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驱动下社保经办工作的数字化发展探究
2022-07-13苗俊玲杨美玲
苗俊玲 杨美玲
摘要:大数据技术的出现为社保经办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新路径。文章以湖北省社保政策及相关数据为依据,深入分析大数据技术对湖北省社保经办工作带来的影响。通过简化社保经办工作流程、创建多样化的数据平台、精准识别社保相关信息等方式,大数据技术积极推进了湖北省社保经办工作的数字化发展。同时,大数据也对个体隐私安全防护、社保经办人员素质及社保数据平台建设提出了要求。为此,应从提升甄别数据信息的技术、打造更加细化的信息储存域、深化数据信息的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改善,加快实现社保经办工作的“一网通办”“全国统筹”,积极推进社保制度的现代化发展。
关键词:社保经办;大数据;数字化;数据共享;湖北省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大数据时代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优化建设研究”(20200302054)。
作者简介:苗俊玲,燕山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杨美玲(通讯作者),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中图分类号:D632.1;D03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2)06-0008-07
社会保障作为国家惠民政策的重要支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街道),统筹城乡的五级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当前,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大数据应运而生,并迅速、全面地融入国家社会发展中的各个方面。截至2022年4月底,我国社保卡持卡人数已从2012年底的3.41亿人增加到13.55亿人,电子社保卡持卡人数达5.36亿人[2]。这种态势既为社保经办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新路径,也对其提出了挑战。
一、研究背景
大数据是对体量超出传统大小的巨量数据、类型超出传统类别量的超繁数据、时效性要求更高的即时数据,进行采集、分类、分析、处理、传输、存储及可视化分析等操作,充分提取数据中的价值、探寻数据反映出的规律,并通过对数据呈现出的某种隐含现象进行专业分析进而作出预测和决策的一种新兴技术。由此可见,大数据的典型特征可归纳为“数据量巨大”“数据类别超繁”“时效性极强”“流动速度顶快”。
作为一项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指通过立法,由政府掌舵并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属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联合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衰老、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避免收入的降低、中断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制度。贝弗里奇早在对英国社保保障制度分析的过程中就指出,要把社保作为提供收入保障、消除贫困的基本社会政策[3]3-4。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从1986年开始改革,打破了以前国家“一管到底”的状况,开启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社会保障制度。此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越来越完善,社会保障的福利性也更加突出。当前社会保障体系中涵盖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意义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在组织形式上具有一定的立法强制性。在劳动者个体层面上,参与社保缴纳的人员需由立法确定承认且在立法指定的范围内参加社保;在公司、单位、社区等能够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岗位的组织层面上,需为在立法指定范围内的每一个劳动者提供参加社会保险的渠道。二是在个人意义上具有“先尽义务,后享权利”的自主性。社会保险的本质是权利与义务的结合[4]42-45。社保缴费完全建立在自助自保和互助互济的基础上,要“先尽义务”缴费成为参保成员,才能“后享权利”在遭遇法定范围内的各种风险时获取相应的生活保障。三是强调共同筹资的集体互助性和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共同筹资的对象指的是劳动者、劳动者所在工作单位以及国家。这种多渠道缴费的加持、国家层面的参与,成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坚硬后盾。四是社会保障机制作用的稳定性。社保的出现帮助劳动者积极预防风险的发生,极大地安定了劳动者的内心需求,促进了国家社会的稳定和谐。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保的缴纳和统筹变得越来越便捷。大数据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自然而然地被社保经办工作吸纳和运用。刘智慧等在对大数据技术进行综述分析时,将大数据的特征归结为“Volume”“Variety”“Veloci? ty”“Value”即“4V”典型特征,这是分别在体量、类型、时效、价值上对大数据做的定义[5]。这些对信息处理的优越技术,恰是支撑社保实现全覆盖的必要技能。韩寒以社保服务为例,探究了大数据平台建设对社保经办工作的意义。他认为,社保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发展,将会涵盖更优化的数据分析处理器、更严谨的社保监管模块等,以使得社保经办服务更科学化[6]。社保经办工作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数据应用模式?寇凤在分析大数据在社保中的应用后认为,应当关注其数据共享的功能,充分发挥其价值,建立高效数据传送运用模式[7]。诸伫英在探讨大数据背景下社保信息共享建设时也认为,大数据社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包含着社保大数据的集中、统一、监管、服务等方面,在满足各部门数据需求的同时,更保障了共享秩序和服务[8]。
综上所述,大数据是持续优化社保公共服务、深入推进社保经办工作数字化转型、使社保经办工作紧跟当今社会发展态势的提速器。为促进社保经办工作高质量發展,人社系统要积极进行升级转型,适应数字化发展浪潮,提升参保的便利性和推进社保经办工作的精准性。
二、大数据技术应用对社保经办工作的影响
近年来,数字技术创新和迭代速度明显加快,在提高社会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新问题新挑战[9]。为更好推动社保经办工作数字化发展,本文以湖北省为例,分析大数据对社保经办工作带来的影响。
(一)大数据应用为社保经办工作带来的积极影响
大数据的出现将社会各界信息进行云端整合,形成一个有量有序有律的数据网络。这种大数据网络的编织极大便捷了社保领域相关工作,积极推动着社保的数字化转型。
1.简化社保经办工作流程,推进一体化进程。社保卡最初出现在各个城市时,多由当地政府办理,且当地社保卡只能在办理地使用,这就可能导致异地就业等人员需持有多个版本社保卡,才能享受其应有的社保权益。
近年来,湖北省运用大数据技术将公民信息进行规整、分类、云储存、云流转,实行了社保卡一人一卡制,即个人在湖北省内只能有一张社保卡。若个人在湖北省某市缴纳社保且办理了社保卡,后因个人需求要在湖北省其他城市缴纳社保,不需新制社保卡,可直接网上操作异地纳入。社保卡除了实体卡形式,作为社保卡的线上应用途径,电子社保卡在近几年大力推行。如今,我国全部地市已开通电子社保卡领取渠道,人们可直接享受社保查询、证书查找、人事人才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待遇认证等30多项全国“一网通办”的人社服务[10]。为贯彻《关于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同步申领工作的通知》精神,湖北省武汉市及时推出“电子社保卡+实体社保卡可同步申领”的新方法,即从2021年10月28日起,在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申领或补换武汉市第三代社保卡的,将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直接发放至支付宝、微信等电子社保卡官方小程序,以及社保卡合作银行的手机银行App中。同时,武汉电子社保卡不断完善功能,包括人事人才类的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技工院校学籍查询,社会保险类的参保缴费测算、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信息查询、特殊工种人员工作经历信息查询、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资格认证、工伤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四级的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资格认证等。
借助大数据技术,电子社保卡还能扩展用于公共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例如用于人们的公共交通出行、日常生活缴费等,仅凭一部智能手机即可享受多项权益,不仅优化了办事模式,还避免了社保卡丢失等麻烦。电子社保卡将绑定的个人信息输入云端,标志着大数据与社保经办工作的充分融合,真正加速了全国“一网通办”社保服务和“跨省通办”社保服务的进程。
2.创建多样化的社保经办工作数据平台,提升办事效率。互联网时代以来,网办就成了各行各业处理业务的主渠道。大数据的兴起精细化了网络办事的渠道,并为网络办事提供了更为充分的信息数据源。湖北省当前就社保经办工作网上办理也加快步伐,建立湖北政务服务网、联动支付宝、开发鄂汇办App等,将集成的信息高效运用处理,争取尽早实现社保数字化。
湖北政务服务网是集公安、户政、教育、交通不动产等众多民生领域于一体的在线政务平台,是大数据运用的体现之一。当前网站中已设置社会保障等模块,该模块中关于社保领域的相关事项可大概归结为社保卡、社保查询、医保查询、养老机构查询、生活补贴明细查询、失业保险发放明细查询、低保救助、孤儿保障金标准等版块。(如图1所示)
除此以外,该网站目前还开设了特色专区模块,其中的“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充分运用了大数据技术的优势。“跨省通办”可进行相关事项的异地认证等,实现一地认证、全程网办、异地可办、多地联办、就近办理。截至2022年6月,在湖北省可跨省通办的事项办理中,个人办事类共151个事项,法人办事类共170个事项。“省内通办”主要解决了人们异地办事“多地跑”“往返跑”的问题,当前还特别推出了“武汉1+8城市圈”“襄十随神跨域通办”“宜荆荆恩跨域通办”三大专项,极大方便了省内参保人员的事项办理。“省内通办”流程如图2所示。
支付宝小程序作为全民通用App,融汇了包括社保领域等各方面事项的办理。当前湖北省社保事务已经支持在手机支付宝中操作,包括社保查询、社保缴费、社保办理、社保卡服务、综合服务、第三方服务等事项的办理,并能直接在支付宝中申领个人社保卡,真正将传统社保经办工作推进“移动社保”新时代。
3.利用数据精准识别,促使社保经办工作环境清朗化。社保诞生的初衷是为人民谋福利,就其重要性而言,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1]。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保参保人数不断增加、覆盖面持续扩大,如此发展进程使得传统社保认证方法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需求。社保涉及个人基础权益,容易产生不规范行为,致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谋取不该属于自己的权益,污浊社保经办工作环境。因此当前,防范保险欺诈行为是保障我国保险健康稳定发展的必要及长久任务[11]。随着大数据体系的发展与运用,社保卡已经在较大范围内实现了持卡人基本信息、参保明细的集聚并形成专项数据库。数据在各机构间的协同共享工作不断加强。当前湖北省形成了湖北人社系统、湖北公安系统、湖北工商系统、湖北民政系统、湖北卫建系统、湖北银行系统等多机构跨部门的协同。其中人社系统与湖北银行系统(主要是汉口银行)数据共享,便捷社保卡的办理及异地转移等事项办理;人社系统与公安系统数据共享,能够保障参保人员的身份认证准确,有效避免骗保事项产生;人社系统与卫健系统数据共享,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当前状况,获取参保信息。真正实现数据共享、一网通查、联网通办,逐步实现社保经办工作环境清朗化。
(二)大數据应用为社保经办工作带来的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古往今来,很多技术都是‘双刃剑’,一方面可以造福社会、造福人民,另一方面也可以被一些人用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大数据技术在为社会带来发展的同时更带着些许挑战。只有先发制人,尽早透彻其缺口所在,才能将大数据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为这项技术铺展更长的发展道路。
1.数据信息流转对公民隐私安全带来隐患。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前进,公民个人对隐私信息的保护也愈发重视。信息数据作为大数据运行的主要对象,是大数据工作的重要基础。就社保经办工作而言,社保事项本身就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收集与运用,如身份证信息、生育保险相关事项所需要的生育信息、工伤保险材料提交中的就诊信息、失业保险办理时的就业信息等。在大数据开放共享的当前,在数据收集、流转、处理过程中,若监管不力,或是大数据平台防御不力都可能造成这些信息的流失,甚至被不法分子窃取以行其便,给当事人带来损害。
2.新技术应用对社保经办人员综合素质提出新要求。在大数据技术未出现以前,传统的社保经办服务多数还停留在窗口现场办事,公民咨询社保事项相关信息也只能选择窗口询问或者电话咨询。大数据技术应用到社保之后,为信息流转开通了线上渠道,解决了耗时长、效率低下的问题。但与此同时,对运作经办模式的社保经办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相比传统社保的窗口办事而言,数字化社保多采用网上办事的方法,这就要求从事社保经办工作的人员具备熟练操作网办系统的技能。其次,传统社保相关信息由各部门获取和存储,信息共享存在困难,进而导致部门间容易各自为政,大数据技术等为信息共享开辟了途径,并倡导创建数据共享机制,这就要求社保经办工作人员转换观念,重视跨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真正做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再次,相比较传统社保经办工作时运用的信息数据,大数据带来的数据信息更为繁杂混乱,这就要求社保经办工作人员需要更加细心、准确、及时地对信息进行甄别、整理和运用。
3.大数据技术对社保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提出高标准。大数据自出现至今,其平台体系建设仍在不断完善之中。社保经办工作人员在对日常事项的处理时,经常涉及事项办理当事人社保新增、停保、续保等异动,其信息也要相应及时作出准确的调整,并按规定进行归档分类。这就需要大数据平台能够及时根据这些变化作出反应,因此对其算法运行有着极高的要求。社保信息对储存量的要求则更高,而一些平台的建设在这方面却存在欠缺,储存量一旦稍微过大就会影响整个平台的运行,进而带来数据错乱和丢失的风险。可见,只有强大的大数据平台作为支撑,社保经办工作数字化发展的优势才能真正发挥。
三、社保经办工作数字化发展方向
当前,社保经办工作要积极应对大数据发展带来的挑战,变消极影响为积极作用,加快发展进程。社保经办工作应当继续深化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处理,加快实现社保经办工作的“一网通办”“全国统筹”,深化数据共享,积极推动社保经办工作数字化转型。
(一)发挥大数据优势,让社保信息数据活跃起来
社保大数据具有规模较大、数源较厚、信息较活、质量相对较高等特点。当前数据信息虽然在收集、分类、储存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数据信息的真正价值还有待进一步挖掘。使数据信息活跃起来,还需从以下方面进行突破。
1.提升甄别数据信息的技术。大数据之所以称之其“大”,主要是因为其信息量超出传统量别的大,在收集信息时也一定会面临超大体量、超繁类别的信息源。社保经办所需要的信息,涉及各行各业处于各种状况下的人员信息、企业信息,需要有较为完善的信息甄别技术精确筛选所需信息,过滤无用冗余的信息,以便精确地运用信息数据,真正做到精细化处理。
2.打造更细化的信息储存域。传统数据处理方法在储存信息方面较为粗糙,信息分类领域少,缺少层级定位。而在当今数据体量特大化的背景下,简易的信息分类域别已经难以满足交织混杂的信息网络,若不对数据的分类方法进行优化,很容易导致在处理社保相关事项时出现信息错乱等问题,进而影响数据共享机构的运行。为此,大数据在与社保经办工作适配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优化信息的分类、分级方法。
3.深化數据信息的分析能力。社保经办工作中的信息数据可谓是支撑社保体系运转的根基。但“冰冷”的数字和文字,只用来记载和阅览等基础操作,根本无法让信息活跃起来。在大数据融合下的社保经办工作中,要想发挥信息的价值,赋予数据信息生命,就要善于运用信息。大数据的本质特征是通过相关数据来进行预测,使貌似不相关联的信息经过大数据的计算后得以发现事物背后的规律。让数据信息活跃起来,就是要激发数据信息隐藏的预测、决策、管理、创新能力,并将其运用到社保领域中,探究社保经办工作运行的规律、探寻社保经办工作发展的方向、探讨社保经办工作处理的重点。未来的大数据平台建设中可以酌情考虑开设“信息处理专区”模块,且匹配相应信息处理人员,以对信息精炼、高效整理和分析,最大化发挥信息数据的价值。
(二)实现社保经办工作全省统筹、全国统筹
城市化发展带来了人口跨地区流动率的大幅度提升[12],人口大多涌向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大量的人口流动必然带来异地社保事项办理需求的扩张,增加了社会保障工作的难度。例如医疗保险推出的异地就医政策,这一语境大家早已耳熟能详,但受地域的限制,实际经办工作仍旧困难重重。大数据应用体系的出现,虽为异地社保事项的办理开辟了全新路径,但鉴于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统筹性质仍处于低层次水平。
以湖北省为例,整个湖北省在2021年度7月社保基数调整后,各市的社保参保基数与比例并不完全相同。通过观察2021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十堰市、孝感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比例表可以发现,2021年7月基数调整后,湖北省武汉市、十堰市、孝感市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各不相同,个人申报月工资最低缴纳基数分为3740元、2880元、2700元三档,最高基数分为18699元、15750元、15000元三档。在上述三个地级市的企业缴纳比例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缴纳比例相同;工伤保险的企业缴纳比例设定为浮动利率,其中武汉市与十堰市均为0.1%~0.95%,孝感市02%~1.9%;生育保险的企业缴纳比例分为0.7%、0.5%两档。在个人缴纳比例方面,三个城市保持一致。此外,关于大额医疗费用的缴纳,上述三个地级市也存在两种缴纳方式,分别为按月缴纳和按年缴纳。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各地设置了不同的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缴纳基数的差异是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导致,但这些缴纳规则的差异,却明显成为全省统筹的障碍点。例如有些市规定基数取整到个位,即不留小数;但有些市又规定基数允许有小数;有些市甚至要求基数要取整到十位。这种缴纳方法的差异无疑为流动员工缴纳社保带来困难,也不难推断,不同省份间的社保政策差异则会更大,流动人口享有的社保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实现社保大数据的全省统筹、全国统筹仍是社保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发展大方向。
(三)深化数据共享,推动社保组织积极转型升级
大数据与社保经办工作的高度融合需要时间,技术嵌入社保经办工作的过程既是技术引发组织制度再生产的过程,也是社保组织制度对技术的调适过程。大数据既引发了新的思维方式也促成了新的行为模式,进而促进组织制度的变化。目前大数据技术不断更新,而组织制度则相对稳定,造成二者发展的不同步性。因此,大数据的发展仅是社保经办工作的技术基础,更深刻的变化应该是来自社保组织自身的发展。以政府组织为例,有学者将技术融入政府组织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技术基础建设阶段、技术应用与政府组织结构相互作用阶段,以大数据技术应用为基础的政府自我重塑阶段[13]。相应地,社保组织引入大数据的过程也会经历这样的发展历程。目前,鉴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社保组织的发展程度也存在差异。例如,员工遇到突发工伤的情况,社保经办人员在规定限期内为其申办工伤时,必须有相关适配的信息数据同步配合才能进行申报,若大数据平台提供信息延误,错过截止日期,则会让参保人员的权益受到损失。在城市地区尤其是省会城市,信息数据平台基本是同步的,但是在大部分农村地区,申办工作可能会由于数据信息的不同步需花费很多时间来协调,因此错过申办期。为了社保经办工作的现代化发展,社保组织必须依据大数据的特征,主动进行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的转型升级,打破条块分割,实现跨部门整合,促进社保体系的一体化发展。
四、结语
大数据作为新兴技术的诞生,是风险也是机遇。对于以数据为支撑的社保经办工作而言,社保大数据能够更精细地对数据信息作出处理,实现了办事线下转线上流程,促进社保信息的共享与便捷流转,为社保经办事项的跨地区统筹办理带来新的进步。社保组织在大数据技术嵌入的过程中,要积极作技术变革的引领者,为大数据运行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组织环境。此外,社保大数据的信息价值为社会、政府、国家带来了全新助力,升华了社保经办工作的价值。由此可见,大数据技术深刻且多面地影响着社保经办工作的发展方向,既有工作方法上的要求,也有工作观念上的新突破;既为社保经办工作带来了发展机遇,又将社保经办工作置于新的挑战场,社保经辦工作数字化转型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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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