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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

2022-07-12刘晓凤

大科技 2022年27期
关键词:承包人工程项目工程造价

刘晓凤

(重庆迈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 400000)

1 概述

竣工结算阶段主要管理思路是加强工程资料管理,从项目建设尾声上严格控制造价。如何能忠实地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造价,也反映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能力[1]。作为建设单位,为了及时办好工程竣工结算,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完成设计变更程序,各种签证材料,资料的签认,项目完工后立即收集、整理竣工结算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包括工程竣工图、结算书报送等。施工单位报送结算后,立即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对报送结算进行结算的审核,然后按相关程序报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结算审计(评审)。

2 分阶段结算

通过实践,针对竣工结算问题,以项目效益为目标、以预控为手段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方案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2.1 分阶段结算是有效方法

分阶段结算即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阶段进行结算。每一阶段合同工作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编制该阶段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委托分段审计。分阶段是一种工程价款的中间结算,能有效缩短竣工结算时间,缓解资金回收压力,促进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及时反映项目阶段实施综合情况,便于管理层及时决策,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提高项目效益。分阶段结算对施工项目部过程管理要求更高、工作节奏更快。

2.2 工程变更的及时处理

工程结算需要资料齐全,分阶段结算促使各类工程的变更必须及时处理。因此,施工方需要吃透合同文件精神,对于涉及合同范围外的施工内容要及时对事实进行书面确认,然后办理变更签证;对于设计、业主等提出的工程变更要从合同角度结合施工实际,提出由此工程变更引起的其他增加工作内容;对于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均未做表示,现场依据常规做法或根据设计口头意见,实际已施工完成,在工程结算编制时发现的以上问题的,要办理设计变更单;另外,在与施工班组、供应商、专业施工单位办理内部结算时发现的超额工程、超额费用,在分清情况后,属于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也应及时办理变更。办理变更宜先请监理进行相关情况的确认。

2.3 情况掌握与及时决策

对于投资项目,分阶段结算能够及时反映项目的财务成果,工程款的及时拨付形成良性循环,为后续施工提供保障,有利于建设双方投资控制和建设资金统筹安排,由于大大缩短竣工结算时间,能把计价矛盾和纠纷化解在施工过程中解决,特别是工期较长的工程可避免竣工验收合格后久久不能定案的问题,对预防工程款拖欠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也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对施工企业来讲,分阶段结算还能及时放映项目阶段综合效益及阶段实施情况,有利于企业决策层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3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资料管理

3.1 分清责任,各司其责,严把资料报送质量

(1)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部门对承包人、监理人等单位提供的建安工程类项目的竣工结算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复核责任。其他服务类单位提供的结算资料,业务实施部门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复核责任。

(2)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前期部门对提供的前期项目立项,可研、概算、设计施工图、招标投标情况报告等项目前期资料以及设计变更,洽商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部门对最高限价评审报告,变更预算评审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委托中介机构结算审核的质量负责,对收集到完整资料后,结算工作的推进,审计过程中各方工作的协调负责。

3.2 严控承包人弄虚作假,高估冒算

(1)承包人对提交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且作出承诺,并承担违背承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在合同中约定,如在结算审核的过程中,发现应该减少的变更纳入结算,或现场实际未完成的项目纳入结算,按报送的该部分结算金额的1.2 倍扣减。

(2)承包人报送结算不得高估冒算,承包人报送结算,如结算审定金额核减在5%以内(含)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承担结算审计造价咨询服务费;如结算审定金额核减超过5%,则结算审计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用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 号)文件规定的50%计算(包含审减效益费)计取;承包人将费用支付给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再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按已签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3.3 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督促项目参建各方尽职履责

(1)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单位应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明确监理在计划合同管理方面的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监理人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做好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对工程项目签证、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工程项目结算和审计过程中,对需要监理人提供的资料、数据、说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在结算审核的过程中,经核实经监理人签认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依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监理服务费的10%~100%,情节严重的报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受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建设项目结算审核质量负责,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审计局或财政局在审定结算上审减超过5%(非咨询方原因除外),则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服务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每次对量需完善当天的工作内容并与承包人签字确认提交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部门汇报,并提出争议问题及解决方案。

(3)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履行各自职责,配合相关单位、完成履职范围内结算资料的提交,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 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结算资料报送、 工作完成时限要求

(1)工程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期限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2)监理人在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结算资料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审核完毕,提交审核情况报告,并提交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部门。

(3)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部门收到结算资料后,及时完成结算资料的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4)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部门造价负责人收到工程建设部递交的结算资料后,及时完成结算资料的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完成的资料,立即组织结算审核工作,根据项目特征,组织中介机构或者自行审核,及时完成初步审核。及时将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结果及相关资料一次性报送审计局或财政局完成结算审计(评审)。

(5)要求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在项目完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提交部门职责范围内提交审计的资料,且形成资料移交清单,移交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部门。

(6)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部门负责全过程管理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对审核初步结果及时反馈承包人或相关责任单位、责任部门,且对发出的初步审核(计)结果要求对方做出签收并提交签字盖章的正式书面意见。

(7)对存在差异项目、金额及依据,要求承包人详细列明计算式及争议依据,及时完成核对工作并提交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部门,如未提交,则认为无意见。

(8)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将工程工程结算初步审计(审核)结果交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部门后,承包人按审计局要求完成结算核对工作。

5 工程结算的质量把控措施

(1)工程项目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结算资料的,由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部门发函催促承包人提交书面答复。经发函催促后仍未提供结算资料的,由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部门根据现有资料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工程结算,报送区审计局(区财政局)进行结算审计(审核),按审计(审核)结果办理承包人尾款支付。

(2)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发出工程项目结算初步审计结果征求意见稿后,承包人未按期反馈意见的,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部门发函催促,承包人在工程建设部发出催促函10 个工作日内仍不反馈书面意见的,以初步审计结果征求意见稿审核金额与承包人办理尾款支付。

(3)承包人不能提出符合合同条款、造价调整条件和造价调整文件等有效证据,又不确认审计(审核)结果的,以初步审计结果征求意见稿审核金额与承包人办理尾款支付。

(4)承包人主观原因导致工程项目无法审结的,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其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5)中介机构在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时,存在违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提供内容虚假评审报告等行为的,不支付评审费,并追究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同时,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依法处理,并将其行为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6)由于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原因导致工程项目未按时提交审计资料,或无法审结,造成国有资金流失或引发拖欠工程价款利息等违约责任,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 工程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需注意的问题

(1)对于施工方报送的结算资料。会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各相关部门,对施工方报送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会审,以及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程造价,结算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会同各部门形成一个统一的意见。

(2)严格审核工程量,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不能多算或不按规则计算,如乙方对工程变更只计调增量不计调减量,我们习惯采用总价包干合同形式,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增量的工程变更,施工方肯定不会遗漏要求增加工程价款。那么在实施的过程中,包干价内的内容的是否全部完成,这就需要建设方火眼金睛,熟悉合同和图纸内容,清理出没有完成包干价范围内的工程量对施工方做到扣减。

(3)审核项目新增单价,对于施工方提出的新增单价,要熟悉施工图纸和合同文件,清单描述。避免施工方不平衡报价,低价中标,换用材料后要求重新编制新增单价。

(4)审核取费程序及准确性,不得重复取费。造价人员必须对国家现行有关经济政策及本地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各项费用包含的内容很清楚,如费用定额中,其他直接费和施工图预算包干费包含哪些内容一定要很清楚,如己计取包干费的,则不应计其他直接费中的材料二次搬运费。

(5)对于财政局或者审计局审核完后,造价人员对管理项目编制符合实际的竣工结算报告,分析投资使用情况,对超支部分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进今后的工作。汇同工程管理部,计划筹划部,技术部,对于项目管理做出总结分析,以利于后续工程项目管理的提高。

7 工程结算的其他要求

(1)工程结算资料壹式叁份,原则上结算资料一经报送,不再补报。

(2)工程变更、技术洽商及签证及时按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办理有关预算评审审批手续,结算时提供工程变更、工程洽商以及隐蔽工程的原始收方记录。

(3)工程结算中减少或未实施项目的办理,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应及时督促施工方办理减少或未实施项目变更并纳入竣工结算资料。

(4)工程结算书构成:结算封面、结算编制说明、工程费用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工程结算相关附件资料。

(5)凡是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审签的所有资料,均应在施工过程中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完成审批,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6)结算完成后,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的部门对照项目概算检查投资控制情况,分析各项经济指标对项目进行后评估。

8 相关案例分析

(1)边设计边施工招标时合同金额暂定,实施过程中造价控制难度大,结算办理:例如某城市老旧房屋立面整治工程,合同金额暂定4000 万元,概算批复建安费4249 万元,施工单位报送结算金额5600 万元。由于超过概算,施工方提出要求建设单位调整概算。建设单位立即组织跟审单位,要求按结算的标准审核本项目实际造价,跟审单位经过认真复核,提出本项目实际造价只有约3400 万元,施工单位存在高估冒算。后经过长时间的现场核对,结算办理过程中突破重重困难,最终办理结算金额为3356 万元。将造价控制在概算和合同内。

(2)竣工图纸同现场实际完成情况未进行认真比对:工程结算完成的质量高低同竣工图纸的质量好坏有着密切的关系,现实过程中,不是每一个项目的竣工图纸都能保证和现场实际完全一致的。但结算的审核过程中有部分审计人员为图省事直接按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计算工程量,甚至于竣工图不完整有遗漏时直接按施工图纸计算,而缺少了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没有将竣工图纸同现场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完整的比对,这样会造成计算的工程量比实际偏大。

9 结语

市场经济的变化多端,工程投资的确定与控制非常复杂,这就需要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既全面又有侧重点。在工程实施过程的各个阶段,时时要有控制造价的经济头脑,发挥建设单位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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