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下的沪苏高科技企业融通创新路径研究
2022-07-14
(苏州市职业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04)
融通创新是在当前逆全球化、技术竞争空前激烈背景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同类型主体的融通创新,能够实现知识、技术、信息、人才等,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入融合。大数据技术能够让区块链中的数据更有利用价值,区块链技术能够让大数据分析和预测功能转变为可利用行动。将两类技术结合使用,发挥大数据与区块链技术优势,是数字技术赋能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本文以沪苏高科技企业为研究对象,将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应用到融通创新场景,分析沪苏高科技企业合作创新问题,构建具备“连接、匹配、数据分析、挖掘、技术评价”功能的集企业、政府、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不同主体为一体的“融通创新共同体”。
1 沪苏高科技企业合作创新问题分析
1.1 创新链与产业链协同度不够,互补性创新资源优势不明显
高科技技术的转化与应用,需要创新链(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应用开发—产业化能力)与产业链(上游—中游—下游)充分融合。地域区隔、资源区隔及价值导向区隔导致沪苏两市没有在创新链和产业链上形成耦合态势。从申请专利看,合作创新中依然以本地各类组织间合作为主。上海高校多、企业实力强,创新资源得天独厚,苏州与之相比有一定差距,严重影响了双方深度合作意向。高校、科研院所重学术研究成果轻转化应用,而企业重在转化与盈利,两者之间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环节很难融合,因此基于两市差异性创新资源的创新链与产业链充分融合的创新体系还未形成。
1.2 高科技创新主体比较单一,中小企业参与度低
沪苏两市高科技创新主要以大型企业为主,其次是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苏州智能制造领域2011—2020年发明专利,主要集中在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和苏州大学,占专利总数的65%。在上海的智能制造领域,申请发明专利最多的组织是上海交通大学,申请发明专利总额为18056件,排名前十的组织主要为重点高校,如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等共7所高校。其余三家分别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其他普通院校与科研机构在技术创新中参与度不高。
1.3 产学研融合深度不够,跨区域合作创新成果较少
按照本研究搜索方法进行研究,未找到沪苏两市在智能制造领域合作技术创新成果。苏州的高校及科研院所比较少,产学研合作基础比较薄弱。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是智能制造领域的龙头企业,专利总数及发明专利数都为该领域第一名,但从专利构成看,合作专利数量很少,仅11件专利是合作专利。苏州大学近10年间申请发明专利888件,合作专利只有65件,占申请专利总数的5.6%。上海交通大学专利结构恰恰与苏州大学情况相反,合作专利数量明显增加,合作申请专利中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较多,与企业合作比较少。该校科研成果中,高校与科研院所合作成果多于高校与企业合作成果。
1.4 创新资源单向流动为主,资源流动机制还未见明显成效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实施,沪苏两市在交通、民生、金融等领域开展一体化工作,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支持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果。但是在技术创新领域,还主要依赖政府牵头,通过推介会、对接会等方式初步接洽,达成一些战略合作意向。从合作申请专利数量和质量来看,实质性合作的比较少。创新资源主要以技术溢出、知识转移、技术转让、产业承接等方式从上海流向苏州为主,还没形成以创新项目和技术需求为导向的沪苏两地创新资源双向融合的机制。
2 构建“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下沪苏高科技企业融通创新平台
融通创新是为了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有效融合,聚焦于某一创新技术需求,有效耦合不同创新主体(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的全新创新模式。借鉴国外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应用经验,发挥融通创新主体协同有效、要素深度耦合、创新价值共创共享优势,基于沪苏高科技企业原有合作基础,构建基于“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的沪苏高科技企业融通创新平台。
如图1所示,沪苏高科技企业融通创新平台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大数据技术支持下技术/知识供需匹配环节。利用大数据技术的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及挖掘功能,获取、自建科技资源,进行无形资产界定、价值评估、技术成熟度分析、应用场景预测、市场评定等。科技中介机构作为供需方的“粘合剂”,保证创新资源精准对接,使创新要素在不同主体间流动和共享。另一部分在区块链技术支持下,基于区块链技术中的联盟链、私有链,利用链接主体间的高度可信任环境,提高资源、知识及技术协同共享效率,打造创新主体间新型协作方式。
图1 “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下的高科技企业融通创新平台
大数据技术能保证在面对技术需求时,快速找到合适对接对象;通过区块链的信任机制、参与机制及激励机制,能够消除在多个协同主体间存在的协同意愿不强、协同效率低下、创新资源流动慢等问题。通过私有链实现信息/知识在有限主体间的快速安全流动。联盟链适合多创新主体间可信任互动;公有链实现开放信息的去中心化共享。
实现融通创新的目标,需要做到政策融通、主体融通及要素融通。在国家层面创新政策支持下,根据沪苏两市情况,制定了相关支持政策。这里有广义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创新政策,也有狭义范围的面对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制度、人才政策、科技金融政策等,还有面对中小企业、创业型企业的特殊支持政策,这些政策复杂多样,跨区域协同需要政策的融合。关键技术上需要发挥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人才优势,扭转沪苏高科技领域核心技术及基础研究不足问题。在中试、中间测试、技术转化阶段,需要引入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为技术市场化提供原动力。在大数据及区块链技术支持下,做到国有与民营企业、大中小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的全主体有效融通,实现信息、知识、资金、人才及服务等要素有效耦合,要素融合是融通创新的保证条件。
融通创新平台运行时需要借助 “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构建起融通动力机制、要素共享机制、成果转化及共益机制以及风险共担机制,保证创新主体间真正做到“融”与“通”。融通动力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找到针对某创新议题的合适合作对象,在不同创新环节相互衔接时产生合作意愿。利用区块链技术提供高度可信任环境,增强主体间合作意愿强度。要素共享机制是指各类创新主体具有异质性创新资源,各类要素能够在融合体内共享。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全记录的特点,能够保证知识、信息等要素安全使用,也能够促进要素在不同主体间流动。成果转化及共益机制是指融通共同体内,合作成果能够及时进行转化,区块链技术的共识机制和激励机制可以真实记录每个主体的贡献度,也能够保护知识产权,再通过大数据对技术需求方进行筛选,快速建立与技术供需方的连接。风险共担机制是指融通体内不同主体承担风险能力有很大差异,面对同一创新议题,区块链技术能够清晰识别并记录每个主体贡献度,这解决了主体间利益分配难题。
3 沪苏高科技企业融通创新的发展路径
3.1 强化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基础研究
①大数据与区块链结合,可以保证数据安全可靠,打破信息孤岛,增强数据间的流动。两者结合是未来技术应用发展趋势。沪苏两市应该将“大数据+区块链”技术融合作为实施融通创新的议题,联合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基础性研究,解决区块链技术漏洞及落地难题。②随着参与区块链企业逐渐增多,区块链进入领域越加广泛,企业对区块链及其相关产品需求会更加旺盛,因此区块链技术及相关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需要提前布局。
3.2 塑造沪苏融通创新文化
沪苏两市地缘相近、文化相近,具备打造融通体的文化条件。具体工作包括:①发现融通创新成功典范,加强大中小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宣传,尤其在高校内,加强对年轻学生、年轻创业者、科研工作者的教育和引导,让其了解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支持下打造协作体的可能性及好处;②高校、科研院所的考评体系中,要将成果转化价值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推动其形成“借势”思维,塑造“价值共创、共赢发展”文化,主动利用好企业的异质性资源。
3.3 联合做好融通创新顶层设计
区块链技术涉及多主体、多领域,包括技术、资金、管理、安全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由于可以参考借鉴的经验也比较少,因此需要举两市之力,多部门联合做好顶层设计工作。①针对两市高科技行业进行全面调研,包括现有技术基础、行业发展需求及约束条件、科技资源情况等,根据调研情况,做出关于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支持下的长期发展规划;②多部门规划出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应用路径,规范技术发展路径、标准化流程,出台相关法规、产业扶持政策;③小范围示范后总结经验,再大面积推广,使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在沪苏两市高科技领域有序使用。
3.4 加大对融通创新的政策扶持及提供组织保障
①沪苏两市政府加强沟通,发挥政府号召力强优势,引导成立融通创新基金和多元股权投资,引入更多民间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融通创新平台。两市在制定科技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创新要素的流动性及共享性;②沪苏两市联手建立政府主办的科技中介机构,培育专业科技经纪人,为融通创新主体融合、创新要素耦合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另外,对于混合所有制下的高校治理、企业治理要提供政策支持。
大数据技术能够降低资源搜寻成本、精准匹配技术供需;区块链技术营造的可信任环境能够加速知识、信息及技术等在多主体间流动与共享。逆全球化及技术竞争异常激烈环境下,“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下沪苏高科技企业融通创新平台能够解决沪苏合作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沪苏互补性科技资源,为研发高质量技术成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