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严打”决策出台的来龙去脉
2022-07-15冯晓蔚
冯晓蔚
从1983年7月开始,根据邓小平的重要决策,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
邓小平痛下决心
为什么要发动这场“严打”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政治经济形势开始好转。为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党中央提出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政法公安机关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依靠人民群众,在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工作中,依法惩处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做了大量教育、感化、挽救失足者的工作,有些地方一个时期社会治安情况有所好转。但是,社会治安问题还远没有解决好。许多地方流氓团伙横行城乡,危害很大,他们打家劫舍,拦路抢劫,强奸轮奸妇女,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1983年上半年,连续发生了多起影响极坏的恶性案件,如“二王”抢劫杀人案和卓长仁劫机案。据统计,1983年1-5月,全国共发生杀人、伤害、爆炸、强奸、轮奸、重大盗窃等重大特大案件25000起。京、津、沪等18个大城市的发案率呈上升趋势。
1983年7月19日上午,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应约前往邓小平住处谈话。邓小平从过道走进客厅,身穿草绿色军便服,拿着公安部的报告,开门见山地说,公安部这个文件不解决问题。我跟耀邦等同志谈过,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为什么打击刑事犯罪搞不起来?在一次政治局会议讨论打击经济犯罪问题,讲到从重从快从严时,有同志冒了一句,说还要搞准。我说,打砸抢的,抢劫的,杀人的,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问题是下不了手!
邓小平翻开公安部的报告,边念边说,文章主要是这一段,你们说,加强侦察破案,严厉打击现行犯罪活动,已通知各地,暑期旅游旺季也是犯罪活动的旺季,要求对各种犯罪分子和流氓团伙的骨干分子,收容审查一批,劳教一批,拘留一批,逮捕法办一批,对严重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不炒剩饭,不该抓的坚持不抓,该从宽的坚持从宽。念到这里时,邓小平批评说,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毛病就在于你们后面讲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稳稳当当地,就不能解决问题。
邓小平接着说,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几年了,这股风不但没有压下去,反而发展了。原因在哪里?主要是下不了手,对犯罪分子打击不严、不快,判得很轻。对经济犯罪活动是这样,对抢劫、杀人等犯罪活动也是这样。接着又说,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比如说北京市,流氓犯罪集团到底有多少,有哪些人,是不难搞清楚的。调查调查,情况就清楚了,就可以组织战役了。一次战役打击他一大批,就这么干下去。我们说过不搞运动,但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还必须发动群众。动员全市人民参加,这本身对人民是教育,同时能挽救很多人,挽救很多青年。发动群众,声势大,有的罪犯会闻风跑掉,那也不要紧,还有第二次战役可以追回来。
停了一会儿,邓小平接着说,最近有的城市抓了一批犯罪分子,形势有好转。当然,这还只是一时的现象。那些犯罪分子在看风向,看你下一步怎么办。如果还是软弱无力,处理不严,坏人气势还会涨上来。接着,他非常严肃地说,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包括杀人犯、抢劫犯、流氓犯罪团伙分子、教唆犯、在劳改劳教中继续传授犯罪技术的惯犯,以及人贩子、老鸨儿等,必须坚决逮捕、判刑,组织劳动改造,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还要不断地打击,冒出一批打一批。不然的话,犯罪的人无所畏惧,十年二十年也解决不了问题。
最后,邓小平严厉地指出,解决刑事犯罪问题,是长期的斗争,需要从各方面做工作。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我们说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要讲人道主义,我们保护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先从北京开始,然后上海、天津,以及其他城市。只要坚持这么干,情况一定能好转。
“严打”全面展开
邓小平的谈话,明确地澄清了“严打”不会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不会发生新的冤假错案,不会变成又搞运动了,以及对搞运动应该怎么认识等问题。
就在邓小平谈话的当天,刘复之整理出记录,报告了中央书记处书记陈丕显同志,也送给邓小平办公室。7月20日,刘复之召集会议讨论贯彻“严打”行动方案,同时征求上海、天津、广东等省市的意见。大家都认为,邓小平的谈话是对公安工作的关怀和支持,是对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实践的有力指导。大家无不精神振奋。
河北唐山市公安机关率先行动。7月下旬,他们对作恶多端、群众痛恨的“菜刀队”等流氓团伙集中打击,一举抓获6个流氓团伙的105名犯罪分子。新华社记者立即发了通讯,题为“菜刀队的覆灭”,向全国播发。随后,中央电视台又作了报道,《人民日报》 在报道消息的同时,发表了评论员文章《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社论中说,唐山市公安局采取果断措施,一网打尽6个流氓团伙的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社论中号召,各地政法公安机关对那些流氓团伙分子、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强奸犯、抢劫犯以及劳改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后重新犯罪的等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决不能心慈手软,要像唐山市公安机关那样,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除恶务尽。
7月29日至8月3日,陈丕显在北京主持召开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爭。
在这次会议上具体确定了七类“严打”对象:一是流氓团伙分子;二是流窜作案分子;三是杀人犯、放火犯、爆炸犯、投毒犯、贩毒犯、强奸犯、抢劫犯和重大盗窃犯;四是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分子和制造、复制、贩卖内容反动、淫秽的图书、图片、录音带、录像带的犯罪分子;五是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会道门分子;六是劳改逃跑犯,重新犯罪的劳改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以及其他通缉在案的罪犯;七是书写反革命标语、传单、匿名信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以及有现行破坏活动的林彪、“四人帮”残余分子。
这次会议贯彻中央的“严打”决策,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动时间大体上一致,允许各地适当机动。为了保证取得最好的效果,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行动时间力求统一。
8月的一天,邓小平在听取了辽宁省政法领导人汇报时说,群众有“四怕”,一怕变,二怕放,三怕不处理,四怕对干部子弟下不了手。所以,要“从重”,抓人重要,处理更重要。
8月20日,中央政法委在北京召开会议。陈丕显提出要注意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打击的对象要严格控制在七类范围;二、广东省提出要打击境外来的犯罪分子,但面不能宽了;三、收审权不下放,农村不准搞劳教;四、注意整顿公安队伍,发现有违法亂纪的要坚决查处,抓队伍建设与“严打”不矛盾;五、对个别工作比较粗的地方,要打招呼,不要出大的问题。
8月上旬至国庆节前后,中央组织两批19个工作组,分赴各地调查“严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提出改进意见。其间,刘复之到青海、甘肃、新疆等地考察工作。地方干部反映,群众热烈拥护、支持“严打”,有的主动给公安局打电话,表示“早就该这么办了,以前怕报复不敢讲话,现在不一样了”。在考察过程中,刘复之提出,要把“严打”斗争搞好,不搞凑数字,不搞硬性指标。
8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要求从现在起,在三年内组织三个战役,依法将刑事犯罪分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劳教一大批,注销城市户口一大批,并且杀掉一批有严重罪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
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
从8月上旬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开展“严打”第一战役第一仗,采取规模不等的集中打击行动,抓获一大批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摧毁了数以千计的流氓犯罪团伙。经过各地的共同努力,“严打”第一战役第一仗,至年底胜利结束,战果累累。自8月至12月的5个月内,全国共摧毁犯罪团伙76100余个,缴获枪支18900多支,子弹42.7万多发,凶器24.2万多件,炸药15万公斤,雷管98.6万多个,赃款和赃物折款8351万多元。
1983年10月12日,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指出,最近,在全国范围内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实行从重从快的集中打击,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非常得人心。群众只担心将来处理太宽,放虎归山,罪犯又来报仇。群众还认为早就应当从严打击,批评我们搞晚了。这些反映和批评值得高度重视。前两年,我们曾指出各级领导上存在着软弱涣散的状况,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下不了手也是一种表现。由此应当得出教训,必须坚决克服领导上的软弱涣散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