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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法院:“智慧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2-07-14潘亮亮刘华卿

山东人大工作 2022年6期

□潘亮亮 刘华卿

近年来,东平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线上”诉讼,高效便捷化解矛盾,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推进互联网庭审 架设审案“新桥梁”

为推进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审判工作有序进行,东平县法院广泛采用互联网庭审方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与庭审。今年以来,东平县法院累计通过互联网庭审241次,使当事人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的审理中,由于被告现在在外地,现场开庭审理费时费力。为了能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审法官决定采用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审理该起案件。庭审前,法官耐心指导双方当事人登录“山东法院互联网法庭”微信小程序,告知他们线上开庭的注意事项。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最后双方当事人通过“云平台”对庭审笔录确认签名,案件审理圆满结束。

组织网络债权人会议 科技赋能破产审判

东平县法院制定出台《破产案件采用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制度》,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快“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大大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为破产案件高效审理提供了新思路。

近期,东平县法院在线召开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在审理某粮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时,东平县法院及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申报债权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充分保障了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东平县法院通过钉钉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系统组织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同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节约债权人的参会成本,提高参会便利性。之后,破产管理人以公司财产为零,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提请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东平县法院经审查后,及时宣告该企业破产并终结程序。

实行电子送达 助力提升司法服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纳入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东平县法院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并充分利用电子送达平台,有效推进了裁判文书的电子送达应用。截至目前,东平县法院已经累计电子送达裁判文书232件,平均每件案件缩短办案周期4.5天。

在某建设公司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东平县法院在依法作出判决后,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征求其对电子接收裁判文书的意见。当事人同意后,东平县法院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向其发送了带有文书链接的短信,当事人按照短信提示顺利完成操作,实现了随时随地查收裁判文书。当事人表示,通过电子方式接收裁判文书,既节约了时间,又能随时查阅,避免了来去奔波之苦和文书不慎丢失的风险,真切感受到了东平县法院司法为民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