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汉简《秩律》简453拼缀与释读
——兼论秦至汉初上郡、陇西郡相关政区问题
2022-07-05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周 波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中载有不少汉代地名。学者们利用这些地名资料补史之阙,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不过受材料、释读等诸多限制,以往的研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我们在研读《二年律令·秩律》及有关论著时,发现《二年律令·秩律》453号残简及相关简文在地名考释、史实考证等方面仍遗留有不少值得讨论之处。其中453号残简内容重要,但以往在竹简拼缀、文字释读方面皆存在问题。本文拟从释字和系统整理出土材料出发,对《二年律令·秩律》中残简地名的释读及其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充分发掘其中所蕴含的历史与地理信息。受水平所限,其中肯定存在不少错误及疏漏,敬请学界同仁批评指正。
一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六百石秩简451—453云:(1)所引释文参彭浩、陈伟、工藤元男主编: 《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法律文献释读》,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69页。以下简称“《释读》”。凡与上述意见不同之处,则见正文论述或相应部分注释。
汾阴、汧、杜阳、沫〈漆〉、上雒、商、武城、翟道、乌氏、朝那、阴密、郁郅、〈蓾(卤)〉、楬〈栒〉邑、归德、眗衍、义渠道、略畔道、朐衍451道、雕阴、洛都、襄城、漆垣、定阳、平陆、饶、阳周、原都、平都、平周、武都、安陵、徒淫、西都、中阳、广衍、高望、452平乐、狄道、戎邑、葭明、阳陵、江阳、临江、涪陵、安汉、宕渠、枳、菹、旬阳……453
关于简453简首所残地名,学界有不少讨论。晏昌贵先生最早指出,该简上端脱去约十一字,约五六县。他通过对《二年律令·秩律》所列地名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简文存在同郡属县集中排列的规律: 简452所载县道皆为上郡属县,453号简残断处接续县名均为陇西郡属县。由于此处六百石秩未见广汉郡县,因而推测脱去的五六县是广汉郡属县。(2)晏昌贵: 《〈二年律令·秩律〉与汉初政区地理》,《简帛数术与历史地理论集》,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330—336页。马孟龙先生据晏昌贵先生所指出的县名排列规律,认为453号简残断处所缺县名当为上郡、陇西郡属县,并推测属陇西郡的“故道”“羌道”应在其中。(3)马孟龙: 《西汉侯国地理》,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11年,第28页。其后又将张家山336号墓残简27“狄道、临洮、氐道、羌”与《二年律令·秩律》简453相比较,认为前者亦应属《秩律》,且据之认为简453简首所残应有属陇西郡之“临洮”“羌道”。(4)马孟龙: 《张家山三三六号汉墓〈秩律〉残简相关问题阐释》,《江汉考古》2014年第6期,第108—109页。针对张家山336号墓竹简是否有《秩律》这一问题,我们于2017年曾当面向整理者彭浩先生请教,彭先生明确告诉笔者,张家山336号墓竹简并无《秩律》。张莉先生认为简453残缺约十一二字,怀疑皆为陇西郡县名。她根据《二年律令·行书律》《汉书》等记载,推测“故道”“羌道”当在其中,剩余文字或有“西”“冀”“成纪”“阿阳”“临洮”。(5)张莉: 《西汉吕后二年郡国政区面貌考》,简帛网,2013年1月21日。由其主撰的《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6)周振鹤、李晓杰、张莉: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478—480页。亦持同样观点。
上述推测多有出土及传世文献方面的依据,颇有启发性。我们在对《二年律令·秩律》进行整理的过程中发现,此简在拼缀及释字方面均存在问题。下面就详述我们的拼缀、释读意见,并谈谈通过此简的复原能够得到的一些新认识。
简453原图版上端由左右开裂的两部分竹简拼缀而成。(7)参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 《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北京: 文物出版社,2001年,图版第44页。《释读》所收红外线图版此部分已断裂为三段,整理者基本上按照原图版意见拼缀,但上端右部“己”或“己”旁以上一部分竹简不知何故被人为截除了。(8)参彭浩、陈伟、工藤元男主编: 《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法律文献释读》,图版第48页。因此,相较于原图版,《释读》所收红外线图版简453上端要少4字(详参下文)。上述拼缀意见,上端左右两部分字形并不契合,显然是有问题的。我们认为,从原图版此简上端残断痕迹来看,左右开裂的两部分确应为一简之折。不过,原图版拼缀有误,致使文字均上下错位,无法辨识。《释读》红外线图版则承其误。作为《释读》项目的原整理者,在仔细核对项目所拍摄的原始红外线照片以及原图版的基础上,我们利用项目原始红外线照片对其及原图版均进行了重新拼缀(见图1)。
图1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简453新缀图版
根据新缀图版,简453“狄道”以上存有十一字。从拼缀后的竹简长度及前后简文的书写情况来看,其上应还缺约四五字。
晏昌贵先生曾指出,《秩律》县名的排列是有规律的,其中《秩律》六百石秩诸县数量最多,因此体现出的县名排列规律最为明晰。晏文总结为“内史—北地、上郡、陇西—巴、蜀、广汉、汉中—河东、上党、河内、河南—南郡、南阳、颍川—云中,从西北始,又以西北终,形成拱卫内史的格局”。(9)晏昌贵: 《〈二年律令·秩律〉与汉初政区地理》,《简帛数术与历史地理论集》,第337—339页。根据这一县名排列规律,简453上端所残地名应为上郡、陇西郡属县。我们新释出的地名恰可证此说之确。
据最新拼缀后的红外线照简453,首字尚余字下部大部分笔画,其残形如下:
“冀”县除见于上引秦戈外,亦见秦封泥“冀丞之印”。(10)周晓陆、路东之编著: 《秦封泥集》,西安: 三秦出版社,2000年,第409页。《史记·秦本纪》:“武公十年,伐冀戎,县之。”“冀”为《汉书·地理志》天水郡属县,治今甘肃甘谷县东。天水郡乃汉武帝元鼎三年分陇西郡所置。秦置陇西郡,当辖有“冀”县。《史记·高祖本纪》:“二年,汉王东略地,塞王欣、翟王翳、河南王申阳皆降。韩王昌不听,使韩信击破之。于是置陇西、北地、上郡、渭南、河上、中地郡,关外置河南郡。”汉初因秦之旧复置陇西郡,“冀”县亦应属陇西郡。
在我们所释“冀”字之下两字,上下皆书有勾识符,可知应为一两字县名。此两字新缀红外线照分别书作:
秦封泥有“襄武□□”、(11)杨广泰编: 《新出封泥汇编》,杭州: 西泠印社出版社,2010年,第41页。“襄武”。(12)周晓陆等: 《于京新见秦封泥中的地理内容》,《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第125页。《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亡律》简53、《里耶秦简(贰)》简9-965亦有“襄武”。“襄武”,《汉书·地理志》属陇西郡,治今甘肃陇西县东。秦置陇西郡,当辖有“襄武”,汉初因秦之旧,亦当属陇西郡。
“襄武”下两字,前后也书有勾识符号,可知应为一两字县名。其中新缀原图版两字分别书作:
新缀红外线照两字分别书作:
“成己”即《汉书·地理志》天水郡“成纪”,治今甘肃静宁县西南。《史记·李将军列传》:“李将军广者,陇西成纪人也。其先曰李信,秦时为将,逐得燕太子丹者也。故槐里,徙成纪。”知汉初成纪县属陇西郡。
“成己”下两字,从前后勾识符号来看,也应为一两字县名。其中新缀原图版两字分别书作:
新缀红外线照两字分别书作:
两字尚余右部大半字形。据两种图版可知,此地名当即“平乐”。简453上端“狄道”上两字,原均从整理者释为“平乐”,从新缀图版来看,这一释读意见显然是有问题的(详参下文)。
“平乐”,即《汉书·地理志》武都郡“平乐道”,治今甘肃康县西北。周振鹤先生曾据旧释,将“平乐”置于广汉郡,其云:“平乐《汉志》属山阳郡,但乃汉末元帝所封王子侯国,汉初未必存在。故疑《秩律》简文脱一道字,平乐道《志》属武都郡,吕后时或属广汉郡,但也不排除属陇西郡的可能,暂置广汉郡。”(13)周振鹤: 《〈二年律令·秩律〉的历史地理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编: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研究文集》,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58—359页晏昌贵先生则改属陇西郡,其谓:“如此,则广汉郡中间又插入陇西郡,这是有违简文县名安排的规律的。我们以为,平乐与武都、下辨密迩邻近,汉初当属陇西郡。”(14)晏昌贵: 《〈二年律令·秩律〉与汉初政区地理》,《简帛数术与历史地理论集》,第335页。综合简文书写情况及地望来看,“平乐”汉初当属陇西郡。武帝元鼎六年置武都郡,“平乐”乃改属武都郡。
又周先生怀疑简文脱一“道”字,不一定可信。简文“平乐”下数地皆为道名,故疑简文“平乐”也应为道。《二年律令·秩律》简459有“豲道、略阳、绵诸、方渠除道、雕阴道、青衣道、严道”,其中“略阳”“绵诸”分别为《汉书·地理志》之“略阳道”“绵诸道”。从简文书写情况来看,以上数地均为道名。简453“平乐”后又有“戎邑”,《汉书·地理志》作“戎邑道”,亦应为道名。简453其例与简459同。
简453“平乐”下两字,其前后亦书有勾识符,可知也应为一两字县名。其中新缀原图版两字分别书作:
新缀红外线照两字分别书作:
“羌道”,《汉书·地理志》属陇西郡,治今甘肃舟曲县、宕昌县交界处。《汉书·高后纪》:“(二年)春正月乙卯,地震,羌道、武都道山崩。”“羌道”,吕后二年应属陇西郡。
简453上端“狄道”上误释为“平乐”的两字,新缀原图版两字分别书作:
新缀红外线照此两字分别书作:
“故道”,《汉书·地理志》属武都郡,治今陕西凤县东北。“故道”,见秦封泥“故道丞印”。(15)周晓陆等: 《于京新见秦封泥中的地理内容》,《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第125页。又见于《二年律令·行书律》简268:“复蜀、巴、汉中、下辨、故道及鸡中五邮,邮人勿令繇(徭)戍。”研究者多据之推测吕后二年应有“故道”,今得证实。
图2 《二年律令·秩律》新缀红外线照简453高清局部图
简453上端经重新拼缀后,还应缺四五字,约两至三县。根据简文抄写情况及新拼缀的简文来看,简453上端所缺县名应属上郡或陇西郡。
不过,《二年律令·秩律》却未见《汉书·地理志》上郡郡治“肤施”。“肤施”县为战国时赵国所置。《史记·赵世家》:“惠文王二年,主父行新地,遂出代,西遇楼烦王于西河而致其兵。三年,灭中山,迁其王于肤施。”战国中期惠文君取得魏国上郡后,北界即抵达“肤施”“圜阳”一线。昭襄王时“肤施”为秦攻占并成为上郡属县。《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认为简文所见上郡县目并无“肤施”,似至汉初已无“肤施”县建制。(20)周振鹤、李晓杰、张莉: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第17、528页。现在看来,简453上端有缺,这一问题仍值得进一步讨论。
《史记·匈奴列传》:“十余年而蒙恬死,诸侯畔秦,中国扰乱,诸秦所徙适戍边者皆复去,于是匈奴得宽,复稍度河南,与中国界于故塞。”又“悉复收秦所使蒙恬所夺匈奴地者,与汉关故河南塞,至朝那、肤施,遂侵燕、代”,这里的“故塞”或“故河南塞”指的乃是蒙恬出兵“河南地”之前,秦王朝据守的秦昭襄王长城。(21)辛德勇: 《秦汉政区与边界地理研究》,北京: 中华书局,2009年,第264页。据1949年后考古工作者对长城遗址的调查,在今甘肃岷县、临洮、陇西、通渭、庆阳、环县以及宁夏南部、陕西北部、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东部都有长城遗迹存在,这就是秦国昭襄王时期修筑的长城。(2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北京: 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400—402页。“朝那”“肤施”均处关中北部秦昭襄王长城之内,为秦昭襄王长城沿线之重镇,其地西汉初年应仍在汉廷有效控制之下。《史记·匈奴列传》所述乃是指匈奴曾夺去朝那、肤施两县间的故塞以北的土地。(23)史念海: 《黄河中游战国及秦时诸长城遗迹的探索》,《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7年第4期,第59页。《二年律令·秩律》简451有“朝那”,属北地郡,在六百石之列。“肤施”与“朝那”地位相当,这表明汉初也应置有“肤施”县。
《二年律令·秩律》简452下段所载均是上郡辖县,简453现存简文前面皆是陇西郡辖县,联系上文提到的晏昌贵先生总结的“内史—北地、上郡、陇西—巴、蜀……”的简文书写规律,简453上端所缺应为上郡、陇西郡六百石县。“肤施”很有可能就书写在简453简首。
故《二年律令·秩律》所见上郡属县应共有21县(下以简文为序):
圜阳、高奴、雕阴、洛都、襄城、漆垣、定阳、平陆、饶、阳周、原都、平都、平周、徒淫、西都、中阳、广衍、高望、肤施(拟补)、雕阴道、圜阴。
简453上端所缺简文,从上面的讨论来看,除“肤施”外很可能均是陇西郡属县。上文指出简453上端所残简文“肤施”应在简首,则其后3至4字或为“临洮”“西”“阿阳”三县之二。
《史记·匈奴列传》:“因边山险堑溪谷可缮者治之,起临洮至辽东万余里。”“临洮”地在今甘肃岷县,它既是秦昭襄王时所筑长城的起点,也是秦始皇时所筑长城的起点。秦至汉初以“故塞”北拒匈奴,“临洮”应为长城沿线军事重镇,其时置县是很有可能的。上引张家山336号汉墓所出律令有“临洮”,336号汉墓律令与《七年质日》历谱同出,其年代下限是汉文帝前元七年。(24)荆州博物馆: 《江陵张家山两座汉墓出土大批竹简》,《文物》1992年第9期,第10页。此文所称墓葬编号M136,其后调整为M336。此年代距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时代吕后二年相去不远。这也表明吕后二年应已置“临洮”县,文帝初年律令有此县是承袭之前制度。
秦封泥有“西丞之印”、(2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长安城工作队: 《西安相家巷遗址秦封泥的发掘》,《考古学报》2001年第4期,第527页。“西盐”,(26)周晓陆、路东之编著: 《秦封泥集》,第245页。陶文有“西道”,(27)袁仲一编著: 《秦代陶文》,西安: 三秦出版社,1987年,第50、346—347页;袁仲一、刘钰编著: 《秦陶文新编》,北京: 文物出版社,2009年,“上编·考释”第75页、“下编·图版”第247页。两书皆认为“西道”即西县工匠道。秦陶文仅列地名者亦常见,目前多处出土有“西道”印文,总数在20件以上,其书写情况与前者一致。从辞例来看,似不能排除“西道”为道名这一可能。秦廿年相邦冉戈有“西工师”,《史记·樊哙列传》云“别击西丞白水北”、《史记·绛侯周勃世家》云“围章邯废丘,破西丞”,则战国秦至秦末置有“西”县或“西”道。那么汉初是否因秦之旧而置“西”县或“西”道呢?汉代与“西”县有关的出土资料不多,其中《虚无有斋摹辑汉印》0056号收有汉“西长之印”,秩次不高,或为道名或为小县。秦即有“西”或“西道”,汉初当然也有这一可能。不过,《二年律令·秩律》六百石道名大多集中书写于律条后(简459),上郡之“雕阴道”,陇西郡之“辨道”“武都道”皆是。这样看来,如《二年律令·秩律》有“西”或“西道”,也应符合这一书写规律。故简文是否有“西”县,似仍有待进一步讨论。
“阿阳”,见秦封泥“阿阳禁印”。(28)周晓陆等: 《在京新见秦封泥中的中央职官内容——纪念相家巷秦封泥发现十周年》,《考古与文物》2005年第5期,第8页。又《汉书·高后纪》:“(六年)匈奴寇狄道,攻阿阳。”又“七年冬十二月,匈奴寇狄道,略二千余人”。吕后二年的《二年律令·秩律》应有此县。值得注意的是,“狄道”“阿阳”及上所释之“襄武”均在故塞以南秦昭襄王长城沿线,应均属防备匈奴的军事重镇。联系上述线索来看,我们认为所缺县名为“阿阳”的可能性似较大。
周振鹤、晏昌贵等学者已将上邽、平乐、故道、狄道、戎邑、辨道、武都道、予道、氐道、薄道、下辨、豲道、略阳、绵诸归属于陇西郡。今据上文新释及拟补县名,《二年律令·秩律》所载陇西郡属县应为20县:
上邽、临洮(拟补)、阿阳(拟补)、冀、襄武、成纪、平乐、羌道、故道、狄道、戎邑、辨道、武都道、予道、氐道、薄道、下辨、豲道、略阳、绵诸。
从其辖境来看,汉初陇西郡约相当于《汉书·地理志》陇西、天水二郡“故塞”以内及武都郡西部地之和。据《二年律令·秩律》所载陇西郡属县及《史记》《汉书》相关记载可知: 武帝元鼎三年置天水郡,陇西郡河水以东之豲道、冀、绵诸、略阳、戎邑、阿阳、成纪诸县乃属之天水郡;元鼎六年置武都郡,陇西郡南部之武都道、下辨道、平乐、故道诸县皆属之武都郡。
二
上文我们在竹简拼缀、文字考释等基础上,对《二年律令·秩律》所载上郡、陇西郡辖县进行了整理与复原。简文所载地名及县道分等的情况,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探讨秦至汉初上郡、陇西郡的郡治问题。
《水经·河水注》:“奢延水又东,迳肤施县南,秦昭王三年置,上郡治。”又《汉书·地理志》上郡肤施为首县。故清代以来的学者多据之认为秦上郡治所在肤施。(29)马非百: 《秦集史》,北京: 中华书局,1982年,第578页;杨宽: 《战国史》,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680页;周振鹤、李晓杰: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总论 先秦卷》,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32、445页;后晓荣: 《秦代政区地理》,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65页;徐世权: 《学术史视野下的秦郡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17年,第46、103、136页。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不少研究者开始用动态的眼光看待秦上郡郡治问题。史念海先生认为,《水经·河水注》的记载只表明秦昭王时上郡治肤施,秦昭襄王三年(前304)上郡治所迁徙至肤施,那里本来是赵国的土地,在这以前秦国上郡治所在什么地方仍不清楚。(30)史念海: 《论西北地区诸长城的分布及其历史军事地理(上篇)》,《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4年第2期,第8—9页。由于上郡监造秦兵器铭文的不断发现,对于秦至汉初上郡郡治问题的思考也逐渐深入。杨宽先生据惠文王后元时期上郡监造的王五年上郡守疾戈铭文,认为秦上郡治所先为高奴,秦攻占赵之肤施后乃迁于此。(31)杨宽: 《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46页。此承吴良宝先生2018年10月20日电邮相告。黄盛璋先生亦据秦兵器铭文认为至少秦晚期上郡治高奴。他还列举了两个新证据: 一是汉初年上郡因董翳为翟王之旧,王上郡,都高奴;二是高奴西汉置有庙,见朔县西汉墓新出高奴庙铜钫,而肤施在秦汉铭刻文物中皆无所见。(32)黄盛璋: 《新出秦兵器铭刻新探》,《文博》1988年第6期,第40—41页。其后,他又提出上郡先治肤施,后移治高奴一说。他认为: 秦初置上郡,可能治肤施,以后移治高奴。秦得赵肤施与魏上郡后,为边防需要,便将上郡治向北移置于肤施。(33)黄盛璋: 《秦兵器分国、断代与有关制度研究》,《古文字研究》第21辑,北京: 中华书局,2001年,第244页。此承吴良宝先生2018年10月20日电邮相告。晏昌贵先生认为上郡先治高奴或漆垣,再移治肤施,迁郡治的目的在于对付来自北方和东北方的匈奴和赵国的军事威胁。(34)晏昌贵: 《秦简“十二郡”考》,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编: 《舆地、考古与史学新说: 李孝聪教授荣休纪念论文集》,北京: 中华书局,2012年,第117页;又其著《秦简牍地理研究》,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32页。张莉主撰的《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则提出秦汉时上郡郡治的多种可能性: 一、 秦上郡治所本在高奴,汉代肤施县重置后(据《秩律》汉初似已无肤施县建制),遂迁治肤施;二、 上郡本治肤施,秦末以来上郡内缩,郡治乃徙至高奴。(35)周振鹤、李晓杰、张莉: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第17、538页。
再来看学界关于秦汉时期陇西郡治的相关讨论。《水经·河水注》:“滥水又西北,迳武街城南。又西北迳降狄道故城东,……汉陇西郡治,秦……置。”故学界多以为秦汉时期陇西郡治即“狄道”。(36)周振鹤、李晓杰: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总论 先秦卷》,第450页;徐世权: 《学术史视野下的秦郡研究》,第47、103、137页。《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在谈到秦陇西郡沿革时,据《秩律》中陇西郡辖八百石属县独有上邽,郡治所在官秩当不在他县之下,怀疑西汉初年以上邽为陇西郡治。是书还认为《水经注》所言乃为汉后期情状,秦陇西郡治或亦在上邽不在狄道。(37)周振鹤、李晓杰、张莉: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第15页。徐世权先生则认为秦陇西郡治在“西”县,其推论有二: 一、 据秦昭王二十年相邦冉戈铭文,其时“西”县还属于中央管辖。但秦昭王二十一年之后,中央监造的兵器铭文中“西工师”(西县工室工师的省称)再也没有出现过,铸造者换作“雝工师”等,此或与秦置陇西郡有密切关系。二、 从《汉书·地理志》陇西郡“西”县下班固自注曰“莽曰西治”这一命名看,秦昭王二十一年或是将“西”县从中央属县中划分出来作为陇西郡的郡治(此可能是王莽更名西为西治的依据),并以从义渠得来的“郁郅”等县设置了陇西郡。(38)徐世权: 《秦陇西郡建置沿革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7年第1辑,第29页。
严耕望《汉书地理志县名首书者即郡国治所辨》举例指出,郦注谓魏郡治邺、桂阳郡治郴、安定郡治高平、五原郡治九原,乃因所治之县即《汉书·地理志》首书之县,故郦氏即取《汉书·地理志》为说。关于《水经·河水注》所谓“汉陇西郡治”,他明确指出:“郦注殆即据《地志》首狄道为言,不足为强证。”(39)严耕望: 《汉书地理志县名首书者即郡国治所辨》,《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594、608页。其说是。前引郦注与《水经·河水注》“迳肤施县南,秦昭王三年置,上郡治”仅句式有变,文例则同。可见后者可能非谓秦上郡治“肤施”,实乃就西汉郡治(即《汉书·地理志》列为首县者)而言。从体例来看,郦注本非专言郡县之书,只不过就水流所经附带追述秦汉故事,而其关于秦置郡情况的说法多不可信。如上引秦昭王三年置上郡、二十八年置陇西郡之说,诸家便已辨明郦注所记应有讹误。(40)参谭其骧: 《秦郡新考》,《长水集(上)》,北京: 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页;马非百: 《秦集史》,第578、583页;杨宽: 《战国史料编年辑证》,第842页;周振鹤、李晓杰: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总论 先秦卷》,第445、450页;晏昌贵: 《秦简牍地理研究》,第27—33、44—45页。故以郦注作为秦上郡治“肤施”、陇西郡治“狄道”之依据,恐非强证。上文指出,《二年律令·秩律》简451所缺地名很可能有“肤施”县,则其县位列六百石,秩次不高,将之看作汉初上郡郡治亦不无疑问。
除上引传统观点外,新说多据秦兵器所见铸造地来考订郡治,如将秦上郡治定为“高奴”或“漆垣”,陇西郡治定为“西”县。“高奴”“漆垣”“西”能成为铸造地,或与其地多产铜、铁等矿因而有较为成熟的冶铸手工业有关。这些铸造地与其所属郡之郡治之间其实并无必然联系,郡治之确认显然需要更多的线索。
徐文还以“西”县“莽曰西治”,而定“西”县曾为秦陇西郡治,亦非强证。《汉书·地理志》某县被王莽改名为某治者常见。如漆,莽曰漆治;观,莽曰观治;黎,莽曰黎治;清,莽曰清治;慎,莽曰慎治;酇,莽曰赞治。从诸例来看,无非是将单字地名改为双字而已,这些县与秦之郡治之间毫无关系,徐说不可信。根据我们上面的讨论,《二年律令·秩律》或无“西”县或“西”道。退一步说,即使简文有之,亦仅为六百石秩,不大可能作为一郡之郡治。
周振鹤先生曾指出,《秩律》所载县道依其长吏俸禄的高下可分为千石秩、八百石秩、六百石秩、五百石秩、三百石秩共五等,从其分布来看,汉初或以八百石与六百石分界,八百石以上者为大县,六百石以下者为小县。(41)周振鹤: 《二年律令〈秩律〉的历史地理意义》,《学术月刊》2003年第1期,第46—47页。而位列一等(千石)、二等(八百石)属大县者多为京畿之地或地位重要者。从《秩律》来看,诸郡郡治均位列其中。如“成都”,蜀郡郡治;“雒阳”,河南郡郡治;“云中”,云中郡郡治(以上一等);“南郑”,汉中郡郡治;“宛”,南阳郡郡治;“长子”,上党郡郡治;“江州”,巴郡郡治;“江陵”,南郡郡治,“濮阳”,东郡郡治(以上二等)。上郡属县秩八百石者唯有“高奴”“圜阳”,陇西郡属县秩八百石者唯有“上邽”。其中“高奴”“上邽”又与作为郡治的“长子”“江州”“江陵”等并书在一简(简449)。从这一现象来看,“高奴”“上邽”很可能分别为汉初上郡、陇西郡郡治。
上引黄盛璋说,“西汉初年上郡因董翳为翟王之旧,王上郡,都高奴”,“高奴西汉置有庙,见朔县西汉墓新出高奴庙铜钫”,正可以与汉初“高奴”为上郡首县这一现象相互印证。又《史记·孝文本纪》:“(三年)六月,帝曰:‘汉与匈奴约为昆弟,毋使害边境,所以输遗匈奴甚厚。今右贤王离其国,将众居河南降地,非常故,往来近塞,捕杀吏卒,驱保塞蛮夷,令不得居其故,陵轹边吏,入盗,甚敖无道,非约也。其发边吏骑八万五千诣高奴,遣丞相颍阴侯灌婴击匈奴。’匈奴去,发中尉材官属卫将军军长安。辛卯,帝自甘泉之高奴,因幸太原,见故群臣,皆赐之。”文帝遣丞相发边吏骑八万五千诣“高奴”,又亲至之,这表明“高奴”作为北拒匈奴之军事重镇,地位极其重要,其时为上郡郡治是最为合理的解释。而“上邽”地处关中地区,又为秦之旧地,地位重要,汉初以之作为陇西郡郡治亦不难理解。
从地望来看,“高奴”“上邽”均位于郡中,前者外围有“圜阴”“圜阳”“肤施”“阳周”“平都”等县作为军事屏障,后者外围有“阿阳”“成纪”“襄武”“狄道”“临洮”等县作为军事屏障。从安民备防的角度来看,汉初以之为郡治是很合适的。而“肤施”“狄道”地处秦昭襄王长城沿线,属于备防匈奴之第一线。据《史记》《汉书》记载,汉初匈奴屡次寇边,多次攻入“狄道”“阿阳”诸边县。因此,“肤施”“狄道”并非郡治之首选。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三十二年“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击胡,略取河南地”,翌年,“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东,属之阴山,以为三十四县,城河上为塞”。秦取河南地,领土由秦昭襄王长城向外推延,于西北故塞外新置三十四县。陇西、北地、上郡三郡西北边界由是大幅推进,遂以黄河为界。不过,秦末内乱,匈奴乃渡过黄河,汉廷不得不退防故塞。这种防御格局直到汉武帝元朔二年才有改变。元朔二年,汉武帝兴兵大举反击匈奴。《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云:“令车骑将军青出云中以西,至高阙。遂略河南地,至于陇西。捕首虏数千,畜数十万,走白羊、楼烦王。遂以河南地为朔方郡。”又《史记·匈奴列传》:“其明年,卫青复出云中以西至陇西,击胡之楼烦、白羊王于河南,得胡首虏数千,牛羊百余万。于是汉遂取河南地,筑朔方,复缮故秦时蒙恬所为塞,因河为固。”汉武帝元朔二年新置之朔方郡即设在今河套地区。卫青在占领河套地区后,又南渡黄河,荡平“河南地”之楼烦、白羊部落,且一直推进到昭襄王长城之外的秦陇西旧地。(42)辛德勇: 《秦汉政区与边界地理研究》,第274页。汉武帝元朔三年,接收了9个代王子侯国,因郡域扩大而于第二年分上郡东部置西河郡。上郡、陇西郡两郡辖域经重新调整后,“肤施”“狄道”不再为边境。因此,后来以“肤施”为上郡郡治,以“狄道”为陇西郡郡治,显然是与武帝元朔二年北击匈奴收河南地是有密切联系的。
具体考察此二郡治所迁徙的原因及时间,我们认为可能与武帝时期西河郡、天水郡的设置有关。首先,西河郡是分上郡而置,设置的时间在元朔四年;天水郡是分陇西郡而置,设置的时间在元鼎三年,二郡分置的时间距元朔二年收河南地不远。郡治的迁徙可能是与政区调整相配套的措施。如此推测不误,则以“肤施”为上郡郡治,或即在元朔四年;以“狄道”为陇西郡郡治,或在元鼎三年。其次,据《史记》《汉书》记载,武帝以来“上邽”曾先后属陇西郡、天水郡。《汉书·赵充国传》:“赵充国字翁孙,陇西上邽人也。”又《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营平”侯下云:“赵充国,以陇西骑士从军得官,侍中,事武帝。”据《汉书·赵充国传》其年八十六,宣帝甘露二年卒,则生于武帝建元四年(前137)。汉初《秩律》“上邽”即属陇西郡,武帝初年仍保持不变。《汉书·段会宗传》:“段会宗字子松,天水上邽人也。”段会宗年七十五,成帝元延三年卒,则生于昭帝始元三年(前84)。这条材料说明,原属陇西郡的“上邽”县在天水郡分置之后曾有一段时间隶属于天水郡。结合段会宗的出生年代及上邽县的地望来看,“上邽”可能在天水郡分置时便改隶天水。从这些线索可以推测,在天水郡分置之后,原本作为陇西郡治的“上邽”可能已划归天水,因此便重新选择“狄道”作为陇西郡治。(43)将二郡治迁徙的时间与西河郡、天水郡的设置相对应,承蒙杨智宇先生指出,他还提供了《汉书·段会宗传》之书证,此从其说。
汉初分别以“高奴”“上邽”为上郡、陇西郡郡治,很可能就是承袭秦之旧制。旧或以为秦上郡、陇西郡郡治有徙治现象,但这一观点不论从出土文献还是传世文献来看,均找不到任何依据,恐怕是有问题的。与已有观点不同,我们认为秦可能在设置上郡、陇西两郡之初,便分别以“高奴”“上邽”作为两郡郡治,其后沿而未改。
下面就从两郡的建置沿革情况,简单谈谈我们的看法。
秦上郡来自战国时魏国。《史记·秦本纪》载孝公元年“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秦惠文君十年(前328)“魏纳上郡十五县”。又《史记·张仪列传》惠文王后元元年(前324)“筑上郡塞”。研究者或以为秦上郡之设早不过惠文君十年,晚不过惠文王后元元年。(44)参谭其骧: 《秦郡新考》,《长水集(上)》,第2页;马非百: 《秦集史》,第578页;周振鹤、李晓杰: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总论 先秦卷》,第445页;晏昌贵: 《秦简牍地理研究》,第27页。秦置上郡,其郡治当在魏十五县之列。这其中“高奴”即是战国时重要的冶铸中心,又曾为魏上郡属县。“肤施”,《水经·河水注》谓“秦昭王三年置,上郡治”。上引杨宽说认为“三”当为“十三”年之误。研究者或据之认为此指秦昭王十三年时将上郡治移至“肤施”。(45)晏昌贵: 《秦简牍地理研究》,第31—32页。此说恐非,前已辨郦注所谓“上郡治”,乃就《汉书·地理志》郡治而言。“肤施”县本战国时赵邑。《史记·赵世家》赵武灵王二十年(前306),“西略胡地,至榆中”,《史记·秦始皇本纪》赵惠文王三年(前296)“灭中山,迁其王于肤施”,可见其时今陕北一带仍在赵国的有效控制之下。由此看来,以“肤施”为秦上郡郡治证据不足。联系楚汉之际董翳王上郡、都高奴及汉初以“高奴”为郡治等诸多线索来看,我们认为秦上郡郡治应该一直为“高奴”。
关于陇西郡置于何时,学界还有不同看法。(46)参晏昌贵: 《秦简牍地理研究》,第44—45页;徐世权: 《秦陇西郡建置沿革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7年第1辑,第28—31页。新出《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亡律》简53—54云:“郡及襄武、上雒、商、函谷关外人及(迁)郡、襄武、上雒、商、函谷关外男女去,阑亡、将阳,来入之中县道,无少长,舍人室,室主舍者,智(知)其请(情),以律(迁)之。”其中“襄武”“上雒”“商”“函谷关”所划定的区域即“中县道”,也即是属秦核心统治区域的关中。《亡律》简93云:“□□□罪而与郡县道及告子居陇西县道及郡县道者,皆毋得来之中县道官。犯律者,皆……”《里耶秦简(贰)》简9-965亦见“襄武”属“内史”文例。邹水杰先生据上引简文及相关资料,认为“与‘中县道’‘郡县道’相对的‘陇西县道’,显示襄武以西的陇西之地既未设郡,也未涵盖在‘中县道’之内,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由属邦管辖。同时‘陇西县道’意味着属邦在陇西区域辖有县和道”。(47)邹水杰: 《岳麓秦简“中县道”初探》,第七届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学术研讨会论文,湖南大学岳麓书院,2017年11月,第251—265页;邹水杰: 《秦代属邦与民族地区的郡县化》,《历史研究》2020年第2期,第53页。引文据后者。按岳麓秦简《亡律》最晚纪年为“廿五年五月戊戌”,即秦王政二十五年五月戊戌,则陇西郡或有可能置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之时。《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七年,巡陇西、北地。”表明秦统一后已置陇西郡、北地郡。《史记·秦本纪》载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邽”即“上邽”,其作为秦之旧地,置县很早。而据上引秦简,“上邽”亦属于“中县道”,在关中核心区域,地位特殊。《秩律》中“上邽”为陇西郡首县和郡治,应与此相关。陇西郡置郡既晚,徙治一说自不可信。联系上述情况及汉初陇西郡治“上邽”来看,秦陇西郡郡治也应该一直为“上邽”。
综上所论,我们认为秦置上郡、陇西郡后,便分别以“高奴”“上邽”为两郡郡治,其后汉初又承秦之旧。以“肤施”为上郡郡治,以“狄道”为陇西郡郡治,可能分别与武帝元朔四年分上郡置西河郡、元鼎三年分陇西郡置天水郡两处政区调整直接相关。《汉书·地理志》反映的是西汉末期成帝元延、绥和年间的行政区划建制,其以“肤施”为上郡郡治、“狄道”为陇西郡郡治,当由此承袭而来。
附记:本文作为会议论文曾先后在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主办的“第一届文史青年论坛”(2018年10月21日)、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等主办的“第九届出土文献青年学者国际论坛”(2021年3月21日)会议上宣读,此次发表略有改动,观点未变。后一会议马孟龙先生提交论文《西汉初年陇西、北地、上郡治所考——以张家山汉简〈秩律〉所见各县等第为中心》指出汉初上郡、陇西郡郡治分别为“高奴”“上邽”,这与本文的观点相合,也请大家参看此文。又此文曾蒙李晓杰、吴良宝、郑威、杨智宇诸位先生审阅赐正,审稿专家亦提供不少宝贵意见,谨向诸位先生致以谢意。
补记:马孟龙先生上文已正式刊载于《历史地理研究》202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