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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语必在题上”与历史学家的“表微”技艺

2022-07-11李雅杰

汉语言文学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陈垣

摘  要:从述学文体的角度研读陈垣《通鉴胡注表微》,颇可见出历史学家的“表微”技艺:二十篇小序在句式、短语结构等方面呈现出“简单清楚”“无一字之费词,一字不可增,一字不可少”的文章特色,二十篇小序之间相勾连,形成篇章之间似断非断的“顶真”效果;史法十篇之间以专门之学证史法的伏脉亦显出独异之处,暗含一史事成分逐渐压过史法的逻辑脉络。《通鉴胡注表微》通过援古证今、搭建史料的叙事策略,使史法与史事融汇衔接的伏脉千里之法,连同小序文章句式、短语结构等文辞特征,甚至初刊于《辅仁学志》,其标点符号全采句读的形式信息的细微之处,都昭示着作为“表微”的述学文体特色,呈现了“质朴无华,语语必在题上,不矜才,不使气”的效果,实为论学文之正轨。

关键词:《通鉴胡注表微》;述学文体;陈垣;表微;史法

“鄙意论学文字极宜着意修饰,近人论学,专就文辞论……”①,品评中国近现代学人的“论学文辞”,《钱宾四先生论学书简》有不可略过的精到论断。钱穆此则书简颇有“点将录”风范,直称“章太炎最有轨辙”“章氏文体最当效法,可为论学之正宗”,而将梁启超排在次位,以为“梁任公于论学内容固多疏忽,然其文字则长江大河,一气而下,有生意、有浩气,似较太炎各有胜场”,至于再次则数至陈垣,“其文质朴无华,语语必在题上,不矜才,不使气,亦是论学文之正轨”。②钱穆论学着意于文辞与学问之间的相契,故不满于王国维考据文章“一清如水,繁重处只以轻灵出之”,亦指称陈寅恪的一种回环往复文字只适于讨论《再生缘》《红楼梦》一类对象。③换言之,文辞形式与所论对象的高度贴合,乃是修饰论学文字的不二法门。而以此为轨则,钱穆在近人论学“点将录”中将陈垣置于突出的位置。

陈垣曾将写文章类比为广东做红木桌椅,“做坯极易,打磨则甚费时日,文章亦须多置时日”④,颇见出匠人精心结构与打磨文章的态度。作为陈垣得意之作的《通鉴胡注表微》正是体现其述学文体结构与文章的范例⑤。陈垣在沦陷北平读至《胡注》“呜呼痛哉”而“凄然久之”⑥,便辑出史法、史事各篇,并表出微旨,写成结构与文章都与“表微”之体契合的精心之作《通鉴胡注表微》,最初发表于《辅仁学志》,1945年第13卷与1946年第14卷1、2合期:首先是一篇《通鉴胡注表微小引》,明确清晰道出结构“前十篇言史法,后十篇言史事”,与主旨“身之(按:胡三省字)生平抱负,及治学精神,均可察见,不徒考据而已”。①次页紧跟《通鉴胡注表微》目录,由《本朝篇第一》依次开列至《货利篇第二十》,在《劝戒篇第十》与《治术篇第十一》之间留出空白,以不对齐表示史法与史事的分隔。再次页进入正文,每篇小标题之下先有空两格对齐的小序。

一、“语语必在题上”:小序的书写模式与文章特色

细读《通鉴胡注表微》的二十篇小序,陈垣论学文辞的“简单清楚”“无一字之费词,一字不可增,一字不可少”②體现得淋漓尽致。每篇小序篇幅不一,但各篇都不太长,篇首往往以定义式的句式开头,如“解释者,以今言解古言,以今制释古制”“感慨者,即评论中之有感慨者也”“治术者致治之术,即身之之政论也”“劝戒为史家之大作用”“臣节者人臣事君之大节”“夷夏者,谓夷与夏之观念,在今语为民族意识”“民心者人民心理之向背也”“货利者人之所同欲,而最能陷溺人者也”,俱为此例;③乃至“本朝谓父母国”“边事犹言国际之事”,④则借用训诂释义术语“谓”字“犹”字,为各篇篇名作一题解。⑤以“XX者XX也”“XX谓/犹XX”这等简省有力之语起头,紧扣篇名主题,予人以警拔之感。在小序行文中,也时见使得语义层层递进的修辞技巧:《考证篇第六》以设问引出“考证为史学方法之一,欲实事求是,非考证不可”,此后又以“以为尽史学之能事者固非,薄视考证以为不足道者,亦未必是也”这类“XX固非XX未必是”句式评议了两种对考证的态度,在颇简省的篇幅内容纳了相对高的论点密度;⑥《伦纪篇第十三》则通过简短的四字句、惊警的比喻及并列的动宾结构三字短语将“伦纪之坏”经由“感情”“谗搆”推至“多因权利”,“感情如薪,权利如火,谗搆如风”,故而欲维持伦纪“非敛感情,远权利,防谗搆不可”。⑦诸如此类,在句式、短语结构等方面,呈现着小序的文章特色。

在小序行文中,更为习见的是经由征引古典再逐渐过渡至论述胡注的意脉:如《评论篇第八》,即是先行梳理了五经训释传解以至班、马以降的评注传统,勾勒出“注中有论”的学术史脉络,再下接胡注《通鉴》;⑧而如《臣节篇第十二》《夷夏篇第十六》,也各自将“臣节”“夷夏”先上溯至《公羊·庄四年传》“国、君一体”与《公羊·成十五年传》“内诸夏而外夷狄”的伦理传统,再将身之注纳入这一传统中去。⑨《生死篇第十九》尤可见出这一写法的痕迹:

“人生须有意义,死须有价值,平世犹不甚觉之,乱世不可不措意也。自孔子有‘未知生焉知死’之言,人遂以为儒家不谈生死。不知‘死生有命’,固儒家所恒言,即《鲁论》一书,言生死者何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此生须有意义之说也。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此死须有价值之说也。‘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此生之无意义者也。‘伯夷、叔齐饿死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此死之有价值者也。至于死之无价值者,‘匹夫匹妇,自经沟渎’是也。生之有意义者,‘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是也。”⑩

依然是小序首句开宗明义,紧随其后分别征引《鲁论语》中诸条,陈垣在生/死的抉择下展开有/无意义/价值的不同维度;而生有意义、死有价值、生无意义、死有价值、死无价值、生有意义这六类例证,则早已在小序首句“生须有意义,死须有价值”十字之中悉数道出。在向元典寻求例证之后,陈垣再次回到胡身之注的语境之下,给予《注》中评骘士人生死抉择价值意义的言论合宜的解释,“胡身之生乱世,颇措意于生死之际,故《注》中恒惜人不早死,以其生无意义也;又恒讥人不得其死,以其死无价值也”①。每篇小序末尾则往往以“条举其例如下”(《本朝篇第一》)、“兹以次述之”(《校勘篇第三》)、“兹特辑存数十条”(《考证篇第六》)、“兹特表而出之”(《生死篇第十九》)开启篇内正文。②这种习见于小序的书写模式首句开宗明义、其后援古证今、收束承上启下,由古典逐步过渡到胡注,主题与例证环环相扣,字字句句都落在实处,有近乎“总——分——总”结构的清晰简洁,可谓除却了近乎一切可能的“浮词”。陈垣曾有金针度人语,告诫弟子“写作应当像顾炎武的《日知录》,一字一句能够表达就不要再写出第二个字第二句话”③,在《通鉴胡注表微》写作处,此语也未尝不可视作陈垣本人的史家自况。

二、“顶真”与伏脉:陈垣的史法体认

将二十篇小序连缀起来,也是《通鉴胡注表微》序文的另一种读法。陈垣作为史家虽然不尚浮词,但对于文辞乃至篇章结构、形式却并非不甚在意。统而观之,《通鉴胡注表微》诸篇小序之间亦有前后勾连之处,乃至形成篇章之间似断非断的“顶真”效果,更生回环往复之感:如《夷夏篇第十六》申明民族意识在国土被侵陵、分割时最显著,紧随其后的《民心篇第十七》便陈述国有可爱之道则人民不去其国之理,“故《夷夏篇》后,继以《民心》”④;第六篇名为“考证”,而紧随其后的《辩误篇第七》正以“辩误即考证中之一事”一句开篇⑤;第八篇名为“评论”,而随后的《感慨篇第九》首句也即“感慨者,即评论中之有感慨者也”,末句更重申“兹特辟为一篇,附评论后,从来读《胡注》者尚鲜注意及此也”。⑥

第六至第九篇小序之间的前后勾连,除拥有形式上的意义以外,也关涉陈垣对于史法的体认。考证是史法中一种,而辨误为考证中一事,二者之间的关系,差可以史法与其下子集来概括。感慨为评论中有感慨者,则感慨与评论之间关系也与一种史法及其下子集相类似。

在这一等级序列之下,由上级史法脱出子集史法现象的存在,或许暗示了一条陈垣在前十篇中以专门之学问证史法的伏脉。十篇史法之中,首篇为“本朝”而非意义上更能统率史法十篇的“书法”篇,这显系承续《日知录》的刻意营造结果。陈垣在“史源学实习”授课时屡屡提及《通鉴胡注表微》,并自陈“第一段,以‘本朝’二字为题者始自亭林。我之《胡注表微·本朝篇》引自此”⑦;在写作《通鉴胡注表微》时,陈垣首先写成的两篇亦是《本朝》与《出处》。⑧《书法篇》确多有统领全书之处,“清儒多谓身之长于考据,身之亦岂独长于考据已哉!今之表微,固将于考据之外求之也”⑨,点出须“于考据之外求之”的“表微”取径,并拈出“陈古证今”的史学方法⑩。而自《本朝》以下,史法十篇确有以诸种专门之学对应史法之例,即如陈垣所精研过的校勘四法对应《本朝篇第一》《校勘篇第三》,陈垣经由《史讳举例》发展成的避讳学对应《避讳篇第五》。

史法与史事之分,本是陈垣借鉴张之洞《书目答问》分类。①张之洞以为史论最忌空谈苛论,故而略举博通者数种,在“史评第十四”之下开列章学诚的《文史通义》等书以为其论史法;而举例王夫之的《读通鉴论》等书以为其论史事。②而陈垣在阅读《廿二史札记》写下识语时,也曾借瓯北自序分梳书中先考之史法、次论之史事:“其自序云:‘此编多就正史纪、传、表、志中参互勘校,其有抵牾处自见,辄摘出’,所谓史法也。又云:‘古今风会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于治乱兴衰之故者,亦随所见附著之’,所谓史事也。今将所谓史法之属隶于前,史事之属隶于后,各自分卷,以便检阅焉。”③一言以蔽之,史法似更着意于从具体文本出发的文史之学方法与历史书写技艺层面;而史事则偏于记载落在实处的所经事例并附上议论,多有叙事性成分。④而具体至《通鉴胡注表微》写作中,史法、史事则亦大体依循类似分野;但史法十篇中以专门之学证史法的伏脉却仍旧显出独异之处,这正在于十篇之间暗含一史事成分逐渐压过史法的逻辑脉络。《本朝篇第一》一眼望去纯是论学文字,仿佛少有议论申说這类价值判断孱入,陈垣所作表微几乎为校勘四法延申,即便有以陈垣专门发明的“纯理校”之例,也是借助专门之学的外壳隐晦表出心绪。《校勘篇第三》与《避讳篇第五》所揭示亦是“校勘学常识”“避讳常识已略具于是”,如晋怀帝永嘉五年“举目有江河/山河之异”一条,陈垣即指出赵绍祖读误本《晋书》而未蓄异本,因此,轻诬古人,以警戒学者不可轻于立言;晋恭帝元熙元年一条之下,陈垣也指出严衍与胡三省两家所用他校、理校治学方法不同、各有攸当;唐昭宗天复元年一条也被陈垣拎出,批驳主鄱阳胡氏覆刻《通鉴》事者顾千里臆改原文,以误后学。⑤《考证篇第六》则借“后来之名加诸前”提醒学者应“以实事求是之精神,当于细微处加之意”;借王莽篡位而西域与汉绝一事申明“考史当注意数字”;又借胡注证出《通鉴》中“日给不过陈米一勺”非实语,表出胡身之提示学者“察虚之道”“书不可尽信”深意。⑥统而言之,目次较为靠前的史法诸篇,更像是披了一层围绕文史之学方法示以学人金针的外衣,在重重笼罩下不容易识别溢出纯粹专门之学问范畴的评论。

而自《评论篇第八》以下,陈垣所辑出的胡三省注则不仅作为用以发挥专门之学的史料,而更偏向于本身即是颇有感情色彩的直露议论,陈垣所加表微中由古事与今事之间“勘合”⑦引发的议论申说价值判断也渐多:《评论篇第八》中载有桓玄奔败而贺迁新都一条,胡三省注以唐人“难将一人手,掩尽天下目”评价桓玄,而陈垣之表微则不无讽意地写下“奔败而必欲掩饰,更令人庆贺,徵之于古,盖亦有之”;⑧《感慨篇第九》中辑出胡三省注,“呜呼痛哉”更是两见,一处是痛惜襄阳城不可全至于误国,另一处即是《通鉴胡注表微》小引中陈垣自述读到后生发出写作念头的缘起“臣妾之辱,惟晋宋为然,呜呼痛哉”。⑨“当地方沦陷之初,人民皆有怀旧之念,久而久之,习与俱化,则有忘其本源者矣。东晋所以不能复西,南宋所以不能复北者此也。”身处沦陷北平,陈垣所面对的历史情境正值得“痛哭流涕”,因“感伤近事”而愈发“同情古人”,故而得以读出从前读《胡注》者鲜能注意之处。①至《劝戒篇第十》,陈垣不仅辑出胡三省针对李建勋事评价“知国事之日非,而骸骨得保其藏,可不谓智乎”,并予以社会秩序及风俗习惯以保藏为智的解释;②直接从胡身之注中读出其修养“不激不随”,称之为“处乱世之要诀”;③还专就新旧势力递嬗之际的上变告密事件加以申说。④

“新旧势力递嬗之际”,本就颇适于史评发挥。除在《通鉴胡注表微》中,陈垣在《清初僧诤记》中也曾挑出新旧势力这一关节做文章,卷三即名为《新旧势力之诤》,有“危哉三目,凭何抵抗此炙手可热之新势力耶”这类价值判断。⑤陈寅恪亦曾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论及艳诗及悼亡诗时指出读史心得:“当其新旧蜕嬗之间际,常呈一纷纭综错之情态,即新道德标准与旧道德标准,新社会风习与旧社会风习并存杂用。各是其是,而互非其非也。”转移升降的士大夫阶级,在纷乱变易之时,正有是否善于利用两种以上不同标准习俗以应付环境之别。⑥胡三省所经历的易代之际,乃至陈垣所处的沦陷的历史现场,都是所谓新旧势力递嬗的缩影。由是,陈垣在点出胡身之“盖有感于当时所谓‘奴告主’之事”之后,将更详论述引向《解释篇第四》“凡易姓之际,新旧势力转移,则平日受压迫之人将思报复,故上变告密之事恒有”⑦,与此条相互参照,随即为新旧势力转移之际的“杜门不出”行为寻找依据:“因此,人心危疑,惧连染者至相率投拜以自保。”并肯定“身之杜门不出,正为此也”⑧。而紧随其后的《治术篇第十一》也即史事十篇的首篇,便专列一条评骘地方沦陷之际人民行动的伦理准则,其中即有“杜门用晦”⑨。《通鉴胡注表微》诸条目与篇章之间的勾连不止在于小序的形式层面,也不乏内容上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之处。史法十篇中,目次越靠后的篇目,议论申说价值判断的成分便愈有增多的趋向,情感抒发也便往往更显直露,直至与史事十篇相衔接。史法十篇中暗含这一内在的逻辑,使得史法十篇与史事十篇之间有所过渡,史法与史事的区分亦并不截然,正可与陈垣《书法篇》小序中称《通鉴》“非有一定不易之书法”作互文阅读,也可视作另一种文辞形式与所论对象的贴合。

三、历史学家的“表微”技艺

史事十篇则谈治术、臣节、伦纪、出处、边事、夷夏、民心、释老、生死、货利,其中,《治术篇》与《货利篇》两篇为国共全面内战爆发后方才完成⑩,而《出处篇》则是与《本朝篇》一同最初写定11。不依写定的时间先后自然顺序,而专门另外编订次序,内含陈垣的著述用心。作为史事十篇之首,《治术篇第十一》仍起统领作用。“身之生平不喜滕口说,不喜上书言时事,国变以后,尤与政治绝缘。然其注《通鉴》,不能舍政治不谈,且有时陈古证今,谈言微中,颇得风人之旨,知其未尝忘情政治也”12。申明胡三省所谈古事与“未尝忘情政治”之间的关联。更指出自己编订《通鉴胡注表微》篇目时的删并,与在“不尚空言”处自比于胡三省的用心:“《表微》初拟立《君道》《相业》诸篇,今特删併于《治术》,亦不多尚空言之意耳。”①其后,陈垣依次陈列新旧势力转移之际士人伦理关节处的行为,并以历史学家的叙事策略勘合这些行为与自身所处情境。

在史事十篇中,《释老篇》稍显独异之处,宗教史正与校勘学、避讳学等专门之学类似,是陈垣精研的一门领域,似未尝不可以更偏向史法视之。如何将《通鉴》中所载少见的释老之事,与有关治乱兴衰政事的历史叙事相“勘合”,正是考验历史学家技艺的时刻。在《释老篇》小序中,陈垣称胡三省注《通鉴》于释老掌故“亦只就事论事”,而陈垣之“表微”正往往是搭建起作为宗教事件的释老之事与人主、官吏、战事、献食这类政治事件关节之间的桥梁。如梁武帝大同二年作皇基寺求良材一事,若说胡注“杀无罪之人,取其材以为寺,福田利益果安在哉”尚是引而未发,那么陈垣表出“可见当时官吏并不信佛,不過以此求富贵利达耳”则更为直露,透过信佛的虚幌,点出官吏的昏聩;②其后一条讲梁武帝断重罪则终日不怿之事,胡注尚以“死者凡几何人”这等反问句讽刺梁武帝“好生恶杀”,仿佛是针对当时史事的就事论事,陈垣则表出“此有感于元时之崇尚释教,而杀人如麻也”,随即,陈垣引述《耶律楚材传》《丘处机传》《廿二史札记》中史料,证实胡三省所处时代民不聊生、遍地涂炭,“正隆礼国师,凡殴西僧者截其手,詈之者断其舌也”;③《通鉴》中亦有寺僧不敢献食一事,胡三省隐微写道“孰知缁黄变色,其徒所为,有甚于不敢献食者耶!有国有家者,崇奉释氏以求福田利益,可以监矣”,而陈垣表微则通过《癸辛杂识》,引证胡三省所谓“甚于不敢献食者”,是平日宋廷所供养、却于变色之际发掘宋陵的僧众,并感慨“彼其平日所趋附者势耳,势既倾颓,趋附安得不随之转,又岂独僧众为然哉”。④抗战时期,史学二陈一“讲学著书于东北风尘之际”,一“入城乞食于西南天地之间”,陈寅恪给陈垣《明季滇黔佛教考》所写序言中“世人或谓宗教与政治不同物,是以二者不可参互合论。然自来史实所昭示,宗教与政治,终不能无所关涉”,实是最能发覆陈垣“史事”用心者。借陈寅恪之口,陈垣道出己所难言:“今日追述当时政治之变迁,以考其人之出处本末,虽曰宗教史,未尝不可作政治史读也。”⑤陈垣之表微,表出的是“隐微”⑥之微,无论是在史事十篇中记述日常生活抑或释老之事,都能够拨开专门史的表征,而直抵政治史的本相。⑦历史学家的“表微”技艺,通过史料的援古证今搭建叙事策略,通过过渡使史法与史事相融汇衔接,连同小序文章句式、短语结构等文辞特征,一同呈现了“质朴无华,语语必在题上,不矜才,不使气”的效果,实为论学文之正轨⑧。

统而观之,《通鉴胡注表微》无论二十篇单篇小序抑或小序之间勾连,抑或史事十篇与史法十篇中史事成分逐渐压过以专门之学问证史法的逻辑脉络,甚至从著作的结构到文章乃至标点符号等细微之处,都昭示着作为“表微”的述学文体特色。初刊于《辅仁学志》的《通鉴胡注表微》同样包含丰富的形式信息:《辅仁学志》作为辅仁大学文史之学的重要学术阵地,悉由陈垣担任主编并承担具体工作,大体可反映史家陈垣的治学风格。⑨尽管杂志刊发的文章在治学风格有相对的统一性,然而,纵观杂志上形式不一的学术文章,也可判断《通鉴胡注表微》的标点符号本身亦即承担意义。①与《通鉴胡注表微》同发在《辅仁学志》,1945年第13卷1、2合期与1946年第14卷1、2合期两期的文章,如余嘉锡的《杨家将故事考信录卷》、岑仲勉的《陈子昂及其文集之事迹》,即采用新式标点,有逗号、句号、引号、省略号、括号等标识;周祖谟的《四声别义释例》也有别于某某篇第几的形式,以“一、”二、”“三、”“四、”这等数字加顿号、再加小标题式的目录开篇。而陈垣发在《辅仁学志》其它期号上的作品亦无如此体例,例如:同在北平沦陷时期发表,刊于1940年第9卷第2期的《清初僧诤记》即采新式标点,且有波浪、单行线标识;②较晚如发在1947年第15卷第1—2期的《题蔡宽夫诗话》亦有顿号、句号。③而更早的发在1932年第3卷第2期的《雍乾间奉天主教之宗室》虽只有点号,但至少有单行线划出专名、括号标示出处。④相形之下,《通鉴胡注表微》不用新式标点,亦无专名标识,而全采句读,接续的是最为传统的体例,这既标志着史家对这部著述的自我定位,以期回到注疏的传统中去;又在形式上呈现出一种较为统一的浑融整饬之美。

在学生记录下的陈垣讲课笔记中,恰有这样一段颇有意味的对话,发生在陈垣与胡适之间,颇见陈垣著述体例与五四新文化人的分异:“胡适之云,你的文章太好了,只是无标点。其实我已注明人言与己言。胡适云,仍有不明白者,何不加引号?顾亭林则极力使己文与他人文相合,我已尽量使人能知己文与他人文之分,尚且如此,况《日知录》乎!”⑤在标点的去取上,胡适的新式符号也显得直白,而陈垣的“已注明人言与己言”“我已尽量使人能知己文与他人文之分”则显得隐微⑥。这未尝不可视作另一种形式的细节与“表微”文体的贴合。历史学家的“表微”技艺,正可在国难当头、感时伤世之时,切中肯綮排遣心中忧愤,如此在形式与内容、古与今之间穿梭。⑦

①  余英时:《犹记风吹水上鳞——钱穆与现代中国学术》,台北:三民书局,1991年版,第253页。

②  同上。

③  同上。

④  陈垣著,陈智超编:《李瑚听课笔记》(1947年9月至1949年6月),《史源学实习及清代史学考证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36页。

⑤  牟润孙:《从〈通鉴胡注表微〉论援庵先师的史学》,《纪念陈垣诞辰百周年史学论文集》,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0页。

⑥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页。

①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辅仁学志》,1945年第13卷1、2合期,第117页。

②  陈垣著,陈智超编:《李瑚听课笔记》(1947年9月至1949年6月),《史源学实习及清代史学考证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36页。

③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50、137、154、188、257、278、318页。

④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4、240页。

⑤  郭在贻:《训诂学》,北京:中华书局,2019年版,第72—74页。

⑥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84页。

⑦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05页。

⑧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17頁。

⑨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88、257页。

⑩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06页。

①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06页。

②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4、34、85、306页。

③  蔡尚思:《陈垣先生的学术贡献》,陈智超编:《励耘书屋问学记:史学家陈垣的治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60页。

④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78页。

⑤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03页。

⑥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37页。

⑦  陈垣著,陈智超编:《李瑚听课笔记》(1947年9月至1949年6月),《史源学实习及清代史学考证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73页。

⑧  1945年1月31日陈垣致陈乐素函,陈智超编注:《陈垣来往书信集》(增订本),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1131页。

⑨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8页。

⑩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9页。

①  林嵩:《通鉴胡注论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5页。

②  张之洞撰,范希曾补正:《书目答问补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第157—158页。

③  陈垣:《陈垣史源学杂文》,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4页。

④  袁一丹认为陈垣的史法泛指史家的表达法,囊括诸多非叙事性的成分。这一概括可以提供参考与对照。袁一丹:《史学的伦理承担——沦陷时期陈垣著作中的“表微”机制》,《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2月总第110期。

⑤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9—40,49页。

⑥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87—88,96页。

⑦  袁一丹:《史学的伦理承担——沦陷时期陈垣著作中的“表微”机制》,《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2月总第110期。

⑧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24页。

⑨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51页。

①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37页。

②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67页。

③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59页。

④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54页。

⑤  陈垣:《清初僧诤记》,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67页。

⑥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85页。

⑦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53页。

⑧  同上。

⑨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79页。

⑩  关于《通鉴胡注表微》二十篇写成的先后顺序,已有学者据陈垣手稿考出,并纠正了柴德赓、刘乃和在回忆文章中不甚精准的说法。黄江军:《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创作历程考论》,《中国文化》,2021年10月总第54期。

11  陈垣:《1945年1月31日陈垣致陈乐素函》,陈智超编注:《陈垣来往书信集》(增订本),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1131页。

12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68页。

①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68页。

②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95页。

③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295—296页。

④  陈垣:《通鉴胡注表微》,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304—305页。

⑤  陈寅恪:《明季滇黔佛教考序》,陈垣:《明季滇黔佛教考》,北平辅仁大学,1940年版,第1—2页。

⑥  “隐微”用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的“隐微书写”(esotericism)概念,指透过字里行间暗示出来、只传达给少数人的写作技巧(writing between the lines)。列奥·施特劳斯:《迫害与写作艺术》,刘锋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2年版,第18—30页。

⑦  王明珂:《反思史学与史学反思》,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72—80页。

⑧  余英时:《犹记风吹水上鳞——钱穆与现代中国学术》,台北:三民书局,1991年版,第253页。

⑨  袁一丹:《史家的权柄与道义之诤:以“陈门四翰林”为中心》,《中国文化》2021年5月总第53期。张越:《记〈辅仁学志〉》,《史学史研究》1993年第3期。

①  讨论述学文体,标点符号的意义包含在内,每一个标点符号在不同时期具有特殊功能。陈平原:《现代中国的述学文体》,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版,第11,326—327页。

②  陈垣:《清初僧诤记》,《辅仁学志》,1940年第9卷第2期,第13—68页。

③  陈垣:《题蔡宽夫诗话》,《辅仁学志》,1947年第15卷第1—2期,第126页。

④  陈垣:《雍乾间奉天主教之宗室》,《辅仁学志》,1932年第3卷第2期,第1—35页。

⑤  陈垣著,陈智超编:《李瑚听课笔记》(1947年9月至1949年6月),《史源学实习及清代史学考证法》,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28页。

⑥  同上。

⑦  布洛赫写作《历史学家的技艺》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或未尝不可予抗战时期沦陷区的历史书写一参照,“历史学家的技艺”仿佛具有某种世界性,故引以为文题与收束。[法]马克·布洛赫:《历史学家的技艺》,张和声、程郁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9年版,第1页。

作者简介:李雅杰,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代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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