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中必修教材通假字、古今字注释刍议
2022-07-16陆宗成
陆宗成
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教材共5册。这套教材相对于其他教材而言,编写水平高,十分利于教学。但是正如白璧微瑕一样,这套教材也有美中不足之处。笔者在教学中发现,该教材的编者在处理通假字、古今字时,存在“不作注”“只作注,但未指明通假字或古今字”“不明通假字,造成注释错误”三种不足。此外,注释术语“通”“同”使用混乱。现不揣浅陋,特择数例试作分析,望广大同仁和编者不吝指正。
一、对某些通假字、古今字漏注
清代文字学家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自叙》中说:“不知假借,不可与读古书。”清代训诂名家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凡读经传,不可不知古今字。”通假字、古今字所在之处,字不一定生僻,往往一看即知,但如果照字面解释,很容易产生望文生义的错误。所以,为避免产生望文生义的错误,教材的编者一般都会将教材中的通假字、古今字指出来,并作相应解释。让人遗憾的是,人教版高中必修教材的编者,对教材中的个别通假字、古今字仍然漏注。
(一)对通假字漏注。例如:
1.以精铁铸成,员径八尺。(必修4《张衡传》对“员”无注)
教材对通假字“员”漏注,结果造成理解困难。《说文解字》:“员,物数也。”徐锴注曰:“古以贝为货,故数之。”《说文解字注》:“员,物数也。本为物数,引伸为人数。”不管是将“员”注为“物数”,还是“人数”,在“员径八尺”此语境中,都生硬谬误,殊不可解。其实,“员”是“圆”的通假字。“员”和“圆”都属云母,仙韵,同音通假。“员”通“圆”,见于古籍。如《孟子·离娄上》:“规矩,方员之至也。”又如《徐霞客游记》:“其穴竖而起,亦员如井。”
所以,宜将“员”注作:通“圆”。
(二)对古今字漏注。例如:
1.谨使臣良奉白璧一双,再拜献大王足下。(必修1《鸿门宴》对“奉”无注)
《说文解字》:“奉,承也。”《说文解字注》:“奉,承也。手部曰承、奉也。”《左传·成公二年》:“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引申为恭恭敬敬地接受下来,有“拥戴”“供奉”“奉养”等意义。后造“捧”表本义,造“俸”表“供奉”“奉养”等引申义。显然,“奉”是“捧”的古字,“捧”是“奉”的今字。
所以,宜将“奉”注作:同“捧”,双手恭敬地捧着。
2.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必修2《孔雀东南飞》对“取”无注)
“取”,古为象形字,从“耳”,从“又”,一只手抓住耳朵,原指捕捉俘虏。引申为“拿”“拿来占有”。《左传·僖公三十年》:“若不阙秦,将焉取之?”由“拿”又引申为“采取”。《荀子·劝学》:“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又引申为“娶妻”。就“取”与“娶”这对古今字而言,“取”表本义,“娶”表引申义。
所以,宜将“取”注作:同“娶”,娶妻。
二、对某些通假字、古今字“注而未明”
人教版高中必修教材的编者,对选文中出现的绝大部分通假字和古今字,都“标明身份”并作了相应解释,但仍然有疏漏,仍然存在“注而未明”的情况。具体而言,“注而未明”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注释了,但未指明通假字或古今字的身份,让人不知所以然;二是由于不从通假字、古今字的角度解释,结果造成注释错误。
(一)只注释,但未指明通假字或古今字的身份。例如:
1.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必修1《荆轲刺秦王》将“还”注作:环绕)
2.毋内诸侯。(必修2《鸿门宴》将“内”注作:接纳)
3.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必修2《离骚》将“反”注作:返回)
4.合葬华山傍。(必修2《孔雀东南飞》将该句注作:一起葬在华山旁边)
5.傍行八道。(必修4《张衡传》将该句注作:这个仪器已失传。推测起来,大约是在大柱的周围,设四根横杆,交叉起来,按照东、西、南、北、东南、西南、西北、东北八个方向,和八个龙头相衔接)
6.举酒属客。(必修2《赤壁赋》将“属”注作:这里指劝人饮酒)
7.山川相缪,郁乎苍苍。(必修2《赤壁赋》将“缪”注作:缭、盘绕)
8.钿头银篦击节碎。(必修3《琵琶行并序》将“钿头银篦”注作:上端镶着金花的银质发篦)
9.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必修3《寡人之于国也》将“直”注作:只是、不过)
10.涂有饿莩而不知发。(必修3《寡人之于国也》将“饿莩”注作:饿死的人)
11.虽有槁暴,不复挺者。(必修3《劝学》将“暴”注作:晒)
12.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必修3《过秦论》将“谁何”注作:缉查盘问)
13.蹑足行伍之间,而倔起阡陌之中。(必修3《过秦论》将“倔起”注作:突然兴起)
14.设九宾于廷。(必修4《廉颇蔺相如列传》将“九宾”注作:由傧者九人依次传呼接引宾客上殿)
15.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赵。(必修4《廉颇蔺相如列传》将“介”注作:个)
16.勃,三尺微命,一介书生。(必修5《滕王阁序》将“一介”注作:一个)
以上1至16例句中带点的字,教材编者都作了注,但都未指出其“通假字”或“古今字”的身份,妨碍了师生对文意的正确理解與疏通。
例1中的“还”通“环”,“还”和“环”都属匣母,元韵,同音通假,故释“还”为“环绕”。例2中的“内”是“纳”的古字,“纳”是“内”的今字,故释“内”为“接纳”。例3中的“反”是“返”的古字,“返”是“反”的今字,故释“反”为“返回”。例4、5中的“傍”通“旁”,“傍”和“旁”都属並母,阳韵,同音通假,故释“傍”为“旁边”“周围”。例6中的“属”通“嘱”,“属”和“嘱”都属章母,烛韵,同音通假,故释“属”为“劝人饮酒”。例7中的“缪”通“缭”,“缪”属明母,幽韵,“缭”属来母,宵韵,声母相近,旁纽通假,故释“缪”为“盘绕。例8中的“篦(梳子)”通“鎞(钗)”,“篦”属帮母,脂韵,“鎞”属帮母,齐韵,双声通假,故释“钿头银篦”为“上端镶着金花的银质发篦(笔者注:‘篦’当为‘鎞’)”。例9中的“直”通“但”,“直”定母,职韵,“但”定母,元韵,双声通假,故释“直”为“只是、不过”。例10中的“莩”通“殍”,“莩”和“殍”都属並母,幽韵,同音通假,故释“莩”为“饿死的人”。例11中的“暴”是“曝”的古字,“曝”是“暴”的今字,故释“暴”为“晒”。例12中的“何”通“呵”,“何”属匣母,歌韵,“呵”属晓母,歌韵,迭韵通假,故释“谁何”为“缉查盘问”。例13中的“倔”通“崛”,“倔”属群母,物韵,“崛”属疑母,物韵,迭韵通假,故释“倔起”为“突然兴起”。例14中的“宾”通“傧”,“宾”和“傧”都属帮母,真韵,同音通假,故释“九宾”为“由傧者九人依次传呼接引宾客上殿”。例15、16中的“介”通“个”,“介”属见母,月韵,“个”属见母,鱼韵,双声通假,故释“介”为“个”。
(二)不明通假字,造成注释错误。例如:
1.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必修2《兰亭集序》将“趣舍万殊”注作:意思是各有各的爱好,取舍各不相同。趣,趋向,取向。舍,舍弃。万殊,千差万别)
课本将“趣舍万殊”意译为“意思是各有各的爱好,取舍各不相同”,准确无误;但将“趣”单注为“趋向,取向”,则错误。趋向,即朝着某个方向发展。取向,即选取方向。二者均不切合文章语境。其实,这里的“趣”本是“取”的通假字。许慎《说文解字》:“趣,疾也。从走,取声。”“趣”以“取”为声,故二字可通。“趣”通“取”,见之于古训。《古今韵会举要·遇韵》:“趣,通作取。”《庄子·天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成玄英疏:“趣,取也。滑,乱也。顺心则取,违情则舍。”教材编者单注“趣”为“趋向,取向”,乃不知“趣”即“取”的通假字所致。
所以,宜将“趣舍万殊”注作:“意思是各有各的爱好,取舍各不相同。‘趣’通‘取’,择取。舍,舍弃。万殊,千差万别。”
2.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故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必修2《兰亭集序》将“不能喻之于怀”注作:不能明白于心。这是说,看到古人对死生发生感慨的文章,就为此悲伤感叹,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喻,明白)
课本将“不能喻之于怀”注作“不能明白于心。这是说,看到古人对死生发生感慨的文章,就为此悲伤感叹,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将“喻”单注为“明白”均错误。一是此注与其紧密相临的上下句难以贯通。从上句看,既然作者与古人对死生产生的感触像符契那样相合,又怎么会突然糊涂起来,反倒“不明白”“说不出是什么原因”呢?从下句看,作者既然知道把死和生等同起来的说法是不真实的,把长寿和短命等同起来的说法是妄造的,他就该是清醒的,明白的,说得出原因的。二是此注与下文的“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及“虽世殊世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等文意相抵牾。其实,“喻”是“愉”的通假字。“喻”与“愉”皆以“俞”为声,故可通。“喻”释“愉”,见于古训。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需部》:“谕,假借为愉。”“谕”即“喻”的异体字。《庄子·齐物论》:“庄周梦为蝴蝶,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陆德明释文引李(颐)云:“喻,快也。”
所以,宜将“不能喻之于怀”注作:“内心颇为不快。‘喻’通‘愉’,愉快。”
三、通假字、古今字注释术语“通”“同”使用混乱
教材在注释古今字、通假字时,使用注释术语“同”“通”颇混乱,模糊了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的界线,从而导致“学生糊涂,老师也说不清”此类尴尬局面的出现。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在古文教学中是不能混淆的。简言之:通假字是指古代汉语书面语言中,可以通用和假借的音同或音近的字,即用某同音字去表示另一个同音或音近字的字;古今字是指从历史角度观察,同一字的初文和以初文为形体基础,为减轻初文字义过多的负担,另造的一个后起字;异体字指的是音同义同形体不同,在任何语言环境中都可能相互替换的字。
教材中的注释术语“通”“同”使用不当之处大致可分为以下几项。
(一)“通”“同”司职不清。例如:
1.忳郁邑余侘傺兮,吾独穷困乎此时也。(必修2《离骚》将“郁邑”注作:通“郁悒”,忧愁苦闷)
2.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必修2《氓》将“匪”注作:通“非”,不是)
3.合从缔交,相与为一。(必修3《过秦论》将“从”注作:通“纵”)
4.曰归曰归,岁亦莫止。(必修2《采薇》将“莫”注作:同“暮”)
5.锄櫌棘矜,非铦于钩戟长铩也。(必修3《过秦论》将“櫌”注作:同“耰”,碎土平田用的农具)
6.空自苦亡人之地。(必修4《苏武传》将“亡”注作:同“无”)
例1中的“郁邑”是异体字,例2中的“匪”是通假字,例3中的“从”是古今字。三例都使用注释术语“通”。例4中的“莫”是古今字,例5中的“櫌”是异体字,例6中的“亡”是通假字,三例都使用注释术语“同”。可见,“通”“同”司职混乱,模糊了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的界线。
(二)不当注“同”而错注为“同”。例如:
1.不顾恩义,畔主背亲。(必修4《苏武传》将“畔”注作:同“叛”)
“畔”和“叛”,上古同屬并纽元部,同音通假。畔的本义是田界。《说文解字》:“畔,田界也。”《说文解字》:“叛,反也。”“畔”通“叛”,可释为背叛,叛乱等。如《论语·雍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
所以,宜将“畔”注作:通“叛”,背叛。
2.武卧啮雪,与旃毛并咽之。(必修4《苏武传》将“旃”注作:同“毡”,毛织的毡毯)
“旃”和“毡”,上古同属章纽元部,同音通假。旃的本义是赤色的曲柄旗。《说文解字》:“旃,旗曲柄也。”《说文解字》:“毡,撚毛也。”《周礼·天官·掌皮》:“共其毳毛为毡,以待邦事。”“旃”通“毡”,指一种毛织物。如司马迁《报任安书》:“虏救死扶伤不给,毡裘之君长咸震怖。”
所以,宜将“旃”注作:通“毡”,毛织的毡毯。
3.掘野鼠去草实而食之。(必修4《苏武传》将“去”注作:同“弆”,收藏的意思)
“去”,上古属溪纽鱼部;“弆”,上古属见纽鱼部。二字为迭韵通假。去的本义是离开。《说文解字》:“去,人相违也。从大口声。”段注:“违,离也。”《集韵》:“弆,藏也。”“去”通“弆”,意为藏,收藏。如《左传·昭公十九年》:“及老,托于纪鄣,纺焉以度而去之。”
所以,宜将“去”注作:通“弆”,收藏的意思。
(三)不当注“通”而错注为“通”。例如:
1.卒起不意,尽失其度。(必修1《荆轲刺秦王》将“卒”注作:通“猝”,突然)
“卒”,《说文解字》:“隶人给事者为卒。卒,衣有题识者。”“卒”的本义是古代供隶役穿的一种衣服。衣上著有标记,以区别于常人。引申为“仓促、突然”的意思。如《汉书·食货志》:“行西逾陇卒。”颜师古注:“卒,仓卒也。”后造“猝”表“仓促、突然”的引申义。
所以,宜将“卒”注作:同“猝”,突然。
2.距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必修1《鸿门宴》将“距”注作:通“距”,把守的意思)
“距”,《说文解字》:“鸡距也,从足,巨声。”“距”的本义是鸡足后面突出象脚趾的部分。《汉书·五行志》颜师古注:“距,鸡附足骨,斗时所用刺之。”由此引申为“抵拒”“抗拒”,如《公输》:“子墨子九距之。”后造“拒”表“抵拒、抗拒”的引申义。
所以,宜将“距”注作:同“拒”,把守的意思。
综上所述,建议人教版高中必修教材的编者,在今后教材的修订中,能够规范通假字、古今字的注释及其术语,通假字一律用“通”予以标注,古今字用一律用“同”予以标注,异体字一律用“也写作”予以标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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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20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教材文言文注释问题研究”(课题编号:2020A03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