头戴草帽,下穿白裙,光着脊梁,手舞足蹈的场景。后殷商即位,商代统治者非常重视祭祀活动,乐舞则是重要的仪式内容,《大濩》《晨露》《九招》《六列》均是这一时期的乐舞名,用来展示汤的美德,可以看出其中有些音乐是对公天下时期音乐的传承。乐舞《大濩》在《墨子·三辩》也有记载:“汤放桀于大水,环天下自立以为王,事成功立,无大后患,因先王之乐,又自作乐,命曰《濩》。”我们可以看出《大濩》是一部歌颂商汤王伐桀功劳的乐舞。在西周时期,周公所作的乐舞《大武》,其内容描写的是周武王伐纣的军事行动,是以歌颂周武王功绩的一种武舞,根据《礼记·乐记·宾牟贾》详细的记录了《大濩》的内容和结构形式,“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由于《大武》表现的是战争场面的武舞,因此孔子在《论语·八佾》中评价:“《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到了周成王时期,他命乐官作乐舞《三象》,其内容与灭商有关,以此来赞美自己驱逐殷商人直至江南的功德。

阶级社会的形成必然给音乐带来各种新的变化,一方面随着人对自然界控制力的提高,乐舞不再以与自然斗争为对象,而是以胜利者的人为中心主题;另一方面从《吕氏春秋·古乐篇》看夏、商、周的后三代乐舞,都歌颂了三代奴隶制统治者的文治武功,属于王者功臣作乐,颂扬社会的和谐、帝王的功德,崇拜图腾、天神的时代开始让位于政治和历史,乐舞开始迎合统治者的需要具有明显的功利性特点。《吕氏春秋·古乐篇》关于家天下时期音乐的记载,并未能说明此时期音乐的艺术色彩更强烈,此引《吕氏春秋·侈乐篇》:“夏桀、殷纣作为侈乐,大鼓钟、磬、管、萧之音,以钜为美,以众为观。”说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开始出现奇异瑰丽的新音乐,其音乐的规模、色彩和表现力远远超越了原始社会时期,音乐艺术也已向具有审美价值的音乐活动方向发展。

四、从宏观、微观看先秦音乐发展的规律

为了能更加直观清晰地发现先秦时期音乐的特点,有条理性地去梳理先秦音乐宏观、微观的发展规律,笔者将列出以下表格进行总结。

从《吕氏春秋·古乐篇》看先秦时期音乐的宏观发展规律:开篇写“乐所由来者尚也,必不可废。有节,有侈,有正,有淫矣。贤者以昌,不肖者以亡”。说明音乐的来源久远且有不同的特点,贤能的人用音乐来使国家昌盛,不贤能的人则因音乐而致国破身亡,一方面渗透了儒家思想“乐与政通”的因素,另一方面揭示了音乐在发展进程中与政治的关系。然后便以时间为单位,分时期叙述了其音乐活动,随着社会实践水平的进步,音乐文化也在不断提高与进步,说明音乐受其社会经济背景的影响,这两者便是音乐他律性的体现。结尾一句“故乐之所由来者尚矣,非独为一世之所造也”。道明了音乐是由来已久,不是只属一个时代所创作出来的,是在每个时代的继承与创新下发展流变而来。

从《吕氏春秋·古乐篇》看先秦时期音乐的微观发展规律。

一是音乐功能从原始社会的“颂神”落入凡间转为阶级社会时期的“颂人”,音乐的实用性转为历史功利性,音乐文化展现了一个从“神性”到“人性”的发展历程。

二是氏族部落时期乐舞是全体氏族公社成员集体创作的产物,家天下时期已有专业的乐师,随着阶级的出现和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还出现了专职的音乐奴隶和乐官,为音乐文化的发展与提高创造了条件,音乐体系逐渐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三是乐器的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多,说明节奏因素中逐渐渗透了音乐的旋律性、色彩性以及艺术性,表明了先秦音乐文化发展的高度。

四是上古时期的伶伦作律说明在五千多年前的先民们,已经认识到了音乐中的数学律学思想,中国乐律学历史由来久矣。

参考文献:

[1]尚红.《吕氏春秋·古乐篇》中的音乐史料研究[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98(1):28-29.

[2]王宏建.艺术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

[3]郑祖襄.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论[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

作者简介:解婷(1997-),女,湖南益阳人,研究生在读,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音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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