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社群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特征
2022-07-11赵家鑫
赵家鑫
摘 要:随着网络社交成为日常社会交往的主要方式,网络社群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形态,网络社群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然而,学界尚未充分认识到网络社群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间的崭新特点及内在矛盾。过去以网络工具论为基础的“教育者中心说”“受教育者中心说”以及“主体间性说”都难以准确概括当前我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特征。只有在网络社会论的基础上,才能深入理解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间对立统一的基本规律、求同存异的基本范式以及说服教育的基本方式。
关键词:网络社群;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2)15-0021-0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网络的飞速发展正在快速改变着国民生活。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达到10.11亿人[1],网络社交已成为人们日常社会交往的主要方式,网络社群成为重要的社会组织形态。虽然网络社群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性不断增强,但相关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对于新兴网络社群的认识还处于标签化和形式化的程度,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规律和主客体间的矛盾关系。因此,有必要对网络社群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变化进行梳理,总结学界对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理解的不足,在把握网络和网络社群特点的基础上重新认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特征。
一、网络社群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
人们对互联网的了解经历了“网络工具论”到“网络社会论”的发展过程,进而认识到网络不仅仅是一种科技、一种工具,它颠覆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网络文化,重构了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社会格局。我们对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认识也必须经历这一变革,从网络社会的角度來看待网络社群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还原一个多维且立体的关系格局。
(一)网络社群的生成逻辑
网络社群是社群在网络时代新的组织形式,也被称为网络社区、虚拟社区,主要用于描述借助互联网信息交流平台而形成的社会交往人群以及个体之间基于某种共享的交往目的和行动旨趣维持稳定的互动关系[2]。互联网的本质是信息的开放和共享,它深刻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社会交往的方式。构成传统社群的一大连接点——地缘连接被淡化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再受到现实地理环境的强力制约,于是网络社群的构成便主要依靠情感连接和利益连接。美国法学家凯斯桑斯坦认为“真实世界的互动通常迫使我们处理不同的东西”,而“虚拟世界却偏向同质性,地缘的社群将被取代,转变成依利益或兴趣来结合的社群”[3]。传统社群组织的差序格局和团体格局被打破,网络社群一方面是现实的社会格局在网络中的投射,另一方面又有着鲜明的独立特征。
(二)网络社群的秩序特征
网络社群既追求平等、开放和共享,又没有脱离以自我为中心的差序化的圈层。其运行机制天然地排斥权威的形成和单一权力的主导,在网络社群中自发的组织管理极为松散,社群管理者并不具备支配社群成员的权力,并且社群成员相互之间无法产生强制的约束力,因此无法实现有效的自治。如果说个体决策还能够趋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而群体行为就往往趋向于非理性。网络社群的自然状态相比现实而言,是混乱无序的,缺乏监督和约束,人们不必为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负责,谎言、谣言和网络暴力就会成为网络社群天然的产物。因此,一种新型的社群组织管理形式出现了,那就是网络服务平台的自我管理与教育。网络社群的交往场域是网络平台,网民的行为要受到平台管理规则的制约,不同的网络平台之间又形成了更高级别的自治组织形式,即互联网行业监管组织。行业组织与服务平台制定网络社群的行为规范,这种规范逻辑又取决于国家法律与现实社会道德准则。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政府监管最终实现了对互联网的外部治理,制约着网络社群的负面效应,由此形成了网络社群的稳定秩序与思想政治教育范式。
(三)网络社群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指抓住网络本质,针对网络影响,利用网络媒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网民施加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和信息素养教育方面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思想政治品德和信息素养的活动。网络媒体是网络社群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包括国家媒体、社会媒体和社交媒体。国家媒体也可称为官方媒体,是由国家支持或控制,反映统治阶级观点和诉求的媒体。社会媒体,是由民间组织、企业、财团或个人出资设立,反映某一利益集团思想观点和诉求的媒体。以上两种媒体在互联网出现之前就早已存在,而社交媒体是互联网之后才出现的,是互联网上基于网络社群中用户关系的内容生产与交换平台,又可根据信息传播的公开程度分为公共社交媒体和私域社交媒体。公共社交媒体典型的代表是论坛、贴吧、微博等平台,其中微博话题热搜更是被视为网络舆论的风向标,其重要性可见一斑;私域社交媒体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通过私人关系层层传递的信息,虽然公开性不如公共论坛,但经过熟人社会之间的层层背书之后,其舆论传播的影响力不容忽视。在这种格局中,主客体的关系和内容不是恒定的,而是在不同的维度表现出不同的差异。因此,有必要回顾传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主客体关系之学说,审视网络社群中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特征的变与不变。
二、传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学说之评析
如何应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复杂变化,是当前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课题。尽管学界就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关系有着明显不同于传统现实环境下的特征达成了共识,但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还是仅仅把网络社群看作一种工具和对象,从网络工具论的视角来看待主客体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几种学说。
(一)教育者中心说
教育者中心说是指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长期以来一直以教育者为主体来构建形成的主客体关系理论。“在这种模式中,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处于中心和权威地位,客体处于次要和从属地位。”[4]这里所强调的“教育主体”特指教师、新闻工作者等代表一定的阶级宣传和维护其意识形态的专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而不承认网络社群的主体地位。在网络时代,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必须讲究方法的与时俱进。在互联网去中心化的大趋势下,如果仍然只坚持狭隘的主体中心论,拒绝承认客体的主体化,在实际工作中就容易变成简单粗暴的强制和灌输。这种做法非但达不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反而容易激化主体与客体间的对立矛盾。在对待民间舆论,特别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上,毛主席早就指出要靠说服教育为主,长远来看,网络时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靠强制灌输来支撑的过于绝对的主体中心论是缺乏生命力的,必须重视网络社群的主体化,即网络社群自身也可发挥积极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二)受教育者中心说
随着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矛盾的日益凸显,也有观点认为,思政工作要回归以人为本,改变过去强制性的灌输式教育,根据受教育者的特点投其所好,通过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对其的吸引力。受教育者中心说强调教育对象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认为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过度强调人的社会性和阶级性,过于突出教育者的主导地位,忽视了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教育内容单一且相对滞后,难以满足人们的需要。相比于狭隘的教育者中心论,受教者中心论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它认识到受教育者在网络中具有很强的自主选择性,可只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如今,想要在网络上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就必须想方设法吸引受教育者主动参与到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来,并接受教育者在思想和行为上的引导。
这种观念在实践中表现为鼓励网络社群的自我表达和自我教育,允许各种正面或负面、主流或非主流的意见在网络上交锋,在网民的理性对话中将意见统一于主流意识形态。但是,从目前我国国民教育水平和网民整体素质来看,受教育者尚不足以实现自发的理性对话,网络舆论常常趋于情绪化和非理性,对于谣言的识别机制尚不健全,容易受到敌对势力的误导。网络舆论不等于民意,也不能成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指揮棒,因此,绝对的受教育者中心论将使得网络舆论如同自由主义下的市场经济一样陷入周期性的危机,是不可取的,也与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实环境不相适应。
(三)主体间性说
近年来,又有学者提出主体间性说,认为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主体中心已经改变,教育者主体地位被削弱,受教育者的客体地位部分主体化,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是平等的、交互的,形成一种交互性的主客体关系,即主体间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是指在网络生存空间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内部或外部之间的相互运动而形成的复杂关系。”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所有参与者既是主体也是客体,都要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别人的引导,又向别人施加影响。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相互转化的过程中进行平等的对话和沟通,最终以共同利益为导向实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趋同性和一致性。而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教育主客体通过网络环境下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资源的共生共享,构建起教育主客体互相依存、彼此互惠、协同发展的一种动态的融合关系”。
主体间性说对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积极意义在于,同时强调了客体的主体化和主体的客体化,找到了主客体之间的最大公约数。但是,主体间性说仍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角度来分析,这一理论过度强调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这对矛盾之间的同一性而忽视了其斗争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虽然是动态转化的,但两者之间的差异和斗争也是客观存在的。其次,主体间性所代表的平等只是一种交往方式上的平等,并没有改变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上主客体的不平等。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这对矛盾,绝不会是一种纯粹平等的关系。
三、网络社群中的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
上述几种学说之所以不能完全概括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体关系,是因为这些学说仅仅把网络看作是一种工具,把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发生的一系列深刻复杂的变化仅仅看作是主客体之间联系的方式和手段的变化,把互联网中的人看作孤立的个体而没有放在群体关系中来考量。事实证明,“网络工具论”思想下看待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是不够全面的,当前我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是一种更加复杂多维的格局。
(一)对立统一:网络社群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基本规律
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对立统一是网络社群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鲜明特征。《矛盾论》中首先指出的就是矛盾的普遍性,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又具体指出两种基本矛盾: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只能通过斗争的方式来解决;而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处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实质就是如何处理这些矛盾关系。网络社群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之间对立统一的内在矛盾是此消彼长的,人民内部矛盾的转化更需要思想政治教育者主动加以引导。“文化思想的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别人就会占领”,如今全球化背景下网络中的意识形态交锋是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对客体的争夺,带有鲜明的阶级性和主动性,只有更加积极主动地去掌握网络文化话语权,才能在如今多元化的价值观和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中占据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
(二)求同存异:网络社群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基本范式
对立统一的基本规律决定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认同是网络社群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之间相互转化的基础,指网络社群围绕教育目标,通过教育活动所形成的有目的、受引导的反思性共识心理[5]。通过教育过程中双向的内容传输与价值参照,受教者达成了反思性的共识心理,使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能够达到既定的教育目标和相应的教育效果。反思性共识的本质决定了网络社群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基本范式是求同存异,也就是寻求网络社群思想价值观念的最大公约数。网络社群本身就是以一定的价值观为基础形成的圈层,凝结这一社群的价值观念在网络交往中会逐渐强化,而难以轻易被改变。同时,网络社会价值观念的发展又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观念会被自然摒弃。因此,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既要具备国家意识形态层面的目的性,又要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并且不能违背网络社群在社会交往中所形成的基本共识。从网络社群的角度来看,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不是网络社会自发随机形成的反思性共识,而是在教育者的引导下,通过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围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在求同存异的过程中所凝聚的共识。
(三)说服教育:针对网络社群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式
求同存异的基本范式决定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式是说服教育。世界上最难的事情就是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从事的正是这样的工作。用灌输、强制、喊口号的方式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把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和客体已经预设在对立的两面,这样的做法在现实中都收效甚微,在网络中更是行不通。说服教育,就要先“求同”,通过共同利益、共同价值把主体与客体的立场拉到一起,再用辩证的观点从“异”中转化出更多的共识,也就是运用好唯物辩证和矛盾分析的方法。网络社群不仅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生产和制造者。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加强对网络社群的身份认同、价值责任等方面的引导,充分发挥网络社群在网络思政中的主体作用,激发网络社群参与网络空间文明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
总而言之,新时代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已经发生转变,以社交媒体为基础的网络社群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关键所在。它既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客体,也是新时代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不可或缺的主体。网络社会治理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最优形态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网络社群自我教育的良性治理,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
参考文献:
[1]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 (2021-09-23)[2021-10-23]. http://www.cnnic.cn/ gywm/xwzx/rdxw/20172017_7084/202109/t20210923_71551.htm.
[2] 庞正,周恒. 场域抑或主体:网络社群的理论定位[J]. 社会科学战线,2017(12):184-191.
[3] 凯斯·桑斯坦. 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 黄维明,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4] 骆郁廷. 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及其相互关系[J].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2(04):34-38+48.
[5] 景星维. 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的网络认同研究[D]. 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13.
(荐稿人:李寿初,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責任编辑:陈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