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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阴: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屏障”

2022-07-14杨忠李王宁

中国报道 2022年7期
关键词:秦岭人民检察院检察

文︱杨忠 李王宁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奋力追赶超越,全力打造华阴检察公益诉讼品牌,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华阴市生态环境保护筑牢“检察屏障”。

“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到全国生态环境大局。”“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履行好职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赴陕西考察,生态环境保护是始终不变的关注重点。

近年来,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服务保障华阴市国际山水旅游名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以求极致的精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深走实,为助力华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筑牢检察屏障,呵护大美秦岭

“检察官请放心,砍了多少棵树,我就想办法种回去多少棵,我不但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还要提醒大家千万别盲目毁坏林地,触碰法律底线。”1月20日,收到法院的宣判结果后,白某十分愧疚地对检察官说。

原来,白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林地上的杨树30株、构树9株、苦楝树1株,涉嫌滥伐林木罪,华阴市检察机关同时认为他的行为破坏了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白某按照生态修复方案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督促林木恢复,将毁坏的绿色还回来,这不仅是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分子的惩罚,还是实现生态良性恢复的重要举措。”该案检察官表示,构建以消除公益损害为主,兼顾赔偿、劳务代偿、易地补植修复的公益保护模式,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

华阴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直指秦岭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已然成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一把利剑。2018年以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4件,其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3件,办理涉秦岭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行政机关清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500余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3公里,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公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办案是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最直接最基本的手段。”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燕崇纲说,“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将办理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作为检察重点工作,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摸排力度,重点查办涉及秦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督促生态环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竭力保障秦岭生态环境安全。对于涉及秦岭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坚决做到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精准打击,加大对涉及秦岭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及立案监督工作力度。”

据介绍,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民事和行政案件加大审判和执行监督力度,今年以来共办理涉秦岭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3件,积极化解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争议案件1件。

凝聚司法合力,推动生态修复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检察长燕崇纲(右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河道安全巡查。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办案干警实地查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切实将检察工作有机融入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密切关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动态,及时联系对接,扎实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结渭河及南山支流等水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多件;大力开展的“五乱”整治活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先后与水务、河务、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排查10余次,全力维护河湖库水资源、南山支流生态环境及渭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同时,针对南山支流等水域违法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生态环境问题,华阴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及时跟进监督,全面助力散乱污治理等市域中心工作,竭力维护天蓝、地绿、水清的良好生态,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舒心。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治理

生态环境保护既无旁观者,也无“配角”,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法院等虽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和追求效果完全一致。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在全省率先成立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华阴市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领导;华阴市委深改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决议》,当前,市委领导下的公益诉讼工作新平台已全面建立;坚持“一把手”工程,由检察长亲自抓,解决重大疑难突出问题,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推进;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走入职能部门,加强办案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以“4+5”法定领域专项监督为重点,积极拓展公益诉讼“等外”新领域。

华阴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进大众,集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以“固定+流动”形式,先后深入街道镇村、逢集设点宣传;以“专题+日常”形式坚持边办案边宣传,深入村社区巷道、田间地头,发放宣传品20000余份,鼓励群众关心关注、支持参与渭河及南山支流等水域生态保护工作,呼吁广大群众加入到水生态保护工作中来;充分利用资讯媒体、门户网站等开展专题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宣传活动中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并针对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做好跟进监督。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讲政治更加扎实有效贯彻到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业务中,努力提供更为充分、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华阴市建设国际山水旅游名市、与华相宜人文福地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陕西省渭南市检察机关“三有”争创系列报道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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