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组地”联动 促进案件质效“双提升”
2022-07-06文梁超
文梁超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推行“室组地”联动。泸州市古蔺县纪委监委通过反复探索实践,形成了一套以室牵头主导、组地积极协作“室组地”充分联动的工作模式,更好实现了“1+1+1>3”的效果。
全盘联动激发队伍活力
“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中,如何解决“力量组合、谁来联动、如何联动、人员如何调度”等问题,古蔺县纪委监委经过探索,找到一条保障联动机制高效运行的途径。今年,古蔺县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率先研究出台《“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促进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贯通协作、同向发力,形成一套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
古蔺县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利于工作”原则,将8个纪检监察室、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3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285个村(社区)划分为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1名分管副书记为联系领导,1—2名协管委领导(常委或委员)为区长,协管委领导所联系的室(部)、中心为支撑,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为中坚,村居监委为辅助,形成分区有序、脉络清晰的“室组地”联动力量体系。各协作区区长每月召集“室组地”相关人员召开工作调度会。
同时,对纪检监察重点业务工作进行梳理,围绕问题线索的入口关、出口关,确定以党政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作为4个分流“阀门”,定期“点对点”向6个协作区派发工作任务清单,并建立任务分流、收集汇总的工作闭环。
协同联查提高办案效率
长期以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一方面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流动性比较大,新调整的纪检干部多属“新手”,办案业务知识缺乏、能力不足。探索推行“室组地”联动办案,能有效解决当前难题。
古蔺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谈话突破快和取证标准高、业务政策熟、协调联系方便的优势,在协作区区长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室”统筹协调的作战体系,灵活运用“室地”“室组”“室组地”协作方式,最大程度凝聚工作合力。
不久前,古蔺县纪委监委第六协作区在金兰街道开展节前监督检查时,收到群众反映金兰街道工作人员罗某自2017年3月管理政府食堂以来,每月虚报食材采供费用的问题线索。承办该案的第八纪检监察室,随即统筹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金兰街道纪工委加入该案的调查中,组成“室组地”联动协作工作组。在“室组地”协同联查下,很快查清了罗某在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期间,利用管理食堂的职务之便虚报100多次菜油款,非法占有的职务犯罪行为。
“室组地”联动协作不仅能提升办案速度,还能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今年“室组地”联合办案以来,处置问题线索208件,立案138件,同比增长58.6%;结案107件,同比增长62.1%。已结案件中,党纪政务处分103人。
集中联审提升案件质量
古蔺县严把案件事实、办案程序、定性量纪三道关口,依托“室组地”联动机制,探索县、乡镇(街道)两级“集中联审、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案件审理新模式,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轮流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跟案审理”。古蔺县还在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申请、所在纪检监察组织推荐和县纪委监委审批基础上,挑选29名专业过硬的干部建立审理人才库,坚持“一案一参与、一事一借调”原则,有序参与案件联审。为确保联审效果,在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审理室干部均与联审人员进行“面对面”教练,“手把手”讲解案件事实、证据标准、定性处理等相关业务知识。
今年年初,古蔺县审理室在审理双沙镇社事办马某等履职不力一案时,由于该案时间跨度长、经手人员多,案情比较复杂,就启用了联审机制,抽调了石宝镇纪委书记刘江、太平镇纪委书记黄飞参与该案联审。两名乡镇纪委书记坦言,“收获颇多,学到了很多审理的专业知识”。今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开展复杂疑难案件联审5次,审理案件10件。有效促进了案件质量和纪检监察干部审理能力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