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花束
2022-07-02赵航等
赵航等
甘沟行草
赵航
1
既然叫“甘溝”,怎么可能没有一条河呢?
春天化雪,或者下个暴雨,洪水量会大得吓人。我没有见过,只能想象:一条河犹如黄龙驾临,逞凶施暴,攻城略地,一路狂奔到七剑山庄,将老榆树根上的土再揭掉一层。一条沟风云变色,河道像了河道,更多石头露出地面,羊牛都惊了一回,也见了世面……
《尔雅》解说:水注谷曰沟。在想象中,我为它复活了一条河,只因它叫“甘沟”。因为缺少一条地表河,名噪一时的七剑影视城无法蜕变为旅游风景区,只能沦为一堆废墟。谁提起都觉得可惜,我却不觉得可惜。私下里,我为它庆幸。
甘沟源于吉德勒,有大小泉十三个。“甘沟”之“甘”,所言非虚。我们心灵最庄严的感动,都在那个“甘”字上了。供养我们的生命的水,有时候并不以河的面目出现,水量丰沛,看着固然可喜,但一眼泉水汩汩,长流不绝,其温柔敦厚,同样令人感激。
我最喜欢听的也是水声。十几年前,离家不远处有一条河,那条河泥沙俱下,每天早晨上班我都能看到浑浊的生活污水排放到河里的情景。到了晚上,夜色冲淡了河水的怪味,掩住了河中的砖头和石块,水流声翻过那些砖头或石块,悦耳动听、纯洁无瑕。一条河能有什么过错呢?
甘沟的水在哪里?一沟老榆树都知道。而我,虽未见过十三眼泉中的任何一眼,知道它在山里,就够了,知道河在地下,就够了。水的秘境,天山的给予,仁慈无须众生祈求。
我与甘沟有缘。离开一个甘沟,上高中,上大学;工作,来到另一个甘沟。时间上,隔了七年;空间上,也许隔着几十个山头。
小时候生活过的那个甘沟,在阜康地界,藏于深山。此处沟深流长,南北走向,河坝浅处两三米,深处十几米,断面陡峭。春天雪水盛大,秋天河水淙淙。有处瀑布,最是好玩,许多小狗鱼常趴在瀑布后的石头上,一动不动,像在思索出路。
起初我家在甘沟一号立井,吃河坝水。春季水浑浊,需用明矾。冬天则需刨冰,我多次跟母亲取冰回家,挨冻受累,甚是辛苦。一年后,搬到两公里外的二号立井。依然是傍河而居,就吃水而言,却天上地下。这里有一眼泉,它捧出了世上最美好、最清甜、最富饶、最善良的泉水。那滋味深入我心,再也未遇到过。
那眼泉位置极佳,生于一山包脚下。不知何人何时发现了它,挖坑砌石,搭上厚实的榆木板子。取水那面朝向大草滩,溢出的泉水形成一条小河。从高处看,这一池泉水,就像一个大勺,长长的柄闪着银光,无限延伸,一直没入草滩深处。
那时,常在草滩玩耍,常低头凝视泉眼。泉水争着涌出,形成一股粗粗的水柱,顶得沙子翻飞,无穷变幻的水花,奇特、神秘。水柱不远处有一彩色物体,随着水花波动,待阳光照耀沙质的泉底,它更加鲜艳晶亮,像星星,一闪一闪的。玛瑙?彩色橡皮?不得而知,是个美丽的谜。我其实是个好奇心极重的人,如果想捞它,完全做得到,但我不会去捞它,它让那一池泉水更梦幻,总让我想起格林童话的会唱歌的泉水。
一想起这眼泉,就觉得我这一生也有甜蜜。
两个甘沟,一个联结我的过去,一个联结我的当下。不自觉地对比,让我觉得富有。不管它们的水流到了哪里,都流不出一棵榆树的思念,流不出一个人精神的领地,在人并不漫长的一生中,它漫无止境。
2
冬天的甘沟,有着千里万里高贵的白,光芒耀眼。山外连续几天飘雪起雾,阴郁昏晦,山中却阳光灿烂,天蓝如玉,清澈若少年眼眸。被白雪覆盖的山坡线条柔和,黄褐色的山岩调和着寒凉与清寂,却更显嶙峋。我们的车沿着雪白的、弯曲不平的山路行驶,如在波峰浪谷间穿行,高低俯仰间,别有一番趣味。
车行至一片开阔处停下,我们快速跳下车。他们几人拍照。我向一处小坡走去,那里的阳光似乎更亮。
古榆树,高大的山崖,未经污染的闪亮的白,树荫处的寒气,明媚的阳光……世界打开了美好之门。难怪有人说,万物都在治愈你。
迎了阳光站立。寂静围过来,明澈围过来,清寒围过来,阳光围过来,一座山、一条雪白的山路都围了过来。闭上眼睛,轻,空明,有些恍惚,有些迷离,有些不知身置何处,不知今夕何夕。我细细体味着,推动意识蔓延。它无声地流淌,像一条发光的河流,穿过一粒雪、一百粒雪、一亿粒雪的肌骨,进入一条忽明忽暗的甬道。所有的雪都醒着,拥挤着,攀上风的裙裾,被阳光暖得晕晕乎乎,盛开、凋谢,犹如一朵花有过沸腾的一生。
继续,继续,让灵魂出窍吧,赐我轻盈。我要融化于这无尽的雪白与明亮。红色却越来越浓,浓得发黑,浓得发亮,亿万颗星子跳跃不停,织成厚厚的帷幕,挡住了山石,挡住了古榆树和枯草,也阻挡了尖细的意念。我驱使意念冲破那道帷幕。成功啦,我飞翔于群山之上,落在一块山崖上,我钻进了石头,无边的黑暗,刀锋林立,万古的静寂,意念被割伤,无力前行,它迷路了……
我从自己的游戏中撤回兵马,确定双脚还站在雪地上,脚背上一团温暖,胸口一片温热,帽檐下的双颊微微发烫。我睁开眼,世界重新明亮,亮得眩目。我没有飞起来,肉身沉重,妄想喧哗。但谁又能说,在那短暂的游戏里,我不快乐呢?一棵大蓟茎秆粗直,形容枯槁,却毫无摧眉折腰之气,它扛过了一个冬天的风雪,好像还有一口气用来骄傲。它知道一场雪从哪儿来,又如何退却。它知道大地蛰伏、苏醒的指令。我和它对视,突然明白,真正的轻,不只是物我两忘,心无挂碍;真正的飞,不只是肋成两翼,翱翔八荒。
冬天的甘沟,安静得能听到阳光的声音。山石、古榆树、枯草……它们与阳光无限亲密,在阳光中睡去,又在阳光中醒来。万物都在接纳自己的命运,全心全意地拥抱阳光,荣枯应时,也许超越了人类的生死体验。
时间从来都不是抽象的。时间就是生命运行的痕迹。雨水以其淅沥,滴出时间的无垠;月亮以其盈虚,写出时间的哲学。在甘沟的一场白雪里,我看见了时间之白。白雪则以其雪白,传递时间的表情,它浩瀚而苍茫,前承袅袅秋风,后启灼灼桃花。在无边的寂静和寒冷中,它与我们同在。万物皆着白色,诠释着天意,让我们敬畏生命力本身,同时,也保持关于春天的想象力。我们躺下,可以是一条道路;站立,可以是一座山峰、一棵树。
我们在白的世界里看到了什么?永恒,生长,忍耐,雄阔,欢欣,接纳。再也没有什么,比白雪更空灵写意,更诗情浩荡,它用自己的白为这个世界绘出了特别的风景。
掬起一捧雪,可以听到雪花被阳光弹射出的清脆。往坡上一站,迎着太阳,只一会儿,就会接收到太阳送出的暖。那是一种令人慵懒而清醒的暖,簇拥着我,加持着我。它是一种鼓舞,唤醒我的激情,帮我褪去苟且与萎顿;它也雕塑着我,令我感受到泰戈尔般的欣喜:
我自由,我透明,我独立。
我是恒久的光辉。
3
车在原生态的、高低不平的毛坯公路上行驶着,想拍出镜头平稳的小视频,得捕捉平地,见缝插针,拍时手臂绷紧,维持平衡。
一路上,看到两家哈萨克族牧民,一家住毡房,一家住着由砖石搭建的平房。他们都住在路边的开阔处。一群牛,或者一群羊,盘活了整个山沟。
下车,站在雪被压得瓷实的公路上,对面山坡上就是甘沟村。长长的铁丝网,由南边的田拉到北边的田,但留了路口。进村的路平伸到山脚便升高。
甘沟村坐落于浅山坡上。远看很袖珍,被铁丝网一隔,显得更远更小。其居民多为哈萨克族,二十几栋平房依山脚而建,高低错落,紧贴着彼此,衬着耀眼的白雪,显得朴拙清肃。低矮的电线划过阔大的白雪背景,像碾过村庄宁静的车辙。
继续前行。未及挪脚,发现有人走动。是个老人,他双腿有些罗圈,佝偻着身子,从房头走出来。他缓缓地站住,用手扶了一下帽子,远远地朝我们望着。
遥望终究是一种距离。什么也看不清。在这冬日的白雪中,甘沟村像嵌入童话的一个剪影,又是水墨画里的重心。安静无争,是它给我的印象。许多村庄都有这样的表情,于外人,既有一种治愈的力量,又有无法走近把酒言欢的小小遗憾。
可一转身,竟与“甘沟水洞”相遇。它毫不起眼,嵌于山中。这是甘沟村援助涝坝沟,于一九八一年修筑的引水工程。水洞约五百米长,高约两米,东西走向。洞楣上刻“甘沟水洞”四字,“洞”字旁的石刻花朵仍在。一座村庄的温度与浪漫,就这么敞亮和朴素。特意在洞口听水声,沉醉,比陌上春风更有滋味。
车拐了个小弯,穿着咖啡色短羽绒服的努尔别克出现在视线里。他站在一群牛的后面,一群榆树站在他的身后。山里正午的阳光,拐道由白雪跳入他的曈孔,他微眯着眼,耐心十足地看着他的牛。牛蹄已将白雪粉饰过的土地重新踩得斑驳,令枯瘦的秋草再现真身。
“努尔别克,你家的牛饲料不够吗?这么冷的天还放牛?”美莹摇下玻璃,用米东土话问。
“牛也要出来散个心呢。就像人一样嘛。”
努尔别克前几天才将他父亲接到山里,“肺子到城里不会呼吸,我把他拿到山里就好了。”这个溅了一身白雪光芒的哈萨克族男人说起话来,有种天生的俏皮。
“拿到山里”?有趣。
4
冬天的甘沟,万物沉寂。冰天雪地里,一沟古榆树,个个显得有尊严,繁叶脱尽,桀骜不羁,想站着就站着,想歪着就歪着,披头散发,粗根如蟒,隐风雷于地下,一派江湖任性,兼具城府。要说它会怨恨风,我不信,它打个咳嗽,都是为了撑大腰围。它太皮实了,深谙生存之道,所谓成材是人的道德要求,它所有的盘算都由根去实现,而风为它带来季节的讯号。
古榆树群是甘沟的名片。无数百年老榆树,沿着沟谷生长,越向北去,越是走向神秘之境,最后,汇入不许游客踏足的森林。
在甘沟村路边的一处峭壁上,因为两棵榆树,我们下了车。
我去了侧面,美莹和图图去了正面。
峭壁的側面像一堵高墙,乌黑的岩石闪着冷硬的光。一棵榆树扎根岩石,紧贴着山岩生长,已高出山岩。我特意爬上土坡,想看看它到底有多粗,在路面上仰望,其树干只有碗口粗。甘沟上百岁的老榆树有很多,它看着就年轻,勇气无穷,极有韧性。它的枝干先是屈身于岩石的缝隙,卡在缝隙中的部分,灵活变通,裂变为数枝,枝上有枝,小枝缠绕大根。几个分岔处,散落着落单的小石块。三条根各自为战,目标一致。有一条根冲破岩石的禁锢,从其内部穿出,与其他两条在岩石顶上汇合,再紧密融合为一根。它的根部,只有极少的土,就靠着这一点点土,如此合而分、分而合,它最终挺起于陡峭中,开枝散叶,长成了一棵树。榆树的生存之路注定是崎岖的,但它善于随形借势,又能屈能伸,坚韧不拔,总能书写生命奇迹。安身不易,却也安了身,能将庆幸活成尽兴,榆树堪称生活的英雄。我注意到,挤压它身体的岩石,已布满裂纹,无数墨绿色的苔藓如花朵一般,从裂纹中抬起头来。
来到正面,仰头望,黑色的岩崖犹如巨大的鱼脊,这棵老榆树就骑在它的尾部。它的生长完全没有章法,发飞须张,身曲肩斜,却气势压人,逼出我的一声追问:这也能活?尖细繁密、浅灰色的短枝似融入蓝天,异样柔和。几条根像巨龙的爪子,死死地抠进岩石,又盘曲着扎入岩石。它姿态嶙峋,根多,枝干也多,竭力寻求活路,经营生存空间,生命的脉络历历可见。在最浓的黑暗里,一棵榆树怀抱信念,在不屈行走。
走近树根,摸着树皮。只想到一个词:生命。
身居城市的大叶榆已经苏醒,芽苞开始膨大,摘下一个芽苞,挤扁,再用指甲掰开。嗬,芝麻大的一层嫩绿,稀罕得让人心疼。我们知道,新疆的春天需要长时间酝酿,不知道的是,榆树有一颗敏感、洞悉天意的心。
原来,万物都会从浩荡的天意里接收到春天的讯号,从最细微的地方出发,绽放灿烂与生机。
麦子,麦子
张永江
麦子是土地,麦子是身体,麦子是我另一个隐藏的世界。 ——题记
1
总体上说,出生在北方,然后成人,从出生活到现在,我仍在北方。在日常又庸碌的日子里,北方终于让我成为一个吃麦子长大的人。接近冬小麦收割的时间,我平静地写下“麦子,麦子”这个标题,愧疚的心中,终于有了一种清凉、释然和被卸载一空的轻松。我觉得,麦子带着我,重新找到了一路走过的岁月痕迹。
排除玉米、稻谷和土豆、薯类,唯有麦子的热量和麦子的鼓舞,才使我平凡乏力的身体里,注满了生命的钙质。
每天清晨,我吃着用麦粉蒸出来的馒头,或用清油煎出的油饼,用麦粒熬出的稀粥。
在新疆过日子,很多被消化的细节是值得思索的,它们总会和某些特定的食物关联在一起,让人产生无尽的联想。我会吃着别的东西用于充饥,会在好吃好喝中让自己能好好地活命,然后有力量去劳动去干活去养老婆和孩子,甚至会把饭吃到喉管处,仅仅用于享受今天的快乐。我还会选择维吾尔族喜欢吃的拉条子,回族人爱做的牛肉汤水面,河南女人满头大汗擀出的面条,山东人家就着大葱面酱的煎饼,甚至哈萨克族女人用三块石头支起的铁锅,用滚烫的羊油炸出一种叫“包尔萨克”的面食,终究没有离开过一天麦子。我心无波澜地看着小麦在尘土飞扬的春季播下,看着成片的麦苗在阳光下随风唱着歌接着一天一天变绿变黄,然后看着体形庞大的康拜因机群从田野深处轰鸣地掠过、笔挺地收割,然后看到尖顶白墙成群连片的粮仓,看到面粉厂日夜不熄的灯光和汽车输运的嘈杂。
最后,和万千人一样,我安静地站在一个粮店柜台前,从容地选择自己喜欢的麦粉。
麦子让男人成了北方的男人,也让女人成为北方的女人。
我便从此成为麦子世界中的一枚麦穗!
2
与人类的文明史相比,小麦的出现和被人食用,已经拥有着一万多年的骄傲历史。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小麦栽培技术和流入,先是经过地处中亚腹地的新疆区域,然后再传入黄河中游的广大地区,然后逐渐扩展到长江以南各地,并传入朝鲜、日本。
不能不说,新疆人的生命基因里,始终充满着小麦营养中的诸多元素。
当然,伴随着地球的运转,动物和鸟禽们早早就在祖先基因的延续中,学会并适应了有小麦的生活。从人类开始人工播种麦子的那一天起,浑身尘土的麻雀和灰头灰脑的喜鹊,还有贼一样狡猾的乌鸦,就开始和人类抢夺,然后拥有着用小麦喂养出来的生命。
自我懂事之时起,就看到禽类们的聪明无比。它们会不远不近地跟在机器后面,向天地磕头一般地俯身、仰头、吞咽和品味,然后再继续满意地捡食着浮在地表和撒落在泥土上的麦粒,表达它们对于食物的敬畏。
我参加工作时才满十八岁,分配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个基层连队里当会计,算是连队里和父亲眼里的干部。兵团人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农忙时节抢夺春耕,不管干部职工人人上岗。进入麦田,我肩头上扛着沉重的种子,一步一陷地踩在松软的泥土上,然后在东方红拖拉机牵引的大型播种机上,我会看着自己一袋一袋扛上来的麦种,在搅拌轮的带动下慢慢地转着,顺着细细的缝隙沟槽,被一行一行均匀地播入泥土里。风起大地,尘土飞扬,阳光四射,直立着身体站在雾气般的尘埃里,我睁大一双年轻的眼睛,凝望着远方,仿佛已看到秋高气爽的蓝天下,融融软软的暖阳里,康拜因收割机正以不紧不慢的悠闲步伐,满足地收割着枝叶干黄、籽粒噼啪作响的麦穗。
那一年风调雨顺,秋天很快就到了,成片的麦田在夕阳中,稠密的金黄色铺满大地,齐整的麦穗像新娘一般,低着羞涩的头颅,等着亲密爱人。站在收割机高高的踏板上,我如愿看到了心中的景象。
拥有小麦,就等于拥有幸福;拥有幸福,就等于拥有收获的小麦。
从此,麦田便以亲人的资格,永远不变地出现在我的梦里,成为我心灵的一种收获,也成为身体器官里的一份满足。
我就是那个世界里的一枚麦穗。
3
父亲从小就被饿怕了,十七岁辞别亲人出门讨活。他衣衫褴褛、腰系麻绳从山东跑到新疆,加入生产建设兵团,并非为了追求崇高的人生目标,仅仅就是为找到一口饭吃。只有到了有饭可吃,房子里一麻袋一麻袋摞出一堆麦子之后,才算还原了他心中真正的精神世界。
我也一样,早早就成为一个被饿怕的人,早早就背起用害怕编织出来的压力,甚至在血液里都会滚动和充满着这种怕。这是一份对未来不可预见的成长和恐惧,更是对死亡和饥饿的反抗。小小年龄,我就开始学着大人的样子,拎着袋子挎着篮子,揣着又干又硬的馒头,背着一壶白开水跟在母亲身后,跑到连队收割后的条田里捡麦子。
捡麦子的本身,就是一种在土地上挣命的劳动。
同别人家的孩子相比,我捡麦子的速度极为惊人,是众多家长不停责骂和时时鞭策自家孩子的榜样。我手里捡着,眼里看着,脚步挪着,手不会停下歇息一刻。最厉害的功夫,是我会用双手去捡,左手和右手同样灵活。不管麦穗里会掺杂多少秸秆和叶片,我都先行一步抢人前头,迅速地把麦穗更多地捡入自己筐中。当我捡满一筐麦子挺起身子倒入麻袋时,别人家的孩子只捡了半筐,甚至更少。这是我耳听眼看,模仿母亲学来的求生技能,也是我内心深处对于饥饿本能的抗击和不服。有时,为能多捡一把麦穗,我会释放出内心和身体里隐藏的野性,追逐着田野里同样啄食求生的鸟类,从它们的口里公然地抢劫掠夺。有一次,我遇见一只名叫“狗東西”的乌鸦,我熟悉这家伙,多年来一直在连队上空的乌鸦群里独占上风,甚至成为鸦群里的王者。此时,它得意地站在渠埂上,嘴里叼着一枚饱满的麦穗,昂着一颗黝黑的小脑袋,向四处觅食的同伙炫耀,又仿佛间接地向我示威。我突然站起,猛然扑上前去,朝着它用力地伸出一双枯瘦的小手;惊愣之间,一声惨叫,半团尘土,它还是为能活命松开了口,丢下嘴里叼着的麦穗,然后,先在我的头顶盘旋着表达不满,再远远地落在条田旁最高的杨树梢上,用它最恶毒的语言破口大骂我的不义恶行。
有几次,捡着麦穗,就在饥饿状态里忘记了时间,进入一个忘我的境界,忘记随行而来的同伴已经早早回家。独自挎着一筐麦子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了身后跟随而来的野狼,为对付它,我几乎丧命。因为孩子捡拾粮食而丧命的事情,在我的同伴中已经出现过,大人们也已接受那些为吃饭而遇到的死亡。
小麦,成为那个不幸又庆幸的年代里,陪伴生命的另一种保证。
我家男孩子多,几个孩子一顿吃掉一锅馒头的事情,在连队里早就习以为常,弄得我家里的粮袋子,常常不出半个月,就会被母亲的双手无奈地拎起并用劲地抖落了。
向别人借粮,是月月都有的事情。开始时,父亲会向四周的邻居借粮,因为邻居家女孩多、运动少、饭量小,粮食常有一些节余。我们家每领到下个月的面粉,就会及时还给人家。后来,借着借着时间长了,父亲的脸皮就厚起来,借的次数多了,人家也就不愿意再借,甚至不客气啦。父亲就转变思路,开始向连队司务长去借,不管人家说什么骂什么,他都会借到半袋子粮回来,让母亲多掺些苜蓿、南瓜、土豆、萝卜吃,这样一来总算能撑到月底。有几次,我羞愤地看着父亲借粮,父亲低头敛身、卑微地蹲跪在司务长的双腿前,仰着脑袋满脸堆笑地说着软话。那一年,我十二岁,从此,我一生中最坚硬的记忆,就定格在了那一年。
我开始自己想办法找吃的,宁可饿着肚子,少带一些粮食去学校上课,为家里多省出一口粮。尽管上课时饿着不好受,肚子会发出一阵阵雷鼓声,可是必须撑下去。回家的路上,就有吃的东西。路边有当地牧业办公室种植的玉米,有连队种的小麦,还有家属队种的土豆,我就自己动手弄一堆柴火烤着吃。嫩玉米几乎一加热就能吃,舌尖有甜味,喉咙里会有一缕清香味;土豆硬熟得慢,必须最先烤上,要走的时候才能扒出来吃,新鲜的冒着蒸汽的土豆营养价值高,挺能管肚子的,吃一顿饱饭后能管上半天不饿;新鲜小麦熟得最快,用大火稍微一燎,看到麦穗的皮壳变得焦黄时就能吃,吃的时候先放在手里搓揉,吹掉皮壳后填入嘴里细嚼慢咽满口生津。有一次放学,我们几个孩子一起烤东西,吃饱后,有人开始玩火,弄得快要成熟的麦田差点失火。在大人愤怒的恫吓后,我们只能私下里揪上一大抱麥穗,跑到无人处偷着烧着吃。
在那个充满饥饿的年代里,我们掘掉了一个个家族成员很多的老鼠窝。老鼠家庭的成员们为能过好冬天,整整忙活一个夏和一个秋,洞里除了堆积大量的麦粒外,还有一小堆剥得干净整洁、码得整齐归一的玉米粒、黄豆粒和豌豆粒。当然,它们贮藏最多的还是小麦。这就让我们盛得书包满帽子满。
至于老鼠的一家如何过冬,那是它们自己的事情了。
4
年轻时,诗人海子的《麦子熟了》,是我在停不下来的哭泣中用心读完的诗。
那一年 兰州一带的新麦熟了/在回家的路上/在水面混了三十多年的父亲还家了/坐着羊皮筏子 回家来了/有人背着粮食 夜里推门进来/灯前 认清是三叔/老哥俩 一宵无言/半尺厚的黄土 麦子熟了
双眼朦胧、泪如雨飞,我才知道,世界上还有很多和我一样的年轻人,已经在坑洼不平的人生路上,站在城市的街道上,面对着富裕的生活,仍充满着对于麦子和麦田的无限深情,怀抱着对于最原始的农业生产难以泯灭的情感。
电视剧《平凡的世界》里,有一个镜头让我始终不能忘记,那就是孙少安种了一辈子地的父亲,第一次能吃一个完整的白面馍时,哽咽着吃不下去,黯然落泪之际,仍不忘记把落到膝盖上的馒头碎屑,用两根手指一粒一粒捡进嘴里和泪而咽。
工作后,结识一位青年,交流中得知,他是农业专家的孩子,父母都是搞小麦种植增产的技术员,夫妻俩虽不曾尽心管过自己的孩子,却用一生时间培育出“阿春2号”小麦种子。那些饥饿年岁里,正是这些小麦种子,让我们那里年年实现超产增收,家家有了更多粮食,过上合家饱腹的日子。
那天,我主动站起来频频举杯,祝福他已经年迈的父母健康长寿。我知道,这也是为喂养我们的麦子们祈祷祝福!
麦子,你成了我虔诚的灵魂深处,另一种宗教!
如今,我的孩子不再会为饥饿发愁,更多人家也不再为吃饭徒增生活的忧虑,我仍然不改将桌面上落下的饭粒习惯性地捡拾起来,面对着孩子们发出的嬉笑,虔诚地填入口中。绝不浪费一粒粮食,这是我与粮食的爱情。安坐于自己的世界里,我满怀深情地与每一种粮食,如同情侣般地柔情万种交融一体。
小麦,不仅仅是我的朋友,也是我一生中至爱的亲人。这不仅是小麦对我的最大改变,也是我对整个世界的认可。
当看到绿色大地上随风翻卷的麦田,当掀开锅盖咀嚼着细润甘甜的馒头,当一碗清香的面条滑溜入腹后,当一盘过油肉拉面进入口腔时,我脸上有了满意的笑容。小麦的笑容,小麦的身姿,小麦的白嫩,带着梦境中农家女子才有的轻盈,身披着浓烈的阳光气味,柔软地阖上我的双眸,让我在幸福的感受里,继续着牛奶蜂蜜一般的梦想。
麦子,麦子,我的麦子!
喀纳斯四章
蒋小寒
表达
有人给喀纳斯的风貌提出概念,并认定风景和人物在框架里才适得其所。恰恰相反,它源自古老的风带动了那根孱弱的声带,有了自主呼吸,凭借瘦弱的月亮,身着单薄色彩的蝴蝶,沿着四百多年前第一批士兵留下的足迹开始恣意成长的。
喀纳斯今天的样子,是它自我的精心打磨。它在躯体的腹部升起一面湖水。因为富含生命激情奔涌不息的湖撑不起自己的孤寂与辽阔,它从窥视地面的天空拦截每一粒过往的种子,将它们隐藏在四肢百节中,谁料,以此储备的食物竟然生长出密林,幽暗,配得上自然的各式各样的情绪。
雾升起时,喀纳斯就躲在自己的阴影里。
那些绵延流动的乳白色,挣脱重力的自由生灵,从闪动的叶子间的缝隙穿过,在折断了翅膀蜷缩起来的风影里,恣意妄为。
雾,不过是喀纳斯众多情绪中的一个。是什么让它拥有一种类似于人类的品性?无关乎外力强加而它自然拥有?或许是干净的光线对它的宠爱,让它在某种时空中领悟了一种近乎人类的现实。
即便它狂躁,却也惊心动魄,例如一场秘密来访的倾盆大雨。所有的雨丝像是带着复仇的愤怒,冲破阻止它们的浓云重重,千军万马,呼啸而下,又在中途改变了主意,等到落在喀纳斯每一寸光洁的肌肤上时,就幻化成为白亮的日子,闪光的诗篇,以及类似于图瓦汉子的骁勇。
雨的暴烈,旅者对它们选择了缄默,因为它们是新生的孩子,是上天给予喀纳斯最好最用心的礼物,连诸神都如此厚爱,也就助长了喀纳斯挥之不去的性格。
雪是封山之作,它是为下一季的繁花盛放而进行的闭关打坐。大雪之前,所有的人都要下山,给它的修炼腾出空寂的场地。雪,一层一层堆砌起来,喀纳斯变得臃肿,你仿佛可以听见它像新婚的少妇絮絮叨叨。此时,没有人忍心与毫无戒备的冬眠者结下仇怨。何止如此,雪为喀纳斯奉献了北国一切的水墨山水——它的冬季,是一幅长长的卷轴。
友谊峰上冰雪封盖的岩石接入天际,纯净是喀纳斯的质地,远处的山荡漾开去,那些模糊的山脊是近处山脊的波纹。暗,深,灰,白,透明,这些均是喀纳斯冬季力度与柔软的体现。
——水墨山水缔造的王者,喀纳斯就是一国之君。
原谅我的笔有太多触摸不到的无垠。在通往它的深邃小径上,总有意外和怒放的原始出现。
我想成为喀纳斯的称颂者,却唱不出一首好听的歌献给它。
倾斜的第三只手
路,是馈赠给两条被束缚的腿的献礼,譬如两只臂膀是用来拥抱意外之喜;只是在轮转的四季里,一只手随便翻转出一个倾斜的角度,便有成千上万种混杂在一起的色彩纷纷扬扬地下落。
九月的喀纳斯,被神无形当中厚待了,尽管他企图用狡黠的神情,滔滔不绝的诡辩,遮掩自己并不公平的良心,我仍然认为,是神隐秘藏起的第三只手,通过针鼻般的黑暗,搜罗世间万般制造颜料的矿物,偷取不明地域已有的色彩,女人口红的明艳,以及男人所能显现出来的幽暗情绪,加以调和,历经比时间更长远的时间,偷偷完成了一项伟大的创举,形成了喀纳斯九月的繁复色彩。
进入喀纳斯之前,先行进上百公里荒凉的沙漠,由赭石挤靠的山崖过度,上到一处高度,再飞跃而下,眼前就此打开另一个天地。那些喧闹的色彩,盛怒中带着奇崛的鬼魅,贵族式的忧伤,通过进入喀纳斯的大门贾登峪再往前走,仿佛就到了由繁盛分割的世事的地界。
智慧的喀纳斯人,以最大的可能沿着最具风貌的岩基,铺就一条弯曲和缓的柏油路通往秘境深处。每一处弯道代表一声怒赞,那些惊讶令人不可思议,又让诸神自觉莫名其妙之间加大了对这片丛林的守护。
倾斜的第三只手,背后躲藏着看不见的上苍的窃喜,看那丛林如何让人尖叫,又如何在隔世的某处兀自堆积百万种色彩,从而使整个喀纳斯时刻处于在外人看来的惊心动魄中。
那云杉和松林投下的幽密,配合着花楸树或者其他阔叶植被释放的橙红体液,在白桦剥蚀的各具形状的睛目上下,白釉成为一切背景的底色,其余叫不上名字的树种,悠闲地前来捧场,毫不掩饰自己对伟大黄昏的迷恋,将收集抑或掠夺过来的金光尽可能多地赠予出去。
在喀纳斯,并不是所有的季节都获得色彩的青睐。只有在九月,九月之中不可多得的一周,给予丛林置办盛宴,再盛大地展开。
这里不关湖的往事,只倾向丛林的秘境。既然对它表面色彩的眷恋到了痴狂之地,何不再向里延伸?仿佛一匹狂飙的骏马跃过高耸的栅栏,径直驶入柔软的云端。喀纳斯给予自身服饰的构图色彩绝不只是泛表,那就跟随那匹自由之马,将长长的前蹄伸进柔软的喀纳斯大地——在这里,虚软的落叶是金黄云朵的投射。
倾斜本就意味着偏爱,正如我们给予外人的回报,或多或少都不及我们给予自己的多。上苍在厌倦了世人对其长久而又贪婪的企望中,忽然慌了神,只在诸神觊觎不见的隐蔽造物时刻,深情地给予喀纳斯一瞥。在如此高贵的冷漠中,将研制的所有颜料,用第三只手微微一侧,就倾泻而下。
也许,喀纳斯不偏不倚,正好长在了造物主的心窝,正如世间的男女,爱情一到,春天便降临了。
爱与刀,喀纳斯的冥想魔力
我听到爬虫庞大的足音。我的呼吸与清晨图瓦人的炊烟融合在一起,像突突的水流卷进纯白虚妄的气泡,在松林间游荡,再带着游走寰宇的雄心,最终与炉膛告别。
我知道它在引诱我,试图让我去了解一个骑马走过的青年。只一刻,我慵懒的怅然就极力渴望脱胎换骨。山石馈赠我追寻的力量,五月的繁花装点通向欢愉的马车,星辰垂挂,就连已然过去的过去,和未曾到来的未来,也争先恐后地围拢我。这是给我与青年的婚礼。
喀纳斯,将我置身于世外,很显然,我在尘世沾染的所有虚伪,谎言,人性的不堪,对未知的恐惧,以及早已舍弃的对纯真爱情的眷顾,抛弃了阴暗的触角,却将汹涌而甜蜜的质朴,善意的美好,高贵得体的想象,借给未曾见过世故的南风,在秋天酿成醇酒,令我啜饮无度,一滴不剩。
图瓦青年,澄明的蓝色缎袍,戴一顶时新的蒙古帽,在湖边用牛皮制作的皮壶汲水。棕马沉默不语,低头用带胡须的黑紫色嘴唇沿着草地翻过山丘。那边隐藏着一匹纯白的母马。
我用目光旋转我能控制的视野,青年在我错落有致的漩渦中静止不动,仿佛每个侧面都刻在同一个模子里,剥离了冷空气和尘雾的光线将他搂抱着。
这是早晨,我使我的爱情刻意降临,也使一团从喀纳斯湖上升的气体幻化成一个人形的具象,而成为我的爱人。永恒的爱情就此诞生,只要我有活着的能力,主宰我意念的发生,在喀纳斯的某处,我就拥有我所希望的一切。
难道不是吗?人的冥想的魔力,驱动就在于它超然的美,使人惊惧并凝固。
我向青年走去,想靠近我的爱情,也想信赖一种永恒。
湖水挑逗礁石,它们的嬉闹,让轻浮的浪花迸溅在青年的足底,我竟忽略他什么时候躺靠下来的举动,这使我心中一惊,仿佛到手的果实变成了枯枝败叶,像我举着一堆干瘦而又绝望的灵魂。我的愤怒我的词不达意,无法诠释青年与我之间忽然开裂的巨大鸿沟。
他黑色弯头的皮靴足底临近湖岸,水正洇湿他的蓝色长袍。喀纳斯湖被翘起的蓝色掀动,升起一堵如同天空兄弟的幕墙,那蓝色透着巨大的反光,将青年蓄在眼眶中的泪水熏为蓝色。他的悲伤触摸我、吞噬我,让我凄惶战栗。
青年的棕马翻越山丘再次走回,它遗弃青年,跑向我,我对我忽然成为它的主人感到疑惑。
我跨马狂奔,在观鱼亭山下的平坦草原努力成为一股狂野的山风,让强劲有力的双唇吻过每一朵桀骜不驯的鲜花,再将一万种酷似利剑的音符刺破根茎的血管,这样,所有植物散发出的香就充满美好的性格,温暖的喜悦,连同那种使人轻易走入魔力的冥想。
我在清晨,拥有一位俊朗的少年,又在伟大的黃昏中失去爱情。
原本,生活给予的,喀纳斯都亲手供奉了,谁又能拒绝她这少女般的顽劣而不将她轻轻揽入怀中呢。
复调
某个时刻,当我置身于此,有一种强烈呼喊的冲动。这原始的野性,灌注在我的体内;我成为喀纳斯一粒饱满的露珠,映照某个时刻关于世界的倒影,旋即,跌落草丛,去找寻它内心深处的边界。
在月亮湾,明月也不敢高挂。它躲躲闪闪,仿佛在上空形成一个空白的移动,中间有水,两边是山崖,日积月累,它在自我圆满的满足中得到了成全。
喀纳斯的草场从不刻意体现自我生命的后劲十足:
它给予天空回应;
给予松涛辅佐;
给予湖水寂静的呼吸;
给予层林尽染欢呼;
给予远处孤傲的友谊峰一封深情的信;
给予居住在那里的图瓦人抚慰和向往的勇气;
给予旅者洗净泪水的铜盆,长满老茧的双足的拿捏,夜晚的爱和伸过来的一只臂膀;
然后,再给予自己告别。
秋天已逝。
喀纳斯的炊烟是上等的,由宰牲的喜悦、烹香的肉类、图瓦人呼麦的低远辽阔组成,干净得像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氧气,像换了新鲜的血液充满了元气。
想记住一个人,就穿越喀纳斯的一片丛林,拨开荆棘丛生的灌木,战胜野兽的围攻,梦想临近尽头就有栈道,就有河谷。
丛林一过,媚俗粉脂呛鼻,竟觉生活太慢,于万般寂静中必遭遗忘。
忽然觉得,这样荒凉的尘世,如果没有你,该有多寂寞。
可可托海轶事
刘慧敏
额河边的驯鹰人
额尔齐斯河从雪山浩浩汤汤奔涌而来,溅起的水花粘在空中,变成一朵朵翻滚的云朵。米吉提别克站在河边仰望天空。世界的颜色已被各种形态的水运到可可托海。对米吉提别克来说,河边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他把家安在了这里。他带来爷爷的狐狸帽子,带来爸爸的狼皮大衣,带来自己心爱的女人,在河边生了三个小米吉提别克。他们在清冽的空气中奔跑,陪伴他们童年的是一只小狼。等狼长大,天性开始唆使它背叛主人,三天两头咬死家里的羊羔。三个孩子已经长大了。他们杀死了狼,却发现狼是对的,狼的主人不是他们,是大山,山里的崖壁,崖壁边错生的树林,树林里穿行的大河。他们想到自己,觉得自己的主人是遥远天边神秘而一无所知的世界。他们离开了可可托海。
米吉提别克在儿子们离开后,翻山越岭寻找他们的身影。不久,他带回一只雏鹰。他尽心饲养它、训练它。这一切使他回想起爷爷和爸爸,他们都曾是驯鹰人。家族传统里对鹰的敬意和偏爱在米吉提别克的血液里复活。鹰是孤独的猛禽,尖嘴、尖翅、尖爪、尖锐的眼神,是天空的战神。偶尔也会成双翱翔,翅尖在天空中划出深深的犁沟。有时它会猛地静止在空中。天地缩小成紧紧的一小块。它俯冲下来,像箭一样与气流擦出火花,把利爪插进猎物的头骨。与这样的猛禽为伍,米吉提别克就得把自己变成猛士。孤独的心灵陪伴另一颗孤独的心灵,又相互警觉着。米吉提别克和雏鹰日日夜夜出没在额尔齐斯河,身影随着河道的弯曲而弯曲,影子随着桦林的覆盖而神秘莫测。渐渐地,米吉提别克的眼眉也开始上移,眼神犀利,竟有了鹰的气质。当他的雏鹰长大,第一次飞向湛蓝的天空,他热泪盈眶。他想起了远行的孩子们,觉得雏鹰带走了他的心、他的眼睛。它在替他翱翔,他的心和眼睛在那一瞬间看见了辽阔的世界,看见了渺小的自己。他站在山巅,像河里的石头一样,既感到水的流速又感到自身的永恒。冬天是米吉提别克和雏鹰最喜欢的季节。带上猎枪,带上猎犬,戴上爷爷的狐狸帽子,穿上爸爸留下的狼皮大衣,他们攀上附近的山峦,在山林里狩猎。大雪覆盖了丰饶的世界,米吉提别克和雏鹰是冬日的揭秘者。黄昏,米吉提别克和雏鹰是白色山峦线上移动的音符。听到山谷里欢快的口哨声,麋鹿警觉地抖动耳朵,一溜烟消失在山林里。一会儿,米吉提别克就提着兔子出现了。
雏鹰七岁的时候,开始躁动不安,有时候还闹脾气绝食。米吉提别克知道他的雏鹰要走了。它成年了,需要组建自己的家庭了。出于对生态和野生动物的保护,现在也不允许狩猎了。米吉提别克带着雏鹰攀上山巅,决定在这里和雏鹰告别。他指着远处的绝壁峭崖,大声说:“去吧!那里才是你的家!开始吧!”雏鹰似乎听懂了他的话,冲上天空,把白云分成了五瓣,仿佛献给米吉提别克一朵美丽的花。它的喉咙好似拉响了一根弦,发出少有的鸣叫声。米吉提别克仰望着它,它在头顶的天空慢慢盘旋了三圈,然后迅疾地滑翔而去,消失在层层叠叠的山崖间。
可可托海有座神鹰峰,据考证是燕山期巨斑状黑云母花岗岩剥落形成的。雏鹰走后,米吉提别克独自沉默了很久,额尔齐斯河日夜低语安慰着他。有时,他凝视神鹰峰,感觉它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神鹰峰也长久地凝视着他。第二年,米吉提别克又养了一只雏鹰,一只桀骜不驯的金雕。脾气上来的时候,它会像盯着猎物一样盯着米吉提别克。米吉提别克离开的时候,它又像主人一样守护他的家园。有一次,一只饥肠辘辘的狼从山上窜来,准备偷袭米吉提别克的小羊羔。金雕“哗”地打开巨大的翅膀扇过去,居然把狼打翻出去好几米。在和这只金雕相处的日子里,米吉提别克开始投身保护环境和生态的队伍。没有人提供资金和命令,他自己掏腰包保护额尔齐斯河岸边的大片林区,杜绝破坏和砍伐。在将这只金雕放归山林和天空后,他来到可可托海镇,无意间听人谈到他生意失败的大儿子。大儿子见到千里迢迢赶来的父亲,扑倒在他的怀里痛哭失声。米吉提别克伸出粗糙的大手,抚摸着儿子的脊梁。儿子和父亲回到额尔齐斯河边,走进藏在白桦林深处的家,才意识到远方的终点是家。
米吉提别克又养了一只雏鹰。一个新的七年开始了。
熊发脾气的三种结果
冬天过去了,雪开始融化。种子们结束了深深浅浅的梦,从山坡的泥地里钻出来。哈熊也从窝里钻出来,皮肉松弛。可可托海的冬天漫长,哈熊趁机睡了个沉到地心深处的觉。这一觉犹如马拉松长跑,耗尽了它的脂肪。在脂肪的消耗中,哈熊还梦游了种子们的梦境。现在,它还有点迷糊。听牧民托托讲,哈熊的毛皮在破碎的阳光中发着棕黑色的光。我觉得它应该有个名字,熊遇到人,多个名字好。姑且叫宗吧。宗把太多的力气消耗在梦境,几个趔趄跨出熊窝来到春天,有点不适应。山坡上有嫩枝丫,有蚂蚁丘,有兔子和黄鼠,宗感到饥饿。一只野鸡掠过,宗抬起一条腿迈出去,才感觉另一条腿已经没有力气,眼睛似乎也不适应,可可托海的春天太亮了。托托正巧在宗捕捉野鸡的时候路过。他看见宗在春风中栽下山坡。野鸡飞了。宗躺在山石和树根的夹缝里一动不动。托托屏住呼吸,他不确定宗会不会突然跳起来扑向他。他赶紧溜掉了。
黄昏,托托骑马再次经过山坡。他提心吊胆的。熊已经从冬眠中醒来,这是它们最饥饿的时候。他边打马边警惕地瞄着山坡,心里好像有只小鹿在奔跑。早晨他曾看见熊从山坡上冲下来。奇怪的是,它摔下山梁,昏了过去。托托只是猜测,恐惧使他无法做出精确的判断。马掠过山石和树根,托托迅速瞄向熊摔晕的地方。什么都没有。看样子,熊已经离开了。
宗用嫩枝丫和一窝蚂蚁,还有两只倒霉的呱啦鸡,勉强欺骗了自己的胃。一个冬天没有进食,它虚弱无力。它很恼火,想起早晨居然当着一个牧人的面摔下山梁。它可以在大山面前丢糗,在狼群面前丢糗,但在人的面前它不能丢糗。特别是那个人还长得呆头呆脑,用傻不拉几的眼神看着它摔晕,看着山鸡从它的嘴边轻轻松松飞走。宗憋了一肚子火气,觉得自己必须再吃掉几个蚂蚁窝,掘掉几个土拨鼠的老家,吃掉一片嫩枝丫,苔藓也不能放过。过了几天,宗恢复了力气,想到在人面前丢糗的事,它还是很不爽,决定去牧民放牧的地方吃只羊。宗顺着山里的溪流往山下走。它知道人喜欢在离水不远的草坡上放牧。它刚刚蹚过河,就遇到两个骑马的人。他们发现了它,停下来大声交谈,其中一个还把手指伸进嘴里打了个呼哨。很快又来了几个人,他们居然围在一起又唱又跳,还敲打着盆盆罐罐。宗搞不清他们的手段,心里游移不定,便走开了。羊没吃上,还被人吓回老窝,宗又窝了一肚子火气。
春天是可可托海一年中最热闹的季节。经过一个冬季的沉寂,所有的动植物都想宣泄一番。这股力量是强大的,一小片草种子就能把压着它们的石头顶起来!宗攒了一个冬天的饿,又憋着两肚子气,对着星空号了几声,吓坏了山林里的小动物们。夜晚对着月亮号叫是狼的嗜好,这头熊是不是疯了?!
有一天宗顺着山坡走,远远望见有一堆人在一座房子前码麻袋。他们还把一些粮食灌进几个大桶里。那些桶比人还大一些。他们说说笑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桶摞整齐。宗忽然冲下山坡。吓得院子里的人全跑进屋子。宗用前掌晃了晃大桶,伸出熊臂把桶夹到肋下,径直走上山坡。到了坡顶它一挥熊臂,那桶叽里咕噜从山顶滚下去,麦粒撒了一山坡。宗开心得不得了。太有趣啦!它还想玩儿。宗又走下山坡,走进院子,夹起只大桶,走上坡顶,然后松开。大桶叽里咕噜从山顶滚下去,麦粒又撒了一山坡,宗高兴得摇晃起来!太好玩了!它玩啊玩啊,玩够了,桶也滚得横七竖八,有的不见踪影。宗心满意足地回家了。屋里的人瞠目结舌地看着熊玩够了走了。他们气得牙痒痒,非收拾了这狗日的熊不可!
它已经恢复了力气,饥饿随着春天的脚步离开了它。山林变得越来越有趣。宗起先憋的两肚子气早消散了。它甚至吓唬起小鸟,看它们扑棱棱惊飞,宗憨憨地笑了。它没想到的是,一杆火枪对准了它。“砰”,它脖子边一阵刺痛,一股焦煳味蹿上来。宗恼了,回身朝袭击它的灌木丛扑去。一个人回身就跑,另一棵树后露出一个圆脑袋。“砰——”枪又响了。宗的肠子流出来,宗一爪把肠子塞回肚子,另一爪上去就把圆脑袋的天灵盖掀了。又一声“砰——”,宗晃晃悠悠冲进山林,不见了。好几个男人朝倒地的圆脑袋围过去。
山里下了两场雨,山坡上忽然冒出一片一片的青麦苗,它们在蓝天下可劲地长。勤劳的哈萨克族妇女天阴的时候赶过来除草。快到秋季的时候,站在山坡下的人,一抬头看见金色的麦子插进云里,壮壮的麦穗把云撑得胖胖的。这时,偶然有个人会提起那只熊。人人都摇摇头说,没再见过它。
我问给我讲故事的人,托托在哪里?他慢吞吞地说,托托嘛,他是我朋友的朋友的爺爷。我出生的时候,他已经去世了。我是听朋友说起那头熊的事的。说完,他就走了。
在塔拉特遇到天才
云朵高高地立在天上,它的影子掉在额尔齐斯河边的一片草地上。这片影子里走着一个男人。男人蓄着两撇柳叶一样的胡子。我走进阴影和男人搭讪。在云影里,女人和男人搭讪会受到殷勤的礼遇。这时候男人心境纯净,看女人都觉得像白云,女人看男人也觉得都是好人。大自然就是有这个能力,可以净化怀抱里的灵魂。胡子男是个圆脸的中年汉子,一看就是哈萨克族。我向他问路,以为他会像曾经遇到的哈萨克族那样,用手指着方向,拖长声音说,奈(那)个——地方——嘛——奈个——样子走——谁知他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回答了我,还说我要找的人可能就是他。我撇着嘴说,我找的人叫叶尔兰。他说,那你找的男人就不是我,不过,叶尔兰是我弟弟。我赶紧多打量了他两眼,问他叫什么名字?胡子男说他叫加汗。加汗领着我沿着额尔齐斯河向西走。河水清澈见底,在白桦树林和山杨丛林里迂回前行。河水里不仅有鱼,有石头,还有云朵,以及晃来晃去的树,它们全都被金色的波纹线密密地缝在河水里。即使大河摇摆不定,即使遇到大风暴,额尔齐斯河也是天下最牢固的家。加汗没有读过书,却会说好几种语言。我问加汗跟谁学的。他很诧异地望着我,没有跟谁学!谁知道呢!不知不觉就会了嘛!我说,怎么可能?我怎么没有不知不觉就会呢?他看看天,看看脚,又左看看右看看,有些无奈地说,可能我是一个天才吧!
天才加汗住在可可托海镇的另一边,他是到塔拉特来串门的。塔拉特是额尔齐斯河源头一个古老的村落,四面环山,村民依山傍水而居。苍翠是大自然给它的颜色,清冽是大自然给它的味道,宁静是大自然给它的韵律,塔拉特有一个很给力的标签“额河第一村”。住在村里的人,顺理成章成了额河第一人。人人感到孤独,人人感到自在。加汗说他穿过群山踏上漫漫转场路的时候,甚至可以听懂骆驼的话。骆驼也能听懂背上褡裢里锅碗瓢盆细密的交谈声。天地广阔,所有事物的沉默和细语,加汗不知不觉都懂了。他在额河边感到口渴,饮了一瓢水,他懂了河的语言;他在路上遇到一个女人,娶了她,懂了女人的滋味;他在马屁股上加了一鞭子,一骑上它,就成了马语者。加汗在山里待了一辈子,成了天才。他看看天边,知道明天的天气;摸摸泥土,知道该种什么庄稼;吹一声口哨,引来一群蜜蜂;尝一口青草,知道羊群繁殖多少。叶尔兰说,加汗身体里神奇的东西钻进去了,疙瘩全解开了,就像额尔齐斯河的水一样,流顺畅了。我考虑了一会儿,想到那个神奇的东西可能是灵。叶尔兰说他在伊犁读书上技校,回来后,发现自己把神奇的东西丢在城里了。他赶紧娶了个女人,把自己定住,免得又跑到城里去。娶女人的那一天,他故意没有直接去她家,而是热热闹闹地带着娶亲队伍朝着她家相反的方向走了一大截路,然后兜了个大圈子绕到了新娘家。他第一眼爱上她时,隔着一群羊。娶她的时候自然不能只走隔着一群羊的迎亲路。
我将信将疑地看着叶尔兰瘦削的山羊脸。他的眼睛细细的,包着很多瞌睡虫。他女人的眼睛却圆圆的,像两枚五分硬币。她看着叶尔兰时,叶尔兰就不停地眨眼睛,好像他眼里的瞌睡虫在搅糊糊。他一生都迷糊在她的爱情里,这使他们的院落和房屋蒙了一层雾气,仿佛洇在山川河流里,有种说不出的诗意和磁力。他家在村头,每个到塔拉特的人,都会经过这房院落,嗅到它单纯的味道。村子在这份单纯中铺开,像一叶轻舟。每个登上它的人,都被它送进一个吻中,多少年不愿醒来。
醒来者成为天才。
记忆深处的欢愉
党荣理
又是三天连阴雨,位于黄土高原沟壑里的村庄,就像刚出浴的少女,湿漉漉的,羞涩中带着勃勃生机,楚楚动人。老屋墙上的青苔已绿了,屋顶的瓦松长高了不少,细雨中的袅袅炊烟,让人感觉希望在村子里升腾起来了。靠天吃饭的渭北,在小麦返青的春天,有这场雨的润泽,不愁有个好收成。
下着雨的村子十分清静,我家院子里却是笑语不断。窑洞前的厦子房沿下,母亲正和几位婶婶做着针线活,拉着家常。这些平日里一样在地里干活的中年妇女,下雨天也闲不下来,要利用这难得的机会,纳鞋底、纺棉线、缝衣服。母亲是热心肠,不管是同辈还是长辈都喜欢到我家来串门。
父亲不喜欢说话,下雨天总是把家里的农具拿出来擦亮磨快,那个已经凹下去很多的磨刀石发出嗞嗞声,好像也欢畅地与人们一起拉着家常。
我和小伙伴们在房子里玩着扑克牌,忙得不亦乐乎。玩到肚子饿了,走出房间,发现雨停了。雨后的黄土坡,树枝草丛叶上的雨水还未散尽,刚发芽的植物绿意盈盈,生机盎然。看着村前村后茆梁的剪影,我呆愣了很长时间,缓过神来后,才发现母亲和婶婶们早不见影子了。父亲告诉我,现在是拾地软的好时间,她们去拾地软了。我顺手拿了一个馍提着篮子急不可耐地去追她们。
听村里的老人讲,地软是很金贵的东西,干旱时是很难见到的,只有开春后,地温升高了,下雨土壤湿润了才生长开来,第一茬是最好吃的,入夏以后就没有那么好的口感了。我是寻着泥地上的脚印找母亲的,北沟里、南疙瘩哪里草多,哪里坡肥,哪里地软多,她们都知道。雨后,上坡的道路还有点湿滑,得处处提防脚下,坡度大的地方,她们相互帮扶着,小心翼翼。我是在北坡找到她们的,这里荒土坡上草密,扒开枯草,一窝一窝的地软,黑黑绿绿的,厚厚肥肥的,展现在眼前。像一珠珠大小不一的水晶,有球状、有片状、有木耳状,有的风一吹在地皮上晃动着,有的半露在草丛外,有的藏在草丛下,个个晶莹剔透,一捡一大把。这可把大婶们高兴坏了,分散开来,各自找了一块没人的地方,低头拾捡起来,认真的样子,就像伺候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有人发现了地软多的地方,自己捡拾不过来,就会呼唤其他人,大家听到后就聚拢过去。一会儿,这块草丛里的地软捡拾完了,她们互相招呼着向下一个目标移动。
拾地软也是个技术活,力量不能太大,不然就会捏碎,也不能太小,不然粘在地上拾不起来,只能轻轻地,两个手指一捏,或者几个手指一抓,才能拾到手里,且粘的杂物少,完完整整。我也是长大了一些才较好地掌握了力道,前两年还真拾不到手里呢。
我还知道了一个秘密,就是去年野草长得好的地方,开春后地软就会多,所以,我虽然跟着大人,但总有自己单独的去处。母亲怕我出意外,总是不停地叮嘱我不要乱跑。
我好奇这地软是怎么长出来的。记得小时候老人开玩笑说地软是羊粪蛋蛋变的。我惊奇这东西平日里藏在什么地方,雨后却像春笋一样,一下子遍地都是。直到上大学学了生物学后,才知道了其中的奥秘。
地软是一种普通念珠藻,别名地木耳、地皮菜等。生长在山丘和平原的岩石、砂石、砂土、草地、田埂以及近水堤岸上,耐干旱,得水亦能生长。能固氮,耐寒冷。地皮菜富含蛋白质、多种维生素和磷、锌、钙等矿物质,是一种美食,最适于做汤,也可凉拌或炖烧。这样的好东西,对于当时物资十分缺乏的渭北农村来说,绝对是珍品了。
拾了大半天,不知滑倒了多少跤,鞋子掉了多少回,一身泥一脸汗,但篮子装满了,还是很高兴的。回家路上,母亲帮我提着篮子。婶子们总是问这问那开我玩笑,说什么娃懂事,长大了肯定顾家,我们给你找个好媳妇怎样。我耳红脖子粗的,赶紧给她们背诵新学的课文,获得这些没上过几天学的大嬸们啧啧称赞。
捡拾回来的地软不能直接放起来,那样就会捂烂了,必须在大太阳底下晾晒几天,并不停地翻动。半干后,就要不停地抖散,粘在地软上的草枝浮末就会掉一半。再晒几日,皱皱巴巴的地软经得起揉搓后,母亲就用水淘洗干净了继续晾晒。前前后后七八天,一簸箕的湿地软最后才得成品一大碗。母亲小心地把这次的收获放在一个大瓦罐里,这样一个春天下来,就会存满满一瓦罐。
地软吃法很多,我最爱吃的还是地软包子。当时条件不好,很难吃上包子,更不要说地软包子了。总是亲戚或贵客来家时,母亲才和上一点小麦面,买些豆腐、泡点粉条,做一篦子包子。虽然做得少,母亲却十分认真。先把地软在水中泡上一小时,等一个个都软了、胀了,好好洗几次,控水晾干,接下来就是将一块豆腐在锅里蒸熟,切成丁,最后将泡好的粉条切成小段(粉条也是秋天从自留地里挖出来,磨成粉,请专门的师父来家挂成的),把这三样东西混合在一起。这时母亲将珍藏的猪油从柜子最深处取出,挖上一小勺,放进炒勺里,在灶火上加热,猪油化了,满屋飘香,多日不见油星的我们都伸着脖子多吸几口。猪油倒进馅里,加上花椒粉、盐、葱花,搅拌均匀,香喷喷的包子馅就做好了。母亲招呼姐姐烧火,她自己包包子。当包子蒸熟打开锅盖的时候,我总会跑去灶房,想混口新鲜。我是家里的老小,这样的好福气,母亲总会留给我。
三十年后的今天,我还是常常想起小时候拾地软、吃地软包子的情形。细细的春雨,村后的高坡,弯弯的泥泞小道,母亲的笑脸,记忆中的味道回荡在口腔,内心总有幸福在流淌。
前几天还和西安的同学聊起这些往事,没想到不久就收到同学寄来的干地软。同学讲地软已经摆上陕西的国宴,成了一道名菜佳肴。我打开袋子,闻着家乡味道,舌尖的欢愉一下子冲开记忆的闸门。
我按捺不住了,动手和面,包地软包子。一边回想着母亲做地软包子的过程,一边准备配料。现在的日子比过去不知好了多少,配料太丰富了,肉末、粉条、豆腐、鸡蛋、火腿肠、各种蔬菜,冰箱里应有尽有。这倒犯难了,这些不能都用啊。想了想,先选工序简单的做,以最快的速度吃上才是正道。就这样,取出肉末、炒好鸡蛋、将洗好的地软混合均匀,倒入现成调料包、现成调味汁,一会儿工夫,馅就做好了。耐心地等面醒好后,擀皮,包馅,上锅。手忙脚乱中,一锅热气腾腾的包子出锅了。
吃着自己做的地软包子,那种满足感、幸福感在身上升腾、散发。如今物质丰富了,食品多样化了,吃的美味多了,味蕾也变得十分挑剔,虽然吃不出当年纯正的味道,但已经满心欢喜了。
沙枣花开
李晓
又到五月,小院唯一一棵沙枣树枝叶一天天愈加浓密,细碎的沙枣花苞如一串串微微张开的小风铃,风一吹,满怀清香隐隐扑鼻而来。我知道,要不了几日,就是沙枣花开,花香四溢的时节了。
沙枣树是新疆大地戈壁旷野生长的一种生命力极强的树木,耐干旱、盐碱,有着极为顽强的生命力,属于落叶乔木,别名又叫银柳,香柳,桂香柳,七里香。沙枣树繁殖能力极强,成活率高,是西北沙漠干旱地区极少能在戈壁荒滩上生存下来的树种。
最常见的一种沙枣树,每到五月,便盛开细碎的铃铛样小黄花。这不起眼的小黄花,比起春天那些艳丽或如大家闺秀或如小家碧玉的诸多花卉,可谓是土得掉渣的“乡野村姑”。就是这其貌不扬、不登厅堂的“土味之花”,却芳香浓郁,奇香无比,隔着老远即可闻见那沁人心脾的清香。
花开之后,细碎的花朵开始慢慢干枯,凋零,花蒂处开始结上绿豆般大小的青枣,摘一粒放嘴里,咀嚼起来满嘴青涩。到了秋天,青涩的沙枣慢慢地熟了,外表裹着一层白雾似的膜。摘下一枝,用手一捋,露出黑亮的小沙枣果,放入口中,轻轻嚼下去,满口润泽,唇齿沙甜。
还有一种沙枣树,属于大个的沙枣树种,记忆中没见过它开花,只吃过它的枣,略比杏核大些,沙枣熟的时候是橘黄的皮,里面是略有些干燥的枣肉。当然,大黄枣的甜度远远赶不上小黑枣的甜度。
儿时在家乡石河子团场,在营部通往团部的道路两旁,有一排沙枣林。当时父亲在团部中学住校教书,每周骑自行车回营部的家一次,当春天沙枣花开时,父亲骑车路过枣树林,便会折一大束沙枣花带回家插在水瓶中,小平房屋里屋外顿时散逸着沙枣花浓郁的清香。秋天沙枣果熟的时候,父亲会摘些沙枣带回来。听着父亲车铃响,我与妹妹远远迎上去。甜甜的小黑枣油亮油亮的,含在口中,牙缝里便沾满了香甜润泽的沙沙的果肉,满嘴香香甜甜。
少年时期,每到秋天沙枣成熟的时节,便会与小伙伴们相约去那片小树林摘沙枣。枣树长得弯弯曲曲的,并不高大,却不好爬,稍不留心就会被枝条上的刺扎着。即使这样,熊孩子们还是想办法爬上树,一边吃一边摘,吃得满嘴粘蜜后,各自带着一书包沙枣屁颠屁颠地各回各家“吃馍喝茶”。
在那个白面稀有、吃玉米面寻常的困难时期,奶奶总能变着法儿给我们做美食,什么煮羊头、苜蓿饭、榆钱饭、沙枣馍,记得当年奶奶给我们做沙枣馍的情景,奶奶用她一双饱经沧桑的巧手和玉米面,在和好的玉米面里掺入一些黄沙枣,在蒸屉上蒸熟,出锅就是喷香可口的沙枣馍。看着几个孙女开心大口吃沙枣馍,和蔼的奶奶笑眯眯地提醒我们慢一点吃,别噎着了。
大枣相比小黑枣的产量较高,每年秋季入学时,姐姐所在的营部中学都要组织高年级的学生去打沙枣。据说是勤工俭学,打回的沙枣作为养殖单位的饲料使用。大枣在今天亦属富有营养的林果,在那个时代怎么会作为养殖饲料备用。
自打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乌鲁木齐工作、生活,再也不曾见过那结满小黑枣的沙枣树与能做沙枣馍的黄沙枣树。当年做沙枣馍的奶奶,与常带沙枣花与沙枣果回家的父亲,都先后去世,那些曾经一起爬沙枣树玩耍的发小伙伴,已失联多年,沙枣树、沙枣花与沙枣果,已经是记忆深处尘封的记忆。
乌鲁木齐城西的雅山上的小路旁,有两三棵野生的沙枣树,五月底沙枣花开时,远远可闻到香气浓郁的沙枣花香。走到近处,细细赏闻那金黄细碎的花瓣,很想折几枝回家,却又怕担负破坏生态“罪名”,只得忍痛打消了念头。也曾在集市上见到小贩出售的橘黄色的大沙枣,让我忍不住会怀想起童年油亮润甜的小黑枣,如今它已在记忆中浸润了近四十年。
一直渴望有机会回家乡去看看,在儿时的沙枣林里找寻逝去童年的回忆。数年前,一位石河子老友出差来到乌鲁木齐,叙旧间谈及往昔,提及童年的沙枣林,友人说,那片区域目前正进行城镇开发,道路两旁规划后,沙枣树已经不多了,不过还保留了一些,秋天去还可以看到即将熟透的泛黑的小沙枣。听到这些时,心被什么狠狠扯疼了一下,儿时的记忆奔涌而来,又唤起我久远的思乡之情。我的故乡,我的童年,再也回不去了。
家乡的沙枣树,在有月亮的夜晚多次入梦。多少次默默在心里说:沙枣树,等着我,香溢旷野的春天若错过了你,还有落果时节的秋天,期待着早日相聚的那一刻,昔日童年沙枣花开的时光再度重来。彼时,历经千帆归来的游子,依然还是那个初心不改,童真未眠的少年,執念着儿时那一片长着茂密沙枣树的垦区故土。