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现代性视域下本质论问题的历史反思与理论构想
2022-07-15高飞乐
高 远 高飞乐
“本质”是一个重要的哲学概念。在哲学史上,关于事物本质的问题已经争论了两千多年,迄今仍未结束。这个伴随着哲学一起诞生的问题已经和哲学的命运紧密相连,不但过去没有解决,现在同样未能解决,看来这个问题将会一直伴随到人类哲学思维终结的那一天。虽然两千多年的论争仍未得出圆满的结论,但是每一个时代的哲人们依然不会放弃叩问这道与人类命运攸关的永恒问题。
一、关于本质问题论争的历史考察
(一)古代西方哲学关于本质问题的探究
古希腊哲人们最初是如何探究自然万物的本质问题的?亚里士多德说:“在那些最初从事哲学思考的人中间,多数人都是只把物质性的始基当作万物的始基。因为,一个东西,如果一切存在都由它构成,最初都从其中产生,最后又复归为它……在他们看来,那就是存在物的原素和始基。”(1)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203页。由此可见,古希腊最初的哲学家基本上是物质本体论者,他们普遍认为世界万物的本原或始基是物质性的,只是关于这个原始基质的具体性状如何则有着不同的观点。
米利都学派的创始人泰利斯认为水是万物的始基,一切存在物皆源于水,最后复归于水。而阿那克西曼德认为,万物的始基不是水,而是一种无穷无尽充满于空间的永恒不灭的物质实体,他称之为——“无限”。赫拉克利特则认为,火是一种不断活动和变化着的原始基质,由火变成万物,万物又还原为火。
但从巴门尼德开始,古希腊哲学对本质问题的探究出现了重大变化,开始从以往自然主义的物质本体论逐渐转向带有人文主义性质的观念本体论。巴门尼德认为,存在物无法离开我们的思维而存在。基于此,巴门尼德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即“能被思维者和能存在者是同一的”。(2)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1页。在巴门尼德看来,既然思维与存在是同一的,而且离开思维的存在是根本不存在的,那么结论必然是:存在亦思维,思维即本质。
柏拉图同样从观念本体论的立场出发,但研究的关注点不是外在世界的物质本原问题,而是“转向内部,转向人类本身”,“用思想或理性或精神来解释宇宙”。(3)梯利:《西方哲学史》,葛力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7-8页。柏拉图认为,只有运用理性思维获得真知识,才能达到“事物的本身”——理念,(4)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203页。才能够揭示事物中普遍的、不变的、基本的因素和共有的特征。所以,事物的本质不存在于外在的物质方面,它存在于人的理念之中。
在关于世界本原的问题上,亚里士多德把研究的主要对象规定为既非纯粹物质性又非纯粹观念性的“实体”。亚里士多德认为,质料与形式两者的结合才能构成一个特定事物的实体。在两者的相互关系中,质料是组成事物实体的潜在性基础材料;形式是形成现实事物的规定性,决定实体的性质和特征。亚里士多德认为在一个可感实体的生成过程中,现实性显然是优先于潜在性的。(5)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苗力田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5-186页。也就是说,在具体事物的形成过程中形式起着主导性的作用,质料处于从属性的地位,所以事物的本质是形式而非质料。
中世纪欧洲经院派哲学家和神学家的最主要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对本质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阿奎那认为,本质“内在地和真实地存在于实体之中”,(6)阿奎那:《论存在者与本质》,段德智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7页。实体又分为“复合实体”和“独立实体”。根据实体的不同,阿奎那将实体的本质划分为三个层次:最低层次是复合实体的本质,较高层次是灵智实体的本质,最高层次是纯粹存在(第一存在)的本质。在阿奎那看来,人是由质料和形式合成的复合实体,所以只具有低层次的本质;受造的灵智实体即天使之类的存在者,具有较高层次的本质;只有上帝才是纯粹的存在者,具有最充分的完满性,因而体现了存在的最高本质。
(二)近代西方哲学中的本质问题之争
到了近代,西方哲学关于“本质”问题的研究从本体论领域扩展到认识论领域。对于本质问题,近代西方哲学存在三种不同观点:一种是本质论的观点,另一种是非本质论的观点,还有一种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不可知论的观点。
开创了西方近代哲学的笛卡尔是典型的心物二元论者。关于世界的本质问题,在他看来,世界是由物质和精神两种不同的实体组成的,两种实体各有完整的范围,自成体系,各自发展,互不关涉。笛卡尔认为,“这两种实体有若干属性……每一种实体都有那样一种特点构成它的本性和本质”。(7)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87、200页。按照笛卡尔的理解,物质实体的真正本质属性是广延,遵循自然规律运动;精神实体的唯一本质属性是思维,根据自由意志而活动。
然而,在洛克看来,思维本身并不是心灵的本质,它只不过是心灵的力量和表现之一。洛克承认事物本质的存在,但是他把本质区分为“实在的本质”和“名义的本质”,认为前者表达的是事物的真本质,后者只是有助于我们将知识的种类区别开来而已。(8)洛克:《人类理解论》下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98-399页。洛克还把事物的存在区分为“自在存在”和“为他存在”两种状态。他认为,自在存在(可通过经验感知的物的形式——广延、硬度、运动或静止状态)是绝对的,体现了物的本质,而为他存在(非经验可感知的存在)则是非本质的。
贝克莱则是基于主观唯心主义经验论,从经验的、心理的层面探究认知主体与认知对象的关系,得出关于存在与本质问题的三点结论:第一,存在就是被感知。一切存在物及其各种规定都是被感觉的东西,都是自我意识所造成的东西。“凡属于我们称之为物的东西,它的存在就是它的被感知。”(9)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87、200页。第二,感知只关涉存在物的表象。人的感性知觉,无论是视觉还是触觉,完全是以现象性的东西为对象。通过感知,我们只能获得存在物的与空间有关的表象。第三,感知不能达到对存在物本质的认识。因为这种感性知觉完全是经验的、心理的东西,无法形成概念,不能真正掌握思想,所以它根本达不到对本质的认识。
休谟通过对贝克莱主观唯心主义经验论的深入分析和评判,最终形成自己关于事物本质问题的经验主义怀疑论的观点。休谟认为:“我们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从先验的推理获得的,而是完全产生于经验。”(10)休谟:《人类理智研究》,吕大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1页。但是经验只具有偶然性、个别性的意义,经验中并不包含普遍性和必然性。休谟认为,普遍性其实不过是习惯而已,所谓必然性乃是一种偶然的联想,是习惯养成的,并不是经验所证明的。休谟进而抛弃了各种思想规定的客观性,最后否定了事物作为自在自为的存在本身。
康德的先验唯心主义并不怀疑或者否认外界事物的存在,但是认为它们独立存在于人的主观思维之外。康德把独立存在于人的主观思维之外的事物称为“物自体”。康德提出人的思维不能进入客观领域,认为思维的主观性决定了我们的认识不能达到自在存在,不能达到真正的客观事物。康德认为思维具有三种认识能力:第一种是感性认识能力,这是思维对外在表象“先验的直观”;第二种是知性认识能力,这是思维通过感性直观获得经验的和先天的素材,形成有限性的思想,它以范畴为思维的对象;第三种是理性认识能力,理性是根据原则即抽象的共相进行思维,它以无条件者和无限者为思维的对象,理性思维的产物就是理念。康德认为无论是感性、知性,还是理性,都仅仅属于我们的主观思维,我们所认识、所规定的都只是事物的现象,而不是事物的本质,自在之物是不可知的。
黑格尔运用他创立的辩证逻辑理论研究事物的本质问题,指出事物的本质是存在的,“我们常认为哲学的任务或目的在于认识事物的本质”。(11)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42页。黑格尔不仅承认事物的本质存在,并且还分析了本质的四个特性。第一,“事物的直接存在,依此说来,就好像是一个表皮或一个帷幕,在这里面或后面,还蕴藏着本质”。(12)黑格尔:《小逻辑》,第242、242、242、259页。这是指本质蕴藏在事物表象的内部,说明本质具有内在性。第二,“我们又常说:凡物莫不有一本质”。(13)黑格尔:《小逻辑》,第242、242、242、259页。就是说每一事物内部只存在一个本质,这是指明本质具有单一性。第三,“事物中有其永久的东西,这就是事物的本质”。(14)黑格尔:《小逻辑》,第242、242、242、259页。这是表明本质具有稳固性。第四,“根据就是内在存在着的本质,而本质实质上即是根据。根据之所以为根据,即由于它是某物或一个他物的根据”。(15)黑格尔:《小逻辑》,第242、242、242、259页。这是阐明本质具有根本性。
(三)现代性的“本质主义”与后现代性的“反本质主义”之争
如果以20世纪的到来标志着西方哲学步入现代发展阶段的话,那么现代西方哲学至今已走过了120多年的历程。在这一个多世纪中,现代西方哲学发生了前后两个时期的重大变化:从20世纪初年到60年代是现代性凯歌行进的时期,进入20世纪70年代之后则是后现代性异军突起的时期。就现代西方哲学关于本质问题的论争而言,前一时期现代性的“本质主义”居于主流话语的地位,后一时期后现代性的“反本质主义”则大有盖过“本质主义”的势头。
20世纪的西方哲学界,赞同本质主义观点的代表性人物主要有早期的维特根斯坦、克里普克、普特南等,海德格尔和萨特则是处于从本质主义向反本质主义过渡阶段的代表性人物,明确支持反本质主义观点的代表性人物包括后期的维特根斯坦、德里达、罗蒂等。
在关于本质问题的研究方面,现代西方哲学界最早提出比较明确的本质主义观点的是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在1920年代初发表的《逻辑哲学论》中提出了语言逻辑图像论,认为通过语言的“逻辑图像”就能够建立“语言”“命题”“思想”与“世界”之间的联系。其中的逻辑关系是:语言是命题的总和,用来表达思想;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思想通过命题描述世界;世界是事实的总和。据此,早期的维特根斯坦作出这样的断言:“给出命题的本质,意味着给出一切描述的本质,也即给出世界的本质。”(16)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贺绍甲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4页。
1930年,存在主义创始人海德格尔在《论真理的本质》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关于真理的“本质之问”,这就是撇开任何具体的领域, “而观入那唯一的东西,观入那种标识出任何一般‘真理’之为真理的东西”。(17)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08、217页。海德格尔认为,我们所追寻的真理之本质是在人的历史过程中遮蔽着的唯一东西——人的存在的自由。所以,“真理的本质乃是自由”。(18)海德格尔:《路标》,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08、217页。海德格尔之所以把对真理本质的追问放在人为实现存在的自由而不断解蔽的历史过程中,就是为了说明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本质就是他的存在。(19)华尔:《存在哲学》,翁绍军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4页。
在关于人的存在与人的本质的关系问题上,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提出了一个比海德格尔更为激进的论断:人的“存在先于本质”。(20)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周煦良、汤永宽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人的存在是如何先于人的本质呢?萨特认为,人的主体意识是人的存在的前提条件,那么人要成为本质上什么样的存在者,这只能由主体意识的自由选择来决定。萨特正是以此来进一步论证他在《存在与虚无》中作出的论断:“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并且使人的本质成为可能,人的存在的本质悬置在人的自由之中。”(21)萨特:《存在与虚无》,陈宣良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56页。
20世纪30—40年代,维特根斯坦放弃了前期在《逻辑哲学论》中提出的语言图像论观点。他的后期代表作《哲学研究》从理想语言范式转向日常语言范式,提出反本质主义的“语言游戏说”取代本质主义的“语言图像论”。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将语言与游戏类比,认为语言是人的一种活动,它像游戏一样没有本质。面对人们说他“没有一处谈到了语言游戏的本质是什么,从而也没有谈到语言的本质是什么:没有谈到所有这些活动中共同的东西,是什么东西使它成为语言或语言的一部分的”批评时,维特根斯坦回答说:“的确如此。——我没有提出某种对于所有我们称之为语言的东西为共同的东西。”(22)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李步楼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6、48页。为了进一步论证“语言游戏说”的反本质主义,维特根斯坦还提出了“家族相似论”。(23)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李步楼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6、48页。他认为,虽然在每一个家族成员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相似性,但是不存在一个全体成员共同具有的本质性特征。
20世纪60年代,德里达陆续出版了《声音与现象》《书写与差异》《论文字学》等语言哲学著作,通过对滥觞于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批判,建立起解构主义的语言哲学研究范式。德里达认为,所谓“解构”就是突破语言符号系统封闭的结构,排除中心和本原,消解二元对立,随着系统封闭结构的瓦解,文本的内在要素与文本的外在要素自由结合、交叉重叠,从而产生无限可能的意义之网。德里达的解构主义语言哲学理论颠覆了传统语言学的逻各斯中心主义和语音中心主义,并且已经超越语言学层面进入到哲学层面,成为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后现代主义思潮批判传统形而上学本质主义的锐利思想武器。
20世纪70年代初,克里普克提出可能世界语义学的理论观点,并且在此基础上阐释了具体区别事物本质的主要方法。克里普克在承认人们实际生活其中的现实世界是唯一真实存在的世界这一前提下,提出可以在逻辑上设想这个现实世界可能发生另外的状态,可能采取其他的存在方式。也就是说,“可能的世界”完全是“世界可能会采取的各种方式”。(24)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梅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18页。据此,克里普克认为现实事物的所有特性可以区分为可能的和必然的两类属性,可能属性只是事物的偶然特性,必然属性才是事物的本质特性。
同一时期,普特南从科学实在论的立场出发,探究日常语言中自然种类词的性质问题,发展出一种自然种类词理论。普特南认为,自然种类词具有严格的指称性,这是由它所指称的那些天然物或事物类别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任何不构成某一自然种类事物本质的属性特征,只是对该种类范型(stereotype)的描述。因为,表征某一自然种类范型的这些特征“可能随着时间而变化,这可能是缘于条件的改变,但其‘本质’却没有如此大的改变”。(25)Putnam, H.Mind, Language and Reality: Philosophical Paper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5,p142.那么如何才能确定自然种类词的外延呢?普特南认为这就必须探究自然种类的本质——某种确定其内部结构的东西。
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罗蒂倡导的新实用主义具有反基础主义、反本质主义的鲜明特征。首先,新实用主义彻底拒绝形而上学。罗蒂否定任何关于实在的终极性质的学说,拒绝回答关于世界的基础、本质等传统哲学的根本问题,认为必须超越和改造西方近代哲学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彻底摒弃心物分立、主客分立、本质与现象分立的二元论。其次,新实用主义坚持反本质主义真理观。罗蒂否定真理的客观性标准,反对关于认识真理的符合论观点。他认为真理并不具有本质,批评“那些希望真理具有一个本质的人”(26)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236页。对真理的理解是错误的。
二、本质问题论争的评析与反思
两千多年西方哲人们对本质问题的争论,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古代阶段、近代阶段和现代阶段。这场跨越20多个世纪绵延不断的论争,相继在本体论领域、认识论领域和语言哲学领域展开。在古代阶段,西方哲学关于本质问题的争论主要表现在本体论领域。这一论争围绕着世界的本原问题,出现了物质本原论、精神本原论以及物质精神二元论三种不同观点,然而三者基本上承认事物本质的存在,它们的分歧只是在于事物的本原究竟是什么性质的而已。到了近代阶段,西方哲学关于本质问题的争论主要转换到认识论领域进行。在这一阶段,认识论领域关于事物本质问题的论争主要不在于辨明何为事物的本质,而在于人的思维能否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主要表现为本质可知论、本质不可知论和非本质论三种不同观点。进入现代阶段之后,西方哲学出现了所谓的“语言学转向”(罗蒂语),关于本质问题的主要争论又从认识论领域转换到语言哲学领域,主要表现为本质主义的理想语言范式与反本质主义的日常语言范式之争、结构主义语言范式与解构主义语言范式之争。
总体而言,西方哲学两千多年来在古代、近代、现代三个历史阶段,于本体论、认识论、语言哲学三个研究领域围绕本质问题的所有论争,基本上可以归纳为赞同本质论、反对本质论、虚化本质论三种类型。虽然三种类型的论者都为各自观点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证和辩护,但是必须指出,无论赞同本质论还是反对本质论或者虚化本质论的观点,都存在着理论的片面性和历史的局限性。下面,我们择其要者作些评析和反思。
(一)对赞同本质论观点的评析与反思
在两千多年西方哲学的发展历程中,本质主义可谓源远流长。古希腊哲学时期,从唯物论者赫拉克利特到唯心论者柏拉图再到心物二元论者亚里士多德;近代哲学时期,从心物二元论者笛卡尔到唯物论者洛克再到唯心论者黑格尔;现代哲学时期,从赞同理想语言的早期维特根斯坦到创立可能世界语义学的克里普克再到坚持科学实在论的普特南,以上都可以归入本质主义者之列。尽管两千多年来各个时期的本质主义者探究本质问题的立场和出发点、依凭的理论和方法、阐述的观点和结论五花八门,但是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都主张事物本质的存在。
古典本质主义从本体论层面探究事物的本质,其目的是要解决事物存在的本原问题。近代本质主义转换到认识论层面探究事物的本质,其目的是要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现代本质主义专注于语言逻辑层面探究事物的本质,其目的是要解决如何精准认知并表述事物及其存在的问题。虽然三个发展阶段的本质主义探究的层面及其问题各有差别,但都是属于形而上的范畴,都没有背离哲学的命意。
从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阶段,到以洛克、黑格尔为代表的近代阶段,西方哲学中的本质主义流派长期居于主流地位,本质主义的思想观念对人类不断深入认识自身和外部世界奥秘的过程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物极必反,当本质主义坚持事物本质的确定性、同一性、普遍性原则日趋固化,强调事物本质与现象的关系日趋对立之时,必然遭致反本质主义思想观念的反弹。早在18世纪,贝克莱、休谟等英国经验论者就对之展开无情的批评。在随后的时间里,西方哲学界对本质主义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到20世纪本质主义就逐渐步入了衰败的过程。直到20世纪中叶,奎因、克里普克、普特南等一批仍具有现代性思想倾向的哲学家运用逻辑学、语言学的新近成果对形而上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使本质主义出现了某种程度复兴的景象。然而,他们复兴本质主义的努力遭到福柯、德里达、罗蒂等一批具有后现代性思想倾向哲学家的理论狙击。这些后现代哲学家认为本质主义已经成为一种僵化、封闭、独断的思维方式和思想理念,因此声称要“拒斥本质主义”。
客观地说,本质主义时至今日依然难以扭转颓势,其根本原因在于源远流长的本质主义经过300多年西方现代性不断的加持和扩张,造成其内在张力日趋萎缩,从而导致同一性、普遍性、确定性的绝对化和差异性、特殊性、变易性的消失,最终形成一种压制和束缚新事物生存与发展的思维桎梏和思想霸权。
(二)对反本质论观点的评析与反思
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古代和近代明确表示出反本质论观点的哲学家并不多见,只是到了现当代,西方哲学尤其是在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领域,反本质论的观点日趋突显。20世纪中期之后,随着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后现代性的反本质主义观点迅速在西方哲学界蔓延开来。具有后现代性思想倾向的反本质论者对现代性本质主义坚持同一性、确定性、普遍性的原则,导致思维方式和思想理念的僵化、封闭和独断的批评,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是反本质论者自身却反其道而行之,否定事物本质的存在,片面地推崇杂多性、不确定性、偶然性,从而陷入对世界认知的表面化、无序化、模糊化和零散化的错误泥潭而不能自拔。
在反本质论者中,后期维特根斯坦的理论观点最具影响力,对后现代性的反本质主义思潮的兴起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反本质论观点作些评析。后期维特根斯坦为了论证他的观点,在《哲学研究》中提出了“游戏无本质”论。维特根斯坦的游戏无本质论把语言与游戏进行类比,目的就是通过阐明游戏无本质、各种类型的游戏不具有同一性来间接证明语言作为游戏也不存在共同的本质性的东西。
显然,维特根斯坦对游戏所下的定义是错误的。他以游戏活动具有不同类型来说明游戏不具有同一性的东西,进而以此否定游戏的本质,这是没有说服力的。我们可以拿游戏与劳动作个比较:有些游戏和劳动都是肢体活动,例如杂耍游戏中表演者抛接球的表演与建筑工地上工人抛砖传接都是肢体活动,尽管二者动作非常相似,但是任何判断力正常的人都能明确分辨出何者是在做游戏,何者是在劳动。那么二者的根本区别在哪里?答案是二者固然是形态相似的肢体活动,但具有本质的不同。前者是娱乐活动,目的是满足人的身心愉悦;后者是生产劳动,目的是创造社会的经济价值。所以怎么能说“游戏无本质”呢,“娱乐”就是所有游戏共同的本质规定性,而“生产”则是所有劳动共同的本质规定性。
维特根斯坦为了进一步论证“语言游戏”说反本质主义的合理性而提出来的“家族相似”论,更是已经被当代生命科学的发展证明是悖谬之论。当今的人类遗传学研究已经揭示出:一个家族的成员之间之所以在体型、相貌、肤色等方面具有相似之处,正是由这个家族内在的遗传基因密码(DNA)决定的。这种生命基因的遗传作用从根本上决定了家族成员之间在各方面生命表征上的共同性,从而确证了家族相似的本质及其必然性,也就证伪了维特根斯坦臆想的关于家族相似是非本质性的、非共同性的、偶然性的错误断言。
(三)对虚化本质论观点的评析与反思
西方哲学史上对于本质问题予以虚化的观点,主要出现在近代西方哲学进入认识论发展阶段之后。以休谟、康德为代表的本质不可知论者认为,思维的主观性决定了人的认识无法进入客观领域,所以外在之物不可知。近代的不可知论者正是以“人的思维无法认识事物的本质”为由,虚化以至遮蔽了事物的本质问题。
到了现当代,虚化本质问题这种情况在语言哲学、分析哲学研究领域更显突出。例如,逻辑经验主义的维也纳学派创立人石里克认为,西方哲学界过去时代所犯的最严重的错误之一就是形而上学的错误。形而上学者一向努力用知识来表达纯粹性质的内容(事物的“本质”),也就是要说那不可言说的东西。他认为这一目标是很荒谬的,因为事物的“性质是不能说的,只能显示在体验中,而认识是与体验毫无关系的”。(27)石里克:《哲学的转变》,洪谦主编:《逻辑经验主义》上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0页。在石里克看来,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给与”的经验世界,因此无论是哲学研究还是自然科学研究都必须固守在“给与”的范围内,超出这个“给与”的范围,像形而上学者所做的那样去认识这个经验世界背后的“本质世界”是不可能的,或者说是无意义的。
现当代的语言哲学、分析哲学研究领域的不少论者往往以拒斥形而上学为由,拒绝回答关于世界万物存在的基础、本质等问题,甚至要“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卡尔纳普语)。但是,拒绝回答问题并不等于问题就不存在,更不等于问题的解决。事物存在的基础、本质是什么的问题始终是哲学必须面对的根本性问题,拒绝回答这些问题其结果不是取消这些问题,而只能是取消哲学本身。所以人们可以看到,几十年来在语言哲学、分析哲学研究领域中,一些论者在运用语言分析和数理逻辑分析的方法和工具的过程中日趋走向极端,以至于最后买椟还珠,把研究的方法变成研究的目的,把分析的工具当作研究的对象本身,从而在背离哲学本真追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遇到了越来越严重的制约发展的瓶颈。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现在一部分新生代分析哲学家的研究工作终于出现了新的动向,从告别传统哲学转向回归传统哲学,从“拒斥形而上学”到重新关注形而上学,从仅仅重视对语言和逻辑的分析变为开始注重对历史与价值的考察。
(四)对本质问题论争的时代反思
回顾两千多年西方哲学史上关于本质问题的论争,可以看出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哲学家之所以在本质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观点,这是由他们所持的不同本质观决定的。然而,他们的这些不同的本质观是何以形成的?进一步深究可以发现:其一,在西方哲学发展史上,不同时代不同流派本质观的形成与这些流派所依凭的研究范式密切相关;其二,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研究范式,具有各自的时代属性和基本特征。
在西方哲学发展的古代阶段,从古希腊时期到文艺复兴时期近两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尽管出现过众多流派的哲学家,存在着不同的本质观,但是他们各自依凭的理论研究范式普遍具有农业文明的时代属性和基本特征,因此可以把这些不同的理论研究范式归结为“前现代性研究范式”,进而可以把这些不同的本质观统称为“前现代性本质观”。
从文艺复兴运动至工业革命时期,西方社会进入了从古代向现代过渡的发展阶段。就社会性质而言,这一时期的西方社会正处在由农业文明社会向工业文明社会嬗变的历史过程,这也是现代性萌发并开始成长的初始阶段,我们姑且称之为“初始现代性”(28)高飞乐:《新现代性:超越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之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年第6期。时期。19世纪后期,欧美主要国家在基本完成以机械化为标志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很快迎来以电气化为标志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从此西方步入现代工业文明社会。在此后的大半个世纪里,现代工业文明浪潮以排山倒海之势向前发展,到20世纪中叶西方已成为发达工业社会。这里,我们不妨将工业社会的机械化、电气化两个发展阶段统称为“传统工业社会”,把反映这个传统工业社会本质属性的现代性统称为“传统现代性”。 西方社会进入现代工业文明发展阶段以来,传统的现代性理念高歌猛进,其影响力遍及全球,成为宰制现代工业文明社会精神世界的主流意识形态。但是,作为工业文明核心的传统现代性理念经过300多年扩张并且在全球范围取得精神领域的主导地位之后,逐渐丧失了积极进取的内在活力,日趋保守和固化,进而形成一种排他性极强的话语霸权。
20世纪中后期,西方发达工业社会开始步入新的发展阶段,以电气化为标志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已经基本完成了历史使命,以信息化为标志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正在来临。对于这样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丹尼·贝尔称之为“后工业社会”,奈斯比特把它叫作“信息社会”。一个新的社会发展阶段的到来,必然伴随着一种新文明核心理念的诞生。因此,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发达工业社会兴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后现代主义者声称当今西方社会进入了后现代,在后现代社会继续坚持现代性理念已经不合时宜,必须对现代性予以全面彻底的批判和解构。30多年下来,后现代主义思潮对现代性的批判虽然火力猛烈,但由于这种批判否定性有余、建设性缺失,进入21世纪以来后现代主义已处于退潮之中。后现代主义的喧嚣固然并不代表着新文明理念的形成,但这是否预示着人类社会新发展阶段所需的新文明核心理念正在母腹中躁动而即将诞生呢?
三、新现代性的多重本质论
进入21世纪的人类社会,深度全球化和信息智能化的新时代特征已越来越明显。作为工业文明表征的传统现代性,已越来越多地暴露出它的历史局限性,不能反映当今时代的特征,无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这样一个新的时代正在呼唤一种新型的现代化。这种新型现代化内在的本质属性,必然是对传统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扬弃而呈现为一种新型的现代性。当代中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急剧转型的过程中,目前已经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的中后期发展阶段。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时空坐标的差异决定了今日中国不能沿续西方早期工业文明时代所走过的传统工业化、现代化老路,而应当选择一条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工业化、新型现代化之路。这条新路在本质上应当区别于西方工业文明的“传统现代性”,而呈现出一种“新型现代性”的特质和属性。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探索符合新型现代性需求的理论研究范式,合理地解释中国新型现代化的发展方向、道路和模式,有效地分析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有力地回应国际上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疑虑和责难,应当是新时代中国哲学和社会科学工作者肩负的历史使命。
基于以上认识,经过十多年的理论探索,笔者对社会转型和新型现代化发展问题尝试性地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论解释框架——“新现代性”研究范式。新现代性研究范式的逻辑结构包括理论资源、核心概念、基本原则和实证分析四个层面。这一逻辑结构确立的五条基本原则中,有一条是“本质多重性原则”。在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中,笔者对新现代性的“本质多重性”原则只是作了概要性的说明,(29)参见高飞乐、高远:《新现代性论纲》,《东南学术》2013年第2期。现在有必要对这条原则所依凭的新现代性本质论的基本内涵及其理论根据作出比较全面的阐释。
(一)新现代性本质论的基本内涵
在本质观问题上,新现代性虽然与传统现代性一样承认事物的本质是存在的,而不是如后现代性那样否定事物本质的存在。但是,新现代性在对本质的认识上与传统现代性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我们分别从事物本质的结构形态、生成过程和基本属性三个方面阐释新现代性本质论的内涵。
1.事物本质的结构形态
要探究事物的本质及其与现象的关系问题,首先必须深入了解事物的本质及其现象的结构形态,不同的本质观形成了对事物本质结构形态的不同认知。从结构形态上看,传统现代性的本质观似乎把事物看作一粒坚果。坚果的外壳与果仁两者彼此分离,相互间的区别一清二楚。事物的现象好比坚果的外壳,而深藏在外壳里面的那颗果仁才是事物的本质。与此不同,新现代性的本质观则把事物看成是一粒洋葱头。洋葱头与坚果的构造形态迥然有别,它的实体是由层层叠叠的鳞片紧密包裹而成的,使人无法断然区分哪一层鳞片算表皮,哪一层鳞片算内核。新现代性本质观所理解的事物本质的静态结构,与坚果的构造形态完全不同,却与洋葱头的构造形态极为相似。(见图1)
2.事物本质的生成过程
从生成过程上讲,新现代性的本质观认为任何事物与洋葱头一样也是有生命的存在者,每一事物在它的生命历程中都要经历产生→发展→结束的许多不同阶段。在事物生命存在的不同阶段,事物的本质会像洋葱头一样由外而内、由浅入深地形成不同的层次,而其中的每个层次则会呈现出与此前的层次既有相同又有区别、既有联系又相对独立的性状。因此,新现代性所理解的事物的本质是一个处于不断生成的动态过程。(见图2)
3.事物本质的基本属性
新现代性本质论借助洋葱头的结构形态进行形象分析,得出结论认为事物的本质具有如下三种基本属性。
第一,本质-现象的同构性。从新现代性本质论的观点来看,事物的现象与本质是无法截然分离的,因为事物本身就是现象与本质的内在统一体。既然事物犹如洋葱头一样,是由诸多的鳞片(事实要素)组成的一个整体,那么对于洋葱头来说,它的每一层鳞片既是表皮,又是内核。同样的道理,事物(整体)是由诸多的事实要素构成,每一个事实要素既是事物的现象,又是事物的本质。由此,便可得出新现代性本质论关于事物本质问题的第一个结论——本质与现象具有同构性。
第二,本质-现象的层次性。新现代性本质论认为,既然每一个事物的内部结构像洋葱头般存在着不同的层次,而每一个层次本身都可以看作是本质(或现象)的某种呈现,那么很显然事物的本质(或现象)不是单一性的、不可分的,恰恰相反,事物的本质(或现象) 是可分的、多层次的。事物在其存在的生命历程中,内部结构呈现出由较浅层次的本质(或现象)向较深层次的本质(或现象)的无限深化,从而形成初级本质(现象)、中级本质(现象)、高级本质(现象)……由此,便可得出新现代性本质论关于事物本质问题的第二个结论——本质与现象具有层次性。
第三,本质-现象的变易性。新现代性本质论认为,既然本质与现象具有同构性和层次性,那么事物的每一个层次也就内在地具有既是事物的本质又是事物的现象的双重性质。就事物结构的某一层次而言,与上一个较浅的层次相比较,它体现了事物的本质;反之,与下一个更深的层次相比较,它却变易为事物的现象。这就表明,事物结构的任何层次都不能够绝对地、固定地归结为事物的本质或者事物的现象。对事物的本质或现象的判定,在不同层次之间会发生转换、变易。由此,便可得出新现代性本质论关于事物本质问题的第三个结论——本质与现象具有变易性。(30)参见高飞乐、高远:《新现代性论纲》,《东南学术》2013年第2期。
(二)事物本质基本属性的理论阐释
以上阐述的新现代性本质论的基本内涵,初步揭示了事物本质的结构形态、生成过程及其基本属性。对此,学界同仁或许会提出这样一些质疑:新现代性本质论得出这些结论有何理论依据?其在哲学思想发展史上有哪些渊源关系?下面,笔者主要就新现代性本质论关于事物本质的三种基本属性方面展开进一步的理论阐释。
1.关于本质-现象的同构性原理
在哲学思想发展史上,众多本质主义者固然承认事物本质的存在,但是绝大部分把事物的本质与现象割裂起来看待。对此明确提出批评的是黑格尔。黑格尔指出,试图把实在分裂为本质和现象、内部和外部,其结果只能是错误的区分和武断的抽象。实在既没有核心,也没有外壳:本质即现象,内部即外部。(31)梯利:《西方哲学史》,第512页。
黑格尔指出:“本质必须表现。”那么,本质如何表现自身?黑格尔认为是通过“反思”,“反思是本质在自己本身中的映现”。当作为根据的本质在“反思中扬弃自身并变为存在时,那么,形式规定便在这里具有一个独立长在的因素。它们的映象完成了自身,成为现象”。(32)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15、116、116页。接着,黑格尔进一步指出:“本质其次就是现象。现象是自在之物所是的那个东西,自在之物的真理。但这个仅仅是建立起来的、在他有中反思的存在……自身反思的、自在之有的世界把自身和现象世界对立起来。”(33)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15、116、116页。“现象物表明了本质的东西,而本质的东西又是在其现象之中。”(34)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杨一之译,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15、116、116页。显然,黑格尔在这里已经看到了事物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同一性。不过,黑格尔是在思辨哲学的理念世界中看到本质是通过反思扬弃自身而成为现象的。最后,他得出结论: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本质存在于现象之中。
由此可见,在众多本质主义者中,黑格尔关于本质与现象关系的思想是相当深刻的。
虽然,新现代性本质论认同黑格尔关于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本质存在于现象之中的结论,但是必须指出,黑格尔仅仅基于关系论的层面阐释本质与现象的问题,尚不够全面和深入。新现代性本质论不仅要在关系论的层面分析本质与现象的相互关系问题,而且更进一步从本体论的层面探究本质与现象的内在构成问题。新现代性本质论认为,事物本质与现象的问题不仅仅表现在二者的相互关系方面,更重要的是必须认识到事物本身就是现象与本质的内在统一体,事物是由诸多事实要素构成的,而每一个事实要素本身既是事物的现象,又是事物的本质,犹如一枚硬币那样一体两面共同构成事物本身。这就在本体论上确证了本质与现象的同构性。
2.关于本质-现象的层次性原理
既然,本质主义者承认事物的本质存在于事物内部,那么逻辑上就必然面临另一个更为深入的问题:事物本质其自身结构形态又是怎样的?在两千多年的哲学思想史上,大多数本质主义哲学家只是把本质看作是事物的一种内在性质而与外在表象区别开来,并未对事物本质自身的结构形态作出进一步的探讨,只有少数哲学家涉及本质的结构形态问题。
在古代,对本质的结构形态问题进行研究的哲学家中,成果最突出的应当是经院哲学家阿奎那。首先,阿奎那承认本质内在地和真实地存在于实体之中。其次,阿奎那把实体区分为“复合实体”(人)和“独立实体”,其中“独立实体”又区分为受造的“灵智实体”(天使)和“纯粹存在”(上帝)。最后,根据实体等级的不同,阿奎那将实体本质划分为三个层次,最低层次是复合实体的本质,较高层次是灵智实体的本质,最高层次是纯粹存在的本质,三者相互隔绝,不可递进。
到了近代,笛卡尔把实体区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属于物质实体,另一种属于精神实体。据此划分,笛卡尔认为两种实体各自具有不同的本质属性:物质实体的本质属性是广延,精神实体的本质属性是思维,二者彼此独立,不可互相转换。笛卡尔之后,洛克则把事物的本质区分为“名义的本质”和“实在的本质”两种类型。他认为,事物“名义的本质”只是关于事物本质的一种抽象的一般观念,而事物的“实在的本质”则是我们的认识能力所不及的。
进入20世纪的现代社会之后,关于人对事物本质结构的认识问题,阐述得最深刻、最透彻的人非列宁莫属。1914年,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表述的16个“辩证法的要素”中的第11条写道:“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深化的无限过程,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35)《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1、213页。1915年,列宁在《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中阐述辩证法着重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时,进一步指出人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过程是“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以至无穷”。(36)《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1、213页。
在当代西方哲学界持有本质论观点的论者中,美国的科学哲学家普特南对“自然种类”本质的内部结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究。普特南认为,随着科学的进步,人们对于自然种类本质的认识会越来越深入、越来越精确。今天未被科学认识发现的自然种类内部的“隐藏结构”,有可能在未来被人们发现。这样,人们对于自然种类本质的认识就会不断地从浅层次趋向深层次。况且,人们对于自然种类本质认识的每一次深入,并不是对以往关于本质界定的证伪,而是对其本质认识的深化。
归纳而言,阿奎那可能是在哲学史上最早将本质划分为不同层次的哲学家,这给之后的人们研究本质的结构形态问题提供了参考,但他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实体来划分不同层次的本质,因此这些不同实体的不同本质是彼此隔绝、不可递进的。列宁在探讨人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过程时,十分明确地提出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从“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等概念,给我们以很大的启发。而普特南关于人们对自然种类本质的认识由浅层次向深层次不断深化的观点,在我们看来也是很有意义的。
通过上述关于事物本质的结构形态问题的哲学史回顾,新现代性本质论初步完成了理论溯源和问题分析,从本体论、生成论、认识论的综合视域探讨本质-现象的层次性问题,可得出三点结论:其一,就本体论而言,每一个事物的内部结构存在着不同的层次,而每一个层次本身都可以看作是本质(或现象)的某种呈现;其二,就生成论而言,事物的本质(或现象)是一个由较浅层次向较深层次不断生成的动态过程;其三,就认识论而言,人们对事物的本质(或现象)的认识是由外而内逐步深化的。
3.关于本质-现象的变易性原理
上文确证了本质-现象的同构性原理和层次性原理,据此可以作出进一步的推论:既然在事物存在的过程中,事物的本质与现象具有同构性和层次性,那么在逻辑上必然地具有本质-现象的变易性。事物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事物生成的每一个层面,既可以判定为现象,也可以判定为本质。事物这种本质-现象的变易性逻辑可以通过对洋葱头结构的分析给出形象的说明。
一粒洋葱头是由诸多鳞片层层包裹组成的一个整体,如何判定其中的某一层鳞片是表皮(现象)还是内核(本质)?我们认为,必须从洋葱头不同层次鳞片之间相对的逻辑关系中去把握。就某个层次的鳞片相对于比它更表层的鳞片而言,它可以算是本质;但是相对于比它更深层的鳞片来说,它只是现象而已。显然,正是由于上下层次鳞片相互位阶关系的不同,导致某一层鳞片在洋葱头整体结构中地位的变易。
在哲学思想史上,我们还未发现有人明确提出本质-现象的变易性原理。但是应当说,黑格尔曾经注意到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黑格尔在《逻辑学》一书的“本质论”中指出:“现象的和本质的完全处于相互关系之中。”(37)黑格尔:《逻辑学》下卷,第116、141页。黑格尔这里所说的意思是,作为现象的存在和作为本质的存在是完全处于彼此相互关系中的,二者都不可能脱离这种相互关系而独立存在。那么是什么东西作为中介使二者在相互关系中得以显现自身的存在呢?黑格尔认为,只有通过反思才能在一物与他物的相互关系中显现这种存在,“存在物作为显现的东西,是在一个他物中反思的,并且以这个他物为其根据,它本身只有在一个外物中反思才是这样……所以互为根据的存在物的连系,就在于这种相互的否定”。(38)黑格尔:《逻辑学》下卷,第116、141页。
我们还发现,列宁在黑格尔研究的基础上作了更进一步的发挥。在《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中,列宁在表述“辩证法是研究自在之物、本质、基质、实体跟现象、‘为他存在’之间的对立的”这句话之后,特别补充写道:“在这里我们也看到相互过渡、往返流动。”(39)《列宁全集》第55卷,第213页。接下来,他又写道:“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不但现象是短暂的、运动的、流逝的、只是被约定的界限所划分的,而且事物的本质也是如此。”(40)《列宁全集》第55卷,第213页。
在这里,列宁对黑格尔关于本质与现象辩证关系的思想进行了两个方面的深化和拓展:其一,不但事物的现象是短暂的、流逝的、只是被(反思)约定的界限所划分的,而且事物的本质也是短暂的、流逝的、被约定的界限所划分的;其二,在“自在存在”与“为他存在”、本质与现象的对立关系中,彼此的状态不是绝对的、固定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往返流动的。新现代性本质论正是在列宁这些论述的基础上,从本体论、生成论、认识论各层面对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进行全方位与综合性的探究,才有可能阐明本质-现象的变易性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