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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大骨瓣开颅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的临床效果及对提高生存率分析

2022-07-05王志国孙奎厚

系统医学 2022年10期
关键词:骨瓣开颅乙组

王志国,孙奎厚

山东省莘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山东聊城 252400

脑部作为人体最为重要的一个部位,在遭受外界高能量损害后,就会引发颅脑损伤,轻者会发生恶心呕吐、头晕、意识障碍及头痛等多种不适症状,重者则会出现代谢功能紊乱以及脑死亡等严重症状,不仅会危及到患者的生命,还会严重影响患者的预后效果[1]。重型颅脑损伤对患者的危害性较大,如果在患者发病后,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不仅会增加患者后遗症及并发症概率,还会对患者的生命构成直接威胁。针对该病主要是采用手术治疗,目前临床上的常用术式为骨瓣开颅术,虽然具有一定的治疗效果,但操作较为复杂,极易引发患者出现多种并发症,这就会严重影响患者的术后恢复,甚至会使患者出现死亡的严重后果[2]。该文选取2020年1月—2021年7月该院收治的80例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开展研究,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该院80例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开展研究,按照随机数表法分为甲组和乙组,各40例。甲组接受外伤大骨瓣开颅术治疗,乙组接受常规骨瓣开颅术治疗。甲组男23例、女17例;年龄20~56岁,平均(30.9±2.7)岁;发病到就诊时间为1~7 h,平均(3.1±0.5)h。乙组男23例、17例;年龄20~56岁,平均(30.9±2.7)岁;发病到就诊时间为1~6 h,平均(2.9±0.3)h。该次研究经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两组研究对象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全部患者均对该次研究知情,并均已签署知情同意书;②患者符合重型颅脑损伤的临床诊断标准,并在接受CT 检查后得到确诊;③患者的格拉斯哥昏迷评分≤8 分;④患者的年龄在18~60岁之间;⑤患者存在瞳孔散大、肢体瘫痪等症状;⑥患者的神经病理反射呈阳性。

排除标准:①患者存在颅内高血压症状;②患者存在精神病史;③患者存在出血倾向或者是凝血功能障碍;④患者存在脑部肿瘤疾病;⑤患者存在单纯性硬膜外出血症状;⑥患者存在其他严重器质性病变。

1.3 方法

甲组接受外伤大骨瓣开颅术进行治疗,主要流程:①在患者进入手术室后,帮助其调整为仰卧性或者是平卧位,对患者行全身麻醉,在确认患者进入麻醉状态后。于患者颧弓上耳屏前方1 cm 处,由患者耳廓绕过顶骨正中线,并沿着其发际线,向后做开放手术切口。②对患者病灶处进行钻孔,并实施骨瓣游离,在患者顶部骨瓣旁正中线2.5 cm处,做12 cm×15 cm 左右的骨窗,使患者的病灶部位可以充分暴露,彻底地为患者清除颅内血肿。并且需要根据患者的损伤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方式清除坏死脑组织。完成后,对患者采取常规硬膜下留置引流管,去除骨瓣后,为患者缝合手术切口。

乙组接受常规骨瓣开颅术治疗,主要流程:①在患者进入手术室后,帮助其调整为仰卧性或平卧位,对患者行全身麻醉,在确认患者进入麻醉状态后,根据患者的血肿部位,确认对患者的开颅方式。例如,在患者脑损伤较为明显的情况下,在其病灶处做马蹄形切口,骨窗面积控制在6 cm×7 cm,然后为患者清除坏死组织及颅内血肿。②完成后,对患者采取常规硬膜下留置引流管,去除骨瓣后,为患者缝合手术切口。

1.4 观察指标

①两组术前及术后,根据卒中量表对其神经功能进行评分,主要评价项目包括意识水平、上下肢运动、感觉功能及语言功能等,分值为0~42 分,分数越低表明患者的神经功能恢复更好。②检查患者的颅内压。③患者完成治疗后,记录患者术后的生存情况。④观察患者并发症(癫痫、颅内感染、脑脊漏液、脑积水)发生情况。⑤评估患者的治疗效果,分为显效(患者在术后不存在神经功能障碍,恢复清醒意识,神经功能症状有明显改善,格拉斯哥昏迷指数提升≥4 分)、有效(患者在术后出现轻微神经功能障碍,意识较为清晰,神经功能症状有一定改善,格拉斯哥昏迷指数提升>2 分)及无效(患者在术后出现严重神经功能障碍,意识较为模糊,神经功能症状以及格拉斯哥昏迷指数均未见改善)[3],总有效率=(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00%,对比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

1.5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22.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s)表示,组间差异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组间差异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

甲组治疗效果优于乙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

2.2 两组患者术后结局比较

甲组术后结局优于乙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术后结局比较

2.3 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比较

甲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乙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比较

2.4 两组患者术前术后颅内压及神经功能缺损评分比较

甲组术前颅内压为(30.3±5.5)mmHg、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32.2±4.9)分,乙组术前颅内压为(30.5±4.9)mmHg、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32.4±4.2)分,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172、0.196,P=0.864、0.845);治疗后,两组颅内压及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均有一定改善,甲组术后颅内压为(15.8±2.4)mmHg,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21.4±3.4)分,乙组术后颅内压为(24.8±3.0)mmHg,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29.3±4.3)分,甲组均优于乙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14.816、9.115,P<0.001)。

3 讨论

重型颅脑损伤属于临床上发病率较高的一种危重症疾病,导致患者发病的主要原因包括高空坠落、钝器打击及交通事故等。该病具有病情复杂、危害性大以及进展迅速等特点,极易引发患者出现死亡及残疾的严重后果[4-6]。针对该病,传统的治疗方法为骨瓣开颅术,该术式能够为患者清除颅内血肿及挫伤坏死组织,从而起到降低患者颅内压的作用。由于在对患者进行手术时,作出的骨窗面积相对较小,会对手术视野造成限制,影响对患者的施术速度,增加对患者的施术难度[7]。并且,该术式不能使患者的颅底组织充分暴露,造成难以有效地在直视状态下彻底清除患者的挫伤坏死组织,也无法很好地为患者进行颅底止血,这就会极大地影响对患者的止血效果,在对患者止血的过程中,还会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副损伤,致使患者极易出现迟发性颅内血肿[8-10]。

采用外伤大骨瓣开颅术对患者进行治疗效果更为理想,可以更好地帮助患者脱离生命危险。有研究人员选取90例接受急诊抢救治疗的重型颅脑损伤患者开展对比研究,对其中45例患者采用常规骨瓣开颅术治疗,其余45例接受外伤大骨瓣开颅术,发现前者的治疗有效率仅为73.33%,而后者的治疗有效率高达95.55%;前者出现并发症的概率为24.44%,后者则是6.67%;接受骨瓣开颅术治疗的患者顺利存活32例(71.11%),接受外伤大骨瓣开颅术治疗的患者顺利存活41例(91.11%)。该次研究中:甲组治疗有效率(92.50%)高于乙组(75.00%);甲组总生存率(92.50%)高于乙组(72.50%);甲组的并发症发生率(2.50%)低于乙组(15.00%);甲组术后的颅内压为(15.8±2.4)mmHg、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21.4±3.4)分,乙组 术 后 的 颅 内 压为(24.8±3.0)mmHg、神经功能缺损评分为(29.3±4.3)分,甲组均优于乙组(P<0.05)。分析原因,主要是因为在对患者施术时,可以做出超过骨瓣开颅术3 倍以上面积的骨窗,这样就能使患者的额叶、额极及颞叶等脑部组织充分暴露,从而可以彻底地清除患者脑部坏死组织,有效清除患者颅内血肿,使患者的颅腔脑容积扩大,更快为患者降低颅内压,提高患者的生存率[11]。并且,在对患者建立骨窗的过程中,其所在位置较低,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降低患者的颅内压,还可以减轻对患者颅内血管的压迫,从而可以对脑血管痉挛起到很好的预防效果,促使患者能够在术后更好地恢复神经功能[12-15]。

综上所述,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采用外伤大骨瓣开颅术进行治疗的临床疗效极为确切,值得在临床上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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