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模式视角下传统体育非遗的现状与发展研究
2022-07-06郑婷婷
郑婷婷
1 引言
传统体育非遗内涵隽永深刻的民族文化,从传承模式的视角切入审视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现状,研究发现,外界环境的变迁、传承人才短缺和传承人思想禁锢共同导致自然传承式微,国家传承模式占据主导地位但是遮蔽了共同体、群体和个人在非遗传承中的主导地位,社会传承模式勃兴但是产生了“重经济 轻传承”的异化现象。鉴于此,未来应该培养更多传承主体以及对代表性传承人权、责、利做出清晰规定来拯救自然传承模式,激发文化自信削弱对国家传承模式的依赖,厘定开发过程中各传承主体的职责权属补苴社会传承模式的罅隙。唯有此,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模式才能更加完善,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才能积厚流光。
近代以来,由于社会结构的大规模调整,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称传统体育非遗)生存空间剧变,加之多元价值的冲击、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变革,我国的传统体育箕裘颓堕,传统体育非遗的处境也十分严峻,其有效传承和活态保护面临诸多难题。传统体育非遗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中别具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探寻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传承是传统体育非遗最好的保护,也是做好传统体育非遗保护工作的关键。以往的学者站在不同的研究视角上对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实践进行归类剖判,产生了基于不同研究视点的传承模式。
2 传统体育非遗传承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逐步确立并完善,但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对传统体育非遗的分类标准还缺乏进行清晰的界定。在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传统体育非遗尚未形成一个独立的门类进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目中,而暂时以传统体育非遗、游艺与杂技类涵盖之。有学者指出传统体育非遗是指“那些被个人或群体视为重要文化财富组成方面的具有竞技性、教育性、游戏性等特点的运动技能及技艺,以及在这些技能和技艺的实施过程中所用到的相关实物、各种器械、空间场所”。
“人类社会代与代之间文化的传递和群体与群体之间文化的传播”谓之传承,传统体育非遗作为人类最原始的生存文化、娱乐休闲文化,是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对于增进民族情感,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人类和谐发展具有显著作用。所以,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而文化传承“在社会成员内作接力棒似的纵向交接过程中因受生存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制约而具有强制性和模式化要求”。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学者对于传承模式的分类的结果也不同。肖宁根据民族传统体育的运动形式、技术技能的繁简、所处区域及场所分为家族血缘性传承、收徒拜师性传承、宗教信仰性传承、地域民俗性传承。冯强对佤族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特性进行分析后,把佤族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模式分为家族血缘传承、魔巴传承、集体传承、竞技传承。刘喜山与邓欣华根据传承中主导力量的不同,把摆手舞已存的传承样态进一步概括归纳为自然个体主导模式、政府主导模式和社会组织主导模式。传统体育非遗的身体性特征决定其传承更依赖传承主体的“口传身授”,因此研究采用刘喜山等人的分类方式,将传承模式分为自然传承模式、国家传承模式、社会传承模式三种,探究传承模式视角下传统体育非遗的现状和发展路径。
3 传统体育非遗传承模式的现实情况
传统体育非遗三种传承模式在传统与现代转变的实践过程中走向迥异的境况,自然传承模式在社会自然、文化环境的极速转变中逐渐衰落,此时国家传承模式逐渐兴起,承担起传承传统体育非遗的责任,而社会传承模式的勃兴实际上是对国家传承模式的糾偏与和自然传承模式的补充,三种传承模式在不同传统体育非遗项目中均取得一定的传承效果,同时日益暴露出局限性。
3.1 自然传承模式式微
自然传承模式主要存在于我国20世纪以前的传统社会,一般包含家族传承、师徒传承、民俗活动中的群体传承等。伴随着西方体育文化的冲击和中国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原态文化空间的日益狭小,同时我国的社会自然、文化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受众明显萎缩加上年轻一代志趣不在于此,自然传承模式也愈发衰落。
家族传承是自然传承模式中的重要一隅,但是家族传承垄断的弊端日益凸显,年轻的后辈不愿学习传统体育非遗更愿意进入城市打拼,而传承人又有着“传内不传外”的顽固思维或者是“传子不传女”的腐朽思想时,传承断裂。
模拟血缘关系的师徒传承是延续时间最久的文化传承模式,在农耕文明背景下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而现代浮躁的社会背景下师徒关系的建立与维护已是难事,加之传承人的老龄化导致传统体育非遗内容遗忘或者异变,以及自身缺乏与外界的交流进一步降低了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质量。
经济利益是激发传承主体积极性的重要因素,而民俗活动中的群体传承中的矛盾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落实和商业元素的染指日益显露,群体传承人群对代表性传承人的特殊身份有较多的负面认识,呈现“心受净土之诱,身坠现世之约”的窘态。
3.2 国家传承模式主导
国家传承模式发轫于新中国成立以来,自然传承模式无以为继时,依靠国家力量促进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国家传承模式在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工作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这种自上而下的传承模式取得了积极的保护成果,但是随着实践深入推进,逐渐暴露出了弊端。
国家传承模式主要依靠行政机构或事业部门运行,传承主体包括非遗中心、文化部门、学校、文化站、传习所、博物馆、群艺馆、体育局、民宗局等。其中“非遗进校园”在具体教育类别,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受到不同学者的关注,并提出实践的可能性,但是总体上受到传承人缺乏教学经验、制度保障不完善、教育存在断层、缺乏针对性的课程设计等掣肘。针对濒临失传的传统体育非遗建造博物馆、创立数据库等途径以静态的方式湮没了传统体育非遗特有的身体习练的技术与架势的动态性,传统体育非遗丧失了流传的价值。其他机构主要通过展演、比赛、制作文化制品等途径来达到传承传统体育非遗的目的。例如土家摆手舞在酉阳第一届民族运动会上翩翩起舞,成为土家族文化传承延续的重要方式。69ECAE9E-C3DB-4533-8629-989038415B82
3.3 社会传承模式勃兴
社会传承模式兴起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经济时期,它是一种主要依靠社会营利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来推动的。伴随着旅游业、休闲娱乐健身业等的发展,传统体育非遗的健身、娱乐、休闲、观赏等功能通过各种现代化的形式呈现,某些有条件的传统体育非遗不再单纯依靠国家提供的资金、场地、政策倾斜等扶持“傍人门户”地传承,而是积极挖掘自身“造血”功能,在市场化进程中挖掘可经营性传统体育非遗潜在的经济价值。比如随着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入选首批“山东省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以黄河口滨海旅游小镇为试点,有规划地打造具备体育休闲娱乐功能、体育赛事功能和传统体育文化表演功能的旅游小镇,建立以体育旅游为特色,深度体验传统非遗体育文化的特色小镇。
但是传统体育非遗依靠社会盈利机构资源开发过程中主导权的归属问题被悬置,无论是以政府为主导抑或资本,民众等遗产主体“缺场且失语”。非政府组织在非遗保护与传承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中介作用,依靠这些力量在具体活动中落实国家在组织管理、人员调配、资金协调方面的措施,其组织化程度较高,更容易达成目标。例如河南省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有的非政府组织已经开始利用多种传播手段对非遗宣传与保护进行初步尝试,以期扩大传承人群。
4 传统体育非遗传承模式的进路
三种传承模式在实践进程中暴露出的缺陷需要采取适切的修正手段,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在以“身体性”特征方面有着突出要求,因此争取自然传承模式的延续举足轻重,仅靠国家力量的扶持传承传统体育非遗并不是长久之计,应当削弱对国家传承模式的依赖,社会传承模式中社会各界必的卷入为非遗保护事业添砖加瓦,传承更为有效,因此完善社会传承模式对非遗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三者互益互补,最终实现非遗保护传承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双赢。
4.1 争取自然传承模式的延续
自然传承模式对于体育非遗有着无可比拟的重要性,这种模式的延续需要培养更多潜在的传承主体以及代表性传承人权、责、利的清晰规定。相较于其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在以“口传”“身授”和“体悟”方面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自然传承模式的作用秉轴持钧。作为活态遗产,传统体育非遗需要参与者亲身从事来传承,面临的相关人才短缺、后备力量不足的困境,积极培育传承主体来摆脱自然传承模式式微的困境。国家传承模式兴起后绝大部分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主体展现了更为丰富的图景,即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非遗保护单位再到具体的传统体育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社会传承模式的勃兴进一步将学校、企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力量纳入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主体的范畴,拓展了传承的可能性,纾解了家族传承断裂的困境。但是囿于陈旧的思想观念或者商业元素的介入,代表性传承人并不会毫无保留地将技艺传授给他人,于是产生了“徒弟三年,不如祖传”的说法。
处于保护与传承的主体地位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增强自身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和责任,法律上认定的传承人需要对其责任义务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代表性传承人不仅对项目的传承具有重要影响,也是其他因素发挥作用的核心因素。代表性传承人的身份不仅是简单的国家认可的象征,更是包含复杂的社会资本与权益叠加的综合体,只有包括代表性传承人在内的传承群体之间良性互动,妥善整合权、责、利之间的关系,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才能积厚流光。
4.2 削弱国家传承模式的依赖
国家传承模式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人”在传承中的核心地位,同时应该减少对这个缓兵之计的依赖,更多依靠文化自信的内生动力的激发传承传统体育非遗。自然传承模式无以为继时,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需要国家力量从高屋建瓴的层次进行支持、弘扬与保护。然而国家政权占据主导地位组织推动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与延续实际上遮蔽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规定的共同体、群体和个人在创造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核心地位。正如梅斯凯尔指出的那样:初衷在于保护人类遗产而满怀理想的遗产保护,不但快速创造出了一个庞杂的技术官僚体系,还引发了更多的纠纷、隔阂,甚至冲突,庸常的现实替代了宏大的理想。同时博物馆、群艺馆等“馆舍”产业进一步婉饰了传统体育非遗,将其静态化,“脱域”传承抽离了以人为中心的传承伦理。程振翼等认为非遗的内涵已经开始从强调物质的“永恒性”转移到当下人类主体的意义,从客观化开始转向主观化。
国家传承模式下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需要兼顾社区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的保护,突出“人”的核心地位,倡导传承主体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传承,激发族群力量,促使族群自觉自为,激发全社会文化传承的内生动力。截至2021年4月30日,我国已经建立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各省文化厅也在大力推动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及文化生态村项目。传统体育非遗技艺承传与精神延续无法仅靠国家力量完成,依赖政策扶持并不是长久之计。未来传统体育非遗的传承必然在文化认同、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基础上展开,否则传统体育文化生态将失去根基。
4.3 补苴社会传承模式的罅隙
社会传承模式中资本的介入丰富了传承资金的来源,但是也诱发了传承异化的弊端,厘定各传承主体的职责权属,实现传承与开发的良性运作是完善社会传承模式的顺势之举。社会传承模式中的社会盈利机构借助市场的力量,多元开发文化资源,以此赓续传统体育非遗的文化生命力,但是在实践中却常常出现传承人对外界的迎合表演、经济指标重于传承目标等异化现象,背离了“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传承目标,以“非遗传承”之名行“商业运作”之实,正确规制资本在传承网络中的地位至关重要。传统体育非遗传承人根据新的时代背景和生活面貌增减抑或改编动作与技法并不违背本真性传承的内涵,要防止对非遗抱有埃哈麦德·斯坤蒂指出的那种“本真性幻觉”,对于传统体育非遗“本真性”的追求,也应当在社会变迁的进程中动态地考量。但是其前提是在保持传统品格与文化底蕴的情况下活态传承,而不是不断抽离生活,使得项目更趋空壳化、基因化,其中的规定性尺度需要代表性传承人仔细考量。
传统体育来源于劳动人民日常生产生活实践,逐渐发展成为能够祛病、健身的体育活动,其在融入日常生活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但是乡村社会对于财富的渴望可能会诱发潜在的无序性,造成对传统体育非遗项目的损害,因此应当更细致地厘定社会传承模式中各传承主体职责权属,借此拓宽经费来源,转变大众文化价值观,实现融于日常生活的传承与开发。
5 结语
三种传承模式在传统体育非遗发展过程中并不是替代的关系,后一种传承模式是对前一种傳承模式的补充,兼具历时性与共时性,三者相辅相成。上文将三种传承模式单独分析,研究其在传承过程中的实践以及具体影响,是为更直观呈现各个传承模式的芜菁与变化,对三种传承模式的不断完善提出建议,以期为体育非遗的传承困境找到出路。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69ECAE9E-C3DB-4533-8629-989038415B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